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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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民法学
(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债答: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答: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的按份债务。
3、质押答: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
4、合同答: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答:
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6、不安抗辩权答:
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二、填空题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对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的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
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的合同主要有
(1)运送合同;
(2)保管合同;(3)委托合同;(4)信托合同;(5)居间合同。
7、如果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义务或责任的,则不论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三、问答题1、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答:
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债的主体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
(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
(三)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四)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物权等只能因合法行为发生,而债既可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发生。
2、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
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上:
(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须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因之字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须有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并不要求当事人追求的经济目的相同。
当事人双方追求的经济目的可以相同或相反,但其意思表示的内容须相同。
(三)合同是以发性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协议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合法行为。
3、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答:
(一)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数理和质量数理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同一种标的的相互区别的具体特征。
数理和质量也常成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具体、清楚、明确。
(三)价款或者酬金价款或者酬金是标的的价金,是当事人一方取得标的应向对方支付的代价。
价款或者酬金是有偿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中若无价金或酬金条款,就不能是有偿合同。
(四)履行期限和地点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债的时间限度,关系到合同履行的经济和法律意义。
(五)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作业二1、课堂讨论:
你认为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区别?
(请将你的观点发展发表在.open.con民法学
(2)课程论坛教学活动论坛中)答:
(一)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人身权是专属于主体的权利,即人身权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
这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等权利相比较所具有的突出特点。
不可分离意味着人身权只有权利人本人才能享有,不能通过转让或继承由他人享有。
许多国家法律还规定人身权不得抛弃。
人身权的专属性还表现在,人身权并不需要有独立意志的个人实际享有,也不需要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去实际取得,不论个人是否意识到有这些权利存在,不论主体在年龄、智力、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何种区别,都应平等地享有人身权。
它随着公民的出生或法人的成立而产生,并随着公民的死亡或法人的注销而消灭。
(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以主体的特定人身或人格利益为内容的,这一点使人身权与财产权相区别,也就是说,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
一般说来,人身权的客体如姓名、生命、肖像、名誉等不是财产,不象有形财产那样可以用金钱来估算与衡量,而是表现为民事主体的精神利益。
对人身权的侵害,必然造成主体的精神上的痛苦,损害的只能是主体的精神利益。
当然,一些特殊的人身权,如法人名称权,则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双重属性,但这只是例外现象。
(三)人身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关联人身权的非财产性仅是指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而不是指人身权与财产无任何联系。
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有一定的关联性,这是人身权的又一特征。
人身权是个人作为社会的人存在的前提,也是个人从事社会交往和活动的必备条件。
人身权的享有会直接决定或影响一个人财产权的享有及行使,由此影响一个人获得财产的范围。
另一方面,对人身权的损害往往间接带来受害人的财产的损失。
在这方面,法人的人格权与财产的相关联性表现得尤为突出。
比如盗用法人名称或贬损法人名誉不仅会影响法人信誉、造成法人客户减少,还会造成法人与他人之间合同的履行困难及的混乱,这些无疑都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损失。
所以人身权与财产权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2、网上讨论:
你对公民隐私权的看法?
(电大在线民法学2课程论坛网上发贴)点评:
本题不要求有一致的观点。
答题的方向学生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要点是要划清隐私权的界限,加强立法,对公民的隐私给予必要的保护。
作业三案例分析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
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
王甲有一子。
王丙婚后无子女。
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
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
问:
财产如何分配?
法律依据是什么?
点评:
本案涉及二方面的问题:
(1)哪些人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2)转继承的内容;学生只有掌握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准确的分析本案例的问题。
答:
王某死后,其遗留的三万元应分别由王甲、王丙、女婿各继承一万元,王丙所应得的一万元再由王甲继承。
本案未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王甲、王丙及其女婿,虽然其女儿已过世,但女婿与王某共同生活,尽到赡养义务,因而应与王甲、王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同时王丙所应继承的一万元因其过世,根据转继承的规定,应由其兄弟王甲继承。
作业四模拟考试综合练习一、名词解释1、质押答: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偿受。
2、后履行抗辩权答: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
3、不当得利答: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4、名誉权答: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平评价的权利。
5、著作权答: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6、遗赠答:
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赠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二、填空1、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2、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3、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4、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5、无因管理一旦成立,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6、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7、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8、我国继承法规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9、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的。
三、单项选择题1、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选择,债分为(B)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C.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C.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2、保证人在(C)承担责任。
A.保证合同签订后…………………………………………………………B.主合同签订后C.保证的有效期限内……………………………………………D.保证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内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具备特定的方式,合同可分为(D)。
A.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C.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4、无效合同(C)没有法律效力。
A、在当事人拒绝履行后…………………………………………B.在当事人提出无效请求后C.自始………………………………………………………………D.在法院裁定后5、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B)。
A.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B.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C.不得不支付报酬使用公民的肖像D.不得合理使用公民的肖像6、著作财产权包括(D)。
A.发表权………………B.署名权……………………C.修改权…………………D.使用权7、1993年以后批准的发明专利保护期为(C)。
A.10年……………………B.15年…………………C.20年……………………D.30年8、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划分可分为(A)。
A.形象商标和非形象商标……………………………………B.制造商标和服务商标C.营业商标和防御商标………………………………………D.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9、对于侵犯商标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B)。
A.非法经营额20%以下罚款…………………………………B.非法经营额50%以下罚款C.非法经营额100%以下罚款…………………………………C.非法经营额200%以下罚款10、公民立有数个遗嘱的以(D)。
A.最后一个口头遗嘱为准……………………………………………B.最后一个自书遗嘱为准C.最后一个代书遗嘱为准……………………………………………D.最后一个公证遗嘱为准四、多项选择题1、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ABD)。
A.债的主体的特定性……………………………………………………B.债务具时间性C.债务具有特定性…………………………………………………D.债的客体的多样性2、依我国法律规定抵押以的实现方式有(AB)。
A.变卖……………B.抵押物折价………C.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D.抵押物留置3、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ABD)。
A.返还财产…………B.赔偿损失………………C.履行合同…………………D.收缴财产4、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ABD)。
A.赠与合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B.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C.赠与合同为单方合同……………………………………………D.赠与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5、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格权包括(AC)。
A.名誉权………………B.荣誉权………………C.名称权……………………D.___权6、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包括(ABCD)。
A.为个人研究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B.报纸期刊刊登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C.为学校课堂教学出版发行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和学生使用D.表演已发表的作品7、依照我国专利法不能被授予专利的领域有(ABC)。
A.智力活动规则………B.疾病诊断方法……C.动植物品种……D.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8、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包括(ABC)。
A.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B.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的C.同红十字的标志或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D.乡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9、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ABD)。
A.父母…………B.配偶……………C.兄弟姐妹…………………D.子女10、民法通则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AC)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产品制造者……………B.产品检验者……………C.产品销售者…………D.产品使用者五、问答题1、债的担保具有哪些特点?
答:
债的担保具有以下特点:
(一)从属性。
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权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因而债的担保与被担保的债形成主从关系,其效力一般决定于主债的效力。
(二)预定性。
债的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前设立的,而于债权不能按期受偿时才行使的,当事人于债权未届清偿期前就确定了担保的范围。
(三)可靠性。
债的担保或是扩大了清偿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或是以特定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打破了债权人仅能以债务人的财产平等受偿的原则,从而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因此债的担保是确保债权的可靠手段。
(四)自愿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当事人自愿设立的,而且设立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
因此,债的担保一般是当事人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自愿设立的。
2、要约的条件是什么?
答:
(一)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如不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则不为要约。
(二)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作用在于唤起相对人的承诺,与之订立合同。
因此,要约人必定是特定,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
要约的相对人一般也是特定的,因为要约人应是向特定对象作出订约的意思表示。
若作出意思表示的表意人没有特定的对象,而是希望他人向其发出订约的意思表示,则该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不为要约,而仅能属于要约引诱或称要约邀请。
(三)其内容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要约既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应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相对方才可考虑是否接受,而相对方一旦接受,合同就可成立。
如果当事人提议的内容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而是希望对方提出主要条款,则该提议不为要约,只能为要约引诱。
要约的成立条件也是要约的法律特征。
3、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
构成一般民事责任应具备以下四项要件:
(一)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民事责任具有制裁和补偿的双重性质,由此决定民事责任的追究必须以损害的现实存在前提。
(二)行为的违法___的违法性,是承担一般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处,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客观现象之间一种内在的必然的关系。
如果某一现象的出现,是因另一现象的存在所必然引起的,则此二现象之间为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这标志着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所抱的主观态度。
六、案例分析曾某有一子甲(现20岁)并有房屋六间,1995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6年曾某另娶一妻丙,生有一女乙。
xx年曾某去世,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现甲和丙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丙认为房产有自己的一半产权。
问:
1、本案谁有继承权?
为什么?
点评:
本案涉及的内容比较多:
(1)哪些财产是曾某的遗产;
(2)曾某所留下的遗嘱是否有效?
(3)哪些人是合法的继承人;(4)曾某与丙结婚的时间约六年,其房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学生只有在弄懂以上4个方面的内容之后,才能回答问题。
答:
1、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享有继承权,甲作为曾某的儿子享有继承权是无可置疑的,乙、丙享有继承权是因为曾某所立遗嘱无效。
2、本案如何处理?
法律根据是什么?
答:
本案的处理应首先分清曾某的遗产有哪些:
(1)曾某与前妻共有房子六间,根据夫妻共有及继承的规定,曾某拥有六间房屋中的三间,其他三间应为其前妻所有,其前妻死后,分别由曾某和其儿子甲各继承1.5间,因而,本案,曾某所遗留的财产为房屋4.5间。
对于曾某所立的遗嘱,应认定为无效,因为曾某所立遗嘱没有考虑到作为未成年人的利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其所遗留的房屋应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
本案中丙与曾某确立夫妻关系的时间尚未满8年,对曾某的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甲、乙共同继承曾某的4.5间房屋,即甲、乙、丙每人可分为遗产为1.5间。
刑法学
(2)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刑法学
(2)作业1一、小论文(略)二分析案例答:
对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爆炸罪。
本案中,王某(44岁),为了报复其妻刘某,把爆炸装置带到“游人云集的山头”,然后引爆,刘某被炸身亡,刘某周围的游人一死三伤。
王某的行为足已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虽然他的目的是故意杀害刘某,但在使用杀人手段上已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应认定为爆炸罪。
刑法学
(2)作业2分析案例第一题答案答:
胡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伪造、变造居民___罪。
伪造、变造居民___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___的行为。
本案中,胡某以吴女士的名义制作假___,并到银行办理同名___,将吴女士卡中的2650元人民币取走。
其行为符合伪造、变造居民___罪的构成要素。
第二题答案:
答:
赵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必须是具有杀人的故意。
本案中,赵某(15岁),为了逃避追捕,开枪打死公安人员崔某,其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其行为也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特征,因此赵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至于他盗窃枪支、绑架的行为,由于犯罪主体要求已满16周岁,因而,赵某的其他行为不构成犯罪。
刑法学
(2)作业3一小论文(略)二、分析案例答:
胡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本案中,胡某以牟利为目的,将其复制的淫秽光盘中的部分内容上网,供人欣赏。
短短两个月内,该网站的点击率高达5000余人次,胡某也卖出淫秽光盘达160余张,从中牟利1万余元。
其行为完全符合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学
(2)作业4分析案例第一题答案:
答:
(1)陈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罪。
本案中,陈某,男,48岁,是某海关关长,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在陈某任职期间,共收受方某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美元1万元。
陈某收受方某财物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明知方某所在公司不符合从某海关办理和领取《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的条件,仍违反海关法规,越权操作,先后给方某所在公司核发《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38本。
致使方某所在公司持这38本《手册》,多次从海关将本应以“一般贸易”纳税进口的20余万蜡油、基础油假报成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货物进口,导致该公司偷逃应纳税款8238万元
(2)朱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贿赂行为在___人和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联系、沟通,以牵线搭桥的方式促使___、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本案中,朱某多次为方某牵线并收受方某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
其行为符合介绍贿赂罪的构成特征,且情节严重,应构成介绍贿赂罪。
(3)方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___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___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物品进出guo(边)境,偷逃应缴关税税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方某为了少交税款,方某通过朱某多次宴请和送礼物给陈某。
___陈某财物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现金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1万元。
___朱某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
方某所在公司持陈某为其办理的38本《手册》,多次从海关将本应以“一般贸易”应纳税进口的20余万蜡油、基础油假报成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货物进口,导致该公司偷逃应纳税款8238万元。
其行为符合___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特征,应对方某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题答案:
答:
许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罪和重婚罪。
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本案中,许某是某市委办公室主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在许某任职期间,先后收受彩电、照相机、影碟机等高档消费品及现金,总值人民币16万余元。
许某收受财物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打招呼,帮助该3人违反规定提升了职务。
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
重婚罪,是指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案中,许某已婚,但经常与陈某(女,20岁)同居,虽然是同居,但邻居们均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可见,他们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群众也公认,因而是事实上的重婚。
对于事实上的重婚,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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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1文字部分一、填空(30分,错一处扣41分,不倒扣)1、中国最早的成体系的文字是(甲骨文)【注:
(1.)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有:
古埃及文字、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汉字。
(2.)大汶口陶器刻画符号是目前所发现的最早的汉字,但她没有甲骨文那样成系统以及成熟,所以中国成系统的文字应该是甲骨文。
】2、许慎在《说文解字叙》说的秦书八体是(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
这八体分类的角度是(这八种字体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分类的,大篆、小篆、隶书是从汉字发展的不同时期划分的字体,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是从不同用途划分的特殊字体。
)3、许慎在《说文解字叙》说的新莽时代的六书是(古文、奇字、篆书、佐书、缪篆、鸟虫书。
)4、李斯的《仓颉篇》、赵高的《爰历篇》、胡毋敬的《博学篇》采用的字体是(小篆)5、大篆的名称始见于《汉书。
艺文志》6、汉字字体演变的(三)个阶段是(从殷商甲骨文、商周金文变为小篆,从小篆变为隶书,从隶书变为楷书。
)7、甲骨文是在(1899年)被金石学家(王懿荣)偶然发现的。
8、甲骨主要出现在(河南安阳)。
那里是(商王盘庚迁殷后的商王朝都城遗址),称作(殷墟)。
9、完整的甲骨卜辞,大概记载四个方面的内容【占卜日期与占卜人(“叙辞”);要占卜的事(“命辞”);审视兆纹,作出吉凶的判断(“占辞”);事后应验的情况(“验辞”)】。
10、竖行左行;竖行右行;左右对贞,从中间起,左半左行,右半右行。
11、甲骨文形体的主要特点(象形程度比较高,接近图画文字;字体不规范。
)12、占卜时,对占卜的事,经常要从反正两方面设问,称为(对贞)13、甲骨学者董作宾《甲骨文断代研究例》根据他所定的十项标准分为(五)个使其,具体是(第一期(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第二期(祖庚、祖甲),第三期(廪辛、康丁),第四期(武乙、文丁),第五期(帝乙、帝辛)。
)14、刘鹗的《铁云藏龟》是第一部(著录甲骨文的书),孙诒让的《契文举例》是第一部(考释甲骨文的书)。
考释方面集大成的著作有(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资料方面最丰富的著作有(郭沫若主编、胡厚宣总《甲骨文合集》),工具书方面有孙海波的(《甲骨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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