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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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要求,为做好我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核转岗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考核转岗工作顺利进行,我县成立“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职学校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
二、考核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平等”和“定校、定岗”原则。
(二)以校为主,定向转岗。
特岗教师考核转岗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实施特岗计划的各学校为主,实行定向转岗。
原则上,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应在所工作学校就地转岗为在编公办教师。
(三)严格考核。
3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所在学校,须根据特岗教师履行聘用合同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进行严格考核。
三、考核对象
2019年聘用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满3年的特岗教师。
四、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自愿留在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按规定转岗为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财政负担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三)对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特岗教师,由自治区教育厅颁发服务证书。
(四)对服务期满3年,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不愿意继续留任、或考核不合格的特岗教师,不能转岗,由其重新择业。
五、考核转岗工作的有关要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会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我县特岗教师考核工作,并由以上四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抽查复核组(人员待定),对各学校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考核转岗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组织考核:
2022年5月31日前。
第二阶段,抽查复核:
2022年6月1日—6月10日。
第三阶段,汇总上报:
2022年6月20日前。
第四阶段,转岗、办理入编手续:
2022年9月。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对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特岗教师转岗、入编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及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财政局负责特岗教师转岗为在编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关系的审批和办理;县委编办负责特岗教师转岗为在编教师的编制审定及入编工作。
2022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所在学校,须依据《县特岗教师考核转岗暂行办法》(见附件1),结合本校实际,成立“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于2022年6月20前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定。
同时,将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书面材料一并上报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按照桂教特岗办〔2022〕1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特岗教师颁发服务证书。
需填写《特岗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和《2022年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发放信息表》,上交1张个人证件照(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背面写明任教学校、姓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审核、报送相关信息,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发放服务证书。
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有关学校及考核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学校校长(或负责人)是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要求,做到严谨细致、公平公正、准确无误,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县特岗教师考核转岗暂行办法
2.特岗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3.2022年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发放信息表
4.2022年县特岗教师考核转岗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县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转岗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稳妥地实施“义教特岗计划”和“中职特岗计划”,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岗教师的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运用科学规范的考核办法,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的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转岗为在编教师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标准和内容
第四条考核标准根据《中小学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特岗教师的政策和受聘岗位职责要求予以确定。
第五条特岗教师的考核内容包括:
履行教师的法定职责、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履行聘用合同情况、创新能力和实施效果,重点评价履行聘用合同情况。
师德主要考核特岗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2018〕16号)的情况,从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方面考核,特岗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考核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特岗教师考核各等次基本标准为: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在三年服务期内,必须承担本专业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所承担的课时量须达到规定课时的90%以上。
优秀等次: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模范履行聘用合同,事业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合格等次:
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履行聘用合同,工作认真,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正确传授学科知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不合格等次:
不能完全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能自觉履行聘用合同;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效果较差——服务期三年内,其任教学科的学期期末测试成绩有2次(及以上)被县教研室通报批评的。
第三章考核方法
第七条特岗教师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实行等级评分办法。
第八条特岗教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年度考核和三年服务期满考核。
平时考核为经常性考核,学年度考核每学年结束时进行,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在连续聘用满三年之时进行。
第九条认真搞好平时考核。
对平时考核表现较差的特岗教师,学校要及时给予告诫并记录在档,督促、指导其改正。
经告诫和督促有明显改进的,学年度考核评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学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凡有两个及以上学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其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则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条特岗教师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对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特岗教师,其学年度考核和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均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一条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做到考核方案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核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平时考核由学校自主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年度考核在学年末集中进行,基本程序是:
(一)特岗教师在学年度考核时进行个人学年度工作总结,并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特岗教师所在年级组或教研组或部门的负责人在听取本组或本部门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要有谈话记录),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参照被考核人的总结和述职情况,对被考核人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聘用合同情况进行初评,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三)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在参考年级组或教研组或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的考核评语和初步意见的基础上,对特岗教师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分析评价,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确定被考核人学年度考核等次;
(五)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在本校内公示特岗教师学年度考核等次;
(六)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登记表送达被考核的特岗教师,由其签署个人意见,存入个人档案;
(七)学校将考核结果报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备案。
第十四条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在特岗教师连续聘用满三年之时与当年学年度考核合并进行,由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领导,各有关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方式和程序可比照学年度考核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学校考核结果报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定。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适用
第十五条特岗教师学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和三年服务期满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规定可以列入转岗为在编教师的范围。
第十六条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因“师德”问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列入转岗为在编教师的范围。
第十七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特岗教师考核档案。
学年度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登记表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特岗教师解除聘用合同后,考核挡案随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第六章考核的组织
第十八条考核工作在县“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工作。
第十九条设岗学校成立特岗教师考核工作小组,直接对校长负责。
考核工作小组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条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操作、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考核办法自2022年5月开始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考核办法由县“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
◆国家义教特岗□
◆自治区中职特岗□
特岗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照
片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时间
服务时间
从年月—年月
入学前户籍所
在地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
服务单位及任教学科
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
服务期满考核等次
任教学校意见
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说明
此表一式三份。
一份装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作为颁发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的依据。
备注:
1.请在表头相应的特岗教师类别后的□打“√”;2.服务单位请务必填写全称。
—16—
附件3
2022年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发放信息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历
所在市
任教县(市、区)
任教学校
考核等次
备注
说明:
1.此表电子档用excel格式上报;2.中职特岗请在备注中注明“中职特岗”;3.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填写报考“特岗计划”当年的情况,任教学校等信息务必写全称,不得简写;4.请务必核准身份证号码。
附件4
2022年特岗教师考核转岗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盖章)
2019年招聘人数
目前在岗人数
考核情况
特岗教师留任情况
备注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继续留任
不继续留任
义教特岗
中职特岗
备注:
有中职特岗的县(市、区),请分类填写,并在备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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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 期满 教师 考核 转岗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