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人文社科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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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人文社科类
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人文社科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配合学校人事分配方案的实施,科学合理地评价科研业绩,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
对兼职教授、各种特聘教授或专门有合同约定的教职员工,由人事处提出具体意见,参照本办法进行专项计算和考核。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
(1)科研项目及科技产业
(2)科研成果(3)科研奖项(4)学术活动(5)教师指导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获奖。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科研项目及科技产业工作量
科研项目及科技产业工作量包括项目申报和立项,其中,科研项目工作量分值根据项目级别和到账科研经费数确定,其计算标准见表1。
表1
类别
分值(分/万元)
国家级
200
省(部)级
140
市级
100
横向
50
科技产业
50
说明:
①项目级别划分:
国家级项目是指国家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等;省(部)级项目是指科技部等以外的国家各部委项目、省科技厅、教育厅及其它各省级部门项目、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市级项目是指大连市科技局及由大连市其它各委办局批准立项的项目。
科研项目工作量按周期三年平均分配到每个年度。
②经过学校科技处审核,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计科研工作量10分,如上会项目计30分。
③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立项但未获经费资助的项目按0.5万元计算。
④新引进人才在原单位主持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如项目转入或部分转入大连工业大学(需由项目审批单位核准同意),按项目合同规定在研究期内,项目工作量按表1计分。
⑤由项目审批单位直接下达、我校为参加单位的项目(一般在申报项目时经科技处审核同意、备案,并有项目(合同)编号和批复文件,并有科研经费进入我校财务),其工作量按表1计分。
⑥学校教师创办的学科性公司(学校占有一定股份)按如下方式计入工作量:
注册企业时学校占有的股份额计入当年的科研工作量(以股权证为准);企业产值*学校占有的股份额计入当年科研工作量(以财务报表为准)。
(二)科研成果工作量
1.学术论文、著作、知识产权工作量
(1)学术论文计分标准见表2。
表2
论文类别
分值
收录、检索论文
1
SSCI
200
2
EI/A&HCI
100
3
ISTP/ISSHP
60
4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中国社会科学》和《新华文摘》转载
50
原刊论文
1
CSSCI/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或扩展版)所列刊物、大连工业大学学报
50
2
中文核心期刊、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外文期刊
30
3
一般期刊
10
被采纳的研究报告
被党中央、国务院批示或采纳的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
80
被中央机关、国务院部委、省级党委政府批示或采纳的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
60
被厅局级党政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
30
说明:
①计算科研工作量的论文,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大连工业大学。
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且署名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的,其通讯作者(导师)按第一作者计算科研工作量。
③兼职博导正式招收的博士生发表的文章,同时署名两个单位,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的,导师工作量按50%计算。
④我校教师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同时署名两个单位,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的,工作量按50%计算。
⑤同篇论文被检索以就高原则计算科研工作量。
⑥SCI、EI、ISTP以权威部门出具的收录证明为准。
(2)著作计分标准见表3。
表3
著作类别
分值
专著
100分/万字
国家级规划教材
50分/万字
译著、编著、高校教材
30分/万字
科普读物、工具书
10分/万字
说明:
①计算科研工作量的著作,著作中必须体现作者为大连工业大学教师。
②字数统计按照实际撰写字数计算,不注明具体编写章节或字数的,按参编人员多少进行平均计算。
主编和副主编分别按全书字数的25%和10%计算,若有多个主编或副主编,分别按25%和10%均分。
(3)知识产权
已授权专利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4。
表4
专利类别
分值
PCT
300
发明专利
100
实用新型专利
40
外观设计专利
10
说明:
①以上知识产权归属大连工业大学。
②与外单位合作申请的专利按照表9合作分配系数计算。
(三)科研奖项工作量
人文社科奖项工作量的计分标准见表5。
表5
获奖类别
等级
分值
国家级成果奖
一等
20000
二等
10000
省(部)级成果奖
一等
5000
二等
2000
三等
500
市级成果奖
一等
500
二等
300
三等
100
说明:
①奖励级别:
国家级成果奖系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成果奖系指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市级成果奖系指大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国际合作项目获奖参照表9进行量化考核。
②大连工业大学为获奖成果独立完成单位,全额计算工作量;获奖成果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按照表9的合作分配系数计算工作量。
③重复获奖时以就高原则计算。
(四)学术活动工作量
1.承办学术会议计分标准见表6。
表6
会议类别
分值
国际级
1000
国家级
500
省级
100
说明:
国家级学术会议是指全国一级学会、国家各部委局、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召开的学术会议;省级学术会议是指省级学会、各厅局委托召开的学术会议。
工作量由科技处和相关学院共同认定。
2.参加学术活动计分标准见表7。
表7
类别
单次标准
备注
在国外(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境内举办的系列国际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300分/次
宣读论文的
界定以正式的会议程序册、差旅票据的复印件为准。
分会报告
200分/次
国家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含境内主办的国际会议)
大会报告
100分/次
分会报告
50分/次
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20分/次
教师举办校级学术报告(讲座)
须经科技处确认备案
15分/次
主讲人
(五)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获奖工作量
获奖类别
等级
分值
国家级
特等奖
500
一等奖
300
二等奖
260
三等奖
220
其他
210
省部级
特等奖
200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0
其他
15
市级
特等奖
50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其他
5
说明:
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分配
对涉及到多人、多单位合作时,项目负责人的工作量分配原则上不低于70%,其余参加者由项目负责人分配或参照表9计算工作量。
表9
人数/单位数
2
3
4
5
排序
1
2
1
2
3
1
2
3
4
1
2
3
4
5
系数
0.7
0.3
0.7
0.2
0.1
0.7
0.15
0.1
0.05
0.7
0.15
0.05
0.05
0.05
说明:
①合作者中有外单位人员时,扣除外单位人员计算相应工作量;
②如项目负责人提出自行分配工作量,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工作量分配方案报送科技处确认且不得更改,原则上负责人的工作量不低于50%;
③如果合作者超过5名,则由5名后的人员(含第5名)共同分配系数0.05。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个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如实填报成果,并将成果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上交各学院。
2.各学院进行审核、统计、汇总(支撑材料不全的不统计汇总),无误后将汇总结果及相关原件和复印件送交科技处。
3.科技处在完成全校统计后,把最后结果反馈给各学院,核实无误后作为当年最终量化考核结果。
第六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使用办法
1.根据本办法计算出的科研工作量经本人、学院、科技处审核确认后作为教师本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并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选先等的参考依据。
2.不同层次和等级额定科研工作量
级别
专业教师额定科研工作量
分/年度
基础课教师额定科研工作量
分/年度
教授二级
1000
300
教授三级
500
170
教授四级
300
100
副教授五级
200
70
副教授六级
150
50
副教授七级
100
30
讲师
60
20
助教
20
10
3.基础课教师由学校认定。
工程、实验系列教师额定科研工作量参照基础课教师。
第七条本办法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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