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中生综合素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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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初中生综合素质
【关键字】初中
初中生综合素质
评价方案(试行)
隆化县教育体育局2007年4月20日
序言…………………………………………1
指导思想…………………………………………2
评价内容…………………………………………3
评价方法……………………………………4—6
结果呈现……………………………………7—9
结果应用………………………………………10
管理制度………………………………………11
组织机构………………………………………12
等级标准…………………………………13—16
成长记录………………………………………17
三证五卡………………………………………18
附件…………………………………19—25
序言
为推动根底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符合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评价制度,二OO五年,河北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根底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根底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精神,下发了《关于根底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中的应用办法等一系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实施意见。
我县从二OO四年开始,起始年级正式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改革,到现在为止,已经历时三年。
二OO七年,我县的初中三年级毕业生是实施新课程改革后的第一届毕业生。
对新一届毕业生以及现有中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推进我县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为此,教体局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学生综全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从二OO七年春季开学起,正式实施。
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评价制度改革,是根底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
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功能,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从而实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
对中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应当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其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改革,构建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既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创设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育人环境,又能为学生的成才和继续培养提供可靠的依据。
通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实施,建立和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选拔高一级学校新生、评价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情况和普通高中招生的完整体系。
评价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根底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大方面。
根底性发展素质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有关根底性发展目标为依据,根据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实际,共包括七个评价维度,即:
(1)道德品质;
(2)公民素养;(3)学习能力;(4)交流与合作;(5)创新与发现;(6)运动与健康;(7)审美与表现。
七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安排在各个月份的活动之中,对学生进行适时记录,并在学期末进行总评。
专门性发展素质对学生进行根底性发展素质评价,以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为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以学生取得实践与创新成果为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各学校可通过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以及”三证五卡”等,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依据。
评价方法
一、根底性发展素质评价
(一)评价程序
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县教体局印发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不断更新和端正教育观念,统一教育思想,并形成本学校的实施方案(或评价细则)。
学校在每学年初向学生及家长公示《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过召开家长会议、告家长书以及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生、家长主动提供全面、真实的评价资料。
评定过程中以诚信为前提,严格执行自评、互评、家长评、教师评四个环节。
自评时,指导学生根据不同发展目标评分标准认可自我;互评过程中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家长评价过程中,学生本人(老师)向家长展示其在校内外的全面的学习活动资料;教师评定过程中,要关注细节,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成长和发展过程;综合评价过程中,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以任课老师代表、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价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充分发挥“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功能,把真实全面的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年级组要指导学生了解“学生成长记录袋”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和认知特点,确定“成长记录目录”,让学生自我积累、自我反思,通过各项体验实践活动,将自己满意的成绩、优秀的心得体验文章及获奖情况等进行小结及汇总。
由学生、家长和老师积累学生各方面材料(每学期期中、期末分别整理、汇总一次)。
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
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根据学生本人一学期来的表现、成长记录(学生成长记录袋)和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反馈的结果,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经集体讨论,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
经过自下而上、不同层面的小组评定,最后由班主任收集各层评定结果,在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在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不少于三人),由班主任写出综合性评语。
评定时应注意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二)中学生根底性发展素质评价结果
1、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评语以定性描述为主,同时也要根据学生七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予定量的评价。
2、评定等级。
7个评价维度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对学生某一评价维度的表现,尤其是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评定为D时应非常慎重。
3、每次的根底性发展素质评价结束,并经学校审核后,由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填写班级每名学生的《中学生素质评价报告书》、并在《隆化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录单》中填写本次评价等级。
(三)评价权重的设定和评定等级名额的设定
1、评定权重的设定。
学生自评权重为20%;小组互评权重为30%;教师评价权重为50%;家长评价仅作为参考。
三项权重之和为100%。
2、评定等级名额的设定。
教体局根据每学年学校综合考评结果设定各学校A等级名额。
为了体现班级之间的差异,保证综合素质评估的平等性、公正性,提高综合素质评定对于班级体建设的导向作用,将每学期评优、评先的结果纳入到综合素质评定名额设定中,在学校开展评选先进班集体的活动,各校各级先进班集体的比例一般可确定为20%。
各等级的比率如下:
A等级:
先进班集体30%以内,其他班级:
25%以内;C等级:
均为20%左右;D等级:
原则上控制在1%以内,指有重大问题和受处分在评价时未取消处分的学生。
其他应评为B等级。
(四)评价次数
今年的九年级(初三)从本学期开始进行评价,一次性评价结果代替三年评价结果;八年级(初二)从本学期开始进行评价至毕业时完成三次评价,以三次评价结果代替三年评价结果;七年级(初一)从本学期开始进行评价,至毕业时完成五次评价,以五次评价结果作为初中三年评价结果;从2007年秋季开始,初中起始年级必须以六次评价结果作为初中三年评价结果。
(五)评价时间
每学期的评价时间按附件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程安排》执行。
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
(一)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时间、试题和评定标准以及考查办法由县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确定,由教体局或学校组织实施。
(二)县教体局对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五项内容的评定等级比例进行宏观调控,一般情况下,A等级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25%以内,C等级控制在20%以内,D等级要在2%以下,其他为B等级。
(三)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即八年级考查“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九年级考查“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体质健康测试”,也可以均在九年级考查,具体考查时间由教体局另行确定。
考查的最终目的是根据五个项目的考查成绩确定五个项目的考查等级。
三、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
根据我县相关课程的开设情况,初中生的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暂不开始进行。
结果呈现
一、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结果
(一)每个学期7个维度的评价等级确定后,将每个维度的等级按下列方法转化成分值,再将每个等级对应的分值加和后确定出每个维度的综合等级。
其中100分为A等级,80—99分为B等级,60—79分为C等级,60分为以下为D等级。
1、今年的九年级(只评价一次,不需要加和)。
2、八年级(考评三次),依等级赋分的标准为:
第一次评价,A等级:
为20分;B等级:
为16分;C等级:
为12分;D等级:
为8分;第二、三次评价,A等级:
为40分;B等级:
为32分;C等级:
为24分;D等级:
为16分。
3、七年级(考评五次),依等级赋分的标准为:
第一次评价,A等级:
为10分;B等级:
为8分;C等级:
为6分;D等级:
为4分;第二、三次评价,A等级:
为15分;B等级:
为12分;C等级:
为9分;D等级:
为6分;第四、五次评价,A等级:
为30分;B等级:
为24分;C等级:
为18分;D等级:
为12分。
4、从2007年秋季开始年级(考评六次),依等级赋分的标准为:
七年级的两次评价,A等级:
10分;B等级:
8分;C等级:
6分;D等级:
4分。
八年级的两次评价,A等级:
15分,B等级:
12分;C等级:
9分;D等级:
6分。
九年级的两次评价,A等级:
25分;B等级:
20分;C等级:
15分;D等级:
10分。
(二)基础性发展素质7个维度中每个维度的综合等级确定后,依据下列的转换标准将每个维度的综合等级转换成分值,再将每个维度综合等级对应的分值加合,确定出7个维度(即基础性素质发展)的综合等级。
其中100分为A等级,80—99分为B等级,60—79分为C等级,60分以下为D等级。
隆化县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分数与等级转换标准
评价维度
评价等级与对应分值
A
B
C
D
道德品质
15
12
9
6
公民素养
15
12
9
6
学习能力
15
12
9
6
交流与合作
15
12
9
6
创新与发展
15
12
9
6
运动与健康
15
12
9
6
审美与表现
15
12
9
6
二、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结果
(一)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五项内容的等级确定后,依据下列标准将每项考查等级转换成分值,加和后得出五项考查内容的综合分值。
(二)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综合分值确定后,再将分值转换成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综合等级。
其中100分为A等级,80—99分为B等级,60—79分为C等级,60分以下为D等级。
隆化县初中毕业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分数与等级转换标准
考查项目
考查内容及形式
评定等级与对应分值
A
B
C
D
物理实验操作
物理知识与实际相联系,探究性实验操作
14
12
10
8
化学实验操作
化学知识与实际相联系,探究性实验操作
14
12
10
8
生物实验操作
生物知识与实际相联系,探究性实验操作
12
10
8
6
信息技术
上机操作测试
20
16
12
8
体质健康测试
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三类项目测试
40
32
24
16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
(一)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均为A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
(二)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分别为A和B、B和A、B和B、A和C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B。
(三)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分
别为C和A、B和C、C和B、C和C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
(四)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有一项为D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视为D等级。
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上报
每学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后,由学校填写《隆化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单》(附件四),于每年的6月10日前上报教体局教育股。
初中毕业生升学需要报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按县教体局招生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结果应用
一、促进学生发展
各校要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改进教学实践、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等发展性功能。
学校要高度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及时、恰当地向学生、教师反馈,一方面引导学生体验成功、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另一方面指导教师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自信心,更为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及时根据学生的特点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优化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进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准予学生毕业。
三、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一样,作为普通高中招生时录取的依据。
省级示范性高中(重点中学)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求B等级以上(包括B等级);其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求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
管理制度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杜绝不负责任和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解和支持。
各学段测评等级为“A”的学生必须在校内公示。
(2)诚信制度:
各级综合素质测评机构人员及其他参与评价的工作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
教体局和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对每个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4)监督制度:
教体局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实行社会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当地学校或教体局投诉。
(5)考评制度:
县教体局全面负责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程监控工作的进程,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考核、评价和奖罚。
各校要建立健全评价工作档案,以备教体局检查、指导和监督。
学校档案包括组织领导、方案细则、有关制度、会议记录、学生专门性发展考查测试成绩、《隆化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单》等。
班级档案包括“成长记录袋”、“三证五卡”、《综合素质评价表》、《评价报告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单》等。
组织机构
(一)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其职责是细化七个评价维度,列出各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及其主要表现,提出评价要求(见附件一),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监控评价过程,接受申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在县教育体育局“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价过程,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评价中的错误。
(三)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各学科专任教师参与评定工作。
等级标准
中小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评定参考标准
一、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维度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充分证实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必须完整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举例)1、2、3、4、5条条目”(见附件一,以下同)中涉及的内容;
3、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与记录,是合格的公民;
4、在校期间有在校级或校级以上获得“优秀学生”或“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记录。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比较好的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必须完整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举例)1、2、3、5条条目”中涉及的内容;
3、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与记录,是合格的公民。
(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
2、必须完整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举例)1、2、3条条目”中涉及的内容;
3、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的行为记录,是合格的公民。
(四)D等级评定标准
有严重违法或经常性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不改正。
对D等级评定应极其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且能作出清楚明白的令人满意的解释。
二、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维度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原始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必须完整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举例)6—12条条目”中涉及的内容;
3、所有开设的课程平时(每个学期终结性评价)平均考查成绩为“良”以上;
4、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评价成绩必须为“优”。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能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必须比较完整地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举例)6、7、8、10、12条条目”中涉及的内容;
3、所有开设的课程80%平时(每个学期终结性评价)平均考查成绩为“良”以上;
4、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评价成绩必须为“良”。
(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能表现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表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必须比较完整地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举例)6、7、10、12条条目”中涉及的内容;
3、所有开设的课程60%平时(每个学期终结性评价)平均考查成绩为“良”以上;
4、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评价成绩必须为“合格”。
(四)D等级评定标准
1、不能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差;
2、很少参加集体活动,团队精神差;
3、不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愿与他人交流与分享;
4、所有开设的课程80%平时(每个学期终结性评价)考查成绩为“不合格”。
对D等级评定应极其慎重,能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三、创新与发现维度的等级评定
该维度的等级评定由三个方面内容综合组成,即:
①在校其间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累计学分,占权重的40%;
②体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信息技术搜集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证据,占权重的30%;
③说明或表达学生创新与发现特长的作品及相关成果证明,占权重的30%。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每个学期按10个学分计算。
每学期的10个学分由三部分组成。
分别为:
活动进行过程中的综合实践学习的相关记录的证据占6个学分,活动考勤占3个学分,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竞赛评优活动获奖占1个学分,共计10个学分。
9个学分以上(含8个学分)为A等级,7—8学分为B等级,5—6学分为C等级,5学分以下为D等级。
2、对体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信息技术搜集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作品和成果,有说明或表达学生创新与发现特长的作品和相关成果,以及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的奖励,三个方面的具体评定等级办法由学校自定。
四、运动与健康维度的等级评定
以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体育锻炼的情况和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平时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综合评定等级。
其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成绩由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五项领域组成,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由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三类测试项目组成。
学期成绩统计用百分制换算,总分100分。
一般情况下,90—100分为A等级,75—89分为B等级,60—74分为C等级,59分以下为D等级。
五、审美与表现维度的等级评定
该维度的等级评定由三方面的成绩综合组成,即:
①在校期间艺术课程学习结束时学生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40%;
②从学生艺术档案夹中提取的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表现其审美情趣的艺术作品,占总成绩的40%;
③学生参加学校或校级以上级别的艺术活动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占总成绩的20%。
总成绩用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
一般情况下,90—100分为A等级,75—89分为B等级,60—74分为C等级,59分以
下为D等级。
成长记录
“学生成长记录袋”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各学校要在各个班级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学校政教处负责管理与检查,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成长记录进行整理装袋和保存。
学生的成长记录袋里主要保存和记录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综合素质及学业评价类
1.学生日常评价的重要数据和关键表现;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
3.有代表性的著作或论文(有老师证明、签字,学校加盖公章)。
(二)荣誉类
1.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包括: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行为规范生、文明学生、阳光少年等;
2.列入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竞赛目录的各种竞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特长类
1.体育、艺术特长证明材料。
由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书或证明;
2.其他特长类证明材料。
如计算机等级证书、科技小发明、科技小人才等方面证明材料。
(四)社会活动类
1.担任学校、班级学生干部,或在经学校认可的社会组织任职情况。
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记录(须有相关部门正式证明)。
(五)综合实践类
1.综合实践活动报告表;
2.“创新活动”获奖相关材料。
“三证五卡”
“三证”
“品学双优证”------思想品德端正,行为习惯良好,学习成绩优秀;
“身心健康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特长技能证”------具有音乐、美术、体育、舞蹈、绘画、摄影等某一方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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