市惠企政策“直通车”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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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惠企政策“直通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精准、统筹使用管理,加快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在前几年实施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产业政策“一年一清”
1.全面评估政策绩效。
7月15日前,各主管部门对照现行产业政策财政奖补项目清单,逐项自查政策兑现情况和执行效果,报送政策评估初步意见。
8月底前,市财政局筛选部分政策进行重点评估,并作出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作为完善产业政策及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新出台的政策均应实施年度绩效评估,各政策制定牵头部门于政策施行满1年后的2个月内,会同市财政局、相关主管部门完成绩效评价并向市政府报送评价报告。
(责任单位:
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
2.精减优化奖补政策。
在政策绩效评估的基础上,9月底前,全面、系统开展财政奖补政策精减优化工作。
对“不顺应发展趋势、不符合产业规律、不适应现实需要、不具备兑现条件、不明确兑现流程”的“五不”政策予以梳理,提出政策清理建议方案。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各主管部门)
3.着力完善政策体系。
保持“1+9”产业政策框架体系相对稳定,每一领域政策原则整合为一个政策文本。
11月底前,修订各领域相关政策。
12月底前,汇总形成202*版“1+9”产业政策体系,组织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各主管部门)
二、实施政策兑现常态跟踪
4.严格政策操作流程。
各领域产业政策均应制订操作细则(含申报指南)。
操作细则(含申报指南)内容包括政策适用对象、口径标准、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办理流程、办理机构及咨询电话等。
操作细则(含申报指南)由政策制定牵头部门在政策送审稿报请市政府审议时一并提交,并在政策出台之日起30日内公布实施。
(责任单位:
各主管部门)
5.严格落实清单管理。
产业政策奖补项目清单实行月度更新机制,并在市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和“新闻”APP上同时发布。
各主管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政策清单更新情况。
原则上清单之外项目不予兑现,且须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以下简称“兑现系统”)开通申报。
(责任单位:
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三、提升政策兑现便利度
6.完善兑现系统功能。
积极对接温州兑现系统迭代更新要求,加强“浙里办”“新闻”APP等平台政策信息发布,建立完善兑现进程跟踪、奖补项目查重、智能问答、异议处理、专员协同等功能。
全面推行产业政策兑现“掌上办”,深化涉企服务资源和信息系统整合。
(责任单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四、健全工作运行保障机制
7.强化专班推进。
发挥市惠企政策“直通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联动。
继续采取专班方式推进任务落实,政策清理优化专班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分线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兑现系统应用专班由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并做好向上对接、技术保障等工作,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流程优化、应用指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主管部门)
8.强化资金保障。
设立产业政策财政奖补预算准备金。
根据任务和政策变化调整,资金预算同步到位,管理同步纳入,实现滚动调整。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对接和运维。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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