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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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衡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9-2020年)
衡阳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
前言
为满足衡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求,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要求,结合衡阳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衡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因另有规划安排,故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不在本次规划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近期规划为2009-2010年;中期为2011-2015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规划》统计资料截止到2007年。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衡阳市所辖行政区域。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形势
衡阳地区位于湘中南地域,是以古内陆湖相沉积为中心的成盐盆地。
地形地貌较复杂,有脉状延伸或块状隆起的山地地貌;有起伏程度不一的岩溶侵蚀丘陵和侵蚀剥蚀低山丘陵;有分布在湘江及其支流沿岸地带狭长的河谷平原。
虽然地貌类型复杂多样,但地域组合仍以丘陵为主,海拔一般为100-250m,祝融峰最高达1300.2m。
本区构造上处于南华准地台,南为南岭纬向构造带北缘,西接祁阳山字型构造,东为浏阳至衡东新华夏系隆起南端,衡阳红盆镶嵌其中,地质构造复杂。
出露岩组以软弱、易风化的红层为主,容易出现斜坡变形,进而形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辖区矿产资源丰富,采矿历史悠久,矿业活动相对频繁。
由于集中抽排水及地下采矿活动等,易引发岩溶区地面塌陷及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因此,地质环境条件决定衡阳是一个地质灾害相对多发区,并具有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和危害性大等特点。
衡阳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春多阴雨低温,盛夏初秋高温少雨,冬寒期短,间有冰雪,年均气温17.9℃。
境内主要为湘江水系,流经境内达266Km,较大的支流有祁水、白水、宜水、春陵水、蒸水、耒水、洣水、涓水等。
据市气象局资料:
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430.72mm,降水多集中在4-7月,占全年降水量的52-58%以上,地域以南岳和衡山多为雨区。
上述气候特征造成了衡阳大气降水充沛,雨量集中,也造成了境内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频频发生。
(一)地质灾害现状
1、地质灾害类型
衡阳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四种。
其中以滑坡和地面塌陷为主,其次为泥石流和崩塌。
2、地质灾害分布
全市查明已发生的灾害点392处(详见附表1),地质灾害隐患点528处(详见附表2)。
其中已发生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
衡阳市已发生地质灾害分布一览表表1-1
灾种
行政区
滑坡
崩塌
泥石流
地面
塌陷
合计
所占
百分比
分布范围
衡阳市区
4
1
5
1.28%
主要分布郊区
南岳区
14
1
15
3.83%
分布于南岳景区各乡镇
耒阳市
55
4
2
26
87
22.19%
主要分布于东部和南部
常宁市
28
7
3
15
53
13.52%
乡镇均有分布
衡阳县
38
8
2
1
49
12.50%
主要分布于西部和北部
衡南县
31
2
33
8.42%
主要分布于南部
祁东县
49
7
2
2
60
15.31%
主要分布于境内西部
衡山县
8
4
6
18
4.59%
各乡镇均有分布
衡东县
47
11
9
5
72
18.37%
各乡镇均有分布
合计
274
42
19
57
392
衡阳地区周边的山地丘陵区,采空区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耒阳市、常宁市、衡山县的煤矿、多金属矿及石膏矿区附近,岩溶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衡阳红盆周边碳酸盐岩分布地区。
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分布情况见表1-1。
3、地质灾害灾情
据统计,衡阳市历年共发生地质灾害392处,按灾情分级标准,大型3起、中型15起、小型374起,因地质灾害死亡52人,累计直接经济损失7959.54万元。
其中人员伤亡最严重的为耒阳市、祁东县、衡东县,经济损失最严重的为常宁市和耒阳市。
各县(市、区)灾情现状见表1-2和附表1。
衡阳市地质灾害灾情现状表表1-2
灾种
行政区
灾情级别
灾害损失
大型
(处)
中型
(处)
小型
(处)
合计
(处)
死亡
(人)
毁房
(间)
毁田
(亩)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衡阳市区
0
1
4
5
0
16车间1栋
0
114
南岳区
0
0
15
15
0
18
0
60.6
耒阳市
1
3
83
87
19
980
503.8
2405.6
常宁市
2
5
46
53
2
671
188
2762.5
衡阳县
0
0
49
49
4
283
92
234.1
衡南县
0
1
32
33
2
216
0
435.3
祁东县
0
3
57
60
14
728
477
660.1
衡山县
0
2
16
18
0
850
264
375.7
衡东县
0
0
72
72
11
621
287.2
911.64
合计
3
15
374
392
52
4373
1812
7959.54
4、地质灾害险情
据统计,全市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28处,其中以耒阳市、常宁市、衡阳县和祁东县分布最多,分别占其总数18.37%、17.99%、15.53%、15.34%;受威胁人数最多的为耒阳市、衡阳县、常宁市和衡东县,分别占其总数21.28%、17.62%、14.56%、14.55%;威胁资产最多为耒阳市、常宁市、祁东县、衡阳县,分别占其总数23.60%、21.91%、12.96%、12.21%。
全市大型以上隐患点55处、中型隐患点233处、小型240处。
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险情现状见表1-3和附表2。
衡阳市地质灾害险情现状表表1-3
险情
行政区
险情级别
威胁人员及资产
特大型
(处)
大型
(处)
中型
(处)
小型
(处)
合计
(处)
所占
百分比
威胁人数
(人、占百分比)
威胁资产
(万元、占百分比)
衡阳市区
0
2
4
0
6
1.14%
396
1.88%
735
1.94%
南岳区
0
2
4
15
21
3.98%
345
1.63%
690
1.82%
耒阳市
0
12
37
48
97
18.37%
4478
21.28%
8930
23.60%
常宁市
0
7
38
50
95
17.99%
3064
14.56%
8287
21.91%
衡阳县
0
10
38
34
82
15.53%
3709
17.62%
4620
12.21%
衡南县
0
7
17
23
47
8.9%
1687
8.01%
3579
9.46%
祁东县
0
6
48
27
81
15.34%
2968
14.1%
4902
12.96%
衡山县
0
4
11
8
23
4.36%
1339
6.36%
2390
6.32%
衡东县
0
5
36
35
76
14.39%
3062
14.55%
3698
9.78%
合计
0
55
233
240
528
21048
37831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自2002年《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评估》以来,衡阳市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工作进入到新的阶段,防灾减灾成效显著。
(1)政府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逐步完善
自1996年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来,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推动下,衡阳市相继建立了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各县(市、区)又把这种组织形式推广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已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组织保障,有力地推进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2002年,编制了衡阳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每年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准入制度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把资质管理和危评成果,建立由多部门组成审查专家库,随着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的逐步完善,提高了我市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和治理工作质量与综合水平,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及时到位。
(2)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取得初步进展
在国土资源部支持下,开展并完成了5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和县级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建设。
通过对衡阳市辖区地质灾害调查,初步查明境内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律和发育特征,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
(3)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了应急反应能力
多年来,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气象、防汛、水利等部门,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着力抓好汛期前巡查、险情排查、监测预警、应急调查等主要防灾环节,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
每年汛期前,政府主管部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辖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制,组织汛期前地质灾害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责任到位。
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群测群防点528处,监测单位258个、监测责任人450多人,初步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和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发挥重要作用。
(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取得一定成效
2001年以来,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国土资源部专项治理资金和省财政补助,开展了南岳区滑坡泥石流、衡东县石湾镇泉水村滑坡和杨桥九中滑坡、祁东县太和堂镇罗兴村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勘查与治理示范工程项目10余项,累计投入资金568万元。
通过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避免一些重大地质灾害发生,使600余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有效保护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和铁路部门在工程建设和运营中,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境内铁路、公路沿途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有效的防护和治理。
这些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严重不足
衡阳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500多处,得到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的灾害隐患点不足5%。
其原因是尚未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来源渠道未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处于被动应急状态,尚未形成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防灾减灾工作新局面,离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差距较远。
(2)地质灾害监测管理体系还不健全
目前地质灾害监测管理机构尚未推广到乡(镇、街道)、村(村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群测群防基础工作开展难度大,监测网点的管理与运行不规范,监测信息反馈与处理工作不到位。
(3)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尚不完善
市、县(市、区)、乡(镇)、村和灾害点五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亟待建立。
在出现灾情或险情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开展相关的地质灾害处置工作,由于无专业的支撑系统,工作水平相对较低。
(4)地质灾害预警有待加强
衡阳市地质灾害预警工作起步较晚,尚处于经验探索阶段,专业化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尚未开展,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设备缺乏;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职能主要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未能形成建设、水利、交通、铁路和气象等部门统一、联动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指挥体系。
(5)市、县级防治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了地质环境管理监测机构--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县两级地质环境管理监测干部和科技工作者已成为衡阳地区地质灾害监测管理以及应急处置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由于种种原因,机构中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技术支撑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衡阳市地貌条件较复杂,地质环境条件脆弱,矿业活动较多,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日益强烈,暴雨以及极端降雨事件频频出现。
规划期内自然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都将不同程度的呈加剧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多,规划期内相当数量隐患点难以开展有效工程治理。
在强降水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下,成灾可能性增大。
2、衡阳盆地的边缘主要为山地丘陵地貌区,分布浅变质岩和花岗岩等,岩石风化强烈至较强烈,地质环境条件脆弱,现状条件下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点分布多。
由于近年来暴雨以及极端降水事件频频出现,以及人类工程活动日益增强,这些地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将加大,地质灾害将呈频发趋势。
3、常宁市、耒阳市、衡山县等地是衡阳市煤矿、有色金属和石膏矿主要分布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矿业活动日益频繁。
因此,这些地区矿业活动引发地面塌陷、矿渣流等地质灾害呈加剧趋势。
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防重于治、可持续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认真贯彻执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紧密结合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群测群防,加强监测预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防治原则
1、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变被动应急救灾为积极主动防灾减灾,使预防和治理协调统一。
2、以人为本、防重于治、全面规划、重点突出、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
按地质灾害特征和险情的轻重缓急,对稳定性差、社会影响大的灾害点,有步骤地开展防治工作。
3、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发挥综合治理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4、实现责任、利益、义务统一的原则。
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实施治理,受益者合理分担。
5、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行其职,密切配合。
6、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导的管理体制。
(三)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2009-2010年)
完成全市1:
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开展一批重要区域、重要设施周边、道路交通沿线、大中小学校附近1:
5万专项地质灾害调查试点;开展市级气象预警系统;初步建立以地质灾害隐患点为主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并且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试点;实施一批重点迁避与治理工程,使我市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降低。
2、中期目标(2011-2015年)
开展县(市)1:
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开展一批重要区域、重要设施周边、道路交通沿线、大中小学校附近1:
5万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开展市级气象预警系统、市级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及市级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开展衡阳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基础研究工作;建立以地质灾害隐患点为主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并且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实施一批重点迁避与治理工程,有效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加剧的趋势,使我市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规划基准年基础上减少30%,经济损失降低30%。
3、远期目标(2016-2020年)
完成市级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市级气象预警系统、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及市级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的工作经验,建立专业监测站(点)达到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效监控;完成重大地质灾害点迁避与治理工程,使我市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在2015年基础上减少20%,经济损失降低20%。
(四)规划任务
1、近期任务(2009-2010年)
(1)完成衡阳市区、南岳区、衡南县、衡山县1:
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完成耒阳市1:
5万元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工作。
(3)完成南岳衡山旅游区1:
5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4)完成10处大中小学1:
5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5)完成牛形山水库、江口水库、斜陂堰水库、德圳水库、梅埠桥水库、湘江近尾洲库区、大源渡库区和株洲航电枢纽库区(衡阳段)等8处水库区1:
5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6)完成京广铁路(衡阳段)、武广客运专线(衡阳段)、湘桂铁路(衡阳段)、京珠高速公路(衡阳段)、衡枣高速公路(衡阳段)1:
5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7)完成衡南县近尾洲镇和耒阳大市乡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工作。
(8)开展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完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开发任务,完成59处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设备的布置。
(9)联合市气象等部门,开展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开发和预警理论研究。
(10)开展衡阳市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研发以及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工作,集成汇总衡阳地区地质灾害信息数据。
(11)对3处治理难度大、居民相对分散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实施搬迁避让。
(12)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开展4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中期任务(2011-2015年)
(1)健全和完善衡阳市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
(2)完成祁东县、常宁市1:
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工作。
(3)完成四明山森林公园、岐山森林公园、天堂山森林公园、庙前地质公园四处景区1:
5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4)完成2000所大中小学1:
5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5)完成21处中型水库1:
5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6)完成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衡阳段)1:
5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7)完成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完成469处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设备布置。
(8)开展衡阳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综合研究。
(9)完成衡阳市远程可视化应急预警指挥体系建设。
(10)完成16处重大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
(11)完成20处重大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工程。
4、远期任务(2015-2020年)
(1)完成全市重大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工程,使受威胁城镇、主要居民点、铁路和公路干线地质灾害点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工程设施、大中型工矿企业的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2)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的工作经验,在地质灾害相对高易发地区,对危害程度为大型及以上隐患点建立专业监测站(点),达到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效监控。
(3)建成衡阳市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达80%以上,开展县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开发以及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及群测群防系统开发工作,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主要依据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等地质环境背景条件,按不同地质灾害类型、时空分布规律及其发展趋势,结合大气降水和人类活动等动力条件等致灾因素,把孕灾条件类似、灾害发生种类基本一致、历史上地质灾害事件频率相近、灾害规模和危害程度相当的区域量化并归类划分,最终形成宏观地衡阳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图。
经综合分析,将衡阳地区划分为6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3个中易发区、1个低易发区(见附表3)。
1、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
(1)南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1BHL)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北部,主要包括南岳区和衡山县马迹镇、东湖镇、望峰乡、岭坡乡、福田铺乡,衡阳县界牌镇、岣嵝乡等地。
地貌属中低山区,地质环境条件脆弱,采矿活动强烈,地质灾害现状较发育,以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次之。
(2)四明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2BHL)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西部,主要包括祁东县四明山乡和太和堂镇等地。
地貌属低山区,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地质灾害现状较发育,以滑坡为主。
(3)凤岐坪-马杜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3BHL)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西部,主要包括祁东县北部及衡阳县西南部等地。
地貌属低山区,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局部采矿活动强烈,地质灾害现状较发育,以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次之。
(4)开云镇-南湾崩塌、滑坡、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4BHL)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东部,主要包括衡山县开云镇、永和乡以及衡东县石湾镇、新塘镇、白莲镇、珍珠乡、踏庄乡、石滩乡、德圳乡、莫井乡、南湾乡等地。
本区南部属低山区,北部为低山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局部采矿活动强烈,地质灾害现状较发育,且以滑坡、河岸崩塌为主,地面塌陷、泥石流次之。
(5)沙明-亮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5BHL)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东部,主要包括耒阳市沙明乡、亮源乡、导子乡及马水乡等地。
本区东南部属低山地貌,西北部为低山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地质灾害现状较发育,且以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次之。
(6)塔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6BHL)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南部,主要包括常宁市塔山乡、罗桥镇、西陵镇等地。
地貌属中低山区,地形切割较强烈,沟壑密度大,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地质灾害现状发育以滑坡为主。
(7)衡山-常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中发区(Ⅱ1BHL)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西部,主要包括衡山县、衡东县北部、衡阳县西部及北部、祁东县东部及南部、常宁市中部及北部、耒阳市南部等地。
地貌以低山区为主,少部分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局部矿业活动较强烈,地质灾害现状以滑坡为主,地面塌陷次之,崩塌、泥石流少量。
(8)石牛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中发区(Ⅱ2BHL)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中部,主要包括蒸湘区雨母山乡,衡南县洲市乡、硫市镇、车江镇等地。
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局部有矿业活动,地质灾害现状以滑坡为主。
(9)荣桓-高湖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中发区(Ⅱ3BHL)
本区位于衡东县东部。
地貌主要为岩溶侵蚀低山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局部矿业活动较强烈,地质灾害现状以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少量。
(10)衡阳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低易发区(ⅢBHL)
本区位于衡阳市及周边地区。
地貌以“红层”丘陵为主,少量台地及冲积平原,地质环境条件较简单,局部有矿业活动。
地质灾害现状不发育,灾点密度小,且以滑坡为主,崩塌少数。
2、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
(1)衡山县白果镇地面塌陷灾害高易发区(IT1)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北部,主要包括衡山县北西部白果镇和长青乡等地。
白果石膏矿分布于区内,主要发育采空区地面塌陷,随着矿业活动进一步的发展,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将呈加剧趋势。
(2)衡山县长江镇地面塌陷灾害高易发区(IT2)
本区位于衡阳地区东北部,主要包括衡山县北部长江镇等地。
长江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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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 地质灾害 防治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