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管理制度精品可编辑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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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管理制度精品可编辑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定期对学员宣读安全常识,要求教职工和学员高度重视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教练车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刹车、副刹车有效,车上红绿指挥旗配备齐全。
三、公路教练时,必须设置教练区牌,并指定专人拦挡车辆及行人,车上并派一名学员观察后方车辆及行人动态.
四、学员在场地教练期间,教练员不得随意离开场地,上路教练时,教练员必须随车指导,不允许学员自行驾车。
五、坚持每天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排除,不得带”病”行驶.
六、坚持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搞好学校办公室、车辆教具的安全保卫,并要随时搞好学校的防火工作.
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计算机教学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驾驶培训理论课教学,严格落实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指定责任心强和具备计算机教学能力的教师担任理论课教学老师。
二、驾驶培训计算机教学软件,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生动形象地开展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三、设立专门的多媒体教学教室,加强管理,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
四、利用计算机手段进行模拟考试,巩固提高学习效果。
五、加强对计算机教学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教能力和教学水平.
六、学校领导经常深入教学课堂,了解教学情况,定期搜集学员反馈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驾驶培训收费管理,方便学员缴费和社会进行监督,特制订本办法.
一、严格按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和交通管理部门收费项目收取驾驶培训费用。
按交通部颁发教学大纲施教,保证教学质量.
二、上墙公示驾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标准以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欢迎社会和学员进行监督。
三、驾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培训费用,为学员开具缴费票据。
四、若有违反收费规定的情况,学员可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诚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驾培行业经营行为,贯彻落实有关学校信誉度评定的各项指标规定,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努力打造诚信学校品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诚信承诺内容
1、诚信内容
(1)按教学大纲规定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
(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操作,防止人员伤害。
(4)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不弄虚作假。
(5)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
(6)允许学员选择教练员或调换教练员,尊重学员的自主权。
(7)允许学员选择培训日期和培训学时,给学员提供方便。
(8)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9)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
(10)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学员训练。
(11)廉洁施教,不收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12)保证通勤班车出车率,安全正点接送学员。
2、承诺内容
(1)报名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有问必答。
(2)学校免费提供住宿,学会为止.
(3)学员交纳学费后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杜绝隐形收费。
(4)严格按照驾驶员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除场地训练外,保证每位学员上路训练100公里.
(5)教学中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用语文明,严禁训斥、讽刺、挖苦学员。
(6)严禁教练员对学员进行“吃、拿、卡、要”。
二、承诺的形式
学校实行公开承诺的原则。
充分利用招生广告,在报名处设承诺公示牌,公布栏公布诚信内容.
三、诚信承诺的落实
1、学校经常开展诚信承诺教育,普及诚信承诺知识,认清诚信承诺的价值,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发生.
2、全学校所有教职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并制定具体细则。
3、对学员诚信承诺问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式服务。
4、在诚信承诺活动中,学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年终考核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进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倒查制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车辆、教练员、学员及质量等的相关制度,为对学员培训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特制定责任倒查制度。
一、学校报名处按照初学驾驶员、营运驾驶员报名条件进行受理.严把申请人年龄身体所交证件的真实性。
二、教研室负责受训学员的培训时间、所学内容,并在培训记录上签上授课教员姓名。
三、教务组负责按照部颁教学计划和大纲,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员的培训内容,并进行监督指导。
四、教练组按照教务科制订的课程表负责落实初学驾驶员的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并有教练员在所学科目上签字.
五、教练组负责营运驾驶员实际操作科目的训练,做好培训记录,有培训人员和教练员签字确认.
六、学校对外部承担责任后,实行责任倒查.
七、分管学校领导对培训质量承担管理责任。
八、教练员对培训科目及培训质量的落实承担直接责任。
九、因非质量原因引起的责任,按相关制度追究.
教练场地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练场地管理工作,防止不必要的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场主要用于学员进行场地训练,教练车停放及学员场地考核,必须保证车场秩序良好,训练安全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
二、非教练车辆一律不得私自驶入教练场地,更不允许影响学员正常训练.
三、教练车每天训练结束后,要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关好车门,严禁乱停乱放。
四、教练车在训练场地时,教练员必须在场指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训练安全。
场地训练结束时,教练员要组织学员打扫场地,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五、禁止任何人乱拆停放车上的机件或油料,以及拿车上的备用物资,非训练期间,不得私自动车。
六、按时开关车场照明灯,节约用电,消防设备要由专人统管,定期更换,禁止场内明火作业.
教练车管理制度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
汽油、机油、水、刹车、喇叭、灯、车棚、车座、车牌等,如有故障立即维修,不得带故障出车。
二、教练车的使用,教练员必须做到四无:
1、无因保养不善出现的机件损坏;
2、无因使用不当出现的故障;
3、无随便停放的车辆;
4、无不按规定路线、地点、时间行驶的车辆。
三、教练车只准用作教学,未经许可不准改为它用.
四、驾驶室内只准乘坐四人,车厢内乘坐的学员不准站立,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五、教练车不准搭乘与训练无关的任何人员。
六、学员轮换训练时,教练车不准停放在妨碍交通安全的位置。
七、教练车发生故障时,本车教练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八、教练车必须车容整洁,训练机械摆放整齐,不准存放与训练无关的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教练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教练员的教学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的教学环境,提高驾培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练员必须遵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挂牌上岗,为人师表,不徇私情,言传身教,认真负责地开展教学工作.
第二章聘用辞聘
第三条学校聘用教练员按照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聘用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对教练员实行动态聘用,择优聘用。
第四条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
(一)应聘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校驾训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测试;
(四)办理聘用劳动合同.
第五条聘用期满或改革调整,或者因季节性、阶段性的生员减少以及教练员不信守聘用合同,学校可终止聘用合同。
第六条在聘用合同期内,教员因特殊原因向学校提出终止聘用合同的申请,学校应予以充分考虑。
第三章请假销假
第七条教练员必须自觉遵守驾训工作时间,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接待学员出车的准备工作。
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
第八条教练员在工作期间,因身体不适或有事需离岗者,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第九条请假程序是:
请假者写出书面请假条,交分管副学校审批,然后交办公室存查.
第十条已请假但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在假满的前一日下午4点钟前向分管副校长汇报。
经批准,可延长请假时间.
第十一条请假两天以上者,提前回校或假满当天下午4点钟以前应主动向分管副学校汇报,申请安排第二天工作。
第十二条请假期间,教练员不享受工资、安全奖等所有待遇。
第十三条不请假自走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和1个月的安全奖;旷工两天,按自动辞聘处理。
第四章午餐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对教练员免费提供午餐服务。
用餐时间是:
中午12:
00至13:
30。
第十五条原则上,小车教练员、场训大车教练员必须参加学校免费午餐;路训大车教练员可视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办公室对教练员用餐情况进行登记.不参加集体用餐者,须向分管副校长说明原委.
第五章教学纪律
第十七条教学作风要清正廉洁,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任何暗示吃学员、拿学员、卡学员、要学员、借学员等不良行为.
第十八条教学态度要耐心、细心、热心,并注重因人施教,严禁不讲、不教、不指导、不负责任等不作为和乱作为.
第十九条教学语言要文明规范,禁止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嘲笑讽刺,挖苦取乐等不文明现象。
第二十条教学内容要遵循教学大纲,严禁丢项漏项,随意折扣。
第二十一条教学时间要准点准时,不得无故缩短与延长教学时间。
第二十二条教学路段要按规定,严禁自行其是,随心所欲。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第十五条规定,并查明有吃学员的教练员,立即解除聘用;违反第十七条规定并查证属实,第一次扣教练员工资300元,第二次则解除聘用;违反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并查证属实,第一次扣教练员工资100元,第二次扣工资200元,第三次则解除聘用。
第六章教学评议
第二十四条对教练员教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议.评议分学员评议、学校教职工评议、教练互评和社会评议四种.
第二十五条学员评议每期开展一次,学校教职工评议和教练互评每半年开展一次,社会评议以结业学员的问卷调查、电话调查和接到的举报、指控为据。
第二十六条对教练员的评议结果实行半年定期通报和不定期通报,并作为聘用、续聘和奖惩教练员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责任倒查
第二十七条教练员要配合教练组建立严格的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和进行训练卡登记,加强学员驾驶档案管理,以备后查.
第二十八条在接到交通、运管部门有关我校培训学员取得驾照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通报后,办公室负责查看当年的培训记录,分析教学环节是否存在问题。
如果肇事学员在学校培训过程中确实存在教学方面的问题,公司将找出原因,分清责任,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教练员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八章教员档案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教练员档案库,档案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情况、违纪情况、诚信记录情况.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学校原定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合之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工作人员、各聘用教练员有权对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教学管理制度
一、组织责任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制定实施教学计划,组织训练,策划考试。
并负责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教学场地、道路、教学设施、设备及教练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修理厂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等工作。
教务处主任(兼任总教练)负责教务处的全面工作。
二、训练模式
1、教练组是学校对学员服务和管理的基层单位,对学员实施一体化训练,一教到底。
教练组工作由总教练负责,并负责教练员的工作安排和学员管理.教练组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的理念.学员对教练组的满意程度,决定教练组服务质量的优劣.是教练员评级的重要依据,学校对教练员的考核、管理、奖罚以教练组为单位。
2、训练实行单双日预约制,正常班、假日班、夜间班都必须按学员手册中单双日时间训练,不得互相占用时间。
学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学习进度主动向总教练申请预约,总教练根据预约学员人数合理安排预约时间,原则上每车每日预约不准超过10人,报名后日常班学员准备在两个月内,假日班学员在三个月内进行连续考试的学员优先安排,超过上述时间由训练队根据情况,安排预约时间。
同一人不得连续预约,特殊情况需连续预约的,三日以内由总教练批准,超过三日由分管副校长批准,超过五日由校长批准。
总教练负责填写全学校当日训练日志,当天收车后由分管校长理审鉴。
3、预约训练的学员凭学习卡上车训练,每车每日应完成8个学时的任务。
未经总教练批准不准擅自停车(车辆维修须报分管副总教练批准使用备用车)。
对已达到训练学时,考试不合格的经总教练批准,可免费换教练训练。
三、教学教程
1、学员报名后,要办理学习手续,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副校长批准方可免办。
总教练负责填写运管处日志。
由教务处分车,教练负责详细登记学员情况,联系电话要重点登记。
并告知学员变更电话号码要及时通知总教练和教务处内勤,因工作失误通知不到学员延误考试,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告知学员:
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体检,并及时向业务处上交手续。
因体检不合格,必须在二日内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未交体检表前不得安排训练,因手续上交不及时,延误考试,后果自负。
3、办完上述手续后,学员须到模拟机室参加三日模拟机驾驶,合格后与总教练联系理论学习。
每逢1日、11日、21日理论课开课期间,队长应安排学员进行理论课学习。
结业考试合格后(模拟考试),再安排术科训练,学员也可以通过自学参加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术科训练。
4、术科按照道路先行训练4个学时,然后桩位与道路交叉训练的模式进行,总教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训练。
5、总教练负责每日督促学员参加理论知识培训。
四、训练计划
1、教练组应每日安排学员在实体模拟车上训练一定学时.
2、桩位训练:
(1)起步、停车、直线前进、倒车(1学时)
(2)
右侧倒乙库(3学时),(3)左侧倒甲库(2学时),(4)移库(2学时),(5)侧方停车(4学时),(6)综合训练(2学时),(7)适应性训练、考试(2学时)
3、道路训练:
(1)上下车动作要领及驾驶姿势、仪表识别、各开关使用方法、发动机的起动方法(1学时、模拟机教学)
(2)结合起步、停车,方向运用、讲解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方法。
(3学时,其中模拟机教学2学时),(3)“8"字形道路、方向极限运用的使用方法。
(1学时),(4)增、减档训练(2学时)(以上在初训区训练)(5)加速、减速、制动运用、换档时机训练(2学时),(6)行驶位置和路线训练,弯路和窄路驾驶(2学时)(5、6项在中级训练区训练),(7)速度感知、高速档行车时的加速、减速和停车方法(2学时),(8)道路考试新增九项难度训练(4学时,侧方停车除外)(9)适应性训练、考试(3学时)(7、8、9项在全功能训练区训练)
五、教学安全
1、学员报到后,总教练负责对学员进行训练安全教育,训练中教练员要随时向学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实施.发生训练安全责任事故,由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隐瞒、私自处理.
2、禁止学员单独驾车或在非训练场地驾车。
教练车脱离教练员监控须拔下电门钥匙,教练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否则发生事故,由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
3、不准让学员摇车发动,训练时不准让学员站在车前、后方桩杆附近或有可能伤及学员的地方。
4、教练车不得搭乘与教学无关的人员,车箱上不准乘人,后排座
只准坐一人。
5、教练车必须保持机件齐全有效,不得有危及教学安全的现象存在。
6、严禁学员酒后或精神状态不佳时上车训练。
7、车辆维修必须采取安全防火措施,清洗发动机或车辆入库必须将电瓶火线取下。
收车后要检查休息室、教练车上有无烟头等火种,进入车库或加油时严禁吸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8、桩位训练时,初学在三日内的学员教练员必须随车指导。
道路训练做九项难度项目时,与前车必须保持10m以上安全距离。
高速训练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前车须保持50m以上安全距离。
训练中发生追尾事故由后车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
9、教练员必须按训练计划安排教学,不按教学计划发生事故由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六、教练车使用、维修、保养
1、教练组所属各教练车,总教练必须做到保养责任落实到人,因责任不清造成车辆保养无人负责,全组受罚,总教练加倍.每星期五为车辆保养日,未保养车辆或保养漏项,总教练、当事人受罚。
2、教练车训练时间内不许修车(突发情况必须经分管副学校核准)。
车辆报修必须经分管副校长或技术总监签发派修单,保养责任人必须随车修理,不许影响第二天训练。
如因配件等原因延误修理,必须报分管副校长审核.车辆修好后,接车人必须检验签字认可,方可接车。
同一修理项目在1—3日内返修的责任由教练员负责并罚款处理。
3、教练车发生场地训练事故所发生的维修、配件等费用旧车在200
元以下、新车在500元以下由教练员全部承担。
尚有使用价值的配件按折价60%计算,旧车损失超过200元以上部分,新车损失超过500元以上部分至1000元以下教练员承担50%。
1000元以上教练员承担40%。
发生其它道路交通事故经济损失500元以内,教练员承担70%。
超过500元承担50%。
因酒后或将车交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驾驶的,承担全部责任.造成车辆轻微划痕,每次罚款30元。
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按月从工资中扣100—300元,到扣完为止.
七、劳动纪律
1、教练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出车、收车,未经总教练批准,训练队不准擅自停车.
2、训练时不准擅离职守,串岗离岗。
不得打牌、下棋或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不准长时间呆在休息室,不认真教学。
中午不准在学校外吃饭,不得与学员共进午餐,严禁饮酒。
3、请假必须向总教练办理手续并按日折算扣发工资.工作期间擅离岗位,当事人扣发双倍工资,组内其他成员扣发当日工资。
八、训练队考核评比
1、考核办根据日常考核记录,对教练每月考核一次,被评为模范
教练组的颁发流动红旗,不能连续6个月评为模范组的不能被评为特级教练组。
2、模范教练组标准:
教练组成员之间必须团结一致,没有互相拆台的情况;服从组长管理;模范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完成学时计划(每日如数收回训练券);学员对教练组教学满意,无投诉;没有发生任何
大、小安全事故;在教学时间内没有发生修车情况(突发情况经分管副
校长审核除外);没有发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3、教练组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
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被评为最后一名的或年终遗留学员人数为最后1名的,组长自动解职,并不再享受任何组长待遇.
九、教练员培训与考核
1、学校每月安排一次教练员学习,并举行考试。
无故不参加学习或考试不及格的,当月工资降为合格教练工资。
各教练组、教练员必须认真遵守上述规定,违反规定和劳动纪律的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发生责任事故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直至解聘.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设施和设备管理,保证教学和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对科一、科二考场和道路训练场地的设施和计算机教学等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准确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二、对教学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使用管理。
三、学校对教学场地和设备的使用要做到有计划,并提前两天通知管理人员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四、加强对教学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维修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技术故障。
有计划地对教学设施和设备进行更新,确保教学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教学和训练工作的正常开展。
结业考试管理制度
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经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前提。
为规范结业考试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学时对学员进行理论和路面培训。
课时满后,经过测试,报名参加交警部门的实考。
2、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分别是:
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机考);科目二为场内驾驶(电子桩考);科目三为道路驾驶(场内道路电子记分系统和实际道路驾驶)。
3、学员培训按照教学大纲有关规定实行,理论无纸化、术科计时训练,模拟摸底考核等方式,使之全面通过教学培训课程,达到考核目的.
4、考试在交警部门指定的考场内进行。
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不得舞弊。
5、完成教学课时的学员,由教练和学校培训管理部门经过考核后申请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学员,由教练员负责做出补考计划,进行补考。
6、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结业手续,及时发放结业证。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驾驶培训收费管理,方便学员缴费和社会的监督,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按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和交通管理部门收费项目收取驾驶培训费用。
按交通部颁发教学大纲施教,保证教学质量.
二、上墙公示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标准以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欢迎社会和学员进行监督.
三、学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培训费用,为学员开具缴费票据。
四、若有违反收费规定的情况,学员可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培训预约制度
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工作,方便学员的训练和考试,提高教练车的使用效率,特制定培训预约制度。
一、学员提前一天与办公室联系,约定自己的训练时间。
二、包接送的学员与总教室联系,由总教室协调第二天接送的时间和车辆。
三、科目二考试需提前五天预约,学员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车型报告总教练,由总教练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造册提档。
四、科目三考试需提前一个星期预约,学员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车型、教练车报告总教练,由总教练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造册提档。
五、预约考试的学员如无特殊情况务必要参加考试,预约三次不来参加考试将延迟半年参加考试。
文档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档案的管理工作,防止档案遗弃、丢失、泄密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由专职管理人员管理
二、档案来稿须做好记录,装订成册,排放有序。
三、任何部门及个人未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借阅档案。
借阅后应及时返还,管理人员例查档案是否遗失、损毁等情况,同时注销借阅手续.
四、档案不得随意涂抹,须保证卷面干净无疵渍。
五、注意保密,注意防潮、防蛀,注意一切损毁档案的行为发生。
六、过期失效的案卷,需经校长同意方可销毁.
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和本校的各项纪律规定,以及培训班的各种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更不准骂人、打架、酗酒闹事。
3、学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尊重教练员和理论教员的辛勒劳动,认真听课,刻苦练习,遵守课堂纪律和训练规定。
4、学员要遵守集体宿舍制度,按时作息,并能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5、学员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参加驾驶、保养等实际操作训练,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如有事,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6、学员在培训班学习、生活期间,必须爱护教室、教具等一切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由本人负责修理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7、学员在进行场内或道路驾驶中,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指挥,按操作规章训练,若由个人无故造成车机件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赔偿。
8、学员在放假、请假及课外期间等离校时间内,进行的一切活动,由本人负责.
9、学员违反纪律,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作书面检查、在学员大会上作检讨、停训反省、取消学员资格等不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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