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导游服务赛项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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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导游服务赛项规程
2015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导游服务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导游服务
二、竞赛目的
以旅游服务技能核心环节——导游服务技能为载体,通过竞赛,促进省内高职院校、教师的相互学习与交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带训,展示参赛选手的职业素养与参赛院校的教改成果;搭建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省内旅游行业与职业院校之间的无缝对接,推动旅游高技能专门人才队伍又好又快的成长、壮大。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竞赛分普通话导游服务组和英语导游服务组,分别包括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知识问答、导游综合知识测试和才艺展示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普通话导游服务组每所高等职业院校限报2名选手,英语导游服务组每所高等职业院校限报2名选手,每位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
赛项流程为:
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知识问答→文化知识测试→才艺展示→公布竞赛总成绩。
具体竞赛流程如下:
环节一:
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知识问答三项同场按序完成。
此环节普通话组、英语组在两个赛场同时进行。
由领队在报到当天抽签决定选手出场顺序,按序编制比赛场次。
该环节主要设备(PPT播放工具、话筒等)由承办方提供。
环节二:
导游综合知识测试,选手统一进行笔试考核。
该环节选手自带文具答题。
环节三:
才艺展示,此环节普通话组、英语组选手在同一场地根据环节一的比赛场次错时进行。
该环节所需服装、道具自备,主办方提供音频播放及话筒。
环节四:
公布竞赛总成绩。
(二)竞赛内容
(1)自选景点讲解:
主要考察选手的导游讲解能力。
选手在赛前根据选题范围准备一段4-5分钟的导游词和相应的PPT资料(所选的景点必须为省内5A、4A级景点,或导游带团过程中的某些特色专题,且内容不得与赛前公布的抽选景点的名录相同),用相应组别的语种进行模拟导游讲解。
(2)抽选景点讲解:
主要考察选手的景点知识储备情况及临场应变能力。
该项目安排在自选导游讲解结束后,由选手现场抽签决定讲解景点(抽选范围为15个国内具有代表意义的世界遗产,在赛前规定时间公布),无准备时间。
选手要运用相应组别的语种进行模拟讲解。
(3)现场知识问答:
主要考察选手导游知识积累与现场反应能力。
该项目安排在即兴演讲结束后,选手抽选题号进行回答。
题型为判断题2题、单项选择题2题,多项选择题1题。
选手要运用相应组别的语种进行比赛。
(4)文化知识测试:
主要考察选手的深度文化知识积累。
该项目独立进行,参赛选手统一进行笔试考核,用中文作答。
题型为简答题,共20题。
(5)才艺展示:
主要考察选手歌舞或戏曲、乐器、相声、小品、口技、朗诵、魔术、武术、讲故事等等的才艺能力。
选手根据范围选择才艺形式,独立完成表演,不允许助演。
四、竞赛规则
组别
环节
项目
具体介绍
分值
成绩公布
普通话导游服务组
环
节
一
自
选
景
点
讲
解
导游讲解:
讲解内容包括省内5A和4A景区,也可以选择导游带团过程中的某些特色专题:
如荆楚文化、风物特产等。
选手根据事先准备的内容作现场讲解,讲解内容应与赛前提供的PPT基本同步(PPT由指导老师播放,其中不得出现与讲解内容相关的文字提示性信息,亦不可有背景音乐,不得播放视频)。
抽选景点的名录中出现景点不得在自选景点中出现。
50分
现场即时公布此环节总分,并于次日在比赛场地张榜公示。
抽选景点讲解
抽选景点讲解:
主要考察选手的景点知识储备情况及临场应变能力。
该项目安排在自选导游讲解结束后,由选手现场抽签决定讲解景点(抽选范围为15个国内具有代表性的世界遗产,在赛前规定时间公布),无准备时间。
选手要运用相应组别的语种进行模拟讲解。
15分
现
场
知
识
问
答
现场知识问答:
该项目安排在抽选景点讲解结束后,命题范围和参考教材提前两个月公布,命题题库将于赛前一个月在“职成网”公布。
题型为单选题2题、判断题2题和多选题1题。
5分
环
节
二
文化知识测试
文化知识测试:
命题题库将于赛前一个月在官方网站公布。
该项目独立进行,参赛选手统一进行笔试考核,用中文作答。
题型为简答题,共20题,其中,“导游业务技能”占70%,“导游法规知识”占30%。
20分
次日在比赛场地张榜公示。
环
节
三
才
艺
展
示
才艺展示:
比赛在一个室内场地进行。
凡适合导游带团时的表演节目,例如歌舞或戏曲、乐器、相声、小品、口技、朗诵、魔术、武术、讲故事等均可。
所需服装、道具自备,不得携带明显不符合日常带团使用范围的大型道具;伴奏带或背景音乐自备。
参赛选手须独立完成表演,不允许助演。
10分
现场即时公布,并于次日在比赛场地张榜公示。
英文导游服务组
“导游讲解-即兴演讲-现场知识问答”环节须用英文比赛,其他项目同普通话导游服务组。
同普通话导游服务组
同普通话导游服务组
五、评分方式与奖项设置
(一)评分方式
1.赛项设置普通话导游服务组和英语导游服务组两个组别分别进行。
赛项总分100分:
自选导游讲解50分;抽选景点讲解15分;现场知识问答5分;导游综合知识考核20分;才艺展示10分。
2.赛项流程:
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知识问答→文化知识测试→才艺展示→公布竞赛总成绩。
3.自选景点讲解与抽选景点讲解部分,中文组和英文组各设设置评委7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按“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为每名选手评分,。
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每名选手最后得分。
现场知识问答部分由电脑系统根据选手答题的答案自动评判,每名选手现场抽5道题回答,每题1分,总分5分。
其中单项选择题3道、判断题2道。
文化知识测试部分,由三名评委组成,直接根据正确答案打分。
才艺展示部分设置评委3名,根据评分标准,按“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为每名选手评分,3名评委的平均分为每名选手最后得分。
4.比赛只设个人成绩。
赛项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
(二)奖项设置
普通话导游服务组和英语导游服务组分别设个人奖和单项奖。
以相应组别参赛选手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承办院校选手获一等奖不占用一等奖获奖额度。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三)比赛时间
2015年11月21-22日
六、评分细则
赛项设置普通话导游服务组和英语导游服务组两个组别。
赛项总分为100分。
其中自选导游讲解50分;抽选景点讲解15分;现场知识问答5分;导游综合知识考核20分;才艺展示10分。
1.自选导游讲解(50分)
普通话导游服务组和英文导游服务组各设置评委7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按“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为每名选手评分,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每名选手最后得分,选手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时间:
4—5分钟,4分钟计时器提醒。
不足4分钟,每30秒扣2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算;超时扣1分。
评分标准:
(1)讲解内容,满分10分
[好]8.0-10.0分:
健康、完整、准确、重点突出、紧扣主题、与时俱进。
[较好]6.0-8.0分:
健康、完整、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扣主题、与时俱进。
[一般]4.0-6.0分:
健康、基本完整、准确、基本扣题。
(2)内容结构,满分10分
[好]8.0-10.0分:
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逻辑性强。
[较好]6.0-8.0分:
结构比较合理,层次比较分明,详略比较得当,逻辑性比较强。
[一般]4.0-6.0分:
结构基本合理,层次基本分明,详略基本得当,逻辑性一般。
(3)文化内涵,满分10分
[好]8.0-10.0分:
文化内涵深厚。
[较好]6.0-8.0分:
文化内涵比较深厚。
[一般]4.0-6.0分:
文化内涵一般。
(4)讲解技巧,满分10分
[好]8.0-10.0分:
角度新颖,通俗易懂,生动幽默,富有感染力和亲和力。
[较好]6.0-8.0分:
角度比较新颖,通俗易懂,比较生动幽默,有较好的感染力和亲和力。
[一般]4.0-6.0分:
角度普通,有一定的感染力和亲和力。
(5)语音语调,满分10分
[好]8.0-10.0分:
普通话标准(英语语音标准),语调自然,音量和语速适中,节奏合理,肢体语言得体。
[较好]6.0-8.0分:
普通话比较标准(英语语音比较标准),语调比较自然,音量和语速比较得当,节奏比较合理,肢体语言比较得体。
[一般]4.0-6.0分:
普通话一般(英语语音一般),语调基本自然,音量和语速基本得当,节奏基本合理,肢体语言基本得体。
2.抽选景点讲解(15分)
普通话导游服务组和英文导游服务组各设置评委7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按“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为每名选手评分,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每名选手的最后得分,选手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时间:
2分钟,1分30秒时计时器提醒,不足1分30秒扣1分,超时扣1分。
评分标准:
(1)讲解内容,满分5分
[好]4.0-5.0分:
准确,有文化内涵,重点突出,紧扣主题,引人入胜。
[较好]3.0-4.0分:
比较准确,比较有文化内涵,围绕主题,重点比较突出。
[一般]1.0-3.0分:
健康,基本准确,基本扣题。
(2)讲解技巧,满分5分
[好]4.0-5.0分:
情景表达准确,语言流畅、生动,感染力强,肢体语言得体。
[较好]3.0-4.0分:
情景表达比较流畅、生动,有较好的感染力,肢体语言比较得体。
[一般]1.0-3.0分:
情景表达基本流畅,有一定的感染力,肢体语言基本得体。
(3)语音语调,满分5分
[好]4.0-5.0分:
普通话标准(英语语音标准),语调富有变化,语速与音量控制合理,节奏合理。
[较好]3.0-4.0分:
普通话比较标准(英语语音比较标准),语调有一定变化,语速与音量控制比较合理,节奏比较合理。
[一般]1.0-3.0分:
普通话一般(英语语音一般),语调基本自然,语速与音量控制基本得当,节奏基本合理。
3.现场知识问答(5分)
设置评委7名,每名选手现场选一套题,每套题共5道题,由选手作答,每题1分,总分5分。
评分标准:
(1)每套题答题时间为2分钟,主持人宣布“答题开始”计时开始,选手以“回答完毕”结束答题。
在规定时间内不回答或者超过时间回答均不得分。
(2)普通话导游服务组参赛选手中文回答;英文导游服务组参赛选手英文回答。
(3)每题答对得1分,答错不得分,多选题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4.导游综合知识测试(20分)
评分标准:
(1)参赛选手统一进行笔试考核。
题型为简答题,共20题。
(2)答题时间90分钟。
(3)根据评分标准,答中要点得分。
(4)正确答案中,每出现一个错别字扣0.2分(重复错别字不重复扣分)。
5.才艺展示(10分)
设置评委3名,根据评分标准,按“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为每名选手评分,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每名选手最后得分,选手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时间:
3分钟,主持人宣布“计时开始”开始计时。
不足2分30秒扣1分,超时扣1分。
要求:
须独立完成,不允许伴演、助演。
评分标准:
(1)仪容仪表,满分3分
[好]2.5-3分:
妆容适宜,衣着得体,符合节目主题要求。
[较好]2-2.5分:
妆容和衣着比较符合节目主题要求。
[一般]1.5-2分:
妆容和衣着基本符合节目主题要求。
(2)现场表现,满分4分
[好]3.4-4分:
节目内容积极健康;表演自然、流畅,无差错;临场发挥稳定,感染力强;题材新颖。
[较好]2.7-3.4分:
节目内容积极健康;表演比较自然、流畅,无差错;临场发挥比较稳定,有感染力;题材比较新颖,贴近导游工作。
[一般]2-2.7分:
节目内容积极健康;表演基本流畅,临场发挥基本稳定,感染力一般,题材一般。
(3)专业素养,满分3分
[好]2.5-3分:
表演非常专业。
[较好]2-2.5分:
表演比较专业。
[一般]1.5-2分:
表演一般。
七、比赛场地与设备
(一)比赛现场统一提供物品
赛项提供的赛项设备及资料
1
赛项电脑
Windows7操作系统,基本配置:
内存≥2G、硬盘最大支持500G、独立显卡、CPU(酷睿I3530同级别及以上)
2
“抽选景点讲解”抽题
使用.NET开发题目无序排列功能,选手抽取题目作答后该题目继续存在并再次进行无序排列。
3
答题卡
承办院校统一印制
4
电脑辅设
光电鼠标
赛项提供的才艺展示设备及资料
1
舞台屏幕
2
书桌
110cm×90cm1张,45cm×60cm2张
3
凳子
5把
4
音箱设备
2套
5
无线耳麦、话筒
耳麦2个、话筒4个
(二)选手自备物品
1.导游讲解PPT
2.才艺展示所需服装、道具,不得携带明显不符合日常带团使用范围的大型道具;伴奏带或背景音乐须为DVD格式刻录的光盘。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赛项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赛项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诉。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015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导游服务赛项技术规范
一、赛项项目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1.《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2009]第550号)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9]第263号)
3.GB/T15971—2010导游服务规范
4.LB/T004—1997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二、赛项场地和环境
(一)赛项场地
1.“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知识问答”场地:
在同一个开放的报告厅或会场,设置舞台、大屏幕、电脑(赛前录入比赛所需ppt、音乐等数字资料)、手麦4个(无线4个)、立麦2个、耳麦2个、评委席、导游比赛操作平台、观众席若干。
2.“文化知识测试”场地:
在同一个开放的大教室或会场,设置大屏幕、电脑、选手独立座位。
3.“才艺展示”场地:
在同一个开放的报告厅或会场,设置舞台、大屏幕、电脑(赛前录入比赛所需ppt、音乐等数字资料)、手麦4个(无线4个)、立麦2个、耳麦2个、评委席、导游比赛操作平台、观众席若干;选手自备才艺展示道具、参赛服装等。
(二)赛项环境
赛项执委会与信息技术企业合作,为赛项提供所需的赛项环境和相应器材,具体设备清单见表。
平台
序号
赛项区域环境设备及软件
规格及说明
赛项提供的公共平台
1
场地
通风、透光,照明好,适合单体封闭观摩体验
2
电源
配备双线路供电系统和漏电保护装置
3
空调
配备空调系统,确保环境温度适宜
4
监控
配备实况监控视频转播系统
赛项提供的赛项设备及资料
1
赛项电脑
Windows7操作系统,基本配置:
内存≥2G、硬盘最大支持500G、独立显卡、CPU(酷睿I3530同级别)
2
答题卡
组委会统一印制
3
电脑辅设
光电鼠标
赛项提供的才艺展示设备及资料
1
舞台屏幕
2
书桌
110cm×90cm1张,45cm×60cm2张
3
凳子
5把
4
音箱设备
5
无线耳麦、话筒
耳麦2个、话筒4个
按照大赛要求用警示线和标识牌明确标识测试区域。
三、赛项技术平台标准
(一)赛项器材准备
组委会提供物品:
手麦4个(无线4个)、立麦2个、耳麦2个、桌椅10套。
(二)选手自备物品
1.U盘(拷入个人参赛资料,以备用)。
2.才艺展示道具。
3.参赛服装。
2015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导游服务赛项参赛须知
一、总则
为贯彻“公正、公开、公平”的赛项原则,保证2015年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导游服务”赛项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参赛选手须:
1.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2.坚决服从大赛组委会和裁判员的指挥、管理。
3.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和秩序,文明参赛。
二、参赛队须知
1.熟悉竞赛规程,负责做好本参赛队大赛期间的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私自接触裁判。
3.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并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各项比赛及活动。
4.领队在比赛时需密切留意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安排充足人员进行调度,避免出现因迟到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现象。
5.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资料、行为,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申诉须在专项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6.领队应负责赛事活动期间本队所有选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现意外事故,应及时向组委会报告。
三、指导教师须知
1.比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现场指导,不得现场书写、传递任何资料给参赛选手。
2.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私自接触裁判。
四、参赛选手须知
(一)准备阶段
1.参赛队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的联络。
2.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和具体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各参赛选手凭大赛执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选手进行操作比赛前须检录。
检录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参赛证,检录合格后方可参赛。
凡未按时检录或检录不合格者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仪表规范,着装干净整洁、外观平整大方得体,女选手可适度化妆以符合岗位要求。
6.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二)比赛阶段
1.“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知识问答”环节中、英文组分A、B赛场同时进行,各组依次按抽签顺序完成,每名选手按照规定的时间依次上台。
2.“文化知识测试”环节,全部选手同时在同一考场完成,按抽签顺序就座。
3.“才艺展示”环节中、英文组分A、B赛场同时进行,各组依次按抽签顺序完成。
4.参赛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按照参赛时段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比赛场地进行候场,在前一位选手完成比赛项目后,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场地进行比赛。
5.参赛选手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开始进行各个环节的展示。
6.现场知识回答环节中,为了避免B和D发音的混淆,中文组用诸如“第二项、第四项”等方式来回答,英文组用诸如“№.2、№.4”等方式来回答,每一题回答结束,要示意裁判“回答完毕”或“OVER”,才艺展示以配乐结束或表演结束动作作为完成标志。
(三)结束阶段
1.参赛选手完成各项目后即可离开比赛现场。
2.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3.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须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
4.本竞赛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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