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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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安置房办证工作,加速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自202***年12月17日起至202***年2月10日,对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工作开展全面集中攻坚。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抓住有利契机、集中整合资源、激发属地活力、发挥协同优势。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上门催交,提升已核未售安置房回款率;
(二)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承租面积价格核算时间;
(三)全面起底清理,攻坚摸排全区承租面积及空置安置房底数。
三、工作目标
自202***年12月17日至202***年2月10日,收取安置房承租面积房款8000万元。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专班,专班负责调度全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统筹做好数据统计、核算价格、综合协调、调度入统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建立调度机制。
集中攻坚期间对出售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重点调度工作推进落实的进展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和下一步有针对性进行协调解决的具体措施等。
(三)强化跟踪问效。
集中攻坚期间对出售情况“每半月一通报”,通报承租面积出售回款情况,对攻坚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强化实绩跟踪问效。
(四)健全激励机制。
健全承租户激励机制,提升购买意愿;完善街道办事处、区宜居公司及参与一线工作人员的正向激励机制,促使工作人员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攻坚任务完成。
五、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
1.负责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政策宣传;
2.负责摸排安置房承租信息(不包含在区承租面积信息表内)和空置安置房信息(不包含在区清房办空置房清单内)工作;
3.由征收项目责任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内的安置房承租面积价格核算(自受理后两日内完成);
4.负责已核价承租户出售款催交工作;
5.负责发放安置房承租户支付购房款实物奖励;
6.负责属地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信访维稳工作;
(二)区建投公司等征收(拆迁)主体单位
1.负责拆迁项目安置房承租面积价格核算(自受理后两日内完成);
2.负责征收和拆迁地块安置房承租面积、入住时间、预收房租等相关信息(自受理后两日内完成)的填报;
3.负责加快安置房承租户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度;
4.负责集中攻坚阶段奖励资金保障及兑付工作。
(三)区宜居公司
1.负责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的政策解答、群众接待工作;
2.负责受理承租户购买申请;
3.负责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价格审核工作;
4.负责编制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台账和情况通报。
六、工作激励
(一)安置承租户
集中攻坚期间,由属地街道向自收到交款通知且于十日内交清购买款项的承租户发放500元以内的实物奖励,向自收到交款通知且于三十日内交清购买款项的承租户发放200元以内的实物奖励,向签订预购协议并缴纳5000元预购房款的承租户发放100元以内的实物奖励。
承租户实物奖励由安置房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购置、凭区宜居公司出具的票据发放(每户只能发放一次,不得累计发放)。
购置费用由区建投公司核付。
(二)街道办事处
集中攻坚期间,设置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信息奖和户奖。
1.信息奖用于奖励属地街道办事处通过开展集中摸排工作发现不包含在我区安置房承租面积信息表内的承租信息(提供安置补偿协议书等作为佐证材料),给予摸排人每户200元奖励;发现不包含在我区空置安置房信息表中的空置房屋信息(由区建投公司审核),给予摸排街道每套100000元奖励。
2.对在我区安置房承租面积信息表内的承租户购买的,户奖按每户5000元发放;对不属于我区安置房承租面积信息表内的承租户购买的,户奖按每户8000元发放。
集中攻坚期间,户奖每周依据街道办事处完成情况,按上述标准的70%拨付。
集中攻坚阶段结束后,若全区完成总体目标任务,对剩余的30%户奖予以拨付;若未完成不再予以拨付。
工作完成后,视完成情况一并结算。
户奖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其中30%用于奖励工作人员,具体分配由街道党工委自行研定。
(三)专班工作人员
集中攻坚期间设置进度奖,进度奖用于奖励参加专班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
进度奖按总任务完成情况分段累计发放:
完成总任务的50%,按实际完成天数发放每人每天100元的进度奖;完成总任务的70%,按实际完成天数发放每人每天200元的进度奖;完成总任务的100%,按实际完成天数发放每人每天300元的进度奖。
进度奖不得与加班、节假日补贴重复发放。
七、工作保障
安置户实物奖励、街道办事处信息奖和户奖、专班工作人员进度奖所需资金均由区建投公司保障。
八、工作监督
弄虚作假、虚报完成情况的,违规资金予以追回,追究摸排单位及经办人员责任;
未如实上报空置安置房摸排信息的,追究摸排单位及经办人员责任;
涉嫌违纪违法的,上报区纪委监委机关调查处理。
九、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区宜居公司负责解释。
附:
《XX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专班组成和工作职责》
XX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专班组成和工作职责
为切实推进安置房办证工作,加速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拟成立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专班,并下设服务催收、核价办证和出售结算三个工作组。
工作专班和工作组的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和工作职责
组长:
王兰区宜居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落实攻坚工作政策举措;调度工作推进落实的进展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和下一步有针对性进行协调解决的具体措施等。
二、工作组组成和工作职责
工作专班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服务催收组、核价办证组和出售结算组。
1.服务催收组
组成人员为汀棠、弋矶山、天门山、赭山、赭麓、张家山、大砻坊、荆山、范罗山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各1人。
主要职责为安置房承租面积政策宣传、摸底、动员购买、催收房款、征收地块核价和信访维稳等相关服务工作。
2.核价办证组
组成人员为区建投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及其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为拆迁地块核价、租售信息(包括安置房面积、承租面积、交房时间和预交房租或保证金)填报和安置房办证等相关服务工作。
3.出售结算组
组成人员为区宜居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及其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为受理购买申请、出售价格报核、综合协调、调度入统、奖励兑现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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