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总结提升年”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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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总结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结形成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专项行动成效,现就“2022总结提升年”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9年以来,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以“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为方向,深化人民调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市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要紧扣“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就地化解为目标健全调解网络,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工作水平,以信息化建设为动力创新调解手段,以增强队伍素质为保障增强实战能力,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打造新时代调解工作升级版,筑牢安全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措施
2022年,开展矛盾不上交总结提升年行动要紧紧围绕“五强化、五提升”部署推进。
(一)强化基层建设,切实提升人民调解组织战斗力
1.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着力解决少数人民调解组织空转虚化问题,按照《省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规范》要求,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摸排,对组织弱化、工作薄弱的依法进行调整和充实,实现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运行、依法调解。
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协同有关部门选好配强调解力量,严格落实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和制度机制等方面规定,确保调委会有人员、有场地、有标识、有制度,推进实体运行。
年内,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
2.加快推进新型调解组织建设。
深化“3NN1”(即“市乡村调解组织+N个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N个派驻调解室+个人调解室)调解体系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和“两新”组织,在深化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消费、物业等五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金融商贸、知识产权等涉及民生、群众关注领域拓展,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00人以上企业均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聚焦产业链创新链发展需求,探索设立区域性、专业性商事调解平台,在化工、高新技术产业等园区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3.持续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品牌。
推广“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等做法,按照社会知名度高、调解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广大群众认可的要求,鼓励支持公众认可、有专业特长的人民调解员设立调解工作室,打造更多具有地区特色、品牌效应的个人调解工作室。
年内,省司法厅将联合省公安厅开展公调对接“金牌调解工作室”评选活动,组织“金牌调解员”评选工作,各所应加大建设力度,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争取更多表彰。
4.完善基层保障支撑体系。
规范管理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解组织办公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推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动态增长机制,细化明确各类经费、补助、薪酬的发放渠道,建立补贴发放电子留痕和定期核查制度。
(二)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水平
5.发挥党建凝聚引领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条件的通过建立党支部、派驻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党建工作。
各调委会要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专、兼职调解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员的政治意识、法治素养和道德水平。
6.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市人民调解组织5名以上、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名以上、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名以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名以上、派驻调解室2名以上的要求,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项调查摸排,逐级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
加强社会化参与,加大政府购买力度,积极吸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等参与专业领域纠纷化解。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统一编号、统一胸牌、统一徽章、统一证书,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7.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
按照《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局将组织实施新一轮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人民调解员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情况,科学设定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客观地对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着重专职调解员等级评定,确保等级评定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
10月底前,完成人员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
8.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
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组织,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岗前培训,继续深入学习《民法典》,有针对性地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心理学、金融等方面专业知识培训。
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运用集中培训、实操训练、旁听庭审、个案指导等形式,加强实战锻炼。
年内,局将组织开展全市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
(三)强化机制建设,切实提升社会矛盾纠纷治理水平
9.健全矛盾导入处置机制。
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进一步健全公调、诉调、检调、医调等对接机制,根据省厅制定的矛盾纠纷导入标准,统一规范纠纷导入流程,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引入渠道。
创新探索司法所与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提升公调对接质效。
健全“一站式”化解机制,优化立案、受理、办理、分流等全流程服务,推动调解、诉讼、执行一体贯通。
10.完善“调解+”衔接机制。
依托非诉服务平台,强化人民调解与其他非诉方式之间的联动补强,大力推广“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行政复议”,提升家事、民事、商事、行政领域纠纷化解效能。
推动在公安、住建、市场监督等重点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开展行政争议纠纷“调解前置”工作。
加强与法院对接合作,优化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无争议事实记载等机制,提升调解协议公信力、执行力。
11.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
推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制度,根据纠纷化解需要,推动建立由法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组成的市级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
建立专家库成员信息档案和名录,向社会公示,并通过预约、选派等方式参与纠纷化解,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四)强化排查化解,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
12.加强矛盾信息搜集研判。
依托司法所、非诉讼服务中心(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平台,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贴近基层优势,加强市场监管、住建、环保等重点领域矛盾风险信息搜集。
强化矛盾纠纷常态化预警研判,开展矛盾纠纷专题研判,加强对民生领域以及重大立法、政策发布等敏感事件的实时研判。
探索建立动态预警发布制度,对苗头性、周期性、趋势性问题,以建议书、风险提示等形式分类分业及时推送,提升矛盾纠纷预防水平。
13.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
围绕维护建党10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部署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地区进行“滚动式、拉网式”排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零报告制度,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全面落实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加强人民调解员与网格员对接,推动实现群众生活区域、生产单位、商贸场所等纠纷排查网格全覆盖。
健全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村居(社区)日排查、乡镇(街道)周排查、市半月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分类调处。
14.推动矛盾纠纷集中化解。
按照“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适时开展合同履行、知识产权、网络集资、民间借贷等领域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治理。
探索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圆桌会议,引导矛盾纠纷当事人选择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调解案件,合力攻坚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积案纠纷。
加强矛盾纠纷跟踪回访,推动调解协议及时履行到位,避免矛盾纠纷反复、升级。
积极倡导“和合”文化,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效
(五)强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人民调解智能化水平
15.加强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应用。
按照全年考核要求及时录入调解队伍、调解纠纷等数据信息,确保管理系统信息完整、规范准确。
加强“调解小助手”应用,使用率达到100%;推广省非诉讼服务平台应用,使用率50%以上。
各地要按照专职调解员30件、兼职调解员20件的全年调结任务数,有序分解落实(统计时间截止10月31日),并按时完成任务,鼓励多调多录。
16.强化大数据手段应用。
依托“苏解纷”“微解纷”和市委政法委社会治理网格系统,有效获取矛盾纠纷信息,准确把握矛盾纠纷高发地区、时段以及类型,及时预警处置重大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和中期管控转变。
17.创新开展线上调解。
探索构建集网上立案、在线申请、远程调解、资源共享、司法确认等为一体的线上调解平台;各司法所应充分运用已建的“云视讯”系统,开展视频调解;利用互联网、微信小程序等手段,开展在线受理、咨询、调解、督促协议履行等业务,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便捷性。
加强与电视台、自媒体、直播平台等媒体协作,推动开展开放式网络调解,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纠纷化解需求。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司法所、局相关科室(处、中心)要坚持把矛盾不上交总结提升年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和推进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采用项目化方式,挂图作战,集中人员力量,持续攻坚突破。
以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及时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作为衡量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指标,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一同部署、督查、考核。
各司法所要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帮助。
2、突出工作重点。
围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要求,系统梳理本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短板弱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采取有针对性地改进措施,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要注重创特色、树品牌,认真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本地区社情、发展状况,创新工作载体、强化集成创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亮点。
年内,在全市组织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和调解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20、强化督导检查。
局基层治理科、市非诉讼服务中心要加大对矛盾不上交总结提升年活动的跟踪督促和指导检查,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通报;要加强常态化督导考核,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1.注重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努力形成规模、形成声势,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要加大人民调解方式手段的宣传推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为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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