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法制办工作总结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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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法制办工作总结6篇
【篇一】
2021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个目标,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1年度工作总结
(一)着力牵总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
各乡镇和各部门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今年相关工作。
制发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
三是牵头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培训,从规范决策行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服务职能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指导。
四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
由我办牵头,会同人大、政协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督导。
对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应诉和法律顾问制度推行等方面进行了4次通报。
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8个先进单位和3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全县通报表扬。
五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每半年报告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每年底前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向社会公开。
(二)当好法律参谋,服务领导决策。
一是积极派员列席县委有关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历次常务会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和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对顾问团成员实行台账式管理、票决制决议,召开顾问团会议70余次。
三是严格落实《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编制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40件决策事项纳入了目录。
四是健全了合法性审查机制。
建立了法律顾问审查前置制度,要求各单位重大合同、重大决策事项等必须由法律顾问进行初审、修改后才能报请审定。
对有关领导批转我办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进行审查,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220余件次,重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共700余件次,行权事项4800余项,有效防范法律纷争的发生。
五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要求,对其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共50余件次。
六是注重听取公众意见。
通过听证会、网络征集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20余件次;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0余件次,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审好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年初制定了《2021年度开江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凡未纳入计划又急需制定的,均按要求送县政府领导审签后再制发,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
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今年来共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2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0余件。
三是根据相关要求,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270件。
其中继续有效175件,拟修订17件,废止31件,失效46件。
四是根据相关规定,对《开江县规模以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等2件规范性文件和《开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2件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
五是按照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他们的指导和监督。
(四)管好执法证件,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集中专题培训和法制业务专题培训各一次。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验审工作。
今年一季度,我办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了验审。
共审验执法证940个,其中:
合格681个,注销259个。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
凡未参加上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不准上岗执法。
今年共申办执法证200余个。
四是严格执法资格考试。
认真组织了各执法单位新进人员、执法证已满三年的或期满即将换证的执法人员共计283人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江考点考试,合格258人,合格率91.16%。
(五)注重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顺利完成全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
开展专题培训2次,法制审核座谈会1次,组织相关部门到泸州和金牛区进行考察,接受省政府专题督导检查3次,按照“一清单、二个有、三关口、四结合”的法制审核工作思路和审核意见“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重点从八个方面狠抓试点工作落实。
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健全法制机构,配齐配强人员,严把审核程序关、审核内容关、审核文书三道关口,做到与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与规范执法文书、与案例指导制度、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制定了《开江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圆满高效地完成了省政府安排的试点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出整改通知书20余份。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
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比赛,随机抽查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请各执法单位分管领导、法规股长、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评查比赛,集中交流,共同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评定出优秀案卷3卷、良好案卷14卷、合格案卷13卷;对5个先进单位和5名评卷能手进行了通报表扬。
四是建立回访制度。
随机抽取各单位执法案卷,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回访,听取其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建议,了解案件承办机构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公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积极编写、发布了3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处理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事务,应当参照发布的指导案例作出与指导案例基本相同或类似的处理决定。
(六)办好复议应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创新复议办案机制。
大力推行复议委员会审理案件制度,凡是听证的案件,均由复议委员会专家担任听证员进行审理,确保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共办理复议案件15件。
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规定》,明确应诉工作职责,规范应诉工作程序。
邀请专家开展行政应诉专题培训,建立了行政应诉案件双备案制度,严格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及时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及时回复司法建议。
三是抓好行政调解工作。
严格落实《开江县行政调解工作办法》,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
按月录入上报行政调解案例,向市上报送了行政调解经典案例参评。
四是积极参与重大涉法事件的调处。
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凡重大、复杂涉法信访案件,我办都派员参与,不因当事人扭闹而放宽处理,逐步扭转了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局面,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七)围绕中心大局,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成立帮扶工作组,制定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台账,完善帮扶措施,深入推进精准扶贫。
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要求帮扶干部每月不少于四次到贫困户走访,多次深入联系户了解家庭情况,宣讲党的扶贫政策和环境卫生常识,教育他们感党恩知奋进,为贫困户想点子、谋出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发动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利用春耕、七一、中秋、国庆等时节,多次为联系贫困户送去共计3万余元的慰问金和大米、衣物、食用油等生产生活必需品。
指派了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甘棠镇转洞桥村(非贫困村)第一书记,专职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同该村村支两委一起积极努力,在该村成功实施“稻田+”田园综合体项目,成立了劳务服务公司和乡村旅游服务公司,每年吸引众多游客前往旅游休闲,既发展了集体经济又有效促进了助农增收。
村上还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分会场)、全市组织工作现场会、全市工会工作现场会、全市妇联工作现场会、全县乡村旅游节等大型活动,多次配合相关单位圆满地迎接各级各类检查。
经过努力,该村顺利地通过了全县脱贫攻坚交叉检查验收。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利用扶贫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竞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各类犯罪。
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我单位全年无一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责任事故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发生。
三是积极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
指派专人参与县上环保督查案件审查组,同县检察院、县环保局联合开展了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同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监察局、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大了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四是扎实开展了“三大活动”。
成立了以办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总体方案》和《“大学习”活动工作方案》、《“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和《“大调研”活动工作方案》三个专题方案,明确了开展“三大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
采取集中专题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___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___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x篇”、“省委书记彭清华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的重要讲话”等学习科目。
对“如何把握新时代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如何推进高质量发展”、“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如何抓好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如何抓好三大攻坚战”、“如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六个重大问题进行了讨论。
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行了专题讨论。
(八)重视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积极鼓励职工加强学习,参加全国司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是先后派员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对相关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
三是组织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成员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学习。
四是为了加强信息交流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编印《依法行政》简报15期。
二、取得的成绩
经过努力,县政府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法制办被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全市依法治市十大行动先进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获“一等奖”,还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
“依法治县先进单位(一等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重点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保密工作先进单位”、“案卷评查先进单位”。
办主任薛力瑞同志获“xx省法制办系统先进个人”表彰。
我办牵头开展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代县政府出庭应诉案件取得较好效果,分别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此外,我办还多次代表xx市、开江县迎接各级综合性督导、调研、视察。
代表xx市成功迎接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督导、省政协党政法律顾问制度大型调研2次,代表县政府迎接省法制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调研、市人大法治政府建设视察2次,我县政府法制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成绩显著,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篇二】
2021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法制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精心组织谋划,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组织编写《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二是制定下发全市2021年法制工作要点,督促相关单位承担并履行2021年工作任务。
三是着力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组织市政府领导干部常务会会前集体学法和举行市政府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宪法宣誓。
(二)围绕中心工作,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工作
一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订2021-2021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制定《黄石市人民政府2021年规章制定计划》。
二是由我办起草的首部政府规章《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正式颁布。
三是协助市人大、市环保局等部门开展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
四是对市政府和市级部门15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受理2件公民异议审查,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3件。
五是完成6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反馈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
(三)增强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是参与处理重大涉法事务33件,审查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以及部门重大合同25件。
二是对全市落实《黄石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情况开展调研。
三是组织干部前往苏州、黄冈等地考察学习立法经验。
(四)强化权力监督,不断改进行政监督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案卷评查,协助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4件,受理122件,审结113件,直接纠错44件,制发复议建议书6件。
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84件,已审结61件。
约谈下陆区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
四是持续推进仲裁工作,受理案件75件,审结57件,结案率达76%。
(五)加强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制定《市政府法制办2021年理论学习安排》,组织4次讲党课、22次专题学习,撰写27篇心得体会。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市政府法制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年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7次。
三是多措并举协助社区建设,与下陆区西花苑社区签订《需求服务双向清单》,为社区建设提供帮助。
四是深入企业开展“双千”活动,多次走访挂点企业,协助解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是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运用复议、信访等多种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意识不强的问题。
有的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高,开展相关工作着眼于应付上级检查。
二是政府制度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政府立法中部门利益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好,立法资源的合理配置还需要更好地统筹。
三是有些地方和单位依法行政存在制度与执行“两张皮”。
各级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明显,基层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成效不明显,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较为滞后,基层执法队伍力量分散薄弱,上级与下级执法权限不明、边界不清,行政执法保障不力等等。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有序开展机构改革。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司法局的合并组建工作,以全新面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编制2021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配合人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围绕黄石转型发展实践,完成2021年规章立法项目,为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法制保障。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编制证明清单目录,继续推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法制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指导、与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联系互动、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五)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落实,让政府法律顾问为行政机关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规范行政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
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积极向司法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等媒体报送政府法制信息和调研文章,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议
建议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强化法治政府的组织领导。
通过考核、责任约谈等制度切实推动各级政府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篇三】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制发依法行政年度计划。
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全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转变政府职能、严格决策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化解社会矛盾、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指导,明确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
二是严把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关。
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对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中发生变化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并网上公示。
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和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全年,为全市2100余名执法人员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
上半年,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制定了2021年依法行政考核细则,针对我市依法行政重点,突出规范行政执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考核分值比重,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强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细化行政执法涉嫌刑事案件移送程序、证据规则,健全全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方式。
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
推进执法信息化,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说理执法、行政监督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严把法制审核关,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
我办严格落实《xx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按规定交由我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及合同严格把关,对重大文件和合同积极要求法律顾问参与。
上半年,我办完成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重新选聘工作,重新聘请了7名法律顾问。
同时,我办被省法制办确定为全省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示范联系点,宣传推广我市合同审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截至目前,我办共审查文件174件,合同60件,提出修改意见1800余条。
二是认真做好政府性合同清理工作。
为全面了解政府性合同的实施情况,我办对2021年至2021年的政府性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政府性合同178件,由相关单位进行认领,确定合同的具体承办单位及合同履行情况,并针对合同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加强对政府性合同的管理。
三是着力推进重要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改革,我办配合市编办、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做好权力清单标准和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制审查工作。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高新区、开发区行政执法事项1102项,审批事项38项,审核政务公开负面清单40项。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一是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对每起行政复议案件都坚持做到及时受理,依法审理,重调查研究,重证据,重依据,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53件,目前已审结43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的35件,维持的4件,驳回的4件。
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以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8件,其中,中止1件,驳回3件,维持3件,1件正在审理。
二是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今年以来,以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01件,已审结34件,其中裁定驳回起诉的15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9件,原告撤诉的4件,判决确认违法的5件,裁定移送的1件。
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在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形下,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5%。
总的来看,2021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决策的认识还有所欠缺,不能做到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一些部门没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未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偏高;在经济新常态下,合法性审查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对法制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等等。
二、2021工作打算
2021年,我们将为深入贯彻党十八、十九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1年)》和省、徐州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发挥政府法制工作的推动和引领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
进一步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建议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程序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操作规则,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内容、流程和时限。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
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层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规范制约功能,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在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广泛通过电视专题节目、网站法制网页、报纸法制专栏等媒体方式,开展领导法制讲座、执法人员法制知识竞赛、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法制工作影响力。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进一步推动部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导向作用,以考促改,补齐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短板。
【篇四】
2021年,市法制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省法制办的有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顺利完成了今年工作目标任务。
xx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成效在《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1)》中位列第二,并荣获了“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荣誉称号。
一、法治政府建设牵头抓总作用增强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全覆盖、抓落实、强担当,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21-2021年)》,市政府出台《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依法执政专题研讨有关部署要求,协同组织开展全市三个层次100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研讨学习,代拟市委向省委报告专题研讨情况。
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我市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报》等相关材料。
组织召开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政府法律顾问等层面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组织落实市政府法律专题学习会,就消防法等进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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