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模板公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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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模板公建
第十一章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设计依据
1.《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004-2010);
2.《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3.《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
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5.本工程其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6.其它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主要技术体系
技术类别
应用技术体系
技术要求
规划
场地环境保护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历史建筑、风景名胜、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植被。
场地安全
1、场地选址无洪灾、无泥石流、滑坡、地陷等地质灾害;
2、场地土壤氡浓度符合要求;
3、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停车位配建
地下停车位为:
165个,占停车位的91%。
场地污染源
项目场地不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场地声环境
场地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室外透水地面
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镂空面积大于或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及采用透水铺装地面的居民室外活动场地及人行道等。
透水地面面积比指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
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
室外风环境
建筑周围人行区域距地1.5M高出平均风速低于5m/s
场地周边公共交通
主要出入口500m内的公共交通线路条数0条。
建筑
围护结构保温设计
围护结构热桥部位保温作法详图。
建筑结构设计
HRB400钢筋用量不小于总钢筋用量的70%
建筑材料设计
可循环使用材料量不小于总材料量的10%
建筑隔声设计
构件隔声及室内背景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建筑造型设计
装饰性构件的造价不超过工程总价的5‰
无障碍设施设计
在建筑入口、卫生间等设计无障碍设施
室内自然采光设计
室内空间布局合理,75%以上主要功能空间的采光系数满足标准要求
电气
用电分项计量
对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动力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照明设计参数
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要求。
照明节能
1、照明功率密度按目标值设计;
2、公共区域节能控制措施,
供配电节能
1、合理选择变配电所得位置,正确选择导线截面、线路敷设方案;
2、选择节能设备;
3、提高供电系统的功率因素,治理谐波。
给排水
给水排水系统设计
给水排水系统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室外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度。
节水器具
用水器具及其给水配件均采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标准。
管网防渗漏措施
1、采用高效节能供水设备;
2、高性能阀门、管材及管件。
用水分类计量
设置分类计量水表,
非传统水源利用
1、绿化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2、洗车用水、道路冲洗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3、绿化灌溉鼓励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4、为增加雨水渗透量和减少灌溉量,对绿地来说,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
雨水收集与利用
采用雨水集蓄及利用技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规定,合理利用雨水资源。
雨水排放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雨水排放方式。
暖通
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
1)能够检测进、排风设备的工作状态,并与室内空气污染监测系统关联,实现自动通风调节。
2)对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二氧化碳、空气污染物的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够实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
空调系统
空调(采暖)系统的供冷(热)主机的能效及输送系统的输送能效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中的有关规定值,并有冷、热量调节和按用户设置的分户计量设施,且不采用电直接供热。
弱电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机电设备测量、监视功能,确保各类设备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和可靠,并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管理要求。
建筑物内各类设备及环境参数的监测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规定,且设备运行工作正常。
建筑智能化系统
满足《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附录要求。
景观
乡土植物
乡土植物占全部植物种类的比例≥70%。
复层绿化
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10株灌木。
室外景观照明
室外景观照明功率密度值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节水灌溉
1、灌溉水源采用处理后的雨水;
2、采用喷灌方式。
室内装修
灵活隔断
办公楼30%以上的可变换功能空间采用灵活隔断
土建装修一体化
酒店全部采用土建装修一体化
技术方案
一、规划建筑设计分析(节地与室外环境)
1.室外风环境: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平均风速低于5m/s,主要人行区域平均风速不小于0.5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
后期对项目进行室外风环境模拟。
2.场地噪声:
通过规划设计采取适当的隔离或降噪措施。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要求则得分。
2.停车位:
场地规划设计要求有效合理的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满足建筑地下室停车位要求。
3.屋顶绿化: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方式,屋顶绿化面积占可绿化屋顶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0%,或垂直绿化面积占可种植区域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5%。
4.交通合理:
对具有大量人流和短时间集散特性的公共建筑,为了保证各类人员顺畅方便地进出,要求将大量人群与少量使用专用车辆的特殊人群按照人车分行的原则组织各自的交通系统。
同时,倡导以步行、公交为主的出行模式,在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重视其主要出入口的设置方位,接近公交站点。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位)场或库其设计应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亦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5.植物绿化:
绿化植物优先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其占场地全部植物种类的比例不小于70%,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
1.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10株灌木。
2.立体或复层种植群落占绿地面积不小于70%。
6.室外透水地面:
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镂空面积大于或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及采用透水铺装地面的居民室外活动场地及人行道等。
透水地面面积比指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
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1.绿化屋面:
采用通风间层隔热屋面、蓄水屋面或植被屋面。
屋面绿化能有效减弱太阳辐射对屋面及结构的破坏,增强建筑的保温效果。
2.建筑外窗遮阳:
外遮阳系统的采用,是当阳光照射时,第一时间就阻挡紫外线等强烈光线,降低了空间的负荷,大大增加了室内家居的使用寿命。
公共建筑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遮阳系数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中3.2.1条的要求。
3.建筑管理设备: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相关控制功能。
4.建筑外窗:
透明幕墙内每个单元空间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5.供配电:
供配电系统采取节能措施:
合理选择变配电所的位置,正确选择导线截面、线路敷设方案,以利降低配电线路的损耗;选择节能设备,减少设备本身的能源消耗,提高系统的整体节能效果;提高供电系统的功率因素、治理谐波。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室外景观照明功率密度值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照明设施采用分区或分组集中控制。
6.集中空调系统:
采用集中空调(采暖)系统,而冷、热水(风)是靠水泵和风机输送到用户,其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空调冷热水系统输送能效比必须小于《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中4.3.19条和4.3.21条规定值的90%。
5.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创新项):
采用太阳能热水技术时,由太阳能直接供应的热水量应达到建筑全年总热水供应量的25%以上;或采用太阳能,发电量达到建筑全年总用电量的5%以上;若或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其覆盖的使用面积达到建筑面积的50%以上。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
湖南地区降雨量较为丰富,年降雨量约1331mm,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硬质地面愈来愈多,城市雨水不能像开发前下渗到地下,形成地表径流汇集到城市雨水管网中,导致城市内涝和水土流失。
因此,对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减少建筑自来水的供应量,还可避免城市化对原有水文循环的破坏。
项目收集雨水,经处理后可用作绿化灌溉和道路浇洒。
室外铺装适当部位采用透水砖、透水混凝土、植草砖等多种透水方式,为进一步增大雨水入渗量,在项目绿地处,采用兼具渗透和排放功能的雨水管进行排放。
采用处理后的雨水,用来绿化灌溉、道路浇洒。
为了进一步节约水资源,绿化灌溉采用节水喷灌。
2.节水器具:
建筑室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
所有器具应满足现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要求。
并采用水计量水表。
3.分项计量:
饮用水和其他用水不能混接;各类用水均安装计量装置。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土建装修一体化:
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事先统一进行建筑构件上的孔洞预留和装修面层固定件的预埋,避免在装修施工阶段对已有建筑构件打凿、穿孔,既保证了结构的安全性,又减少了噪声和建筑垃圾。
一体化设计施工还可减少扰民,减少材料消耗,并降低装修成本。
项目采用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减少材料的浪费。
项目100%采用土建装修一体化。
2.材料循坏利用: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
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可循环材料主要包括:
钢、铸铁、铜、铝、铝和金、不锈钢、玻璃、塑料、石膏制品、木材、橡胶等。
3.灵活隔断:
办公区域采用灵活隔断,给空间增添一些遮挡,增加一个层次,同时也起到美化空间的作用。
也方便业主方根据自己的需求组合空间。
最大限度的达到空间的合理利用。
4.建筑结构材料: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钢筋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占受力钢筋总量的70%以上。
五、室内环境质量
1.室内自然通风:
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保证主要功能房间换气次数不低于2次/h。
2.空调末端:
建筑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
3.建筑结构围护隔声性能:
客房与客房间隔墙、客房与走廊间隔墙(包括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的一级要求;客房外墙(包含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满足GBJ118中的一级要求;客房层间楼板、客房与各种有振动源的房间之间的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满足GBJ118中的一级要求。
4.建筑平面布局合理:
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
同时合理的利用空间使空间的使用率最大限度的提高。
5.建筑室内采光:
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主要功能空间及其他类型公共建筑的室内采光系数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要求。
6.无障碍设施:
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7.可调节外遮阳:
主要光照面选择外遮阳措施时应综合比较遮阳效果、自然采光和视觉影响等因素,外遮阳与建筑的一体化。
7.室内空气监测系统:
能够检测进、排风设备的工作状态,并与室内空气污染监测系统关联,实现自动通风调节;对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二氧化碳、空气污染物的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够实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
8.地下室导光系统:
地下空间采用有利于自然采光的措施(如天窗、采光通道、棱镜玻璃窗、导光管等技术成熟、容易维护的措施),并且5%的地下一层空间采光系数达到0.5%以上。
9.空气净化系统:
公共区域划定吸烟环境控制区域,并在非吸烟区域设置严禁吸烟标识。
六、运营管理
1.垃圾分类收集:
项目以办公、酒店、商业为主,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项目使用主体为高端城市生活群体,在建筑的运行过程中更要倡导行为节能方式,通过自身的行为达到节能的目的;室外设计四类分类垃圾投放口,布局合理。
2.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建筑智能化系统:
建筑智能化系统配置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基本配置要求。
4.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机电设备测量、监视功能,确保各类设备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和可靠,并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管理要求。
建筑物内各类设备及环境参数的监测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规定,且设备运行工作正常。
5.分项计量:
建筑耗电、冷(热)量、燃气等实行分项、分区域计量与收费。
七、创新项
1)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方式,屋顶绿化面积占可绿化屋顶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0%,或垂直绿化面积占可种植区域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5%。
垂直绿化面积占可种植区域面积(指建筑物受阳外墙面除掉外墙上门窗洞口等部位之外的实际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5%,有利于本地区建筑物的遮阳隔热,并达到既美观又节能的双重效果。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建筑设计和园林设计文档并现场核实,对于屋面无可绿化面积的项目本条不参评。
若项目同时采用屋面绿化和垂直绿化,并且面积比例不小于该条文要求,则可作为创新项得分。
2)采用太阳能、地热、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或地源热泵系统,覆盖的使用面积应达到建筑面积的20%以上。
本条可用以下指标来判断:
若采用太阳能热水技术时,由太阳能直接供应的热水量应达到建筑全年总热水供应量的10%以上;若采用太阳能,发电量应达到建筑全年总用电量的2%以上;若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其覆盖的使用面积应达到建筑面积的20%以上。
采用太阳能热水技术时,由太阳能直接供应的热水量应达到建筑全年总热水供应量的25%以上;或采用太阳能,发电量达到建筑全年总用电量的5%以上;若或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其覆盖的使用面积达到建筑面积的50%以上时,可进行创新项评分。
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评价等级及评分标准(公共建筑)
评分标准
等级
可选项(100分)
创新项(10分)
总评分
(100+10分)
节地与室外环境(10分)
节能与能源利用(25分)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5分)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15分)
室内环境质量(20分)
运营管理(15分)
★
4
10
6
6
8
6
—
≥40
★★
6
14
9
9
11
9
2
≥60
★★★
8
21
13
13
16
13
6
≥90
评分结果
控制项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
可选项得分
6.0
13.5
9.0
8.5
12.0
9.0
-
-
不参评分数
1.0
4.5
0.0
0.0
0.0
0.0
-
-
加权得分数
6.7
16.5
9.0
8.5
12.0
9.0
2.0
63.6
节地与室外环境
是否达标
达标
得分
6.0
不参评
1.0
类别
标准条文
达标或分值
得分或备注
控
制
项
达标
不达标
备注
5.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历史建筑、风景名胜、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植被和其他保护区。
√
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
场地内有较高的生态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护。
5.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无泥石流、滑坡、地陷等地质灾害及含氡土壤的威胁。
抗震设防区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
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
环评报告中,需补充土壤氡检测内容选址周围电磁辐射本底水平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远离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
5.1.3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
√
玻璃幕墙反射比不高于0.3,一般产品均能满足提供日照分析相关文档,证明不影响周边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
5.1.4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
建设项目场地周围不应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包括油烟未达标排放的厨房、车库、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房、垃圾站、垃圾处理场及其他工业项目等。
可
选
项
分值
得分
备注
5.1.6场地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
1.0
□不参
1.0
暂按得分计,环评报告中需提供场地噪声检测结果。
5.1.7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平均风速低于5m/s,主要人行区域平均风速不小于0.5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
1.0
□不参
1.0
后期对项目进行室外风环境模拟,暂按得分计
5.1.8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方式,屋顶绿化面积占可绿化屋顶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0%,或垂直绿化面积占可种植区域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5%。
1.0
□不参
1.0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
5.1.9绿化植物优先选择适宜当地生态环境条件和体现地方特色的乡土植物,乡土植物产地距场地距离在500km以内,其占场地全部植物种类的比例不小于70%,且采用包含乔、灌木、草植结合的种植方式绿化。
1)每100㎡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10株灌木。
2)立体或群落种植占绿地面积不小于70%。
1.0
□不参
1.0
5.1.10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减少人车干扰,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场地内停车位配建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1.0
□不参
0.0
未达到要求
5.1.11场地规划设计经济、合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采用地下停车、立体停车方式等增加停车设施,配建地下停车位数量不少于总停车位数量的65%。
1.0
□不参
1.0
项目停车场满足要求
5.1.12利用底层架空形式改善通风环境和增加室外活动场地,底层架空面积不小于一个标准层面积的40%。
1.0
□不参
0.0
项目没有架空层
5.1.13场地选址选用废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1.0
□不参
0.0
未设计,不得分。
5.1.14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
1.0
□不参
0.0
不参评
5.1.15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
1.0
□不参
1.0
项目绿化率为20%,必须采用透水砖或植草砖使透水地面达到40%
节能与能源利用
是否达标
达标
得分
13.5
不参评
4.5
类别
标准条文
达标或分值
得分或备注
控
制
项
达标
不达标
备注
5.2.1建筑群体的总体布局,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剖面设计有利于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
公共建筑的建筑及热工设计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的规定。
√
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措施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的规定
5.2.2空调(采暖)系统的供冷(热)主机的能效及输送系统的输送能效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中的有关规定值,并有冷、热量调节和按用户设置的分户计量设施,且不采用电直接供热。
√
空调系统能效及输送系统输送能效满足《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中的有关规定值
5.2.3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
√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采用效率高的灯具,灯具效率不低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表3.3.2的规定。
5.2.4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根据用户的情况,对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动力和生活热水系统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
水电气,冷热源、输配、照明、动力、生活热水需分项计量
可
选
项
分值
得分
备注
5.2.5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合理地设置遮阳系统。
1.0
□不参
1.0
满足公共建筑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遮阳系数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中3.2.1条的要求。
夏季≤0.35/0.45;冬季≥0.80。
5.2.6建筑中庭充分考虑自然通风,必要时设置机械排风。
天窗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1.0
√不参
0.0
本项目,无中庭,不参评。
5.2.7东西墙进行绿化、遮阳或采用通风隔热措施。
1.0
□不参
0.0
5.2.8采用通风间层保温隔热屋面、蓄水屋面或植被屋面。
2.0
□不参
2.0
5.2.9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透明幕墙内每个单元空间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2.0
□不参
1.5
透明幕墙内每个单元空间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5.2.10集中空调(采暖)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耗小于《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有关规定值的90%。
1.5
□不参
1.5
设备型号参数
5.2.11采取切实有效的热回收措施,且其回收总能量不低于排放总能量的30%。
1.0
□不参
0.0
未采用热回收措施
5.2.12合理采用蓄冷蓄热技术,且蓄冷蓄热量不少于谷电时段设备全负荷运行的80%,并结合蓄冷蓄热系统采用适宜的空调系统形式。
1.0
√不参
0.0
目前长沙市无峰谷电价政策,此项不予考虑,不得分。
5.2.13全空气空调系统有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并且可全新风运行的系统数量不少于所有全空气空调系统数量的60%。
1.5
√不参
0.0
不参评
5.2.14通风空调(采暖)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部分负荷能源利用效率。
采取措施后的通风空调(采暖)总能耗节省5%。
1.5
□不参
0.0
5.2.15建筑需蒸汽或生活热水采取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并不少于总需求量的60%。
1.0
□不参
0.0
本项目无余热或废热利用,不得分。
5.2.16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相关控制功能。
2.0
□不参
2.0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相关控制功能。
5.2.17供配电系统采取节能措施。
1.0
□不参
1.0
合理选择变配电所的位置,正确选择导线截面、线路敷设方案,以利降低配电线路的损耗;
5.2.18大空间空调系统采取分层空调形式。
1.0
√不参
0.0
无大空间,不参评。
5.2.19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1.0
□不参
1.0
目标值低于现行值,影响采光质量
5.2.20室外景观照明功率密度值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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