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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纠风工作汇报
2016年1-8月纠风工作汇报
伊宁县2016年1-8月纠风工作汇报(2016年8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伊宁,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我县认真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及州纪委、纠风办关于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防范的方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现将我县1-8月份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纠风目标管理责任制 今年,伊宁县高度重视纠风工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一把手”工程,研究制定了《伊宁县2016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在3月2日伊宁县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纠风工作会议上,伊宁县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长阿不都沙拉木同志与县直机关37个单位和20个乡镇场的行政一把手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
5月下旬,县纠风办对各乡镇和机关单位的纠风工作进行了半年督查。
从总的情况看,各目标管理单位都能认真落实纠风责任制,健全纠风领导机构,与所属单位和职工层层签定了纠风目标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大部分单位都能把纠风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随着纠风工作的不断深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我县已单设纠风办,调配了一名专职副主任,并核编3人,配置了微机,至今已拨付纠风工作专项经费3000元。
二、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安排部署,伊宁县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了《伊宁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4月20日下午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阿不都沙拉木做动员讲话,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郑振江安排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
动员会之后,各乡镇(场)、各单位部门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是扩大社会宣传面。
4月底以来,伊宁县不仅在县电视台公布了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的举报电话,而且在电视台开辟专栏,播放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资料,对录制的31个单位领导治理商业贿赂及“不作为、乱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正在按部就班的进行播放。
5月19日上午,伊宁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单位在县城吉里于孜大街开展了为期半天的治理商业贿赂大型宣传活动,县直33个机关单位出动宣传车15辆,展出黑板报35块,并沿街悬挂横幅16条。
通过学习和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开拓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商业贿赂。
一方面注重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另一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商业贿赂,我们在工程建设中进一步落实《招投标法》,完善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建设,严把六关,即:
工程招标审批关、项目资金审查关、施工企业审查关、评标专家管理关、项目经理认证关、招标过程监督关。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截止目前,县监察局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与28个招标工程的甲(建设单位)、乙(承建单位)、丙(监理单位)三方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至今政府采购34起,总额616万元,节约资金14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
完成招投标项目31个,工程总造价万元,其中:
纳入州交易中心招标12项,万元。
同时,对投资1371万元的9个工程项目进行了监理招标。
四是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工商、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上半年我县查处县妇幼保健院强制向住院病人收取保险费的商业贿赂案件,没收该院非法所得141元,并处以10000元罚款。
至今,已掌握商业贿赂案件线索4件,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之中。
三、认真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认真加强对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通过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万元。
在春季开学之后,我们采取重点抽查和自查的办法,对各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纠正了一起乱收费的苗头、制止了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二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要求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对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全面落实集中招标采购,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并加强对医院销售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院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各医院推行常用中标药品和检查费用公示制、病人选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出院病人信息反馈制。
今年以来,医院用药总金额是元,集中招标采购的医药是1352种,中标药品周期内实际采购金额是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县直3所公立医院共让利医患者23520元钱,其中人民医院让利17020元、中医院让利2000元、妇保院让利4500元。
目前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的济困病床位已达到总病床位的10%要求。
今年以来已查处非法行医4起,查处违规广告4起,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材66起。
三是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全县冶金、建材、化工、加工制品业等16家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环境评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体系,健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对有争端的排污企业召开听证会,发动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切实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1400多万元。
紧密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为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执法监察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3起假冒伪劣玉米种子案,扣押假冒伪劣玉米种子吨,案值达18000元,确保了1500多亩大田玉米免受侵害;查处1起假甜菜种子案,赔偿农民经济损失3600元;查处1起无标签甜菜种子案、1起无照经营化肥案,对经营业主进行了行政处罚。
五是认真治理整顿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滥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已对全县办班培训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没有发现滥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
六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坚持“政策不变、口子不开、反弹摘牌、集中整治”的原则,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
今年我县境内218国道、220、315省道及县乡道路畅通,无“三乱”现象发生。
七是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不正之风工作的成果。
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治理党政机关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各项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个人订阅自愿的原则,严禁报刊行政摊派发行。
在2016年的报刊征订工作中,我县纠正一起报刊乱摊派问题苗头。
四、认真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对征地补偿金分配使用的监管,坚决纠正在征购征用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今年以来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9起,调解处理土地纠纷16起,两次发放精伊霍铁路征用农民土地补偿费万元,在征用农民土地中没有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二是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
自去年11月份以来,我县严格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对建设2#住宅小区经济实用住房需要拆迁的22户居民,做了大量宣传动员工作,并把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名单提供给他们,让他们自己选择评估单位。
县财政不但备足了拆迁补偿费,而且还给解决1000元临时租房补贴,使被拆迁户非常满意,确保了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对企业在改制、兼并、破产重组过程中落实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因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四是认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面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只完成万元,占%的严峻形势,县委05年12月13日作出决定,对到12月20日完不成清欠任务的单位行政一把手实行“待岗”处理。
行政一把手在“待岗”期间,只负责清欠,什么时候完成清欠任务,什么时候恢复岗位。
这一举措的实施确保了05年清欠任务顺利完成。
06年的清欠任务已完成万元,占%,余下的两笔欠款,一个是房产开发商个人的欠款41万元,另一个是潘津乡苏拉宫学校欠款14万元(已划归伊宁市)。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今年我们把纠风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加强教育、制度、监督上下工夫,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关口前移,切实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了两次行政机关政风行风千人评议活动,共发放问卷调查表3600份,收回有效票3359份,并分别召开了企业、个体户及行风评议员(效能监察员)五场座谈会。
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议,共梳理整理出对法院、检察院及37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34条,我们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向各单位进行了反馈、通报,责令整改。
按州纠风办的安排,今年我县纠风办会同县卫生局确立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及两个乡的卫生院进行政风行风专项评议,于8月11日召开了动员大会。
大会要求未被列入此次评议对象的医疗机构也要对照《2016年伊宁县专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意见》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列入年度纠风工作考核内容。
二是为营造良好的发展投资环境,今年上半年我们已对法院、检察院及37个政府职能部门的149名与群众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公开向社会进行评先选差评议活动。
并聘请了40多名行风评议员(效能监察员),加强明查暗访工作及时发现各单位存在的问题。
三是在各乡镇(场)全面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各乡镇评议2-3个基层站所,以此加强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建设。
四是加强行风示范窗口建设,在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纠风塑形、积极争创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的活动,经检查验收,上半年向州纠风办申报推荐8个“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其中自治区级4个、州级4个,县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各单位正在积极创建。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六是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服务窗口开展集中治理“不作为、乱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活动。
从根本上治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办事效率不高,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推而不动,只收费不管理、只管理不服务,不愿干事、不敢干事、不会干事,以及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冷、横、硬、推、拖等不作为行为;治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报敲”等乱作为行为。
七是加强“一条龙”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牧民群众办事难问题。
投资100多万元,建成了700平方米的行政服务中心,按照“三进”(项目进、人员进、授权进)原则,组织13个行政部门、二家中介机构23名工作人员入驻中心,受理86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建立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38个村(队)便民服务站,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试点,群众只要向村代办点提出申请,剩下的事情全部由干部代理完成。
这种变群众跑腿为干部跑腿的做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一条龙”服务体系建设运行半年来,已为企业和群众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三万余件。
八是加强“三农”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牧民生产信息不畅的问题。
以全县最大的农贸市场为依托,投入150万元,建成了县“三农”信息服务中心,在六个区域中心乡镇建设了6个乡镇“三农”信息服务站,并延伸到村成立了信息发布点。
信息中心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对外发布本县各种农畜产品的生产、销售信息,另一方面将从外部大市场采集的市场信息以及农业科技信息、劳务用工信息、政策信息,通过中心电子显示屏、乡村信息发布栏、广播、宣传单等途径发布到农民群众中。
信息中心运行半年来,已发布各类信息五千余条,促进农产品交易额达600多万元,在科普及劳动力转移方面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健全县、乡、村信息服务网络,解决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农牧民致富搭起了信息服务桥梁。
九是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
绝大多数单位部门都能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岗位监督台、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各乡镇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延伸到村队。
各学校、医院等其他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也都实行了办事公开制度。
全县20个乡镇(场)142个村(队)的村务公开工作,都能按照2016年县委、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同时今年我们还在全县20个乡镇(场)的39个村(队)开展了“村官”勤廉双述评议活动,以此为载体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年全面推行这一做法。
在厂务公开工作方面,国有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基本上都抓的很好,私营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开展得不平衡,但大多数企业对用工合同的签定、三金的缴纳、贯彻劳动法情况以及管理制度措施都能做到公开。
十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县委、政府领导也极为重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7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振江同志带队,一行15人到伊犁人民广播电台,坐客《伊广行风热线》,面向全州广大听众,介绍、宣传伊宁县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并现场解答了听众在“热线电话”上反映和提出的问题。
纠风办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对接到的20起群众投诉(上级转办9起),已解决了18起,目前还有2起正在处理中(其中一起为反映我县工商局违规向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收取工会会费和个私协会会费的问题;另一起为州纠风办2016年8月23日转办的关于农户“种子质量”的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不足一是少数乡镇(场)和县直机关单位领导在纠风工作上抓落实不到位,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二是部分单位领导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部分乡镇领导认为,在乡镇没有什么商业贿赂问题。
三是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领导没有认真抓,工作力度不大,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也不够规范,特别是服务承诺公开不全面。
总之,在州党委、政府、纪委、纠风办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伊犁州人民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防范的方针,扎实有效地做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为伊宁县及伊犁州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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