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3943275
- 上传时间:2023-06-19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15.58KB
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docx
《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
附件2:
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办法所称网上抄报税,是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开票金税卡自行完成抄税操作后,运用网上抄报税系统通过网络将报税数据传输到税务机关,由税务端网上报税系统自动完成报税数据解密、报税业务处理、发票比对等处理工作,企业再通过网络查询报税结果信息,并在报税成功、增值税“一窗式”比对通过且缴纳税款的情况下进行清卡操作。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市采用网上报税方式的纳税人及税务机关。
第四条网上抄报税系统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免费提供纳税人使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能
第五条市局流转税处负责组织和协调网上抄报税方式的推广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局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上报税软件税务端技术支持和维护管理工作;市局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汇总申请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名单统一申请注册码,获取软件注册码导入网上抄报税管理子系统。
第六条各区(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应设立税务登记岗、网上报税受理岗、异常情况处理岗,其主要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一)税务登记岗负责受理纳税人网上报税资格的开户、暂停申请;办理注销纳税人网上报税资格;发放注册码。
(二)网上报税受理岗负责接收纳税人的纸质申报资料。
(三)异常情况处理岗负责网上报税异常情况的核实及处理。
第三章备案、变更和注销
第七条申请采用网上报税方式的纳税人,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后退回);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方式备案表》(见附件2)。
备案手续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纳税人办理完网上报税备案手续后,取得由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注册码,于次月的申报期开始采用网上报税方式进行网上抄报税。
第八条纳税人如办理注册地跨区变更或要求终止采用网上报税方式的,填写《申请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方式登记表》(见附件3),主管税务机关注销其网上报税方式的使用权。
办理注册地跨区变更的纳税人应到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写《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方式登记表》,强行注销其网上报税资格。
(一)注销税务登记;
(二)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章网上报税
第九条纳税人在网上抄报税系统客户端进行报税,报税成功后,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受理平台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通过后网上申报受理平台将申报数据自动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申报完成,纳税人对IC卡进行清卡操作。
第十条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网上报税,报税期为征管法规定的期限。
纳税人抄报税完成的时间以抄报税成功后,网上抄报税系统将报税数据自动导入防伪税控网络版的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纳税人在网上报税系统客户端进行抄报税后,即可查询报税是否成功。
报税成功后,纳税人完成网上申报,即可查询一窗式比对和扣款是否成功。
如系统显示报税、一窗式比对或扣款不成功,纳税人可根据系统提示的信息重新报税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处理。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报税事宜,其工作程序与原申报程序一致。
(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二)逾期申报;
(三)办理延期申报或缓缴税款;
(四)非政策原因无法通过“一窗式”票表稽核;
(五)有同一属期多次申报等非正常申报情况;
(六)因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进行网上报税;
(七)税务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市 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 网上 报税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