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期末总复习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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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期末总复习剖析
期末总复习
1.国际结算:
是指地处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的外汇收付业务。
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有:
信用证、托收、汇款、银行保函、保理、备用信用证等。
2.电汇、票汇的流程及特点
3.预付货款:
指买方先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待款项到账后,卖方在发货的一种结算方式。
4.货到付款:
指卖方先发货,待货物到达目的地使买方再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5.票据的特性——无因性(受让人提示票据无需明示票据产生的原因)、流通性(不受前手缺陷的影响)、设权性(因票据的设立存在而产生权利,票据的销毁而退出)、要式性(符合规定的内容和法律)、提示性(提示票据,才能行使权利)和返还性(付款人付款后,持票人应将票据返还给付款人,票据退出流通领域,所以不能等同于货币)
6.汇票的格式:
注意点:
出票日期应为全套单据最晚的日期;
收款人一般为卖方的开户行(信用证下一般为通知行);(托收项下一般为托收行)
出票后多少天付款表达:
at_____daysafterdate,出票日后的第二天起算;
见票后多少天付款表达:
at_____daysaftersight,见票日后的第二天起算;
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起,多少天付款,表达:
:
at_____daysfrom15June,从6月15日当天起多少天付款/起运,包含当天。
at_____monthafter15June,某年某月某日见票后多少个月付款,加整月。
(1)at__1___monthafter15June-------则,对应的到期日为7月15日;
(2)at__1___monthafter31May------则,对应的到期日为6月30日(没有31日);
(3)at__1.5___monthsafter31May----则,对应的到期日为7月15日(半月=15天);
汇票有记载利息时必须明确利率或明确利息的计算方法。
汇票的收款人一般做成指示式抬头toorderof***(很少做成限制性抬头或来人抬头)
7.汇票主要当事人的权责:
25
汇票债务人承担汇票付款责任次序:
承兑前:
出票人——第一背书人——第二背书人
承担后:
承兑人——出票人——第一背书人——第二背书人
因此,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后,付款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退为次债务人。
8.票据行为(以汇票为例):
A----出票-----B-----背书---------C-----背书-----------D-----背书--------E------提示-------F
出票人持票人1持票人2持票人3最后持票人付款人
第一背书人第一被背书人
第二背书人第二被背书人
(1)出票行为:
出票后,出票人成为主债务人,承担保证票据被承兑和付款/到期付款的责任
(2)背书行为:
记名背书(限制性背书和指示性背书)、不记名背书(空白背书)、
汇票背书的连续性;托收背书(forcollection)
(3)承兑行为:
是在票据(远期汇票的正面)写上:
ACCEPTED
*年*月*日
signed
承兑后,承兑人成为主债务人,承担汇票到期的付款责任,汇票到期时承兑人必须付款,而不得以票据伪造或签字不真实拒付。
(4)提示行为
提示包括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远期汇票先提示承兑,到期再提示付款;
——即期汇票仅提示付款。
通常所说的见票日就是提示日(即付款日或承兑日),远期汇票见票后多少天付款,见票指的是承兑日。
(5)付款行为
指持票人持即期汇票或到期汇票向票据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见票后立即付款的行为。
付款后,汇票返回给付款人,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结束,票据退出流通领域,因此,票据不可替代货币使用。
(6)拒付行为
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或承兑时,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或避而不见、死亡致使付款成为不可能的事实等行为。
(7)追索行为
当汇票遭到付款人拒付时,持票人向前手及背书人发出拒付通知,并持汇票,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其前手或背书人追讨票款的行为。
持票人可以向前手及背书人追索,但追索可以按顺序,也可不按顺序而直接找到最有可能付款的人追索。
9.汇票的贴现:
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净款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
10.即期汇票:
是指出票人出具汇票,要求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汇票时立即履行付款责任的汇票。
11.远期汇票:
是指出票人出具汇票,要求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汇票时先对汇票进行承兑,待汇票到期时再履行付款责任的汇票。
12.商业汇票:
是指汇票的出票人为出口企业、个人或商号,付款人为商号、企业或银行的汇票。
P40页定义有误
13.银行汇票:
是指出票人、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是指出票人开立远期汇票,以银行为付款人或受票人,命令其在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这种经银行承兑的远期商业汇票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
14.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我国)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
是银行存款客户向其开户行签发的,委托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普通支票可以提现、也可以转账;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且必须通过银行转账。
)
15.汇票与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
本票
支票
票据名称不同
Draft/Exchange
PromissoryNote
Check/Cheque
当事人不同
三个
两个
三个
付款期限不同
即期、远期
即期、远期
即期
主债务人不同
承兑前,出票人
承兑后,付款人
(远期有承兑)
出票人永远是主债务人
(没有承兑之说)
出票人是主债务人
(无需承兑)
付款方式不同
无条件支付命令或委托
无条件支付承诺
无条件支付命令或委托
票据的份数不同
一式两份、三份皆可
一式一份
一式一份
遭拒付、退票时,是否出具拒付证书
通常要求拒付证书
无需出拒付证书
(直接上诉)
一般不拒付,除非空头支票,无拒付证书要求。
1Draft
②for__金额__③_出票时间和地点④at_付款期限_sight⑤payto_⑥收款人(卖方/受益人/通知行)theSumof_SAY金额大写_ONLY.
⑦Drawnunder信用证号码、开证日和开证行
⑧To:
付款人(开证行/指定付款行名称、地址)
⑨FOR:
出票人(卖方/受益人/委托人)
签字:
******
①PromissoryNote
②for__金额__③_出票时间和地点
④at_付款期限_sight⑤wepromisetopayto_⑥收款人(卖方/出口商/贷款人或贷款行)theSumof_SAY金额大写_ONLY.
⑦FOR:
出票人(买方/进口商/借款人/银行)
签字:
******
1CHECK/CHEQUE
②for__金额__③_出票时间和地点④at_*****_sight⑤payto_⑥收款人(卖方)theSumof_SAY金额大写_ONLY.
⑦To:
付款人(买方的开户银行)
⑧FOR:
出票人(银行存款客户/买方/进口商)
签字:
******
16.顺汇:
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使用某种结算工具,将一定金额的款项交付给债权人的结算方法。
特点是:
结算工具的传递与资金的运动方向一致。
17.逆汇:
债权人以开出汇票的方式,委托银行向国外债务人索取一定金额的结算方式。
特点是:
结算工具传递方向与资金运动方向相反。
18.汇款:
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交给国外汇入行(代理行),委托其解付款项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电汇流程)
汇款人
(买方)
收款人
(卖方)
④汇入行接到委托,验证密押无误后,缮制电汇通知书交收款人
⑤收款人凭通知书取款
②接受申请,给予汇款回执
①汇款人填写委托汇款申请书,连同款项提交汇出行
⑥汇入行解付后,向汇出行寄交借记/付讫通知,通知解付完毕
汇出行
(进口地银行)
③汇出行以电讯方式向汇入行发出电汇付款委托书
汇入行
(出口地银行)
电汇:
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将电汇委托书以电报、电传或SWIFT等方式,传递给汇入行,授权/委托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特点:
收款快,不会受到汇率影响,风险小;银行无法占用资金,因此收费高。
信汇:
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将信汇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授权/委托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特点:
收款慢,容易受汇率影响,风险大;但银行可占用在途资金,因此收费便宜。
票汇:
是汇出行在收到汇款人的款项后和申请后,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一张以其代理行为付款行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持汇票到指定的代理行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
特点:
收款速度慢,容易受汇率影响,风险大;但银行可占用在途资金,因此收费便宜。
另外,付款行可以坐等收款人取款,且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相对信汇而言更加方便。
19.汇款的头寸调拨:
头寸:
汇款的资金;
拔头寸:
指汇出行办理汇出汇款业务,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交给其委托解付汇款的汇入行,即汇款的偿付。
汇款中转账的方式:
Paymentorder支付委托:
Incover,wehavecreditedyourA/Cwithus.作为偿付我行已经贷记你行在我行开立的账户。
(1)主动贷记:
汇入行
(乙)
汇出行
(甲)
贷记报单creditadvice:
yourA/Ccredited.
乙账户(开户)
Paymentorder支付委托:
Incover,pleasedebitourA/Cwithyou.作为偿付请借记我行在你行开立的账户。
(2)授权借记:
汇入行
(乙)
汇出行
借记报单debitadvice:
yourA/Cdebited.
(甲)
甲账户(开户)
20.汇款的退汇:
汇款是可以退汇,前提条件是:
汇入行解付之前;
信汇和票汇:
有汇款人提出退汇书面申请,汇出行行通知汇入行停止解付,撤销汇款。
(实务中,主要买方汇款后,在汇款没有转入我方,卖方账户时,不要轻易凭汇款传真发货。
)
票汇:
使用的是银行汇票,因此,在银行汇票寄出之前,寄出去后,通常银行不给退汇,除非是收款人(持票人)丢失汇票,可提请汇款人通知汇出行停止支付。
21.预付货款:
是进口商先将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汇交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发运货物的一种汇款结算方式。
常见的为预付定金.
22.货到付款:
是出口商先发货,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一定期限内将货款汇交出口商的另一种汇款结算方式。
常见的有售定、寄售和赊销等。
23.汇款的特征:
(1)属于商业信用;
(2)钱、货相对独立,因而风险大;
(3)资金负担不平衡;
(4)但手续简便、费用低。
24.托收:
是指卖方(出口商)先行发货,在货物出运后,出具单据(汇票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代收行)代为向买方(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流程图)
①发货
委托人
(出口商)
付款人
(进口商)
④提示单据,要求付款或者承兑
⑤验单无误付款或者承兑
⑥
交
单
②制作汇票
和单据,并
填写托收
申请书
⑧付款
⑦汇交款项
托收行
(出口地银行)
③寄单连同
托收指示书,
委托收款
代收行
(进口地银行)
25.托收的特点:
(1)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
(2)资金负担不平衡——主要由卖方承担
(3)但手续简便,是有效的竞争和促销手段。
25.托收当事人的关系:
出口商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的关系均属委托代理关系;代收行与付款人没有多大关系。
能否收回货款,银行不承担责任;银行没有检查单据填写是否正确的义务;银行对单据有效性的免责;对货物/服务的免责;对受托方行为的免责;对所收单据的免责;对单据寄送途中的延误、丢失及翻译的免责;对不可抗力的免责;在发生买方拒绝付款赎单时,银行(代收行)无代为提货、办理进口手续和存仓保管的义务。
26.托收的类型:
D/P和D/A
1)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
是指代收行在付款人付款后再向其交付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
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
远期D/P还可能会导致付款与提货时间上的矛盾。
解决办法有两种:
一是,买方提前付款赎单,卖方返还买方提前支付货款的利息;
二是,买方凭信托收据(T/R)借单提货。
使用信托收据应注意:
若托收指示中未提到允许凭信托收据借单,由代收行自行决定借出单据,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代收行承担;因此,进口商借单时,往往要提供有价证券作抵押保证。
若托收指示中允许凭信托收据借单,称为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即D/P.T/R,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E.g.:
D/Pat30daysaftersighttoissuetrustreceiptinexchangefordocuments.P199
2)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
是指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就向付款人交付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时才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托收方式。
3)D/P与D/A的比较
①交单条件不同:
前者为付款交单,后者为承兑交单。
②付款时间不同:
前者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后者只有远期。
③收汇风险不同:
前者要求付款后代收行才能交单,后者则只要买方在汇票上做了承诺代收行就交单,相对而言,后者的风险更大,可能会钱货两空。
27.代收行的责任:
1)审核单据与托收指示是否相符;
2)执行托收指示,按常规处理业务,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书上任何条件,否则后果自负;
3)保管好单据;
4)谨慎处理货物。
P144
5)按托收指示的规定收取利息、手续费和费用。
《URC522》规定:
P145
如果《托收指示》中明确表明手续费、费用或利息的收取不可以放弃,而进口商拒付,代收行则不应该交单,并且对因交单延误而出现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只要代收行及时通过有效方式通知托收行。
如果《托收指示》中没有明确上述费用不可以放弃,而进口商拒付的,代收行可以凭付款或承兑交单(见机行事)。
6)银行根据托收指示在付款或承兑条件下交付单据;托收指示未具体规定时,商业单据只能在付款后才交单。
28.托收汇票的背书:
P152-153——托收中汇票收款人不同,背书也不同
①当收款人为受益人或卖方,即卖方为第一持票人时,需两次背书:
第一次背书:
卖方背书给托收行;
第二次背书:
托收背书给代收行,背书的形式为限制性背书。
(Forcollection)
②当收款人为托收行,即托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为第一持票人时,仅需一次背书(限制性背书):
即托收行将汇票做限制性背书给代收行,委托其收款。
③当收款人为代收行,无需背书,直接寄交给代收行(很少用)。
30.跟单信用证:
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以自己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给受益人的书面承诺;信用证的三大要素:
1)开证行确定承付的书面文件;
2)承付的前提条件是相符交单;
相符交单是指单据与信用证条款、UCP600相关条款以及《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81》相符。
P205
3)承付承诺不可撤销。
31.跟单信用证的特点(自主性):
1)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承担有条件、有限度的第一性付款责任)
2)是独立的文件,与买卖合同分离
3)银行处理的是单据化业务
32.信用证的流程(流程图参照即期信用证即可)
①订立买卖合同,采用L/C结算
②开证申请人申请开立信用证
③开证行开出信用证
④通知行鉴定L/C的真伪无误后向出口商通知信用证L/C
⑤出口商审证无误后,发货托运
⑥出口商制单、审单,然后向通知行交单议付
⑦通知行审单无误后,寄单索偿
⑧偿付、解付货款
⑨提示单据
⑩付款赎单、提货
33.信用证中的内容:
1)分批装运(Partialshipments):
是指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分为若干批或若干期装运。
具体表现为:
A.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装载在不同的船只;
B.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装载在同一船只上,但航次/程不同。
《UCP600》第31a和31b规定:
31a.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分批装运或分批支款均被允许。
如信用证规定允许在指定的时期内分批装运或分批支款,其中任何一批未按期装运或支款,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否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31b.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货地,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2)信用证“三期”的规定应注意:
(1)装运期≤交单期≤有效期
(2)装运期=有效期,称为“双到期”,一般不能接受;除非信用证规定:
最迟装运期=有效期,则卖方可以接受。
(3)信用证可以不规定交单期,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的,卖方须在提单签发后21天内交单,且不得超过信用证的有效期。
信用证必须规定有效期,没有有效期的信用证是无效信用证。
案例1:
某出口商向国外出口货物一批,货物装船出运后,卖方取得签发日为5月5日清洁已装船提单,并缮制了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于5月28日向银行交单议付,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5月31日。
问银行能否给予议付?
为什么?
34.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Credit):
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等同意,开证行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另一家银行(保兑行)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具保兑,该信用证即为保兑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
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保的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相符交单)后,立即付款的一种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或指定的银行在提单签发后或者在收到相符交单后若干天付款的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开证行对受益人开立的,以开证行或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审单无误后承兑,并于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L/Cpayableatsight):
是指开证银行应进口企业请求,在开出信用证中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进行即期贴现/议付,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包括贴现/议付费用)由进口企业承担的信用证,即远期汇票即期付款。
假远期信用证与即期信用证的区别:
P295
议付:
是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它应获得偿付的那天或以前,向受益人预付并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
议付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指定银行或任一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可转让L/C:
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该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的变更范围不得超过如下7项:
第ⅰ项信用证的金额可缩小;
第ⅱ项信用证的单价可减少;
第ⅲ项信用证的有效期可缩短;
第ⅳ项信用证的装运期可提前;
第ⅴ项信用证的最迟交单期可缩短;
第ⅵ项信用证中规定的投保比例应增加;
第ⅶ项可用第一受益人替代原始信用证申请人。
可转让信用证的特征:
P317
1)只有被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字样的信用证才可以被转让。
2)只能转让一次,但是第二受益人将信用证转回第一受益人不在禁止之列。
3)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几个。
4)转让的金额可以是部分,也可以是全部。
5)信用证转让时,只能由第一受益人申请,且只能通过信用证指定的转让行办理转让。
转让费由第一受益人承担。
背对背L/C:
是指中间商以原证为抵押向某银行申请开出以实际供货商为受益人的新信用证。
背对背L/C与可转让L/C的区别:
1)背对背L/C的开立是第一受益人单方的意旨,未经进口商和原开证行的同意;可转让L/C的开立是申请人的意旨,开证行同意并开出可转让L/C。
2)背对背L/C是以原证为抵押开立的,两证完全独立且同时存在,两份都具有约束力;可转让L/C开出的新证只是对原证的修改,单独不具约束力。
3)背对背L/C的第二受益人得不到原始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但是能得到新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可转让L/C的第二受益人在第一受益人不换单可以得到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4)开立背对背L/C的开证行(原证通知行),对信用证承担有条件付款的书面承诺;可转让L/C新证的开证行仍是原开证行,转让行责任不变,且新证的开证申请人可以是第一受益人。
循环L/C:
指信用证的部分或全部金额被使用后可以恢复到原金额再被利用的信用证。
恢复方式有三种:
自动恢复循环、非自动恢复循环和半自动恢复循环。
信用证的审核:
1)信用证的修改需有开证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开证行提出申请修改信用证,并交纳改证费用。
2)信用证的修改需由开证行做出,当开证行接受申请人的修改申请后,以加押电传或swift方式向信用证原通知行发出修改通知。
3)修改后的信用证是否生效取决于受益人的接受或拒绝;
①受益人接到修改书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接受或拒绝修改后的信用证
②受益人接到修改书后,以实际行动做出接受或拒绝修改后的信用证。
交单与原证相符——拒绝修改
交单与改证相符——接受修改
③受益人对一份修改通知书中的内容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而不能部分接受或部分拒绝。
35.海运提单:
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或货物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约定将该货物运往目的地交予提单持有人或收货人的货物收据。
36.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receiptforgoodsshipped)
2)运输合同证明(evidenceofthecontractofcarriage)
3)物权凭证(documentoftitle)
4)索赔依据(claimfoundation)
37.提单的种类:
已装船提单(ShippedB/L)和收妥备运提单
清洁提单(CleanB/L)和不清洁提单
记名提单(StraightB/L)、不记名提单(BearerB/L)和指示提单(Order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
全式提单、简式提单
练习:
填制海运提单(B/L)
我国启明星贸易公司(Morningstartradingcompany)向日本三明物产株式会社(Japansanmingprod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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