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事行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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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人事行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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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武汉慧众聚成科技集团
集团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和集团化管理体制的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用于集团总部及集团所属各部门机构。
集团所属的各部门包括各独立运营的校区、子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子公司又分为独资、控股子公司。
3.概念解释
慧众聚成集团(下称“公司”),全体同事(下称“员工”),部门负责人(校区指校区主任、部门指部门经理、及行使部门经理或校区主任职责的指定人员)。
4.管理级别
“以下人事行政管理制度”中所有管理级别根据各岗位职责归类如下(具体参照公司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说明)
附表1
序号
管理层级
对应职务
1
总经理级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2
总监级
总监级别(正副)、分公司总经理
3
经理级
部门经理(正副)、校区主任
4
主管级
招办主任、教学主任、学工主任、教学督导、学工督导、咨询督导
5
普通员工
员工
5.未列入本制度的其它公司制度、规定、文件等不得及本制度相关条款产生冲突,国家政策相关条款若发生变化的,本制度的相关条款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解释并有权予以即时调整。
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纪律,创建有秩序有纪律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1
2
2.1集团所有人员均在考勤之列。
2.2各校区,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所辖范围法律法规,对考勤管理有另行规定的,可做补充管理制度,并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2.3出差人员应遵循出差目的地的考勤管理规定。
3.定义
3.1迟到:
员工非出差、请假、外出时当日出勤迟于规定上班时间60分钟内(含)上班的情况
3.2早退:
员工非出差、请假、外出时当日出勤早于规定下班时间60分钟内(含)下班的情况。
3.3旷工:
员工非出差、请假、外出时当日出勤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以上或当天无任何出勤记录的情况。
4.职责
4.1员工:
正确、及时打卡并及时报备异常出勤情况。
4.2部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及部门考勤记录的签核确认工作。
4.3校区助理:
负责各校区考勤的统计、核对、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提交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4.4集团人力资源部:
负责考勤的复核、汇总、检查、监督工作,并据此核算工资。
5.内容
5.1工作时间
5.1.1总部每周上班5天,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周工作时间不低于40小时,
作息时间如下:
上班时间
中午休息时间
下班时间
上班周期
09:
00
12:
30—13:
30
18:
00
出勤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5.1.2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作息时间,但是每天上班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周工作时间不低于40小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5.1.3总部市场部及校区因市场招生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的,需经分管总监审批,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
5.2考勤方式
5.2.1公司总部、校区采用上下班打卡制(指纹打卡),即每天打卡2次,上班1次,下班1次,员工打卡时应确认打卡是否成功。
5.2.2校区助理每月将本校区出勤情况汇总成考勤表,交给校区主任签核确认后,连同各种考勤资料(如请假申请单、请假证明材料、加班申请单、外出单、异常打卡单等)于次月1日前交至总部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校区助理提交的相关资料复核、汇总当月考勤。
5.3考勤规定
5.3.1正常情况下,员工只要进入公司,就必须有两次打卡记录,如只有一次打卡记录或无打卡记录,则须填写「异常打卡单」,超出2次打卡次数的记录不作为加班唯一依据,必须辅助手工考勤及纸质「加班审批表」及相关记录共同使用,方可作为加班依据。
5.3.2员工请假,均需按【休假管理制度】要求填写书面「请假申请单」并按签批流程审核批准后,同时应根据请假的类别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病假需提交医院开具的病假单、病历等;特殊情况,可以电话或短信按流程请假,请假回来后应当天内补填「请假申请单」,否则可按旷工处理。
详细操作,请参照【休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5.3.3校区的员工如出差,需按【出差管理制度】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校区主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5.3.3.1总部的员工如出差,需按【出差管理制度】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5.3.3.2出差前要提前在考勤负责人处进行登记备案方可作为出勤的依据。
如果紧急出差来不及登记备案,应该在出差回来后一天内在考勤负责人备案,考勤负责人要进行核实。
校区考勤负责人为校区助理,总部考勤负责人为行政专员。
5.3.4员工如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岗位外出洽谈公务,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并需经其直接主管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5.3.5员工每日的实际出勤时间加上请假时间、出差时间、外出时间后当日总时间应不低于8小时。
5.4考勤奖惩: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所有迟到早退扣罚,均在当月工资中扣款。
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5.4.1上班迟到、早退15分钟(含)内,普通员工罚款10元,主管级别人员罚款20元,经理级别及以上人员罚款40元。
5.4.2上班迟到、早退15-30分钟(含)内,普通员工罚款20元,主管级别人员罚款40元,经理级别及以上人员罚款60元。
5.4.3上班迟到、早退30-60分钟(含)内,普通员工罚款30元,主管级别人员罚款60元,经理级别及以上罚款80元。
5.4.4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最小单位为一天,扣除旷工人员3天基本工资。
5.4.5主管级别及普通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5次(含)以上,8次(不含)以下的,或者旷工达1天,其直接主管及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连带处罚,50元/人;同理,主管级别及普通员工个人月累计迟到、早退达8次(含),或者旷工达2天(含)及以上,或部门负责人个人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含)以上的,各分管正副总监要承担连带处罚,100元/人;
5.4.6员工月旷工2天或年累计旷工3天者,公司将解除合同,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4.7员工全月考勤手续齐全,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除调休假外)的全勤人员享有50元/月的全勤奖。
5.4.8严禁代人打卡,一经发现,代打卡者和被代者均直接解聘,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5.4.9如因员工考勤资料不全所造成的薪资漏发、少发、其责任均由员工本人负责;如因行政专员(校区助理)工作失职,没有保管好请假、外出等相关考勤单据或将考勤数据弄错,其责任均由行政专员(校区助理)负责,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员工直接上级连带处罚50元,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5.4.10行政专员(校区助理)、校区负责人如存在弄虚作假,虚填或故意篡改考勤数据,给予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处罚200元,分管领导处罚100元。
5.4.11「异常打卡单」需在异常发生后的1日内提交。
按照流程办理异常打卡手续的,异常打卡按照迟到、早退30-60分钟(含)内处罚标准处罚,如未办理异常打卡手续的,异常打卡按照旷工处理。
5.4.12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导致的考勤异常,必须有证明人和领导签字,并属实后方可免除处罚;如果证明人、领导存在隐瞒、谎报、无确切证据、核实不清、掩盖事实的,将认为是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次将给予证明人处罚500元。
5.4.13以上罚款或扣除薪资直接在工资单上体现。
6.相关记录
6.1《异常打卡单》
6.2《请假申请单》
6.3《外出申请单》
第三章休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和统一员工休假,确保公司工作秩序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及下属所有员工。
3.定义
假期类别包含法定节假日、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此制度中所包含的所有假期。
4.职责
4.1员工:
申请、调整和撤销假期。
4.2校区主任:
审批校区员工的请假申请,并妥善安排和协调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
部门经理:
审批部门员工的请假申请,并妥善安排和协调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
总监:
审批所辖部门负责人请假申请,并妥善安排和协调员工休假期间工作。
总经理:
审批总监请假申请,并妥善安排和协调员工休假期间工作。
4.3校区助理:
记录、统计员工休假数据,收集员工的相关证明休假资料。
4.4集团人力资源部:
统一和规范休假范围、发布假务通知、并根据假务实际情况统计、复核、结算员工薪资福利。
5.请假程序及规定
5.1员工申请所有假期,均应提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填写的《休假申请表》,按请假审批权限,依序呈请核准,经批准后在集团行政专员(校区为校区助理)处备案。
5.2在本规定范围内的请假最高审批到集团总经理、事假(病假)及其它休假按规定审批权限天数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5.3员工除如临产、意外受伤、家庭意外等类似紧急情况外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直属上级,并以短信、邮件、信件等可留存证据的途径向上级主管说明缺勤理由和预计上班的时间,并征得上级主管同意,事后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4因故续假,应在假期满前按请假程序办理新的准假手续。
5.5公司安排调休、带薪假、请假经批准后而又自行取消假期或在假期内上班的,必须变更请假申请单内容,由上级领导签字并交集团行政专员(校区为校区助理)确认可后方可生效,否则不能算为出勤。
5.6集团行政专员(校区为校区助理)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对各类请假条和签到记录表进行统计,形成考勤统计表至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据此核算工资。
5.7所有类型请假以0.5天为最小单位。
请假不满0.5天者,以0.5天计算;请假超过0.5天但不满1天者,以1天计算。
5.8员工请假若理由不充分或对其他人工作构成影响时,核准人可酌情驳回、延期或缩短假期。
5.9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自行离岗者,视同旷工。
任何员工不得借假。
6.请假审批流程及权限(不含法定节假日)
6.1当次请假1天及以下的员工(校区、总部),由其直接上级审批即可;
6.2当次请假1天以上—7天(含)
校区:
申请人→直接上级→校区主任
总部:
申请人→直接上级→部门经理
管理人员:
1校区:
申请人→校区主任→区域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监级)
2总部:
申请人→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总监级)
6.3当次请假7天以上的
校区:
申请人→校区主任→区域负责人→人力资源部
总部:
申请人→分管领导(总监级)→人力资源部
管理人员:
1校区:
申请人→校区主任→区域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监级)→人力资源部
2总部:
申请人→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总监级)→人力资源部
6.4经理级请假5天以下,须由分管领导(总监级)审核批准,经理级别超过5天(含)以上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总监级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7.假期类别
7.1法定假日(具体根据国家颁布的为准)
法定假日
放假时间
天数
元旦
1月1日
1
春节
大年三十~正月初二
3
清明节
农历清明当日
1
劳动节
5月1日
1
端午节
农历端午当日
1
中秋节
农历中秋当日
1
国庆节
10月1日~10月3日
3
注:
按国家规定春节法定假为3天,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春节实际假期可能延长至15天或更长。
7.2事假
7.2.1员工申请事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确有特殊情况者,须书面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及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例外。
7.2.2员工申请事假时需年假和调休假均为零的情况下方可申请,否则需先申请年假,年假不够再申请调休,调休不够再申请事假。
7.2.3所有事假均为不带薪。
7.3病假
7.3.1试用期员工病假按照事假处理。
7.3.2正式员工可享受每月带薪病假1天,薪资正常发放。
超过1天的病假,需提供二甲(含)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经核实属实后可享有病假工资(病假期间工资为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要求员工至指定医院就诊核准方可批假。
7.3.3超过1天的病假参照如下医疗期:
入职年限
可享受的医疗期
0<工作年限≤3
1个月
3<工作年限≤10
2个月
7.4婚假
7.4.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女职工未满23周岁或男职工未满25周岁结婚的员工都可以享有三天的婚假;如果结婚时女职工年龄已满23周岁或男职工年龄满25周岁的可以再享有七天的晚婚假。
7.4.2结婚年龄以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为标准来断定,婚假期间员工薪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
7.4.3享有婚假的员工必须是在入职转正后取得结婚证(即结婚登记日期是在入职日后)并结婚登记起一年内有效,过期不申请按自动放弃处理。
7.4.4婚假需一次性申请并休息完毕,不得分段申请,员工申请婚假时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
7.4.5如夫妻双方均为公司员工的,则两人申请婚假的时间段必须一致,天数不得叠加。
7.5丧假
7.5.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亡故的,可以申请3天带薪丧假;非直系亲属(员工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祖父母及外祖父母)亡故的,可以申请一天带薪丧假。
属外地亡故且丧事在外地办的,另给带薪路程假一天。
7.5.2员工申请丧假时,须提供相应的死亡证明。
丧假期间员工薪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
7.6产假
7.6.1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可享有产假。
7.6.2产假假期天数为98天(遇法定假日不可顺延),一般为预产期的前15天开始休息;若有特殊需要调整休息时间的须得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但休息时间不可超过产假假期时间。
7.6.3女职工若是满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
7.6.4凡是能提供公立医院难产证明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
7.6.5凡头胎生育一个以上小孩的(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小孩,可以增加产假15天。
7.6.6女职工若享有以上产假,必须连续使用,不可分段休息(包含休息日)。
7.6.7员工应及时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最迟需在休假结束后两天内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供。
7.6.8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但不享受其他奖金。
按当地最低保障工资
7.7流产假
7.7.1女职工在妊娠期间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可享有该假期。
7.7.2妊娠四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可以享有15天的假期。
7.7.3妊娠四个月以上自然流产者,可以享有42天的假期。
非自然流产,不享受流产假。
7.7.4女职工若享有以上产假,必须连续使用,不可分段休息(包含休息日)。
7.7.5员工休假前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且有相关证明,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历等
7.7.6员工流产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但不享受其他奖金。
7.7.7产前检查
7.7.7.1女职工怀孕后,根据医生建议需要产前检查的,公司给予每月一天的产前检查假期,超过1天的按事假处理。
7.7.7.2女职工每次进行产前检查需提供医院出示的相关证明。
7.7.7.3产前检查期间员工薪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但不享受其他奖金。
7.8授乳假
7.8.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可凭出生证明申请每天1小时,如因个人原因不申请的视为放弃,不再累计。
7.8.2授乳假期间员工薪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但是不享受其他奖金。
7.9护理假
7.9.1男职工配偶计划生育内生育小孩,在婴儿出生的两个月内男员工可以享受三天护理假(包含休息日)。
7.9.2员工申请护理假期时需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
7.9.3护理假期间员工薪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但是不享受其他奖金。
7.10工伤假
7.10.1员工因工受伤并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因工负伤所休假时数可计为工伤假。
7.10.2工伤假期间员工薪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但是不享受其他奖金。
7.11年休假
7.11.1年休假具体标准如下:
员工在司工龄
不满1年
1-2年(不含)
2-3年(不含)
3年-5年(不含)
超过5年
休假天数
无
3天
4天
5天
每1年增加1天
7.11.2员工进入公司,转正后满一年方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按正常工资发放。
7.11.3享受年假的开始时间按照入职时间标准来计算,比如某员工2015年3月15日入职,那享受年假开始时间是2016年3月14日之后方可享受年假。
7.11.4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休假流程,参照【休假管理制度】的请假程序及规定。
7.12调休假
7.12.1员工申请调休假时,需先有加班产生,当月产生的加班,需在下月开始享有调休,不可当月使用;调休假期间员工薪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
7.12.2当年内(自然年)产生的加班,应在当年内(自然年)调休完毕。
如确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完毕,则按照该员工正常薪资标准予以发放无法调休部分的加班期间薪资。
7.12.3关于加班的说明:
对于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在休息日(周末、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由分管总监(总公司)、部门负责人(校区)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A、加班时间最小单位为0.5天。
B、周末当天加班,当年度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正常出勤日薪资给予计算薪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当年度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正常出勤日薪资的三部给予计算薪资。
C、如有特殊情况,经由分管总监(总公司)、部门负责人(校区)核准后可报销交通费20元/人、晚餐补贴10元/人,
8.请假要求
假期类型
最小申请单位(天)
年假
0.5天
事假
0.5天
病假
0.5天
调休
0.5天
婚假、丧假、产假、流产假、护理假
一次性申请
产前检查
0.5天
8.1公司可视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及集团人力资源部协商后统筹安排员工集体休假,但必须提前报备,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8.2如及本制度冲突的内容一律以本制度规定执行。
8.3本制度如有未作详尽规定的则按国家规定来执行。
9.相关记录
9.1《请假申请单》
第四章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关怀福利,激发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时增强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的美誉度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员工。
3.内容
3.1福利类型
3.1.1亲子活动
如:
六一儿童节亲子活动、儿童礼物
3.1.2员工子女生日
举办生日会、礼物礼品
3.1.3员工生日会
不定期举办员工生日会
3.1.4部门娱乐活动
3.1.5传统节日礼品发放
春节、端午节、中秋节
3.1.6其它节日礼品发放
三八妇女节、教师节
3.1.7祝贺、慰问性
员工结婚、生子、亲属去世
3.2福利标准
3.2.1节日礼品标准,由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序号
校区
福利限额
发放对象
发放内容
1
春节
200元/人
在职全体员工
现金
2
开门红包
100元/人
在职全体员工
现金
3
端午节
150元/人
在职全体员工
礼品,公司统一发放
4
中秋节
150元/人
在职全体员工
礼品,公司统一发放
5
教师节
100元/人
在职全体员工
礼品,公司统一发放
6
六一儿童节
100元/人
有子女的员工
形式由公司统一操作
5
三八妇女节
100元/人
在职女员工
礼品,公司统一发放
3.2.2员工关怀福利(生日、结婚、生育、亲属离世,由公司统一发放关怀)
序号
校区
福利
发放对象
发放内容
发放细则
1
员工生日
100元/人
当月生日员工
1、生日礼物
2、生日会
1、生日会:
每季度一次;
2、采用游戏互动、分享蛋糕、分发礼品、传达祝福等方式举办,不能参加的员工领取礼品。
3、总部一份礼品(标准50元/人以内)、各项目另自行组织生日活动(标准50元/人以内)
2
员工结婚
200元/人
在公司就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转正员工
礼品或购物卡
1、领证后2个月内领取,需提前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档;
2、结婚证登记日期必须是在公司在职期间,且员工为已转正员工,夫妻同在公司只能领取一份。
3
员工生育
200元/人
在公司就职期间怀孕生子的转正员工
(包括男职工)
礼品或购物卡
1、宝宝出生后6个月内领取(包括男职工),需提前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档;
2、宝宝出生日期必须是父母在公司就职期间,夫妻同在公司的只能领取一份。
4
亲属离世
500元/人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离世的转正员工
现金或购物卡
1、离世后2个月内领取,领取时同时提供死亡证明及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
2、夫妻同在公司的只能领取一份。
3.3其它福利
3.3.1探亲假
外派的管理层(主管级别及以上员工)享有每年5天的带薪探亲假,探亲假可以分开请但不累计到下年度,经分管总监审批通过后方可享受。
一年可以报销一次探亲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或动车二等座标准),探亲假目的地为国内。
探亲假集团人力资源部具有最终审核及解释权。
3.3.2驻外岗位津贴
公司主管以上级别可以申请驻外岗位津贴,需同时满足条件:
1、非驻外工作地常住人口;2、在当地未购房;3、配偶不在当地4、上一份工作也不在当地5、驻外岗位津贴的申请前提以公司的正式任命为准;6、驻外岗位津贴及出差补贴不同时享受;7、总部员工不享受驻外岗位津贴。
驻外岗位津贴集团人力资源部具有最终审核及解释权。
附表:
驻外岗位津贴标准
序号
管理级别
对应职务
省内驻外补贴
省外驻外补贴
1
总经理级
公司总经理
1000元/月
1500元/月
2
总监级
公司总监级别(正副)
800元/月
1200元/月
3
经理级
公司经理(正副)、校区主任
500元/月
1000元/月
4
主管级
招办主任、教学主任、学工主任、教学督导、学工督导、咨询督导
300元/月
500元/月
3.4通讯补贴
序号
管理级别
对应职务
通讯补贴限额标准
1
总经理级
公司总经理
300元/月
2
总监级
总监级别(正副)、分公司总经理
200元/月
3
经理级
部门经理(正副)、校区主任
100元/月
4
主管级
招办主任、教学主任、学工主任、教学督导、学工督导、咨询督导
50元/月
5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20元/月
1、报销原则:
根据票据实报实销(发票:
营业厅机打发票),但不能超过通讯限额标准
2、校区招生期间的市场通讯费用,将作为校区市场业务费用另行处理
3.5工龄补贴
3.6.1为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凡入职满1年且转正的员工享受工龄补贴;工龄补贴自入职之日起满一年,享受100元/月,以后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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