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公体部津贴分配的有关情况12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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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公体部津贴分配的有关情况1206
体育学院(公体部)津贴分配的有关情况及主要想法
学院津贴分配是学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既体现着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工作预期,又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为了拟定相对科学合理的津贴分配方案,根据我院合并前后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整理了有关内容,并提出了一些初步想法,供学院领导班子和学院津贴分配领导小组参考。
一、学院整体收入情况
1、专业部和公体部的收入来源
专业部收入来源:
全日制本科生讲课费(本科生学费的10%)、全日制研究生讲课费(博、硕士公助生学费的10%,自费生学费的20%)、本科函授收入、在职研究生收入及少量场地租赁费。
合并前,西区公体部收入来源:
学校划拨的岗位津贴(按13个月发放,高职640/月,中职520/月,初职400/月)和汇华学院体育课的课时费(每次课100元)。
东区公体部收入来源:
学校划拨的岗位津贴(同西区)、软件学院体育课的课时费和场地租赁费。
合并后,公体部收入来源:
学校划拨的岗位津贴、汇华学院体育课的课时费、软件学院体育课的课时费和极少的东区场地租赁费。
2、近几年收入明细
(见下表)
专业部:
2007年
项目
金额
2008年
项目
金额
本科
在校
656159.2
本科
在校
591515
函授
87924
函授
69180
研究生
在校
133043.3
研究生
在校
145875
函授
979391
函授
811205
场地费
19880
场地费
124918.7
其他
194131.5
其他
1800
合计
2070529
合计
1744494
2009年
项目
金额
2010年(10月以前)
项目
金额
本科
在校
575113.3
本科
在校
469554.2
函授
185899.3
函授
73266
研究生
在校
126990
研究生
在校
103376.7
函授
514956
函授
810182.5
场地费
189802.9
场地费
117005
其他
61883.4
其他
8521.2
合计
1654645
合计
1581906
公体部:
2008年
项目
金额
2009年
项目
金额
校拨津贴
510240
校拨津贴
547380
汇华课时费
东公体场地
50000
软件课时费
8200
软件讲课费
7200
东公体场地
70000
汇华课时费
588440
604580
2010年
项目
金额
截止11月底
校拨津贴
518860
3、近几年的分配情况
根据近几年我院整体收入情况,专业部可以用于二次分配的收入每年在170万左右,其中,在职研究生创收在80万左右,约占总收入的47%;本科函授创收在10万左右,约占总收入的5%;学校划拨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讲课费在70万左右,约占总收入的41%;场地租赁及其他收入在15万左右,约占总收入的7%。
⑴专业部的分配情况(以2009—2010学年为例):
2009—2010学年学院总发放劳务费164.5万。
研究生总学时数(包括在职研究生学时数)为14008学时(见表1)。
本科生总学时数为27077学时(见表2)。
研究生、本科生课程的职称系数是:
初职1,中职1.05,副高职1.07,高职1.1。
班容量系数见学院津贴分配方案。
(表1)2009—2010学年研究生课时明细
在校硕士课时数小计
在校博士课时数小计
在校硕士指导时数小计
在校博士指导时数小计
在校硕士开题课时数小计
在校博士开题课时数小计
在校硕士中期课时数小计
在校博士中期课时数小计
在校硕士答辩课时数小计
在校博士答辩课时数小计
在职硕士课时数小计
在职硕士指导时数小计
在职硕士开题课时数小计
在职硕士答辩课时数小计
在校课时数合计
在职课时数合计
课时数总计
1230
270
3825
600
646
78
75
6
693
36
648
2534
1906
1461
7459
6549
14008
(表2)2009—2010学年本科课时明细
分类
教学
训练
实习
论文
出题阅卷
监考
作业
课时总计
学时
14764
4152
4038
2008
1139
809
167
27077
注:
以上学时是纯教学课时,没有乘系数。
2009—2010学年劳务分配中,研究生教学课时费是45.4万,占总支出的27.6%。
本科教学课时费及行政坐班人员平均数是83.1万,占总收入的50.5%。
其中,博导、硕导在本科教学中的课时费约25.5万。
节假日发福利一学年约4500元∕每人(在职职工都有)总约36万,占总收入的21.9%。
⑵公体部分配情况:
公体部课时明细:
(以2010—2011学年为例,按一学年35教学周记)
①教学工作量:
东区:
130次/周×35周×2学时=9100学时
西区:
95次/周×35周×2学时=6650学时
汇华学院:
145次/周×35周×2学时=10150学时
总计教学学时:
25900学时
②体质达标测试工作量(包括汇华学院全体学生测试工作量和正常测试、补测、缓测工作量):
本部正常测试需260人次;汇华学院需240人次;补测、缓测需460人次。
(一、二年级正常测试是在体育课的时间,故不包括在内)。
总计约:
960人次。
(如何折算成教学工作量,有待协商)
③训练工作量(暂无)
公体部在2010年9月以前,东西区公体部分区办学,分别根据自己的创收情况,分别发放各区的课时费。
西校区每次课50元(汇华学院的课55元),东校区(包括原职技学院的老师)2009年是每次课20元,2010年上半学期每次课15元。
预计2010—2011学年公体部的收入在100万左右(含学校划拨的津贴)。
二、2010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问题分析
2010年9月以前,公体部和专业部实质上是分区办学,相对独立运行,财务分别核算。
专业部和东、西区公体部各自按原来的分配制度分配劳务费。
学校2010年6月决定体育学院第一批搬入新校区,至此,专业部和公体部才进入实质性合并。
此前,东、西区公体部2010-2011学年的课程安排,已按原来分区办学的方式上报教务处,并且学生已完成选课,致使东、西区公体部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差别很大,原西区公体部教师平均每周8—9次课,原东区公体部教师平均每周5次课。
就专业部和公体部的比较来看,两者的教学目的、内容、班容量等都有自己的特点,难以用统一的标准衡量,且公体部教师还承但每年的大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
从专业部内部来看,学生层次多(本科、硕士、博士),课型多(术科课、学科课,研究生的专业课、指导课等),课程系数类型多,津贴分配结构比较复杂。
具体存在以下几个比较集中的问题:
1、公体课和专业课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津贴分配方案短时间内不好统一。
2、原东区公体部已没有创收来源,原东区公体部教师的课时费需要学院统筹解决。
3、原东、西区公体部的教师现在的教学工作量存在较大差距,简单拉平势必会挫伤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4、专业部术科和学科之间、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之间的劳务分配的矛盾依然存在。
5、从专业部近几年的分配情况分析,博导、硕导兼任本科教学的课时较多。
加上研究生导师指导课时较多,且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工作均视作标准工作量,与正常教学课系数一样,致使累加后硕、博导师的津贴收入的总数偏高。
6、现在全院教师在形成新的劳务分配方案上缺乏共识。
由于教学工作安排的周期性以及实质性合并的磨合过渡期较短,加之教师对教学科研工作、激励评价标准等问题理解上的差异,以及学院教学、科研、训练比赛、教学实习、体质达标、教辅管理等整体工作量尚未通盘核算等原因,虽然广大教职工对津贴分配制度非常关注,但对于尽快出台相对公平、合理的劳务分配制度还比较缺乏共同的思想基础。
三、校内外有关院校在津贴分配上的主要特点
㈠、化学学院
所有在岗人员按教学、行政、教辅、实验、辅导员系列分类、分块计算。
教学人员按教学工作量计算课时费,其他人员按职务、职称及实际工作量计算。
首先,学院每学期可分配总数的15%,按人头发放。
剩余的85%按劳务分配办法发放。
1、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完成课时数=教学时数*课时系数*班容量系数
注:
班容量系数为1+(班容量-40)*0.5%
课时系数:
自教自辅1.5;自教自辅重复班1.3;配有专职辅导1.0;
专任辅导0.8;选修课1.0;硕士生课1.2;博士生课1.4;研究生实验课0.7。
2、其他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所得劳务费=(全院可分配数÷全院人数)×90%×(对应职称、职务系数)
职称系数:
高职1.1中职1.0初职0.9,
职务系数:
处级1科级0.8科员0.6
3、辅导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专职辅导员带200至300名学生为满工作量,
所得劳务费=(全院可分配数÷全院人数)×90%×(对应职称系数)
兼职党委秘书、团委书记每人每学期补助900元。
教师兼任辅导员带学生人数200至300人每学期补助1000元,带学生200人以下每学期补助500元。
4、双肩挑院级领导按教师系列或行政系列发放,只选其一。
5、行政、教辅系列原则上不承担教学任务,如有特殊需要,承担课时减半计算。
6、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
硕士生从第三至六学期每学期计30学时/生(同一届指导两名研究生以上,自第二名起计25学时/生)。
博士生对应硕士生按35学时计。
(以上工作量包括所有的指导,从论文开题到答辩)
㈡、数信学院
分配的原则是:
奖励先进,发展学院的各项事业;根据教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学院的贡献大小,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一种补贴,尽量公平合理的发放给学院的在职教职工。
酬金发放按学期操作,全院统筹统分。
按该课程的学分计算教日(每学分18教日,不按实际上课学时,只按学分),劳酬工作量统一折合成以教日为单位,每教日30元。
1、职称补助原则
全院所有在职在岗教工,不分系列按高职(含正高、副高)、中职和初职分三档,高职按800元/月发放、中职按700元/月发放,初职按600元/月发放。
(职称补助按每年十二个月发放)
2、职务补贴原则
院级职务补贴600元/月发放;系主任350元/月发放;科级(含毕业班年级辅导员)按300元/月发放;非毕业班年级辅导员按200元/月发放;教研室主任按150元/月发放;支部书记、工会委员等按实际加班计算,职务补贴不累加计算,兼职的取高计算,有职务补贴者学期内一般不再计加班。
(职务补贴按每年十个月发放)
3、教学工作量计算系数为:
学生数少于100人的每学时为1,100人以上的为1.1。
职称在教学工作量计算中计系数为:
助教1,讲师1.05,副教授1.1,教授1.15。
(只有职称系数,没有课程层次系数)
4、研究生导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指导1名正式博士生计80教日/学期,每增加一人增计10教日/学期,指导博士生论文计80教日/生/学期;指导2名硕士生计80教日/学期,每增加一人增计5教日/学期,指导硕士生论文计50教日/生/学期。
每位导师最多计三届带研究生的工作量,分别按100%、80%和60%计算。
(说明:
指导正式博士、硕士生的工作量是研究生一、二年级教学、辅导等所有的工作量。
三年级按以上方法只记导师指导论文的工作量,论文指导的工作量包括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及答辩等工作量。
(在职研究生工作量计算方法相同)。
5、院领导、坐班人员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以全院学期内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平均数为基数(双肩挑的学院领导按70%折合)。
每学期学院将对坐班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奖励前10%人员,计平均工作量的115%;考核不合格者,学院酬金不再发放。
学院领导和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按70%折合。
6、辅导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专职辅导员分管的学生额定人数为260人左右(即学生人数达到260人为满岗)。
专职辅导员分管的学生超过额定人数或其他行政人员兼任班主任的,按班计算:
人数40-80人(含80人)每月增计4教日;80-120人(含120人)每月增计5教日;120人以上每月增计6教日。
教师担任辅导员(120人以上、每周需坐班3天)的工作量每学期计72教日。
㈢、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津贴分为岗位津贴和业绩奖励津贴两部分
1、津贴构成
⑴岗位津贴
①岗位基本津贴占岗位津贴总额的70%(按人头发放)
②岗位绩效津贴占岗位津贴总额的30%
⑵业绩奖励津贴
①学科建设业绩奖励。
②教学、科研业绩奖励。
③管理优秀业绩奖励。
2、教师岗位的设定和工作量的比例结构
教师岗位的工作量由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三部分构成,其比例结构为:
(1)教学科研并重岗位:
60%30%10%
(2)教学为主岗位:
75%15%10%
(3)科研为主岗位:
30%60%10%
教师须全额完成岗位职责中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课堂教学评估合格者,方可确定为完成本学年度教学工作任务,岗位绩效津贴全额发放,学年度岗位履职考核合格。
3、工作量计算中各级岗位、各种类型课程之间比例关系的确定
(1)学科课与专业术课权重关系的确定
学课1.0;专业术课(含大学体育课)0.85;
(2)各级岗位之间的权重系数分别为(以4级教学为主岗为基准)
1岗0.6;2岗0.95;3岗1.1;4岗1.0;5岗1.02;6岗0.9.
(3)2—3级各岗内类型之间的权重系数为
科研为主岗3/4;并重岗1.0;教学为主岗5/4;
4、教学、科研工作量不足或超额者,岗位绩效津贴按以下办法评定
(1)教师岗位职责工作量不足(含教学、科研与社会工作),以该教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占规定完成工作量的比例扣减教师的岗位绩效津贴。
无正当理由完成岗位职责工作量不足50%者,不发放岗位绩效津贴;教师岗位中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如果没有B类以上科研项目或成果,扣减其50%的岗位绩效津贴。
(2)教师超额完成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不含科研工作量),根据学院财力支撑情况确定具体奖励比例。
(3)教师科研工作量超额,学院不予奖励岗位绩效津贴,对超额科研工作量的奖励在科研业绩奖励津贴中体现。
科研业绩奖励津贴的评定延期到下一学年度,和下一学年度的岗位基本津贴同时评定、发放。
(4)主要承担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的教师,其科研工作量50%可用教学工作量折抵。
其他教学岗位教学、科研的量化考核要按规定的比例分别计算,不能互相折抵。
(5)党政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学年度岗位绩效津贴总额根据本人的工作表现、岗位履职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全额发放,不合格者不予发放。
5、业绩奖励津贴的评定
(1)对个人的教学、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业绩奖励,按文件规定执行(略)。
(2)鉴于体育教学突出的术科特点,从人文关怀出发,特规定我院57周岁以上教师完成岗位职责规定教学工作量的90%即视为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当年度退休教师完成岗位职责规定教学工作量的60%即视为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3)承担大班学科教学任务课时数计算办法:
80—120人/班,每学时加权1.5;
(4)承担双语教学任务课时计算办法:
每学时加权1.5。
(5)同时承担学科、专业术课或大学体育课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权重系数分别为:
学课1.0术课(含大学体育课)0.85
(6)实验课教学工作量,每学时加权0.7。
(7)训练、竞赛奖励
代表队训练必须经过学院同意且组队训练方可计工作量。
1日常训练按实际训练时数加权0.4计算为术科学时;
2赛前集训:
按实际训练时数加权0.7计算为术科学时;
③体育竞赛,按每天计6学时加权0.7计算为术科工作量。
④竞赛奖励略
⑤指导论文
(a)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论文,系导师本人应该完成的岗位职责,不再重复计算工作量。
(b)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是5岗以上教师的岗位职责,讲师、副教授、教授职责内应分别指导2篇、3篇、4篇本科生论文。
超定额指导1人增计4学时工作量,未完成定额任务每缺额指导1人相应扣减4学时。
⑥指导研究生
(a)研究生专业课只统计由学院统一安排的各招生专业的专业课及学位方向课。
(b)指导研究生包括对研究生的学习过程指导、毕业论文指导、社会实践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导师指导其岗位职责规定数量的研究生,系导师本人应该完成的岗位职责,不再重复计算工作量。
(c)指导研究生人数超出岗位职责规定数量的,每超额指导1名博士生按25学时增计教学工作量,每超额指导1名硕士生按15学时增计教学工作量。
指导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足岗位职责规定数量的,每缺额指导1名,在岗位职责中增加承担10学时教学工作量。
㈣、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津贴分为学校岗位津贴和学院岗位津贴两部分。
对每个专职教师按教学为主岗位、科研为主岗位、训练为主岗位、兼职管理岗位进行工作任务的确定和年度考核。
学校津贴:
正教授A岗3.5万/年,B岗3万/年,副教授2万/年,讲师1万/年
学院津贴:
教师500/月(不分职称),年终按超课时发奖励,超课时20元/学时和超科研分按论文级别发。
中层领导700/月,副处级1000/月,正处1100/月,双肩挑者取高。
纯管理岗每月津贴与教师相同,年终的奖励按超课时的平均数发放。
课程无系数区别,但人数有要求。
每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来年的本岗位津贴。
每位导师要给自己研究生上1门课程(36学时)、给本专业研究生开设1门选修课(36学时)或必修课(54学时)。
研究生论文指导为:
硕士生6学时/生/年,博士生12学时/生/年。
年终考核时,教学工作量(课时数)和科研工作量(分数)在一定的比例限定内可以本人同年度拆借和与同事之间拆借,原则上不跨年度拆借。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综合上述情况,根据我院实际,建议我院的劳务分配分两步走。
第一步,2010—2011学年为一时间段。
总的原则:
统收统筹、分块实施、多劳多得、兼顾公平
统收统筹:
所有收入归学院统一掌握,津贴分配统筹考虑,统一按课时费形式发放。
分块实施:
鉴于本学年的实际情况,专业部、公体部相对分开,切块实施,专业部和公体部工作量单独统计,合理划定各自课时费标准。
多劳多得:
按各自标准,多付出劳动,多承担任务多拿课时费。
对贡献大的高水平、高层次教师给予奖励。
兼顾公平:
在统一测算的基础上,公体部津贴收入适当缩小差距,专业部内部适当缩小差距。
具体做法建议:
1、分块实施中,公体部和专业部分开单独统计工作量。
公体部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体质达标测试工作量和训练工作量。
首先要确定合适的课时系数,把体质达标测试工作量和训练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教学工作量,计算出每个教师总的教学工作量。
第二,根据全体公体部教师每人总工作量的情况,确定合理的基础工作量标准。
第三,根据公体部总收入情况(包括津贴),确定基本工作量的课时费标准,确定超工作量课时费标准。
同时建议,按原来公体部行政坐班人员、双肩挑人员的劳务费发放标准,确定此类人员的津贴标准。
第四,根据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和公体部超工作量教师付出劳动和辛苦的实际情况,建议提高超工作量(如给汇华学院上课)课时费标准。
2、专业部教师的收入情况分析。
2009—2010学年,学院总支出164.5万,减去36万人均都有的节假日福利费(双节、两个期末、元旦、五一等)后,博导、硕导在研究生教学和本科教学中,学院共支付了课时费70.9万,占劳务费总支出的55.2%。
(专业部在职职工89人,博导、硕导32人,博导、硕导占学院总人数的36%。
)
参考上述兄弟单位做法,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和论文答辩属于导师的岗位职责,不计工作量。
我校部分学院和我们现行的分配方案近似,可就数信学院和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我院做一对比分析。
以硕导为副教授职称,培养一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例
⑴体育学院
2009-2010培养1名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津贴成本:
一、硕士生培养按全程任务划分:
1.第一年修课程
2.第二年实习及开题
3.第三年中期及答辩
硕士生培养按工作任务划分:
1.课程
2.指导课(业务指导课及论文工作指导)
3.开题、中期及答辩(检查考核工作)
二、以2009年-2010年度为例计算
(一)课程(2009级,招生60人,6个专业)学习
课时1230除以60人,平均每位硕士生20.5学时
(二)指导课(2008级[64人]+2009级[60人]+2010级[67人]=197人)
指导课时3825除以191人,平均每位硕士生20学时,20学时乘以3年等于60学时/人。
(三)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工作
1.开题646学时/64人=10.8学时/每人(2009级)
2.中期检查75学时/64人=1.17学时/每人(2008级)
3.答辩693学时/60人=11.55学时/每人(2007级)
合计:
10.8+1.17+11.55=23.5学时/每人
23.5×60人=1410学时/每年
三、合计每名学生培养费用(2009-2010)
20.5(课程)+58.3(指导课)+23.5(开题、中期、答辩)=102.3
102.3×2.0(课时系数)×15元=3069元/每名硕士生(全程培养)
⑶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课时费,每学时按15元计算。
一年级开设专业课和选修课共7门,每门54学时,共378学时,招生规模90人,平均每生4.2学时。
指导课(包括所有环节)从二、三年级开始,即第三至第六学期每个学生30学时/学期(同一届第二个学生以后每生25学时),共计120学时。
研究生课程系数1.2。
化学学院对培养一名硕士研究生,三年要支出的课时费是:
(378学时/90人×1.2(课时系数)+30*4)×15元=1875.6元
(4)生命科学学院
生科院副教授为研究生导师的,每课时18元。
硕士生一年级共开设4门课,各54课时,共216学时。
招生规模平均每年120人。
平均每生1.8学时。
学校按每名研究生划拨的每年400元讲课费归导师,用于研究生指导(含三年级论文指导、中期检查及答辩等工作环节),三年即为1200元。
无系数。
生科院对培养一名硕士研究生,三年要支出的讲课费是:
216学时/120人×18元+1200元=1232.4元
这样看来,我院在研究生教学上支出课时费较高的原因,一是研究生课程系数同校内外院校相比较高,二是研究生指导、论文指导、中期检查和答辩分别都记课时,且系数同教学课系数,累加起来总量较大。
就总体看,博导、硕导占学院人数的三分之一多,而学院支付博导、硕导的劳务费占了学院劳务费总支出的二分之一多。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博导、硕导担任本科教学课时较多。
由此建议,专业部今年第一步走的方案,通过讨论协商,适当调整研究生教学的课时系数,降低指导课学时、论文指导学时等课时系数,调减后的劳务费按福利形式人均发放或补充到本科教学的课时费当中(因学院专业部教学层次多,不好细化,所以采取宜粗不宜细的简单方式)。
第二步,2010—2011学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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