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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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各部门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纪委办公室《2021年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2021年全县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改进工作作风,转变职能和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依法履职和服务群众,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赢得人民群众满意,不断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基本原则
(一)广泛参与原则。
以人民群众为主体,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尤其是各行各业的管理和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社会评价,切实做到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
(二)公开透明原则。
将社会评价标准、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价活动公平公正。
(三)问题导向原则。
把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评价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投诉迅速办理、有问题立即整改,通过社会评价工作推动作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纠建并举原则。
认真分析滋生作风突出问题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推动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健全内控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评议范围
(一)参加评议的部门和行业(54个)
2021年参与评价的部门和行业共54个,根据职能分为执法监管类、综合管理、行业管理和经营服务4类。
1.执法监管类10个:
公安、国土资源、审计、环保城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国税、地税、安监。
2.综合管理类11个:
发改、财政、商务、工信(国资委)、科技、民政、民宗、人社、统计、扶贫、司法。
3.行业管理类10个:
农牧、教育、林业、水务、文广旅游、交通、卫计、规划建设、供销联社、气象。
4.经营服务类23个:
移动、电信、联通、邮政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青海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信用联社、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供电公司、铁路、中石化、中石油、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天然气公司。
(二)各乡镇负责抓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四、评议内容
政府部门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转变职能、作风建设、效能建设、依法履职、党务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改善民生、“12345”热线办理等情况进行评议;经营服务行业主要围绕依法诚信经营、服务群众、作风建设、事务公开、廉洁从业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评议。
五、评价方法
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采取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
县纪委、政府纠风办和县统计局联合组织党风政风行风评价工作。
评价由公开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部分组成。
(总分为100分)。
(一)公开评价(50分)
1.代表评价(15分)。
县纪委、政府纠风办组织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召开评议大会,发放《2021年青海省海东市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问卷调查表》B表,对本县被评议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评价。
评价表30份。
2.现场直评(15分)。
县纠风办负责从《2021年青海省海东市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问卷调查表》A表中抽取10%的调查问卷,由县统计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车站、进广场等群众较为集中的场所,对本地区被评议的部门和行业进行现场评价,排序从001A开始,另外封装。
3.网上公众评议(20分)。
通过在青海新闻网、青海省政府网、青海省监察厅网以及海东政府网站开设网上公众民主评价专栏(网页右下角),面向社会公众对本地区被评议的部门和行业进行公开评价,11月1日至11月4日为测试时间,正式投票时间于11月5日0:
00开始至11月13日24:
00结束。
在评价时先对全省75个地区和部门单位按提示要求进行评价后,再点击海东市,通过相同操作对海东市的54个部门和单位进行评价。
网上公众评议汇总由省纠风办负责。
评议网址须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等新闻、宣传载体提前向社会公开。
(二)群众满意度测评(50分)
县纠风办从《2021年青海省海东市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问卷调查表》A表中抽取90%的问卷调查表,按照《党风政风行风测评问卷调查比例分配表》的分配比例,对本地区被评价部门和行业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序号紧接现场直评表的排序号进行排序。
测评对象为县内城镇和农村16—65岁各行业、各阶层居民。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1月6日前完成)。
在县内网站、电视和广播等媒介向社会公布《2021年***县党风政风行风社
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二)组织实施(11月9日至11月22日完成)。
县纪委、政府纠风办负责完成问卷调查评价工作和网上评价工作。
(三)、数计统据(12月9日前完成)。
市纪委根据网络评价、问卷调查表评价的结果,详细汇总统计评价数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形成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报告。
(四)通报结果(12月30日前完成)。
通过新闻媒体、下发通报向社会通报评价结果。
七、评价结果的公布与运用
(一)向本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常委会以及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被评部门和行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通报)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分类排序结果,并在***广播电视台和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二)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排序结果将作为考核被评议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选精神文明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
(三)对分类排序中末位的部门和行业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对该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对连续两年分类排序末位的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连续三年分类排序末位的部门和行业,建议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对连续两年在分类排序中排在首位的部门和行业,可在下一年度列为免评对象。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各被评价部门和行业要以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为契机,狠抓干部工作作风建设,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为社会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社会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工作,严密组织,保证评议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通过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能够使被评单位听到群众呼声受到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积极主动地整改问题。
(二)注重工作实效。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要坚持开门评价,做到评价方案公开、评价步骤公开、评价结果公开;要进一步拓展民主监督渠道,增强社会公众参与评价的积极性。
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并举一反三,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完善,堵塞漏洞,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程序标准。
严格按照《党风政风行风测评问卷调查比例分配表》确定的比例开展问卷调查。
要认真组织好问卷调查表的发放、回收、上报工作,做到发得准,填得好,回收快,防止发不到位、乱发和回收率低等现象的发生。
问卷调查表回收率为100%。
问卷调查表的发放、回收、上报工作实行层层签字制度。
要加强培训,严格要求,防止在测评时不填写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填表日期和涂抹处不签写自己的名字以及对一个单位多个评价的现象发生。
在回收问卷调查表时,要严格把关,认真审验。
要加强对问卷调查表发放、填报、回收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指导,做到每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
同时,要实行回访制度,对回收问卷调查表进行回访,重点对涂抹的表、笔迹相近的表进行回访,回访率不得低于10%,回访要有记录,杜绝一人多填问题的发生。
市纠风办届时将对各县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严明工作纪律。
认真汲取以往在网络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教训,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对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进行暗箱操作,对参评人员进行倾向性引导,违反评价程序,干扰评价工作;评价代表利用评价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被评单位的礼物、宴请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被评价部门和行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参评人员公正评价,对因弄虚作假影响评价结果的,经查实,其综合得分按“0”分计算,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在全县内通报曝光。
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
8687735、县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
8322568。
附:
《党风政风行风测评问卷调查比例分配表》
***县2021年党风政风行风测评问卷调查比例分表
单位
分配比例(%)
数量(份)
国家机关
27
626
文化
6
139
教育
6
139
卫生
6
139
群众团体、民主党派
6
139
商贸服务业
9
208
建筑企业
6
139
交通运输业
6
139
民营及股份制企业
3
70
个体工商户
6
139
农牧业
9
208
离退休老干部
5
116
其他
5
116
合计
10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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