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运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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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运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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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运行规程
电气运行规程
说明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管理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制造厂的设备技术资料、设计院图纸、资料及电力系统反事故措施等,结合我电厂实际情况、借鉴了兄弟单位的宝贵经验修订而成,经逐级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现予正式颁发,望各级有关领导认真贯彻,全体运行人员务必遵照执行。
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设备的改进,本规程也将定期修订。
下列人员应熟悉且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全体电气运行人员、值长
2、发电部、检修部、总工室等部门领导及有关技术人员
3、总工程师、生产厂长
本规程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修编:
审核:
批准:
《电气运行规程》目录
1.电气系统运行规程…………………………………4
2.发电机的运行……………………………………···18
3.发电机励磁系统……………………………………36
4.110KV配电装运行规程……………………………··42
5.变压器运行规程……………………………………45
6.厂用电运行规程……………………………………58
7.电动机运行规程……………………………………73
8.直流蓄电池运行规程………………………………79
9.UPS装置运行规程…………………………………··90
10.电气设备消防规程…………………………………97
11.电气运行管理制度…………………………………101
一、电气系统运行规程
1.总则
1.1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厂电气系统接线和设备名称、结构、性能、编号及位置,必须熟悉电气二次回路及其作用原理,熟练掌握各种运行方式及事故处理方法,了解与本厂系统直接有关的电网接线方式。
1.2220kv母线的额定电压为:
220kv,正常允许范围为110-121kv。
为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系统母线运行电压一般不超过额定电压的+5%,最低值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90%。
1.3电气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和执行调压,经常保持母线电压符合电压曲线要求,并按下列方法调整:
1)、高峰负荷时,应按发电机P/Q曲线所规定的限额,增加发电机无功出力,使母线电压逼近电压曲线上限运行。
2)、低负荷时,应按照发电机最高功率,降低发电机无功出力,使母线电压逼近电压曲线下限运行。
3)、轻负荷时,使母线电压在电压曲线上、下限之中间值运行。
4)、若经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仍达不到合格的范围,值长或电气班长应立即联系值班调度员。
5)、频率应保持在50±0.2Hz;正常情况下,运行值班人员应按调度下发的负荷曲线带负荷,当频率开始偏离规定的频率变化范围时,应主动与调度联系,调整发电机负荷;当频率低至拉(限)电规定(49Hz)或高至50.5Hz时,应立即尽最大可能调整发电机负荷,并向调度汇报。
1.4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应满足安全可靠供电的要求,在改变系统的运行方式时应按下列原则考虑:
1)、潮流分布均匀,设备不过载。
2)、系统接线简单明了,满足灵活性要求,避免频繁操作。
3)、厂用电系统应有可靠的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各分段厂用电源应尽可能保持同期。
4)、正常情况下,厂用电应分段运行,并使分段内的厂用辅机(含厂变)与主机相配合。
5)、满足防雷保护的要求和与继电保护的正常配合。
6)、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力求系统经济运行。
7)、保证电能质量,使频率、电压在规定范围内。
1.5电气系统的运行方式:
在正常情况下按本规程规定的正常运行方式运行,事故或检修等特殊情况下,可按本规程规定的特殊运行方式运行,若使用本规程中未列入的特殊运行方式,非事故处理情况下,应得到电网调度或总工程师批准,系统运行方式及变更情况,应详细记录并随时更改模拟图,上下班之间要交待清楚。
1.6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变更:
应根据电网调度员或值长的操作命令票执行,如事故处理中主系统改变为特殊运行方式,事后应报告调度。
1.7调度本厂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权限:
1)、调度管辖的设备:
(1)220kvⅠ、Ⅱ段母线;
(2)35kv新、老厂联络﹝一﹞线开关、35kv新、老厂联络﹝二﹞线开关;(3)35kv母联开关;(4)35kv各馈线开关;
2)、本厂管辖、调度许可的设备:
(1)#1、#2主变;
(2)#1、#2发电机;(3)220kv中性点接地闸刀。
3)、本公司自行管辖的设备:
35kv#0高备变开关。
4)、本公司管辖,值长调度的设备:
厂用电系统电气设备(含辅机)。
1.8雷雨季节(每年3月11日—10月31日)所有避雷器和防雷电容器均应投入运行,每次雷雨后应检查避雷器雷电指示器的动作情况,并记入《电气运行值班日志》。
1.9电气系统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方式及整定值调整,按《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1.10电气倒闸操作:
必须遵守《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的“六要”和“八个步骤”,具体内容是:
“六要”:
(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名单;
(2)、现场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
(3)、要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
(4)、要有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操作术语。
(5)、要有确切的调度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
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
“八个步骤”:
(1)、操作人员按调度预先下达的操作任务(操作步骤)正确填写操作票。
(2)、经审票并预演正确或经技术措施审票正确。
(3)、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想。
(4)、调度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5)、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状态。
(6)、按操作票顺序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变位并勾票。
(7)、向调度汇报操作结束及时间。
(8)、做好记录,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2、电气倒闸操作原则:
2.1拉开发电机与系统或两系统解列的开关前,应先检查负荷分配情况,使通过解列开关的有功、无功负荷等于或接近于零。
2.2拉开双回路的任一回线开关前必须先检查另一回线不过负荷。
2.3合开关将发电机与系统并列或一系统与另一系统并列前:
应投入同期装置,经检验同期后方可并列,或检查待接系统无电压后才可将开关合上。
并列操作时,不得同时投入两只开关的同期开关,防止电压互感器二次非同期并列而爆断熔丝。
2.4变压器停电时,应先拉负荷侧开关,再拉电源侧开关,最后拉开两侧闸刀,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220kv侧有中性点接地闸刀的变压器,在进行拉合变压器220kv侧开关操作前,均应合上该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闸刀。
运行中的主变压器,如220kv侧开关断开,该侧的中性点接地闸刀应在合闸位置。
2.5运行中的220kv主变中性点接地闸刀需倒换时,应先合上另一台主变中性点接地闸刀,再拉开原来一台主变中性点接地闸刀。
2.6拉合闸刀前应检查:
单元回路拉合闸刀前,均应检查开关在分闸位置。
闸刀拉开后,应检查其确已分闸,闸刀合上后应检查合闸良好。
母线全部停电:
可在母线闸刀全部拉开后一次检查所属闸刀确已分闸。
2.7开关两侧闸刀拉合的顺序:
停电时先拉开关,后拉负荷侧闸刀,最后拉电源侧闸刀,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手动合闸刀时应迅速而果断。
当误合闸刀时(如闸刀合在有短路故障或有短路线的回路,或将不同期的系统连接时)禁止再拉开;只有用开关将其回路断开后,方可再拉开。
手动拉闸刀时应缓慢而谨慎,特别是刀片刚离开触头时,此时如因误拉闸刀发生电弧,应立即反向操作将闸刀合上,并停止操作,查明原因。
如因切断空载线路,空载母线或小容量空载变压器的电容电流或空载电流而产生电弧,则应迅速将闸刀拉开。
2.8拉合动力合闸开关顺序:
停电时在开关拉开后、闸刀拉开前取下;送电时在闸刀合上后,开关合上前放上。
2.9拉合控制合闸开关顺序:
停电时在开关和闸刀拉开后取下,送电时在闸刀和开关合上前放上。
2.10对于只有熔断器和闸刀的电路,送电操作时,应先放上熔断器,后合上闸刀,停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2.11继电保护压板的投入和切除:
设备(或线路)投入备用或开关合闸送电前,检查有关保护压板应投入,开关拉开,设备(或线路)退出备用后,保护压板是否切出应根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规程》有关规定或通知执行。
无明确规定退出时,一般不退出。
2.12厂用电系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投入和切除:
备用电源处于热备用状态时,自投开关应在“投入”位置;备用电源在手动合闸前、或自动合闸后,或退出备用前,自投开关均应在“切除”位置。
2.13取放压变高低压熔丝顺序:
(1)对6kv及以下压变,停电时先拉开闸刀,取下低压熔丝,验电后再取下高压熔丝;送电时,先检查闸刀在分闸位置,验电后放上高压熔丝,再放上低压熔丝,最后合上闸刀。
(2)对110kv母线压变:
停电时,先合上相应系统母线压变二次并列开关,再依次拉开停用压变二次小开关或取下其低压熔丝,拉开停用压变闸刀。
送电时的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2.146kv、220kv各段母线上、各发电机出口及主变低压侧的压变,因故需停用或需在运行中取下其二次侧低电压熔丝(或拉开二次小开关),需经总工程师批准(故障处理需立即退出运行除外),当该压变停电将引起有关二次电压回路失压时,应先将该压变供给二次电压与低电压有关的保护和自动装置(如低电压、低压过流、距离保护、强励装置等)退出运行,母差电压闭锁回路作相应切换后(否则也需退出运行),方可进行压变停电的操作,待压变恢复正常后,再立即将上述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运行。
2.15发电机解列停机后应拉闸刀和应取熔丝:
发电机解列停机后作备用者,应拉开主开关、励磁开关和发电机出口闸刀,并取下主开关的控制、合闸熔丝;作冷备用或停用者应拉开励磁闸刀和所属压变闸刀,并取下压变高、低压熔丝。
2.16接地线(包括接地闸刀)装拆顺序:
装接时,在全部停电倒闸操作结束并验电后进行;拆除时,在全部送电倒闸操作前进行。
将检修设备转运行(或备用)前,在将“安措”拆除后还应检查整个送电回路无短路接地线(接地闸刀)。
拉合220kv线路接地闸刀前,应得到有关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后方可操作。
2.17有两个电源供电的配电箱在调电源时,应实行断电操作规程。
(此操作过程中应防止带负荷拉闸刀),禁止并列操作,以免拉开闸刀切断环流时造成弧光短路。
2.18一切改变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和安措的装拆注意事项,均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运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倒闸操作前,应根据现场设备实际情况和本规程的操作原则填用倒闸操作票。
开关、刀闸编号原则和有关调度、操作术语见附录。
附录1本公司开关、闸刀编号的原则及含义
(一)、开关编号的原则和含义:
一般开关均采用3位数编号。
1)、线路开关编号含义如下表:
列位数
第一位数
第二位数
第三位数
示例
含义
电压等级代号
地区代号
使用顺序代号
110kv
7
5
1.2.3……
758、759
2)、发变组开关、母联开关编号含义如下表:
开关名称
第一位数
第二位数
第三位数
示例
发变组开关
电压等级代号
0
使用编号
701、702
母联开关
电压等级代号
710
3)、6kv厂用母线及负荷(厂用变压器)开关编号,第一位数表示电压等级、第二位数表示正常供给电源的发电机顺序号,、第三位数表示自该母线厂用电源起的开关使用顺序号。
4)、400v低压母线负荷的编号:
第一位表示电压等级,第二位数表示低压母线的段数,第三位数表示该段母线分路的顺序号;或第一、二位数表示所属低压母线供电厂变的编号,第三位数表示负荷的安装使用顺序号。
(二)、闸刀编号的原则及含义
1)、主系统中闸刀按四位数编号,前三位数随所属开关的编号,第四位数含义如下:
“1”代表Ⅰ段侧闸刀
“2”代表Ⅱ段侧刀闸
“3”代表线路或变压器侧闸刀
“4“代表线路侧接地闸刀
“0”代表中性点接地闸刀
“1/4”代表Ⅰ段接地闸刀
“2/4”代表Ⅱ段接地闸刀
在同一单元接线回路内有几把接地闸刀的,另加1、2、3表示,如7584/1、7584/3,读法同上。
其1、3分别代表电源进口侧、线路侧。
2)、6kv及以上母线和发电机出口电压互感器闸刀编号:
第一数表示电压等级,第二、三位数为“00”,第四位数“1”表示Ⅰ段,“2”表示Ⅱ段,发电机压变闸刀编号个位数随机组顺序号。
3)、厂用电系统开关两侧的闸刀编号,在其母线侧的称为该开关的1闸刀,如622开关1闸刀、621开关1闸刀、047开关1闸刀(也可简称为6221闸刀、6211闸刀、0471闸刀);在其负荷侧或经过开关及1闸刀到母线的电源侧闸刀称为该开关的2闸刀,如621开关2闸刀、043开关2闸刀(也可简称为6212闸刀、0432闸刀)。
附录2有关电气调度、操作术语及其含义
(一)、有关调度术语。
设备停役——在运行中的设备经操作后,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检修部门进行检修、试验或其他工作。
设备停电、停用与其含义相同。
设备复役——运行部门将停止运行的设备转为具备投入运行条件的设备,向调度汇报后交调度部门统一调度使用。
紧急备用——设备存在缺陷,但仍可使用,经批准只作备用,允许在紧急需要时短时运行。
运行状态——指设备的闸刀及开关都在合闸位置,将电源至受电端间的电路接通。
热备用状态——指设备只靠开关断开而闸刀仍在合上位置,一经开关合闸即可送电的状态。
冷备用状态——指设备送电回路内不带接地线,而开关和闸刀都在断开位置。
发电机备用状态——指发电机出口开关、闸刀、灭磁开关在分闸位置,其他闸刀及熔丝均在接通位置。
检修状态——设备所有开关、闸刀及压变高、低压熔丝都断开,挂好标示牌,装好临时遮拦和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
(二)、有关操作术语:
并列——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经用同期装置检验同期后并列运行。
解列——将发电机(或一个系统)与系统解除并列运行。
开机——将发电机启动。
停机——将发电机停下。
合上——把开关或闸刀放到接通位置。
拉开——把开关或闸刀放到切断位置。
投入——使自动装置、联锁装置、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加入工作。
切除——使自动装置、联锁装置、备用电源自投装置退出工作。
放上——将保护熔丝或继电保护压板放到接通位置。
取下——将保护熔丝或继电保护压板放到断开位置。
倒母线——将开关用母线闸刀从一组母线倒换至另一组母线。
倒厂用电——厂用电母线由一厂用电源供电调至另一厂用电源供电,或由一厂变倒至另一厂变供电。
强送——设备因故障跳闸后,未经检查即送电。
试送——设备因故障跳闸后,经初步检查后再送电。
验电——用校验工具验明设备是否带电。
放电——设备停电后,用工具将静电放去。
保护投入——将继电保护投入运行。
保护停用——将继电保护退出运行。
(三)、有关设备名称的标准简称:
开关——指SF6开关、真空开关、低压空气开关。
闸刀——指各种电压等级的隔离开关。
控制开关——指接通或断开控制回路的控制开关。
流变——指电流互感器(简称CT)。
压变——指电压互感器(简称PT)。
耦变——指复励整定自耦变压器。
熔丝——指各种可熔保险丝。
控制电源及控制熔丝——指二次控制回路的电源及其保护熔丝(又称操作电源、操作熔丝)。
合闸电源及合闸熔丝——指用于直接合开关的电源及其回路中的保护熔丝(又称动力电源、动力熔丝)。
3.系统运行方式
3.1.一般规定
1)、正常情况下,不经值长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运行方式。
在紧急情况下,如发生人身事故或进行事故处理等,可以先改变运行方式,然后汇报值长。
2)、当系统运行方式改变时,应按规程规定改变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方式。
3)、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向运行做书面交底,并有明确结论,投入运行前运行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测量和试验。
3.2.110kv系统运行方式:
1)、正常运行方式:
110kv系统正常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110kv母联710开关运行(或热备用,根据调度命令执行),Ⅰ、Ⅱ段母线压变及避雷器随母线运行。
2)、110kvXXⅠ、Ⅱ线为并网线。
3)、#1、#2主变分别经7AA、7BB开关并列于110kvⅠ、Ⅱ段母线。
3.3.厂用电系统运行方式:
1)、正常运行方式:
(1)、当#1、#2机组均正常运行时,6kv厂用Ⅰ段由#1机厂用分支供电,6kv厂用Ⅱ段由#2机厂用分支供电,6kv备用段处于热备用状态,6kvⅠ、Ⅱ段备自投投入。
(2)、正常运行时400v厂用Ⅰ段由#1低厂变供电,400v厂用Ⅱ段由#2低厂变供电,400v化水段由化水变供电,400v输煤段由输煤变供电,400v码头段由码头变供电,400v备用段处于热备用状态,400v厂用Ⅰ段、Ⅱ段、化水段、输煤段备自投投入。
2)、特殊运行方式:
(1)、当一台机组停运时,对应厂用分支所供6kv母线由6kv备用段供电,该厂用分支的6kv母线备自投退出,另一厂用分支的6kv母线备自投投入。
(2)、#0高备变停运时,6kvⅠ、Ⅱ段备自投均退出。
(3)、当任一台低厂变、输煤变、化水变停运时,对应400v母线由#0低厂变供电,该段备自投退出,其它各段备自投投入。
(4)、#0低厂变停运时,400v各段备自投均退出。
4.电气系统的事故处理:
4.1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
1).电气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a.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设备的危险。
b.尽一切可能保证厂用电的正常供电。
c.用一切可能的方式保持正常设备继续运行,保证正常供电。
d.必要时使用设备的事故过负荷能力。
e.尽快对已停电设备恢复运行。
f.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2).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处理:
a.综合表计、信号指示、保护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现象等进行全面分析,准确判断事故的性质和全面情况。
b.在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必要时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或启动备用设备后停止该设备运行。
c.迅速进行检查和测试,判明故障的性质、地点及范围并切除故障点,装有自动装置而未动作者,应立即手动执行。
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系统和设备立即进行隔离,必要时调整其运行方式或参数,尽量保持其正常运行。
d.检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掉牌及动作情况,进一步判明故障性质、地点及范围。
对无故障象征,属于保护装置误动作或限时后备保护越级动作而跳闸的设备进行试送电或零起升压试验。
当本公司系统(或某台机组系统)与电网解列,成为小系统运行时,应特别注意调整小系统的频率和电压,具备条件时尽快与电网并列。
e.尽快恢复厂用电的供电。
与电网解列的小系统在运行中,严禁采用不失电法倒换厂用电,防止造成非同期并列。
f.检查故障设备,判明故障点及故障程度。
对所有未受到损害的设备,应保持其运行,对故障设备进行隔离并报告部门领导,联系检修处理。
g.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及设备的额定运行工况。
对有关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现象及处理过程。
3).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
a.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正确,按命令执行。
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处理的命令时,必须向发令者复述一遍,若命令不清楚或对命令不理解,应询问明白。
命令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者。
如果处理事故的下一个命令必须根据前一个命令的执行情况来确定,则应等待受令人的亲自回报,不得经由第三者传达,发生和处理事故时,应仔细注视仪表和信号的指示,务必有人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
特别是先后次序和事故的有关现象及信号掉牌情况。
b.电气主系统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调度,电网值班调度员是处理事故的指挥者,值长和电气值班人员应迅速执行值班调度员处理事故的一切命令,如调度命令直接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则不得执行,不执行的原因应作好记录。
c.值长是电气系统事故处理的直接领导人,应对事故的正确处理负责。
发生事故时,电气班长应立即清楚、扼要、准确地向值长汇报事故的发生时间、现象、所跳开关、保护动作及有关表计情况。
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必须主动向值长正确汇报。
在处理事故时,电气班长是值长的主要助手,在值长的领导下,带领全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对正确执行值长的命令负责,如当时值长不在现场,则事后应向值长汇报。
d.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而交接班签字手续尚未完成时,交班人员应留在自己的岗位进行处理,接班人员协助进行处理。
e.除公司、部门领导、有关技术人员及需要留在现场协助处理的检修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和控制室。
4).事故处理时各级人员的调度关系:
a.值长是本公司事故处理的直接领导人,电气事故处理必须得到值长命令后进行。
电气班长对值班人员发出的命令不得与值长相抵触,当值长不在时,应主动领导事故处理。
b.如值班人员认为所接受的命令不正确时,应向值长提出意见,当值长重复并坚持其命令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执行。
如果值长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执行,电气班长接到此命令时,应将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汇报给部门领导及总工程师,并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然后按总工指示执行。
c.有关各级领导在事故处理时发出的指示,一般应通过值长和电气班长下达执行,必要时直接对值班人员发出的指示不得与值长的命令相抵触。
d.下列各项操作,可以不经值长命令由值班人员自行处理,然后再向值长汇报:
a).将直接威胁人员生命安全的设备停电。
b).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c).将运行中的设备在有损伤(如设备爆炸、火灾等)的威胁时加以隔离。
d).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到该母线上的开关拉开。
e).厂用母线失电时,恢复其供电。
f).已解列运行的小系统在具备同期条件时与电网并列。
g).机组发生强烈的振动,解列停机。
h).发电机失去同期,在1分钟内经处理不能恢复时,将发电机解列。
5).事故处理结束后,作好完整记录,由值长召集参加由公司有关部门主持召开的事故分析会。
电气班长应于次日前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注:
一般障碍可由部门主持召开分析会。
4.2跳闸设备恢复送电的原则:
1).在事故处理中,对故障跳闸的设备有把握和有根据地强送电或试送电是迅速处理事故的有效方法,从零起升压或测绝缘后恢复送电则更为可靠,值班人员在事故处理时采用何种方式,要视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若停电不致构成事故或设备已有明显损坏象征者,一般可进行仔细的检查和试验。
反之,若停电将引起严重限电或影响系统运行,即使有故障象征,也应顾全大局,立即强送或尽快试送,但确知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威胁者除外。
2).对强送电的规定:
强送电是指设备跳闸后不经检查,立即强行合闸送电的操作,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强送电:
a.投入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该重合闸装置为无压检定方式,跳闸后而未重合者。
b.投入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厂用电工作电源跳闸后,备用电源未自动投入者。
c.误碰、误拉及无任何故障象征而跳闸的开关并确知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无威胁者。
d.互为备用的工作辅机开关跳闸,而备用辅机开关未自动投入者。
3).对试送电的规定:
试送电是指在设备跳闸后,只进行外部检查和根据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判断,而不进行内部检查或不进行外部检查(如线路跳闸),经联系后即可试行合闸送电的操作。
下列情况一般可以试送电:
a.保护装置动作跳闸,但确证无任何事故象征判断该保护误动,则可不经检查试送一次。
b.后备保护动作跳闸,外部故障切除后可经外部检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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