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专业完整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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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形成“强主体、整资源、丰行业、促融合、建链条、优布局”的现代文化旅游产业体系。
各类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全面发展,打造一批国内知名度较高的新兴文化旅游品牌景区,开发一批战略性文化旅游项目,打造一批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推出一批具有地区代表性的影视作品和演艺项目,构建具有国际品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宣传平台。
文旅融合发展布局不断优化,发展机制基本完善,业态融合日渐深入,产品供给创新提质,服务品质稳步升级。
擦亮“唐风晋韵·锦绣太原”金色名片,当好“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核心节点。
形成“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行业自觉,实现文化旅游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动态平衡。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文化旅游资源利用融合
1.打造一批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单位
(1)坚持文物保护为第一原则,开展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
支持迎泽区、晋源区创建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责任单位:
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高文化遗产在旅游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
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强化景区建设管理,提高晋祠、天龙山、太山、双塔等优质文物景区在全国乃至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加强对各个历史时期文物特别是景区内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动具备接待能力的博物馆纳入旅游线路产品体系,提升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增强旅游功能,挖掘博物馆的文化旅游价值,鼓励支持打造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纳入旅游宣传推介线路产品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支持太原大关帝庙、普光寺、文殊寺、教场巷日式住宅等纳入府城游线路,晋祠、天龙山石窟、太原市博物馆等纳入各旅游线路体系。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展陈水平,实现遗址遗迹场景还原,现场体验非遗文化内涵,形成可观赏、可体验的特色旅游产品。
鼓励各文物保护单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遗址遗迹还原,实现博物馆数字化展览。
参考明太原县城清明上河图高科技互动展演项目的创意,拓展应用到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北齐壁画博物馆的建设陈展工作中,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创新遗址遗迹陈展工作。
充分挖掘我市优秀非遗资源,选择一批文化内涵深厚、市场需求较好、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经济效益的非遗项目进行非遗特色旅游产品研发。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开展国宝级文物保护单位活化利用试点。
在做好晋祠部分古建筑数字化保护的前提下,利用现有三维原始数据进行加工,盘活数据,利用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发沉浸式数字体验文化产品。
加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
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传承利用体系
(1)发挥太原丰富的传统音乐、戏剧、曲艺、美术、技艺等非遗元素优势,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展销基地。
力争打造非遗体验园区,围绕“非遗市集·展示”“非遗生活·实践”“非遗现场·展演”三大板块,涵盖非遗文创、非遗美食、传统技艺、传统戏剧、传统医药等优秀传统文化,为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搭建市场平台。
鼓励各县(市、区)打造非遗传习所、非遗传习室和非遗产品展销基地。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开展工艺美术文创产品进景区试点工作。
对接工艺美术文创产品研发单位,在具备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推进工艺美术文创产品进景区试点。
鼓励景区引入“XX三宝”、剪纸、雕塑、古建模型、刻瓷等工艺美术文创类项目。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园林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汾管委、市龙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发布老虎、面塑、剪纸、砂器、晋绣等非遗工艺礼品,以及XX药茶、优质杂粮、特色鲜干果、民间艺术品等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构建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活态传承利用体系。
加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和推广,培育一批优秀非遗品牌。
深入挖掘、合理利用非遗资源优势,重点选择XX老陈醋、清徐炼白葡萄酒、六味斋酱肉、郭杜林月饼、乾和祥药茶、面塑、剪纸、琉璃等市场需求较好且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经济效益的非遗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促进保护成果转化为市场竞争力。
通过非遗+旅游、非遗+产业、非遗+互联网等方式,将非遗保护传承成果融入旅游发展、产业开发、网络购物中。
培育我市非遗品牌,构建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活态传承利用体系。
以XX药茶为突破口,打造迎泽区药茶一条街,建设太原药茶旗舰店。
突出地域特色,大力开发阳曲小米、娄烦山药蛋、古交榛子、清徐葡萄等优质杂粮和特色鲜干果。
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传统工艺企业走特色发展之路。
坚持“小中药,大产业”战略,开展好中草药种植生产指导工作。
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干果经济林,组织指导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管理工作,2021年预计完成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4.3万亩。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塑造“XX三宝”为代表的工艺美术品牌
(1)建设工艺美术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化发展。
建设工艺美术特色园区,进一步整合资源,支持各工艺美术企业不断改进工艺、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我市工艺美术产品的市场认可度。
依托工艺美术特色园区打造工艺美术线下专业市场,支持建设工艺美术电商平台,全面推动工艺美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鼓励工艺美术企业拓展家具设计、服装设计、室内设计等业务。
继续会同省有关部门承办好“XX省工艺美术博览交易会”,积极为工艺美术相关企业搭建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平台,邀请企业参加各类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扩大影响力,促进消费和品牌建设。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活动,建设一批非遗、民间艺术街区,推出一批融入太原地方标志性文化元素的高质量文化旅游商品。
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拓展传播渠道,坚持在每年重大节庆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手段进行宣传传播。
按各县(市、区)布局,大力推进非遗展销中心全覆盖工程,积极开展非遗文化进景区计划,打造县域特色旅游集散中心。
支持和推进小窑头村非遗文旅小镇、刘家堡村非遗文化街等项目建设,支持杏花岭区打造“百店千品”文化旅游项目,支持迎泽区打造“太原府城游”文旅品牌项目及上马街太原府城游集散(体验)中心,支持娄烦县开展官庄非遗展示活动。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文化旅游产品融合
4.建设乡村旅游目的地
(1)推动旅游与农耕文化融合发展。
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10个,积极推动我市AAA、AAA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介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5条,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XX美丽休闲乡村”10个。
鼓励支持条件成熟的美丽乡村申报省级AA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整合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周边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挖掘文化内涵,纳入旅游线路进行宣传推介。
支持清石农场等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打造沿东西山、汾河旅游精品线路,支持打造东山红色文化旅游、采薇农业观光滑雪、龙角山森林康养等文化旅游经济片区。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打造一批宜居宜游、宜业宜养的休闲农庄(园)、特色文化古村落、田园综合体、乡村民宿度假区和标准化乡村旅游目的地。
加快建设清徐葡萄采摘、清徐醋文化旅游、小店汾东休闲农业、晋源花卉小镇、晋祠稻花香5大产业景区,配套发展一批特色农家乐及民宿集聚区,发挥休闲农业集聚效应。
出台《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单位职责。
按照《太原工业与农业旅游点建设与评定》标准,积极推动工农业旅游点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村发展休闲农庄、田园综合体、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休闲项目,支持建设蹊马甸休闲农庄、万象田园综合体、青草坡乡村庄园、花果山生态园等乡村民宿度假区和标准化乡村旅游目的地。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开发工业旅游产品
依照国家工业遗产名单,推动工业资源向文化旅游资源延伸,支持中国煤炭博物馆等一批工业博物馆、创业园、产业园开发工业遗产创意游等产品。
深入挖掘工业遗产,配合做好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工作。
支持打造太原兵工厂、东湖醋园等工业遗产旅游品牌,积极推进“1898太原兵工厂文化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打造红色、廉政文化旅游目的地
(1)鼓励支持红色旅游景区对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创建A级旅游景区。
开展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工作,摸清红色资源底数,加强保护开发利用。
支持打造杜里坪清太徐抗日民主政府旧址红色文化、高君宇红色文化、358旅红色文化、红军东征红色文化等。
支持建设小窑头黄樵松起义纪念馆,推进二期工程建设。
深入挖掘红色文化,与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相结合,打造一批红色旅游名村。
打造古交关头、阳曲店子底、小店西蒲、清徐清太徐、娄烦峰岭底等红色旅游名村。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充分挖掘于成龙等廉吏能臣历史文化内涵,建设廉政文化旅游目的地。
支持景区、博物馆举办廉吏能臣历史文化、家风家训文化、当代廉政文化的展览展演。
鼓励各县(市、区)新建一批廉政文化旅游目的地。
支持鼓励各红色旅游资源集聚地区和红色旅游景区开发文创类红色旅游纪念品、演艺类产品。
鼓励红色旅游景区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提高红色旅游产品研发设计水平。
定期组织举办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打造推出一批红色文创产品。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旅游景区文化内涵
(1)加快推进晋祠—天龙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
待可研立项批复后,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和《晋祠—天龙山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景区内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提升及申报资料编写工作。
积极督导景区全面做好迎接国家景观质量评审工作,力争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预备名单。
加大对晋祠—天龙山景区的宣传推介力度。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文物局,晋源区人民政府)
(2)依托晋祠博物馆等博物馆,全方位展示太原历史文化。
鼓励全市各博物馆积极开展太原历史文化相关展览,创新展陈方式,丰富展陈内容。
支持市博物馆做好《名都自古并州—太原历史文化展》。
〔责任单位:
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差异化开发太原古县城等古城,支持太原古县城项目按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扬基地的整体定位,瞄准华夏历史文明沉浸体验地、文物保护研究地、XX省地域特色产品展销地、市民休闲地、游客集散地五大具体功能定位,借助历史环境体现本地城市生活意义与传承,开创太原文旅结合发展新模式。
(责任单位:
市龙投公司,晋源区人民政府)
8.推出精品旅游演艺节目
(1)强化现实题材精品文艺剧目创作,推出具有深厚文化内涵、时代精神的实景演出和具有参与性、互动性的体验情景剧目。
制定出台促进演艺产业繁荣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演艺进景区,推动旅游演艺健康有序开展,支持“如梦晋阳”大型水上实景演艺优化升级。
支持创作编排高君宇、硬骨头六连民兵等实景剧演出。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到2025年,全市所有重点景区推出植入文旅IP的沉浸式体验产品。
精耕细作“唐风晋韵·锦绣太原”城市品牌形象,鼓励具备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推出植入文旅IP的沉浸式体验产品。
支持太原古县城景区引入《清明上河图3.0》和故宫IP《清宫囍·龙凤呈祥》沉浸式数字艺术展。
支持杏花岭区将马道坡周边两公里范围打造为XX最大的名优特产一条街,围绕醋厂建设醋文化品牌展示区和酒文化博物馆。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园林局、市汾管委、市龙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打造“康养太原、夏养太原”品牌
(1)加快推进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项目,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建设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县1个。
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支持符合标准的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项目对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创建A级旅游景区。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积极拓展体育旅游新业态,加快建设体育旅游目的地及环太原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线路。
通过环太原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新闻发布会、秩序册、成绩册等对我市旅游景区进行宣传。
支持各县(市、区)打造新兴体育赛事,支持推进营响未来·千曲国际教育营地体育旅游目的地建设。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林业资源与旅游创新融合,支持森林公园、森林“氧吧”、森林体验、森林徒步游、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争取财政资金将森林康养列入补助范围。
积极申报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择优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不断扩大知名度。
继续加大对现有2个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的建设指导工作,争取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早日申报成功。
支持建设北山公园、南山公园、东山生态园等森林公园康养基地及西山森林康养基地。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鼓励支持符合标准的康养基地、森林公园、体育公园等创建A级旅游景区。
支持推进三郎洞康养度假区、营响未来·千曲国际教育营地等创建A级景区。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建设太原联众锦绣山庄等康养小镇。
重点推进太原联众锦绣山庄小镇、泰康长寿社区项目、XX海唐大通国际健康颐养中心项目建设,打造西山示范区健康养生产业集群,力争2022年建成,按规定享受全市养老服务优惠政策。
推进西山示范区、东山生态建设区康养小镇项目规划布局,按照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模式,支持十县(市、区)康养小镇全覆盖工程。
鼓励支持符合标准的康养小镇对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创建A级旅游景区。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融合
10.建设一批三大品牌项目
(1)积极配合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条一号旅游公路建设。
“十四五”期间规划新改建旅游公路工程580.6公里,继续推进娄烦自行车赛道(云顶山—高君宇故居旅游公路)建设工程。
到2025年,实现“城景通、景景通”旅游格局,构建形成“快进慢游深体验”的全域旅游公路网络。
〔责任单位:
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好旅游业发展规划对接和落地实施。
编制《太原市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太原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支持推进汾河国家文化公园、晋祠—天龙山5A级景区、娄烦古国文化公园和晋阳古城遗址保护等重大项目立项建设。
争取太原市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纳入黄河、长城、太行旅游发展布局规划。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农耕文明体验基地、标志性景观目的地、文明传承标识区、风情民俗展示带等项目。
建设乡村文化记忆展示馆,支持圪垛村知青文化记忆展示馆建设。
广泛展示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的工作成果,适时主动吸纳和引入适宜进行展示、展演、展览的本地非遗项目,带动当地乡村旅游。
挖掘娄烦农耕文化,打造“黄河人家”品牌。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进研学旅游基地、低空飞行基地、自驾露营基地等项目。
支持和鼓励学校与旅行社有计划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开展研学旅行人才培训和管理工作,落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门票优惠政策。
推动自驾游和房车露营旅游发展,沿西山旅游公路规划建设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生态停车场、港湾式停车带、观景台、旅游服务区、驿站等设施,打造公共服务完善并具有通达、游憩、体验、运动、健身、文化、教育等复合功能的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线路,把公路从通道变成旅游目的地。
有序建设功能完善的驿站营地。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大力实践“文旅+”“+文旅”,积极推动文旅康养融合发展,支持森栖谷等文旅小镇建设,支持建设三郎洞康养度假区、玉泉谷景区等项目。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到2025年,新创建3个4A级以上精品旅游景区,10个A级以上标准化旅游景区。
按照省文旅厅要求,积极推动我市“黄河人家、太行人家”旅游点建设。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建设一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
(1)重点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项目。
重点做好晋阳古城遗址考古发掘及保护建设规划的编制申报工作,待建设规划批复后,采取边发掘、边展示、边利用的方法,尽早启动遗址公园建设,争取遗址公园在“十四五”末期初具规模。
〔责任单位:
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传习展示中心。
持续加强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工艺美术传习展示中心建设,激发已有展示传习场所活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销水平和能力,为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搭建平台。
支持清徐县创建非遗传承学校。
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设一个集弘扬地域文化认同、导览当地非遗资源、开展传习实践活动为一体的市级非遗展示场馆,充分整合全市非遗资源,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影响力的非遗项目进行集中展演展示展销,使之成为太原又一个有地方文化内涵的文化地标。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发掘保护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积极做好农村古民居、寺庙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支持发掘保护娄烦河家庄、童子崖等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配套建设文化体验酒店、文化主题餐厅、房车基地、工艺品交易市场等功能项目,打造传统文化旅游基地。
以传统文化体验为抓手,发展传统文化旅游项目,构建集精品民宿、房车营地、休闲观光、工艺品销售等多种功能的传统文化旅游基地。
支持建设南留南特色民俗文化村等项目。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建设一批智慧文旅项目
(1)加强新技术在文旅融合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5G+智慧旅游。
有关部门做好文旅资源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实施工作,助力推进智慧旅游云平台项目建设。
抓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系统的推广应用。
支持文旅融合领域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支持引导相关企业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文旅融合领域的应用,支持5G+在智慧旅游中的应用,加强文旅领域的技术创新。
支持各县(市、区)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推进智慧旅游云平台等支撑性项目建设。
全面推进A级旅游景区门票预约管理,实现国有高等级A级旅游景区门票在线预约预订。
加强智慧景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景区实现旅游厕所和停车场智慧管理。
支持太原古县城等景区(项目)围绕智慧管理建设要求,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借助便携终端上网设备及时发布旅游信息。
支持太原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园等景区(项目)运用动态球幕飞行影院、全景式AR、4D动感特效等领先科技,增强游客的参与感和体验感。
支持各县(市、区)推进融媒体+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园林局、市汾管委、市龙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文化旅游市场融合
13.培育“游XX·读历史”品牌
(1)以“九游九读”为抓手,打造推出中华文明演进史、民族融合发展史等太原深度游产品包、景点群和线路套餐。
贯彻落实《“游XX·读历史·畅游锦绣太原城”活动实施方案》,挖掘整合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根据不同季节和资源特点,开发旅游线路,编辑文化旅游书籍和宣传资料。
支持狄仁杰文化公园、刘家堡王琼文化街区等打造“游XX·读历史”品牌景点。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制作互联网产品和微纪录片,培育研学游示范基地,开发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意产品和宣传产品,把“游XX·读历史”培育成为全国知名的旅游品牌。
围绕“游XX·读历史”,挖掘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加大新媒体宣传推介力度,制作适合新媒体传播的短视频等,通过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平台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打造一批特色节会活动
(1)积极组织文化旅游企业参加省旅游发展大会、省文博会、省艺术节、晋剧艺术节,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展示我市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提升节会旅游品牌知名度。
支持推广“小店牺汤文化节”“农民丰收节”“清徐正月十六社火节”等地方节庆活动。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进一步扩大文化旅游活动的社会认知度和综合效益,创意策划一批新的特色文化旅游活动。
利用我市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精心策划,市文旅局与西山示范区管委会、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同共举办“锦绣太原·生态西山”文化旅游节暨锦绣太原赏花季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商务局,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
(1)按照“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持续开展景区“安全、服务、环境”三提升行动,营造景区窗口形象。
依法查处违法开展的旅游经营业务,加强“低价游”整治力度,积极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强化旅行社导游人员培训教育。
结合文旅行业实际,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强化旅游市场整治和行业监管。
加强文化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对旅游观光车、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加强对景区餐饮经营者及旅游接待酒店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设一批规模化房车自驾车营地。
各有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实施单位或业主完成有关规划、用地手续的办理。
支持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加强房车自驾车营地建设,监督有关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依托交通区位优势,支持鼓励“五龙城郊森林公园房车营地”“王吴村房车营地”等建设。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构建慢游深体验的旅游集散、客运服务系统。
依托市域主要客运场站及客运网络,完善市内主要客运场站至旅游景区的客运班线网络,发展旅游包车、旅游专线、旅游定制公交等多种形式的客运服务。
推进旅游公路慢行道、驿站、景观、标识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强化慢游深体验的客运服务保障。
支持建立西山示范区大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参照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的省内旅游公路标准,改造西山旅游路网及设施。
制定相关标准,选择服务好、标准高的现有旅行社,作为旅游集散地合理配置在市区范围内。
〔责任单位:
市交通局、市文旅局,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建设一批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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