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办法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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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办法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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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办法
根据**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内容
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每2年开展一次,每次遴选名额不超过4名。
入选者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由市人才专项经费列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发放,并由市委组织部颁发《市特支人才证》,纳入人才管理,享受相应人才服务,并可推荐上一级特支人才的评选。
入选省级或者宁德市级以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自然授予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称号,不再享受市级资金奖励。
二、认定对象和范围
1.在市辖区内工作或创业的农村实用人才均可参加评选;
2.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遴选;
4.市市管优秀人才和市管优秀青年人才可参加遴选;
5.被认定为“天湖人才”未满3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遴选。
三、认定条件
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并一直在我市农村从事经济社会工作,在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中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热心帮助农民群众发展致富,取得了突出业绩,得到当地群众广泛认同,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或在设区市级以上媒体宣传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生产型:
主要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捕捞能手、农产品加工能手等。
具体标准:
(1)在生产方式、组织形式、技术技能等方面有创新,生产总体水平达到设区市先进;
(2)本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本县(市、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0倍以上,(3)规模为本乡镇农户(每户)平均水平的10倍以上。
2.经营型:
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等。
具体标准:
(1)在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创新,经营管理水平达到设区市先进;
(2)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是本乡镇一般农户(每户)平均经营规模20倍以上,(3)本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本县(市、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0倍以上;(4)农民合作社组织会员超过300户的管理者。
3.技能服务型:
主要包括农民技术员、农民植保员、村级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农机驾驶员和农机修理工、沼气工和沼气物管员、畜禽繁殖员、蔬菜园艺工、花卉园艺工、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等。
具体标准:
(1)具有一技之长,达到设区市该领域先进;
(2)年固定服务对象在100户以上;(3)应用新技术在同等土地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位收益高于其他农户平均水平60%以上。
获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优先。
4.技能带动型:
主要是指在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业等领域的农村能人。
具体标准:
(1)技艺出众,具备较强的带动能力,在传承当地民俗文化中发挥带动作用,使本村农民的人均年收入比本县(市、区)农民人均年收入高出30%;
(2)本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本县(市、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0倍以上。
获得设区市以上资格证书或技能水平证书的优先。
5.社会服务型:
主要包括从事乡村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的人员,以及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等。
具体标准:
(1)精通文艺、手工技艺、体育等方面技能,能够创造或展演相关作品,技艺和作品综合水平较高;
(2)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3)在本县(市、区)有较大组织带动作用,获得群众普遍赞誉;(4)被推荐人员必须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认定。
四、办理流程
1.公开申报(2021年5月31前)。
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广泛宣传开展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的意义、政策内容、遴选范围和条件等,为遴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农村实用人才到所在乡镇报名参加遴选。
2.审核推荐(2021年6月10前)。
各乡镇(街道)对报名的人选进行汇总和条件复核,并征求当地纪检、综治、计生、环保、安监、金防,以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条件复核和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和所分配的名额,经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农办)推荐初步人选。
3.遴选认定(2021年6月20前)。
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初步人选进行汇总复核,并组织专家组对有关人选进行评审认定,按照《专家评审得分表》设置的指标和要求打分,列出每个人选平均得分;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选计划名额择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建议人选。
4.确定公布(2021年7月30前)。
建议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小组研究审议后,确定正式人选名单。
五、所需材料
1.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请表;
2.农村实用人才评审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证明;
3.公示截图和照片;
4.个人信用报告;
5.经县级农业局(农办)审核盖章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认定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6.媒体宣传报道材料;
7.其他个人业绩材料。
六、申报时间
从2021年5月起。
七、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科室:
人才办,电话:
附件:
市第二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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