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查单位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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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查单位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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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查单位合同
纪委查单位合同
篇一:
纪委办案程序
办理违纪案件的一般程序
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常用纪检监察文书格式
一、初查报告
初查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呈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
一般写作要求是:
1、标题。
通常写为《关于对群众举报×××(被反映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问题(事由)的初查报告》,如事由是“挪用公款”,标题可写成《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
如果被反映问题较多,不便于一一列出的,可将标题中的事由用“有关问题”来加以概括,如《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
2、呈送单位。
应顶格写明主送单位名称,通常是初查工作的批准机关。
3、正文。
这是初查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内容有:
(1)被反映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的有:
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学历、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事由,即何时何人反映(检举)何人(被反映人)或何单位(被反映单位)何种(性质)问题;领导人(姓名、职务)何时批示(批示主要内容或引述批示原文);何种组织或何人按照批示何时间内进行了初步核实。
(3)初步核实的结果与存在的疑点。
按所反映的问题发生时间顺序或问题性质分类,对初步核实的情况进行叙述。
对因各种客观原因尚未核查清楚的疑点,也要作出说明交代。
(4)处理建议。
承办核查部门与人员就初查情况,向批准机关提出是否立案及其它相应处理的建议。
经初查,违纪问题属实,建议批准机关立案查处;问题明显较小,可建议批准机关不予立案,对其批评教育;问题失实的,建议向当事人或在一定范围内澄清。
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上“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4、落款。
写明承办核实的机关部门的名称和年月日。
参与初查人员在报告上要分别签名。
例文:
关于对群众举报李××
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
中共临泉县纪委:
根据县纪委领导×××同志关于×××的批示,××镇纪委成立由镇纪检办主任×××同志、镇纪委委员×××同志和镇××办副主任×××同志组成的调查组,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20日,对群众来信举报李××挪用公
款的问题进行了初核,现报告如下:
李××,男,1966年4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临泉县××镇人,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1月至20XX年9月任××村党支部书记,20XX年10月至今任××镇外经办副主任。
经查,李××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XX年5月10日,指使该村出纳员×××从村集体帐户中提取公款20万元给儿子××经商,20XX年12月5日已归还。
李××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的错误,且数额巨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纪发19944号文)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县纪委立案调查。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调查人:
××镇纪检办主任×××纪委委员×××
党政办副主任×××20XX年3月20日
二、立案呈批报告
立案呈批报告,是建议对犯有违纪错误并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被检查对象,进行立案调查的请示。
立案呈批报告由文头、编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落款等组成。
一般的写作要求是:
1、文头和编号。
文头格式为《中共临泉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呈批报告》,并编上号,如编为“×纪请20XX4号”。
2、标题。
通常写为《关于对×××(被检查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违纪问题的立案请示》。
3、主送单位。
顶格写明立案批准机关。
4、正文。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2)案件线索。
简明扼要地说明何时何人反映什么问题,根据哪些领导的什么批示在何时间段进行了初步核实。
(3)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问题。
(4)呈报立案的依据,即党纪、政纪法规的具体条款。
(5)呈报单位意见。
5、落款。
写明呈报单位名称和年月日。
报告呈送时应附反映、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材料。
篇二:
纪委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逐级请示报告:
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股员向本股股长请示报告,股长向业务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二条越级请示报告:
在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股(室)在本级范围内不能解决而需要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事先征得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后,应向局办公室申请会议提案的请示报告。
第四条凡以本局名义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必须经局长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个人和股(室)一律不得擅自作出涉及本局的一切请示或报告,经授权的除外。
第五条凡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请示报告。
各股、室、所、队的请示报告统一归局办公室受理,经局长批示并在统一思想和口径的基础上,由办公室负责答复和办理。
第六条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上级领导对下级的请示,必须及时明确的予以答复。
第七条请示、报告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
考勤制度
l、全局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监督管理。
2、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外出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下的,必须向本股(室)领导请假。
3、上班实行签到,由局办公室负责监督签到工作,按规定时间未提前10分钟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上班时间已过30分钟到办公室的人员按缺勤处理,半天不上班但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4、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凭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谐病、事假在1天以内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超过l天以上3天以内者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周内出局长审批;一周以上者局长办公会审批;因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应提交有关证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所有病、事假,应及时将请假条文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5、考勤登记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公布。
6、考勤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按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事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及燃修管理,节约资金,保证所有车辆发挥最大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车辆使用原则。
局内所有车辆都是工作用车,一般情况下,股室和分管领导共用一辆车。
当领导有工作且工作非常重要时,优先保证领导用车,当股室工作非常重要且急需办理时,优先保证股室用车;当领导和股室的工作在同一时间都必须马上办理急需用车时,要保证领导用车,股室用车办公室另行安排。
除领导外,其他人员到外地出差一律不派车。
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
因公出市或到乡镇一律使用派车单,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出具派车单。
没有按照规定签批派车单的,除特殊情况,不予派车。
派车单每月汇总一次,由机关服务中心统计后报局领导。
报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票据要凭派车单,对没有派车单或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与派车单不相符的,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使用管理的要求。
(1)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经局长同意,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将车辆外借。
(2)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在公休日、节假
日不准用车辆。
确需用车时,报请局长同意后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4)每周五下班后,司机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在车库内。
(5)每月的后三天为车辆相关情况统计日,司机要及时将有关数据报告办公室统一汇总。
4、加强司乘人员管理。
司机要服从管理,增强敬业精神、安全意识和执行车辆管理的自觉性,严禁酒后驾车、私自出车,每天必须登记出车日志。
乘车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催促驾驶员超速行使,公务用车一律不准带家属子女及亲友、不准带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如若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负责,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车辆的燃修管理
1、车辆燃修实行单车核算,每月统计一次,统计内容包括车型、车号、行驶里程数、燃油总数、百公里燃油数和修理费用等。
2、车辆维修实行备案制度。
驾驶员要根据出现的故障检查出需维修的部件,确定维修方案,并大致做出维修预算,报请局长同意后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维修厂。
如若自己做主,产生的费用单位一律不承担。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转变作风,廉洁从政。
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执法严格、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第二章责任主体和内容
第四条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1、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支部会篇二: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上下沟通,密切联系,以规范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项目办党委、总监办党支部及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合同段项目部廉政独立工作,履行《廉政合同》,贯彻落实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监督,上下联系,转变作风,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条本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建立自下而上的不定期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加强联系,协调配告,自觉遵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条工程项目开工进场后,在1个月内向处纪委及项目办纪检组上报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成员名单、联系电话、驻地名称及工作安排计划。
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负责人姓名、驻地名称及联系电话一并列表报上。
第四条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和本合同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度措施,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在落实上下功夫。
并定期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及项目办纪检组报半年或全年的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情况,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对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做到专题及时报告。
第五条上级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后,在1个月内向检查考核单位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第六条发现或发生参建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中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的:
或者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其它问题造
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和项目执行办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并安排调查处理事宜。
第七条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有些工作不十分清楚、明确.或遇到疑难问题、争办事项、究发情况的,不回避、不推拖、不拖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得到答复后及时办理。
第八条在请示、报告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有内容、有重点、有建议或措施、意见,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言之无物,树立好的文风。
第九条本制度在执行中,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要严格遵守.凡违反上述条款,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
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
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失职论处,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举报箱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举报箱开箱小组,每月25日开箱,开箱成员不得少于2人,并对每次开箱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2、对开箱时发现的有关问题,由开箱小组进行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举报箱钥匙由专人保管,持钥匙者不能私自开箱,一经发现,没收钥匙并撤销其开箱职务。
4、项目部领导人员和其特殊业务人员不得叫开箱人开举报箱,一经发现,追究领导和其他人员责任。
5、举报箱钥匙由职工代表专人保管。
6、本制度自建立举报箱起生效,请各部及职工进行监督管理。
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为了搞好廉政学和教育,使大家通过学习思想觉悟都有所提高。
做到清正廉洁不谋私利,认真负责搞好工程项目建设制度。
一、廉政学日每月一次或两次;
二、学日时间为阴雨天上不了工地,或利用晚上时间;
三、学日时及时通知项目部每个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学习时作好笔记。
根据学习内容进行讨论,每个人都要积极发言;
五、学习后项目部根据学习内容安排大家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每篇至少达到800字.心得体会每两个月写一篇;
六、廉政学习不得迟到、早退,遵守学习纪律。
项目部将每个人学习情况、讨论技言情况及写心得体会情况,作为每个人季度的廉政考核的记分内容。
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正确执行《廉政台同》进一步落实中央、江苏省交通厅、临海高等级公路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临海办)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努力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优质优廉”目标,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廉政建设责任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要求,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厅、省交通质监站、临海办有关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廉洁自律、依法经营,使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项目经理对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贲,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教导员、副经理、总工负责有分管领导的责任:
部门领导对其管辖部
门的廉政建设负责。
工作人员对其各自的行为负责;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书或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廉政建设工作在项目部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工作计划的安排》、《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办法》等制度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在落实上下功夫。
4、每个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教育、监督以及群众和篇三:
纪委工作制度纪委各项工作制度
一、纪委议事制度
1、议事要求:
根据党章、上级纪委和乡党委的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纪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议事原则:
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3、议事范围:
围绕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讨论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工作事项。
(1)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决策;
(2)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
(3)研究乡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问题;
(4)讨论提请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5)讨论提请上级纪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6)学习、讨论乡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
(7)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布置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其他任务;
(8)纪检检察工作理论研究。
4、议事规则:
(1)随时安排会议研究重大问题;
(2)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均应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但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3)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前要作好准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会上集体研究,作出决定;(4)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或问题时,每个委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决策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重大问题要实行票决制。
(5)全体委员要坚持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将研究决定的内容擅自外传,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纪委领导班子的威信。
二、纪委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
1、纪委委员要深入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了解情况,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每两个月一次,并配合党委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与考察干部、民主评议党员、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2、纪委委员对基层党组织实行联系制度:
(1)必要时可参加所联系的党组织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2)倾听乡工作人员反映有关意见,了解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配合所联系的党组织做好违纪的调查核实工作;
(4)负责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
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纪委委员联系一至两个重点部门,及时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了解部门工作难度,帮助排忧解难,保障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运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切实贯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按照党委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3、不准利用职权索要财物,刁难群众,行贿受贿,贪污腐化。
4、各村(社区)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村民小组设立廉政监督员,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5、对村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
6、认真学习掌握方针政策,带头执行政策,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7、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营造清风气正,健康向上的氛围。
8、带头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知荣明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
按纪委所辖区域,对乡管干部及全体党员进行党规、和党纪教育。
教育要有针对性,注重时效,达到增强纪律观念、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的目的。
1、普遍教育。
采取上党课、观看电教片、典型示范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纪委每年组织上党风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党课不少于一次。
2、重点教育。
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将群众反映大、易发生违纪问题的村两委班子的主要村干部作为教育的重点,结合实际在两委班子换届前后,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
3、岗前教育。
岗前教育的对象是新任职的乡管党员干部,教育内容是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岗前教育一般在干部新任职1个月内实施。
可采取集体谈话、听报告、观看党风廉政电教片、座谈讨论及签定廉政承诺书等方式集中教育。
4、正反典型教育。
纪委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推荐和选树辖区内“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典型。
并在各种教育活动和查处案件的实践中发现正反面典型,并在适当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勤政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党风监督工作制度
1、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纪委对辖区的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每年年末向县纪委书面汇报一次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2、纪委成员根据需要,要定期或不定期参加辖区村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两年内参加完所辖村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对村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向县纪委党风室书面汇报一次情况。
3、纪委要了解和掌握所辖区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年向县纪委常委会以书面形式反馈一次。
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畅通监督检查渠道。
4、考核与监督。
纪委对所辖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县纪委对基层党委、纪委考核的主要依据。
纪委工作人员服务承诺制
1、在工作中,态度和蔼、举止文明做到整洁接待,耐心地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2、对应马上理办的应立即办理,不拖不推,不刁难。
3、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
4、严格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做到不乱收、不多收、不允许的收费坚决不收。
5、以上若者违反一次批评教育,二次扣除当年奖金福利,三次给严重警告处分并待岗一年。
若触犯了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二)重大问题的界定
1、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篇三:
纪委办案程序
办理违纪案件的一般程序
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常用纪检监察文书格式
一、初查报告
初查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呈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
一般写作要求是:
1、标题。
通常写为《关于对群众举报×××(被反映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问题(事由)的初查报告》,如事由是“挪用公款”,标题可写成《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
如果被反映问题较多,不便于一一列出的,可将标题中的事由用“有关问题”来加以概括,如《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
2、呈送单位。
应顶格写明主送单位名称,通常是初查工作的批准机关。
3、正文。
这是初查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内容有:
(1)被反映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的有:
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学历、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事由,即何时何人反映(检举)何人(被反映人)或何单位(被反映单位)何种(性质)问题;领导人(姓名、职务)何时批示(批示主要内容或引述批示原文);何种组织或何人按照批示何时间内进行了初步核实。
(3)初步核实的结果与存在的疑点。
按所反映的问题发生时间顺序或问题性质分类,对初步核实的情况进行叙述。
对因各种客观原因尚未核查清楚的疑点,也要作出说明交代。
(4)处理建议。
承办核查部门与人员就初查情况,向批准机关提出是否立案及其它相应处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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