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设备材料招标技术文件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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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设备材料招标技术文件书
XX市XX区
XXXXX暖通材料、设备招标技术文件
一、总则
1.0设备技术参数及规范
1.1本技术文件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空调施工蓝图设计说明及各材料设备的行业规范编制。
1.2设备材料厂家所生产的产品需有5年以上之成功运行案例。
1.3设备材料采购前需要提供样板及厂家产品销售授权书供集团技术部确认。
1.4设备材料进场后需要提供厂家销售数量书供项目公司工程部查验。
二、材料、设备技术要求
1、商场风机/消防排烟风机技术要求
1.0离心风机
1.01提供风机示意图和/或参数表中应明确标示种类、型号、尺寸、安装角度及性能参数。
1.02提供风机及其附件的完整样本、标明运行工况点的全风量性能曲线。
1.03除非特殊说明,风机的特性参数测试应基于国家标准1236-2000的“风机性能的实验室测试方法”。
1.04风机叶轮的动、静平衡应满足ISO1940规定的G4.0级振动要求。
1.05所有风机在装配后应做整机动平衡,其标准应基于ISO1940标准G4.0级。
1.06风机叶轮应为金属材料,耐腐蚀时应为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材料或SUS304材料,防爆型就为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材料或铝合金材料,并满足强度、耐疲劳和耐腐蚀要求。
1.07风机所配用的电机:
通风时配西门子或ABB或东元电机,排烟时配江晟或品星或肇丰电机,防爆时配品星或南阳或佳木斯电机;供电条件为:
3Φ/380V/50HZ,允许电压偏差:
+6%,转速:
≤1480rpm,绝缘等级:
F级,防护等级:
IP54,露天安装时需配防雨罩。
电机安装功率应不小于吸收功率(轴功率)的130%,且应有足够的启动力矩使风机可以顺利地启动及连续运行。
1.08风机所配用的电机应在连续运行的所有方面,符合IEC34或相当级别的标准要求。
电机应是球式或柱
式轴承,密封油脂或软润滑脂结构。
风机及传动装置应具有良好的接地措施以避免静电累积。
1.1后倾柜式离心风机
1.1.1提供风机的安装方式、外形尺寸。
1.1.2风机静压/全压比不小于0.7,且出口最大风速不超过15m/s。
1.1.3出口噪音:
0~9999m3/h<72dB(A),10000~24999m3/h<75dB(A),25000~49999m3/h<80dB(A),50000~80000m3/h<85dB(A)。
1.1.4风机的综合效率应大于70%。
1.1.5风机应是单进单宽(SISW)后倾叶片的离心风机。
1.1.6叶轮及进口集流器应为流线型设计及结构,叶轮后盘(或中盘)须配欧威特或传力牌的锥套式轴盘。
1.1.7风机应完全合格地安全运行在每一点,或在“最小特性”极限下,且能充分满足AMCA标准99-2408
“离心风机特性级别的运行极限”的级别定义。
1.1.8风机轴的尺寸应可以满足最大的转速运行极限,且安全运行范围为不超过临界转速的75%。
任何在
制造商提供的样本上未列出的非标准产品的应用,其临界转速及细节的计算应征得制造商的核准。
风机轴应由C45碳钢制成,其机械加工精度应符合ISO286-2的g6级标准。
在工厂内应在所有裸露表面涂有防锈保护漆层。
1.1.9轴承配TR或NSK牌,应是自对心调整型锥套轴承。
轴承应是自润滑密封免维护型球轴承。
轴承寿命基于ISO281的L10标准,其寿命应不小于75,000小时。
1.1.10风机所配用的电机:
通风时配西门子或ABB或东元电机,排烟时配江晟或品星或肇丰电机,防爆时配品星或南阳或佳木斯电机;供电条件为:
3Φ/380V/50HZ,允许电压偏差:
+6%,转速:
≤1480rpm,绝缘等级:
F级(排烟时为H级),防护等级:
IP54,露天安装时需配防雨罩。
电机安装功率应不小于吸收功率(轴功率)的130%,且应有足够的启动力矩使风机可以顺利地启动及连续运行。
1.1.11机箱:
机箱为双层夹芯厚板,中间为30mm厚的隔音专用夹芯材料,内壁与外壁厚度应是不小于1.0mm厚的彩色钢板。
机箱应是板式结构组合而成,采取迷宫式密封结构。
为维修或服务,其结构应可以较快及较容易地拆散及组装。
不可以用焊接的机箱。
1.1.12骨架:
为高强度铝型材,并采取防腐蚀处理,角码的材质为高温防火型工程塑料。
1.1.13电机的安装机座形式为纵横式结构。
1.1.14风机用途为消防排烟时,电机的安装方式应为直燃式结构,不允许将电机放在箱体外或包在芯筒中。
1.1.15减振:
机组内应采用减振措施,各减振点经严格选型计算,保证减振效率95%以上。
1.1.16风机应配有大尺寸的检修门,检修门上须配有高强度的防火型手柄,检修门须能整块自由取出的功能,检修门须装拆方便,检修门须扣在箱体内侧,检修门须与箱体之完全密封,扣紧检修门的扣纽须是螺栓锁紧式,每一个检修门须有4个以上的扣纽,每个检修门扣纽的外包装须是防火的工程塑料。
1.1.17风机风口连接法兰:
进口与出口均配用法兰,以方便与风管软连接,且在潮湿环境下可保证较长寿命。
1.2柜式离心风机
1.2.1提供风机的安装方式、外形尺寸。
1.2.2风机静压/全压比不小于0.7,且出口最大风速不超过15m/s。
1.2.3出口噪音:
0~9999m3/h<72dB(A),10000~24999m3/h<75dB(A),25000~49999m3/h<80dB(A),子50000~80000m3/h<85dB(A)。
1.2.4风机的综合效率应大于40%。
1.2.5风机应是双进双宽(DIDW)的前弯叶片或后倾叶片的离心风机。
1.2.6风机蜗壳及边板应有不小于60微米厚度的烤漆层,除非其材质为镀锌钢板、不锈钢板或铝质等。
1.2.7风机壳体应有适当的厚度以避免产生超标的振动及噪声。
风机蜗壳应与边板连续咬口啮合或焊接。
叶轮及进口集流器应为流线型设计及结构,叶轮后盘(或中盘)须配欧威特或传力牌的锥套式轴盘。
1.2.8风机应完全合格地安全运行在每一点,或在“最小特性”极限下,且能充分满足AMCA标准99-2408
“离心风机特性级别的运行极限”的级别定义。
1.2.9风机轴应由C45碳钢制成,其机械加工精度应符合ISO286-2的g6级标准。
在工厂内应在所有裸露
表面涂有防锈保护漆层。
风机轴的尺寸应可以满足最大的转速运行极限,且安全运行范围为不超过临界转速的75%。
任何在制造商提供的样本上未列出的非标准产品的应用,其临界转速及细节的计算应征得制造商的核准。
1.2.10轴承配TR或NSK牌,应是自对心调整型锥套轴承。
轴承应是自润滑密封免维护型球轴承。
轴承寿命基于ISO281的L10标准,其寿命应不小于75,000小时。
1.2.11风机所配用的电机:
通风时配西门子或ABB或东元电机,排烟时配江晟或品星或肇丰电机,防爆时配品星或南阳或佳木斯电机;供电条件为:
3Φ/380V/50HZ,允许电压偏差:
+6%,转速:
≤1480rpm,绝缘等级:
F级,防护等级:
IP54,露天安装时需配防雨罩。
电机安装功率应不小于吸收功率(轴功率)的130%,且应有足够的启动力矩使风机可以顺利地启动及连续运行。
1.2.12皮带及皮带轮应至少能承受1.5倍电机功率的承载能力,皮带线速度应不超过30m/s,配三维牌皮带,
传动平稳,高承载、长寿命;皮带轮配欧威特或传力牌的锥套皮带轮;风机及电机的皮带轮均应达到至G4.0级平衡等级。
1.2.13机箱:
机箱为双层夹芯厚板,中间为30mm厚的隔音专用夹芯材料,内壁与外壁厚度应是不小于1.0mm厚的彩色钢板。
机箱应是板式结构组合而成,采取迷宫式密封结构。
为维修或服务,其结构应可以较快及较容易地拆散及组装。
不可以用焊接的机箱。
1.2.14骨架:
为高强度铝型材,并采取防腐蚀处理,角码的材质为高温防火型工程塑料。
1.2.15电机的安装机座形式为纵横式结构。
1.2.16减振:
机组内应采用减振措施,各减振点经严格选型计算,保证减振效率95%以上。
1.2.17风机应配有大尺寸的检修门,检修门上须配有高强度的防火型手柄,检修门须能整块自由取出的功能,检修门须装拆方便,检修门须扣在箱体内侧,检修门须与箱体之完全密封,扣紧检修门的扣纽须是螺栓锁紧式,每一个检修门须有4个以上的扣纽,每个检修门扣纽的外包装须是防火的工程塑料。
1.2.18风机风口连接法兰:
进口与出口均配用法兰,以方便与风管软连接,且在潮湿环境下可保证较长寿命。
1.3消防高温排烟柜式离心风机(含消防排烟及平时通风或双速)
1.3.1提供风机的安装方式、外形尺寸。
1.3.2风机应有国家级消防部门型式认证。
1.3.3风机的静压/全压比不小于0.6,且出口最大风速不超过17m/s。
1.3.4风机出口噪音:
<90dB(A)。
1.3.5风机的综合效率应大于60%。
1.3.6风机应是双进双宽(DIDW)或单进单宽(SISW)的前弯叶片或后倾叶片的离心风机。
1.3.7风机蜗壳及边板应有不小于60微米厚度的烤漆层,除非其材质为镀锌钢板、不锈钢板或铝质等。
1.3.8风机壳体应有适当的厚度以避免产生超标的振动及噪声。
风机蜗壳应与边板连续咬口啮合或焊接。
叶轮及进口集流器应为流线型设计及结构,叶轮后盘(或中盘)须配欧威特或传力牌的锥套式轴盘。
1.3.9风机应完全合格地安全运行在每一点,或在“最小特性”极限下,且能充分满足AMCA99-2408标准“离心风机特性级别的运行极限”的级别定义。
1.3.10风机轴的尺寸应可以满足最大的转速运行极限,且安全运行范围为不超过临界转速的75%。
任何在制造商提供的样本上未列出的非标准产品的应用,其临界转速及细节的计算应征得制造商的核准。
1.3.11风机轴应由C45碳钢制成,其机械加工精度应符合ISO286-2的g6级标准。
在工厂内应在所有裸露表面涂有防锈保护漆层。
1.3.12轴承配TR或NSK牌,应是自对心调整型锥套轴承。
轴承应是自润滑密封免维护型球轴承。
轴承寿命基于ISO281的L10标准,其寿命应不小于75,000小时。
1.3.13风机所配用的电机:
通风时配西门子或ABB或东元电机,排烟时配江晟或品星或肇丰电机,防爆时配品星或南阳或佳木斯电机;供电条件为:
3Φ/380V/50HZ,允许电压偏差:
+6%,转速:
≤1480rpm,绝缘等级:
F级,防护等级:
IP54,露天安装时需配防雨罩。
电机安装功率应不小于吸收功率(轴功率)的130%,且应有足够的启动力矩使风机可以顺利地启动及连续运行。
1.3.14皮带及带轮应至少能承载电机功率的150%。
皮带线速度应不超过30m/s,应采用三维牌皮带,传动平稳,高承载、长寿命。
皮带轮配欧威特或传力牌的锥套皮带轮。
不可以用传统形式的皮带轮。
风机及电机的皮带轮均应平衡至G4.0级。
1.3.15机箱:
机箱为双层夹芯厚板,中间为30mm厚的隔音专用夹芯材料,内壁与外壁厚度应是不小于1.0mm厚的彩色钢板。
机箱应是板式结构组合而成,采取迷宫式密封结构。
为维修或服务,其结构应可以较快及较容易地拆散及组装。
不可以用焊接的机箱。
1.3.16骨架:
为高强度铝型材,并采取防腐蚀处理,角码的材质为高温防火型工程塑料。
1.3.17电机的安装机座形式为纵横式结构。
1.3.18减振:
机组内应采用减振措施,各减振点经严格选型计算,保证减振效率95%以上。
1.3.19风机应配有大尺寸的检修门,检修门上须配有高强度的防火型手柄,检修门须能整块自由取出的功能,检修门须装拆方便,检修门须扣在箱体内侧,检修门须与箱体之完全密封,扣紧检修门的扣纽须是螺栓锁紧式,每一个检修门须有4个以上的扣纽,每个检修门扣纽的外包装须是防火的工程塑料。
1.3.20风机风口连接法兰:
进口与出口均配用法兰,以方便与风管软连接,符合消防要求,且在潮湿环境下可保证较长寿命。
1.3.21风机其部件应能满足额定的高温工况(280℃、0.5小时),电机不可安装电气的或电子的高温保护装置。
1.4消防高温排烟轴流风机(含消防排烟及平时通风两用或双速)
1.4.1提供风机的安装方式、外形尺寸。
1.4.2风机应有消防部门认证。
1.4.3风机出口最大风速不超过17m/s。
1.4.4风机出口噪音:
<92dB(A)。
1.4.5风机的综合效率应大于70%。
1.4.6风机的叶片的材质应为铸铝合金(GRADELM12);风机的叶片应为机翼式三元流动型高效叶轮,并静叶可调,叶轮须配欧威特或传力牌的锥套式轴盘。
风机叶轮直径超过1250mm时,转速不应超过1450转/每分钟。
1.4.7机壳须为钢制整体模具成型的风筒,机壳应有至少厚60微米的烤漆或热镀锌。
筒身应靠整体翻出90度的法兰边来保证其圆度。
1.4.8应使叶片边缘与机壳间的缝隙最小且各处保持均匀。
叶片与筒身间的运转间隙,普通风机应不大于叶轮直径的1%;高温时由于机械膨胀系数与常温不同,其间隙应不大于2%。
装配风机时严格控制叶片与机壳之间隙,此间隙对风机空气动力特性及压力损失具有很大的影响。
1.4.9风机所配用的电机为江晟或品星或肇丰电机,防爆时配品星或南阳或佳木斯电机;供电条件为:
3Φ/380V/50HZ,允许电压偏差:
+6%,转速:
≤2970rpm,绝缘等级:
H级,防护等级:
IP54,内部及延伸外部接线盒的防护等级为IP54,不可安装电气的或电子的高温保护装置。
电机安装功率应不小于吸收功率(轴功率)的130%,且应有足够的启动力矩使风机可以顺利地启动及连续运行。
1.4.10风机电机的底座及支架应特别的锁紧及固定以保证安全可靠。
可以调节控制电机轴在壳体的中心,使叶片边缘与筒身保持均匀的间隙。
为考虑使用的调整,应在不变机壳及风管结构的前提下,适当考虑电机功率加大时的可行性。
1.4.11电机的安装方式应为直燃式结构,不允许将电机包在芯筒中。
1.4.12叶轮应靠键与键槽牢固地固定在驱动轴上。
轴向应靠驱动轴上的卡圈或轴肩及靠轴中心的螺钉固定于轴端的外端盖将叶片缩紧在相应的驱动轴位置。
1.4.13风机应在厂内全部配好安装支架(吊装或落地安装),进、出口应是法兰结构。
1.4.14风机装配完毕后做整机动平衡校验,按ISO1940标准的G4.0级。
1.5低噪声轴流风机或边墙轴流风机
1.5.1提供风机的安装方式、外形尺寸。
1.5.2风机出口最大风速不超过10m/s。
1.5.3风机出口噪音:
<75dB(A)。
1.5.4风机的综合效率应大于70%。
1.5.5边墙轴流风机带自垂式百叶。
低噪声轴流风机应有整体护网、外部格栅。
1.5.6除高温风机需要的叶片材料为铸铝合金(GRADELM12),低噪声轴流风机的叶片材料为铸铝合金(GRADELM12)或PP、PPG及PAG等材质以便提供自平衡、防静电、防火花等特性。
风机的叶片应为机翼式三元流动型高效叶轮,并静叶可调,叶轮须配欧威特或传力牌的锥套式轴盘。
边墙轴流风机的叶片材料为重质金属。
风机叶轮直径超过630mm时,转速不应超过1450转/每分钟,加压送风机除外。
1.5.7机壳须为钢制整体模具成型的风筒,机壳具有至少厚60微米的聚酯烤漆。
筒身靠整体翻出90度的法兰边来保证其圆度。
1.5.8使叶片边缘与机壳间的缝隙最小,且各处保持均匀。
叶片与筒身间的运转间隙:
普通风机应不大于叶轮直径的1%;高温时由于机械膨胀系数与常温不同,其间隙应不大于2%。
装配风机时严格控制叶片与机壳之间隙,此间隙对风机空气动力特性及压力损失具有很大的影响。
1.5.9风机应是电机直联驱动型式。
其电机应是单相电容启动或三相鼠笼电磁感应型电机。
电机应有内部
过载保护装置。
1.5.10风机电机的底座及支架应特别的锁紧及固定以保证安全可靠。
可以调节控制电机轴在壳体的中心,使叶片边缘与筒身保持均匀的间隙。
为考虑使用的调整,应在不变机壳及风管结构的前提下,适当考虑电机功率加大时的可行性。
1.5.11叶轮应靠键与键槽牢固地固定在驱动轴上。
轴向靠驱动轴上的卡圈或轴肩及靠轴中心的螺钉固定于轴端的外端盖将叶片锁紧在相应的驱动轴位置。
1.5.12轴承应是自润滑免维护型。
1.5.13风机应在厂内全部配好安装支架(吊装或落地安装),进、出口应是法兰结构。
1.5.14风机装配完毕后做整机动平衡校验,其标准为ISO1940及AMCA204/3—G4.0或相同等级的标准。
1.6静音型风机箱
1.6.1提供风机的安装方式、外形尺寸。
1.6.2风机静压/全压比不小于0.7,且出口最大风速不超过15m/s。
1.6.3出口噪音:
<72dB(A)。
1.6.4风机的综合效率应大于70%。
1.6.5风机应是双进双宽(DIDW)前弯叶片或者单进单宽(SISW)后倾叶片的离心风机。
1.6.6叶轮及进口集流器应为流线型设计及结构。
1.6.7风机应完全合格地安全运行在每一点,或在“最小特性”极限下,且能充分满足AMCA标准99-2408
“离心风机特性级别的运行极限”的级别定义。
1.6.8风机轴的尺寸应可以满足最大的转速运行极限,且安全运行范围为不超过临界转速的75%。
任何在
制造商提供的样本上未列出的非标准产品的应用,其临界转速及细节的计算应征得制造商的核准。
风机轴应由C45碳钢制成,其机械加工精度应符合ISO286-2的g6级标准。
在工厂内应在所有裸露表面涂有防锈保护漆层。
1.6.9轴承应是自对心调整型锥套轴承。
轴承应是自润滑密封免维护型球轴承。
轴承寿命基于ISO281的10标准,其寿命应不小于75,000小时。
1.6.10风机所配用的电机应为中国或世界知名品牌,供电条件为:
3Φ/380V/50HZ或1Φ/220V/50HZ,允许电压偏差:
+6%,转速:
≤1480rpm,绝缘等级:
F级,防护等级:
IP54。
电机安装功率应不小于吸收功率(轴功率)的130%,且应有足够的启动力矩使风机可以顺利地启动及连续运行。
1.6.11机箱:
内壁与外壁应是不小于1.0mm彩色钢板外壳,中间为30mm隔音专用防火夹芯材料。
机箱应是
板式结构组合而成,采取迷宫式密封结构。
为维修或服务,其结构应可以较快及较容易地拆散及组装。
不可以用焊接的机箱。
1.7.12骨架:
为高强度铝型材,并采取防腐蚀处理,角码的材质为高温防火型工程塑料。
1.7.13减振:
机组内应采用减振措施,各减振点经严格选型计算,保证减振效率95%以上。
1.7.14风机风口连接法兰:
进口与出口均配用法兰,以方便与风管软连接,且在潮湿环境下可保证较长寿命。
2、酒店通排风风机技术要求
2.0通则
2.01风机应为世界知名合资品牌,风机制造商应具有十年以上制造经验,工艺精湛,技术可靠,风机生产商应取得生产许可证。
2.0.2风机制造商的产品应为技术先进、工艺成熟的产品,应至少有5个200m以上高层建筑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2.0.3风机在示意图和/或参数表中应明确标示种类、型号、安装方位及性能。
2.0.4为了保证风机性能参数的真实可靠,各厂家所提交的全部风机之空气动力性能参数和噪声指标必须附有国际权威机构(AMCA或同等级别)的认证或检测报告;中国国家级实验室的检验报告可作为参考;风机的测试特性参数数据应基于AMCA标准210-85、ANSI/ASHRAE标准51-1985“风机性能的实验室测试方法”;噪声特性应有按AMCA标准300-85“混响室内风机的噪声测试方法”测试的认证。
原件备查。
风机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761-2009,通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要求,并有国家能效等级标识。
同时,风机必须获得AMCA协会授权粘附的能效标志FEG认证;
2.05为了设备运行年限有可靠保证,各厂家所提交的全部风机均应充分满足AMCA之99-2408的“离心风机特性级别的运行极限”的定义,且安全运行范围不超过临界转速的75%。
2.06风机特性参数应是基于AMCA认证由计算机打印出的,且应有海拔高度、温度的修正能力,并同时提交风机转速、轴承寿命、进出风口8倍频噪音值等相关参数。
2.07所有风机在装配后须做整机动平衡,标准基于ISO1940或AMCA204/3之G2.5;可以整机交货的风机均须随机附有电脑打印动平衡检测报告(振动频谱分析图);在现场拼装起来的风机机组须由生产商在现场完成整机动平衡检测及修正。
2.0.8风机所配用的电机应在连续运行的所有方面,符合IEC34或相当级别的标准要求。
电机应是球式或柱式轴承,密封油脂或软润滑脂结构。
风机及传动装置应具有良好的接地措施以避免静电累积。
风机所配用的电机应为世界知名品牌,供电条件为:
3Φ/380V/50HZ或1Φ/220V/50HZ,允许电压偏差:
+6%,转速:
≤1480rpm,绝缘等级:
F级;防护等级:
IP54。
2.0.9消防排烟风机应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消防风机型式试验报告,排烟风机应能在额定的250℃的温度下,持续运行120分钟,或280℃的温度下,持续运行0.5小时。
2.0.10装于楼梯间及门廊的风机新风进风口,不应有任何阻碍,且只应于火警时方可关闭。
轴流风机及双进双宽(DIDW)离心风机在其进风口应装有保护隔栅。
2.1轴流风机
2.1.1风机应提供AMCA性能及噪声认证的资料,测试标准应是AMCA标准210-85、ANSI/ASHRAE标准51-1985“风机性能的实验室测试方法”;噪声特性应有按AMCA标准300-85“混响室内风机的噪声测试方法”测试的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测试报告。
2.1.2机壳应有至少60微米厚的聚酯烤漆或热镀锌。
应使叶片边缘与机壳间的缝隙最小且各处保持均匀。
筒身应靠整体翻出90度的法兰边来保证其圆度。
风压大于400Pa的风机筒身应带有后导叶,确保气流平顺、高效率、低噪音。
2.1.3风机电机的底座及支架应特别的锁紧及固定以保证安全可靠。
可以调节控制电机轴在壳体的中心,使叶片边缘与筒身保持均匀的间隙。
2.1.4除非高温风机(250℃、2小时或280℃、0.5小时)需要铝合金或钢制的风机叶片,普通风机所有的HUB应是铸铝合金(GRADELM12),叶片为高效率的机翼式,型号710及以下叶片材料采用PP、PPG及PAG等材质以提供自平衡、防静电等特性,710以上应采用高强度压铸铝合金。
所有叶片均静态可调节角度。
2.1.5叶片与筒身间的运转间隙,普通风机应不大于叶轮直径的1%。
风机制造商应提供叶片与机壳均匀间隙装配的试验模型。
2.1.6叶片应靠键与键槽牢固地固定在驱动轴上。
轴向应靠驱动轴上的卡圈或轴肩及靠轴中心的螺钉固定于轴端的外端盖将叶片缩紧在驱动轴相应的位置。
2.1.7风机电机包括内部及延伸外部接线盒应至少提供IP55的保护等级
2.1.8风机转速应不超过1500转/分钟。
2.1.9风机装配完毕后应做整机动平衡校验,其标准应为ISO1940及AMCA204/3—G2.5或相等的标准。
风机应附有由计算机打印出的振动频谱分析图表。
2.1.10风机的出风口速度不应超过设计主风管风速的10%(基于每米风管压降1帕斯卡)且风机的静压/全压比不小于0.7。
除非另有说明,压力降是基于SMACNA标准计算的。
2.2离心风机
2.2.1前弯叶片、后倾叶片、双进双宽(DIDW)的离心风机,应有AMCA特性曲线及噪声的认证许可。
所用试验标准为AMCA标准210-85、ANSI/ASHRAE标准51-1985“风机性能的实验室测试方法”;噪声特性应有按AMCA标准300-85“混响室内风机的噪声测试方法”测试的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测试报告。
2.2.2所有风机在装配后均应进行整机动平衡并应达到ISO1940及AMCA204/3G2.5级的品质标准。
每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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