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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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外来物种入侵普查工作要求、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全力做好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工作,保障普查质量,实现既定目标,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外来物种入侵是全球性问题,其具有较强的繁殖能力、适应环境能力和扩散能力,占领和压缩本地物种生存空间,造成本地物种濒危或灭绝,严重影响入侵地的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
近年来,伴随着金融贸易、跨国旅游业等快速发展,外来入侵物种呈现出传入数量增多、频率加快,蔓延范围扩大、发生危害加剧,经济损失加重的趋势,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威胁最大和损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豚草等危险性外来入侵物种已经对我国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构成了严重威胁。
区也面临危险性外来物种入侵的严峻形势。
2008年苹果蠹蛾的传入,对苹果产业造成一定威胁,截至2021年疫情扩散仍呈蔓延趋势;刺苍耳能够在荒滩等恶劣环境中大量繁殖,治理难度极大,已在中宁县、海原县部分地区出现。
因此,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摸清其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状况,建立完善物种信息库,为精准防控提供重要基础数据,对有效遏制区重大危险入侵物种入侵扩散、保护生物及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相关厅局文件精神及《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一)普查目标。
以初步掌握外来入侵物种为基础,利用2年时间(2022年—2023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普查,摸清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寄主等基本情况,研判我区外来入侵物种危害风险、扩散趋势,为科学防控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基础数据支撑。
(二)普查范围。
区所有陆地国土上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
重点区域为自然保护地、受人为和自然干扰严重的林草生态系统、经济贸易往来和人类活动频繁地区,毗邻周边省份的地区以及已有外来入侵物种分布并造成危害的地区。
(三)普查对象。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名单》(见附件)中的物种。
(四)普查内容和方法。
对我区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对象的发生地点、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寄主植物、危害部位、生态系统类型等情况进行调查。
具体普查方法、流程等依照《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执行。
(五)普查任务。
1.各乡镇辖区内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寄主等基础数据信息采集;
2.外来入侵物种的标本、样品、种质资源等实物资料采集、制作;
3.外来入侵物种照片、影音等资料的采集;
4.总结分析基础调查数据,分析研判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机制和入侵趋势,制定风险分级区划,提出预防治理策略规划。
(六)预期成果。
1.各乡镇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2.各乡镇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和数字化标本库信息;
3.各乡镇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分级区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发生趋势及预防与治理策略报告等。
三、进度安排
本次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4月)。
制定普查方案,细化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普查;明确普查工作组织形式和承担主体,准备相关物资,开展宣传及动员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物种识别和信息采集等专业技术能力。
(二)全面普查阶段(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
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普查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面普查,邀请自治区相关专家进行技术培训及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审核汇总阶段(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
完成普查数据审核、外业补充调查和成果上报。
1.普查数据审核。
2022年9—10月各普查单位对调查数据和标本数据进行自查;2022年11—2023年2月迎接自治区对调查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的统一审核查验。
2.补充调查。
2023年4—8月各普查单位在审核查验的基础上,对物种采集、鉴定和影像资料等方面存疑处进行查漏补缺,并进行补充调查、规范整理。
3.成果汇总。
2022年10底前各普查单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2023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辖区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清单、数据库、标本库等普查成果,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及分级,外来入侵物种发生趋势、预防与治理策略等综合报告。
以上报告均按时间节点报送区林业和草原局,由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全区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组织实施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面谋划、分头实施、整体推进,扎实开展普查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
成 员:
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挂牌区林木检疫站)、各乡镇林业站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草原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挂牌区林木检疫站)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普查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区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全区森林生态系统普查督导推进工作。
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草原组、生态组:
负责区草原及湿地自然生态系统普查督导推进工作;做好全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指导;做好全区园林湿地和草原生态系统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审核、质量核查、综合总结、分析研判外来入侵物种入侵趋势及危害程度;协助各普查单位做好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标本、样品、种质资源等实物资料鉴定、采集、制作和照片、影音等资料的收集;结合各普查单位基础调查数据,完成全区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分布状况及危害趋势报告。
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检疫组:
做好全区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指导;区草原、湿地、林场管护区、城市绿地、自然保护区等之外区域的普查;协助各普查单位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标本、样品、种质资源等实物资料鉴定、采集、制作和照片、影音等资料的收集;结合各普查单位基础调查数据,完成全区林业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分布状况及危害趋势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本辖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各普查单位在普查中发现疑似或不确定外来入侵物种,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挂牌区林木检疫站)作进一步鉴定,仍不能确定的报送上一级部门进行鉴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普查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压实工作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持续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
(二)加强质量管理。
本次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各普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普查工作进度,如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强化普查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力度,确保调查内容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以及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媒介及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意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外来物种识别、信息采集等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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