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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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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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提升项目审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要求,聚焦省市区列重点项目和城市更新行动“十大片区”项目落地,依托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分大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心贴心”的主动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中央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为统领,以“规范利企、廉洁高效”为导向,建立代办服务体系和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代办服务机制,打造一支以党建为引领的代办服务队伍,建立“一对一”代办服务制,做到“一切为项目让路,一切为企业服务”,打造全覆盖、全链条“管家式”服务,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切实营造便利优惠的营商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委托。
凡符合代办范围的投资建设项目,企业可自愿委托代办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代办服务,并签订委托代办协议。
(二)无偿代办。
代办服务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的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投资者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三)协同联动。
代办服务采用分级代办的服务方式,区政府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投资建设项目,按原则纳入本级代办中心的承办范围,区级代办中心按照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分环节、分阶段或全程代办服务,合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四)高效合法。
代办服务应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合理规划审批办理路径,积极对接相关投资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代办服务。
四、工作任务
(一)服务范围
区级代办中心负责为区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及企业(社会)投资项目无偿提供项目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各类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全部周期。
服务项目从签约、立项到经营生产的“全生命周期”,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2.按需精准定制。
按项目需要提供精准耐心的业务咨询、指导及协调、代办服务,量身定制精确的办事流程图及审批流程图。
3.协调快速联办。
代办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协调会”“联审会”或“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本级无法处理解决的问题,提请上级部门会商解决。
4.定期跟踪回访。
定期回访项目,协调办理项目单位其它合理合法的新需求。
(三)服务流程
1.提前介入。
区经合局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招商部门要与代办中心及时沟通联系,代办中心及时获取项目签约信息,主动与企业对接推广项目代办服务模式,收集代办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并指导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委托代办。
企业向代办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需要代办的事项,符合代办条件的,双方签订协议进行登记备案,代办中心确定专门代办员“一对一”为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开展批前辅导,制定专属审批事项清单。
3.分类代办。
代办中心将集中受理的申报材料及时转交各审批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对特殊项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实行重点服务,协调绿色通道。
审批部门应及时进行审核,对需要补齐补正的审批部门应出具一次性告知书;涉及多个事项同时申报的,代办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和联审会等套餐式审批服务,指导投资者有序申报,节约申报办理时间;围绕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不同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代办中心对企业一次性告知,指导其同步准备申报资料,协调开展容缺受理、多评合一、多图联审、模拟审批、联合验收等快捷服务。
4.委托终止或办结。
因项目与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相冲突,不具备办结条件或投资者主动要求终止代办委托的,及时终止委托。
项目代办完成后,经项目单位确认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归档保存,并将涉及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时交还企业。
5.服务评价。
项目代办工作结束后,项目投资者填写代办办结评价表,按照“一项目一评价”的原则对代办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和廉洁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完善提升代办服务工作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发改局、住建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医保局等单位首席代表和区政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帮办代办队伍。
各分大厅也要安排专人作为帮办代办员,从事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具体人员数量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设定。
入驻大厅各部门应和各分大厅也要将各自帮办代办员,汇总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二)加强教育培训。
相关部门单位要选派业务骨干,实时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资料标准规范、办理流程指导培训,使代办服务人员熟练掌握事项所需资料、要件要求、办事流程、法律依据等。
区代办中心对代办人员定期进行形象礼仪及业务培训,强化知识储备,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到严谨规范、服务热情、态度温和。
(三)建立协调制度。
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分大厅的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帮办代办工作的管理,对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解决问题的途径,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帮助企业尽快办理审批手续。
(四)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引导,让企业和群众广泛了解接受代办工作,营造清政亲商、廉洁便捷的营商环境。
加大对代办工作开展、典型经验、服务成效的宣传,努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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