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病防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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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病防治规划
地方病防治规划
地方病防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同时还是病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持续巩固并进一步扩大地方病防治成果,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X省地方病防治条例》和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地方病防治“X”规划的通知》(X卫疾控发〔X〕490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X”地方病防治规划的通知》(X政办发〔X〕10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我县地方病主要有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和鼠疫4种。
全县外环境普遍处于缺碘状态;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涉及全县各乡镇,经过近年实施改水工程后,我县已经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布鲁氏菌病每年均有发现,防控形势严峻;我县为鼠疫历史疫源地,省级监测区域。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进一步健全,地方病严重流行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和基本消除。
截至2015年底,全县24万多城乡居民吃盐由政府买单,碘盐全额补贴配给,碘盐覆盖率、合格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五年稳定在100%,全县8-10周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100µg/L,孕妇尿碘中位数大于150µg/L,碘营养水平均处于适宜状态;实现了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地方性氟中毒累计改水受益人口达到12.8万人,占病区人口的100%;五年累计治疗氟骨症病人1000例;地方性氟中毒实现国家控制标准。
布鲁氏菌病采取以畜间“检、免、处、消”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并对5年确诊且适宜治疗的17例布病患者全部给予全程足量免费药物治疗,治愈率100%,重点人群感染率呈下降趋势。
加大对鼠疫的监测力度,推行大面积灭鼠、灭蚤,杜绝了人间疫情的发生。
通过多方努力,我县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和省上的要求还有差距,地方病流行的自然疫源因素和环境长期客观存在,危害还没有彻底消除,形势依然严峻。
只有建立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才能持续巩固防治成果,遏制地方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在持续巩固我县“十二五”地方病控制和消除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防管并重、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工作策略,借力健康扶贫,进一步健全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管理制度和防治网络,充分发挥联动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地方病综合防治行动和措施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推进健康府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协作。
县、镇两级政府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保障投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协作,立足本部门职责,主动作为,发挥优势,共同落实防治措施。
(二)因地制宜,科学防治。
根据地方病流行特点和防治现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病种,科学制定相关技术措施和防治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精准发力,解决好难点问题,确保防治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三)抓住重点,统筹实施。
在现有防治成果基础上,重点抓好发病率相对较高的地方病的防治工作,适时摸清流行情况,按照“先重病后轻病、先贫困人口后普通人群、先人口聚集区后人口分散区”的做法,统筹安排实施。
(四)强化监测,有效处置。
加强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环境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强化鼠疫和布病疫情监测,提高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疫情发生。
(五)预防为主,防管并重。
强化全民“大健康”意识,对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切实转变“重治疗”“轻预防”的思想。
广泛深入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参与防治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健全长效机制,强化防治措施的持续落实。
四、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经费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本底清楚、网络健全、宣教到位、措施落实”的防治模式。
依法全面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不断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扎实开展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水工程监测维护和鼠疫、布病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危害。
到“X”末,使我县主要地方病(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病)巩固和保持国家控制和消除标准,自然疫源致病菌引发的鼠疫和布病达到阶段性控制。
(二)具体目标
1.碘缺乏病。
(1)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
继续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的策略,持续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有效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
(2)全民普及合格碘盐供应。
居民碘盐覆盖率保持100%,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稳定在95%以上,盐碘中位数保持在18-33mg/kg范围内。
(3)8-10周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对辖区内筛查并确诊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患者实施应急强化补碘措施,有效率达到80%以上。
(4)8-10周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100ug/L,孕妇尿碘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50ug/L,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保持适宜状态。
(5)4~6年级学生和家庭主妇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
(1)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强化已建改水工程的监管,对运行不正常、停用、报废的改水工程要进行修复、重建或改建,确保90%以上的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应卫生标准,8-12周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小于或等于30%,各项技术指标均保持国家稳定控制区标准。
(2)广泛开展健康宣教活动。
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达到90%以上。
3.布鲁氏菌病。
(1)控制畜间疫情,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到2020年底,畜间(羊、牛)平均阳性率稳定控制在考核指标。
(2)加强人畜同步监测,积极主动开展布病线索、暴发疫情调查,对新发病人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到2020年底,全县人间布病总报告率降到2/10万以下,重点人群感染率稳定控制在0.5%以下。
(3)“X”期间,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下,对当年新发且适宜治疗的布病患者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力争早期治愈,治愈率达到80%以上。
(4)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全县临床医生和专业人员布病防治水平。
全县5年内培训临床医务人员不少于300人。
(5)组织开展高危职业人群行为干预活动,并广泛宣传,提高疫区群众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到2020年底,农村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中小学生达到90%以上。
4.鼠疫。
(1)完善鼠疫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主要宿主动物监测、鼠体媒介监测、巢穴媒介监测及病原学、血清学检测,进一步提高动物间、人间鼠疫监测预警水平。
健全疫情报告网,开展保护性灭鼠、灭蚤,提高鼠疫疫情的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鼠疫疫情,杜绝人间鼠疫发生。
(2)广泛深入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把健康宣教作为防控鼠疫的一个关键动作抓好抓实,到“X”末,鼠疫防治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五、防控措施
(一)做好病(疫)情监测评估。
进一步完善防治监测体系,提高监测灵敏度和覆盖面,尤其要加强对重点病种、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
加强监测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监测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强化监测管理与质量控制,准确、及时、定量地分析和预测全县地方病病(疫)情和流行趋势,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合,为适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认真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根据我县地方病的流行现状,精准施策,科学防控,加大干预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1.碘缺乏病。
继续实施以食用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推进“科学补碘”。
落实碘盐财政补贴免费配给政策,保障合格碘盐持续供应,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
加强监测预警,动态监测人群碘营养状况,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采取应急强化补碘措施,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
在普及碘盐的同时,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的销售网点,方便因疾病等原因不宜食用碘盐的居民购买不加碘食盐。
新闻广电、盐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宣传、监管等责任。
2.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
切实做到防治措施的持续生效,财政、水务部门落实改水工程大修基金和管理人员工资,落实改水工程监管责任,做好改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时修复或重建已损毁的改水工程,确保病区改水工程达标运行,持续巩固防治成果。
3.布鲁氏菌病。
强力推动“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区域联动”的综合防治机制发挥作用。
畜牧、工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畜间“检、免、处、消”的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传染源,严格出入境、屠宰环节的检疫程序,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免疫接种,健全病畜扑杀补偿机制。
设立人畜同步监测点,积极开展同步监测。
认真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适时掌握疫情动态和流行趋势。
加大健康宣教力度,提高群众对布病的认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认真做好当年新发且适宜治疗布病患者的全程足量免费药物治疗。
4.鼠疫。
做好动物鼠疫的监测和防控,健全疫情报告网络,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开展人间鼠疫监测,严防毗邻县区鼠疫波及我县,防止流动人口中发生输入性鼠疫病例。
扩大流动监测范围,全面落实鼠情、蚤情等各项鼠疫监测任务。
完善动物或人间鼠疫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所需人、财、物及药品器械的储备,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有效防控鼠疫发生和传播。
(三)广泛开展调研普查。
组织开展全县地方病防治情况“大调研”,了解地方病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对地方病的认识。
组织开展全县布病集中筛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做好省、市要求的碘缺乏、饮水型氟中毒监测普查任务,全面了解地方病防治成果巩固情况。
及时分析形成全县地方病防治调研材料,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
(四)扎实开展健康宣教活动。
健康宣教活动是做好地方病防控的基础性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现场宣教等方式,开办专题栏目、举办知识讲座,深入村组、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宣教活动,使地方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促进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认真落实治疗措施。
对现症Ⅱ度以上氟骨症病人实施药物免费治疗,以缓解临床症状和体征,减轻病痛,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对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患者继续实施碘化油强化补碘治疗措施;对当年新发且适宜治疗的急性期布病患者,采用抗菌药物给予全程足量治疗,力争做到早期治愈。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强化政府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把地方病防治工作放在维护群众健康利益的高度,将防治指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制,按照年度防治计划逐级分解落实任务。
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地方病防治“X”规划和年度计划。
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与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及时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和预定目标实现。
(二)认真落实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X省地方病防治条例》和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确定的政策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预防治疗和监测评估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地方病防治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国家规划,优先安排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水计划等地方病防治项目,并落实配套资金;优先考虑安排受地方病危害的贫困人口的搬迁。
优先考虑将有利于病区综合防治的建设项目向病区倾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教育部门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各项地方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把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之中,开课率达到100%。
文体广电部门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向公众免费宣传普及地方病防治相关知识。
科技部门要积极为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盐务部门要加强碘盐加工和市场供应的监管,保证碘盐供应在国家规定的食盐加碘标准范围内,根据市场需求,供应不同含碘量的合格碘盐。
盐务会同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碘盐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及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民政部门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实施医疗救助。
财政部门要将地方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用款部门和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掌握防病效益;对中央及省、市转移支付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要根据项目执行部门的具体使用计划,及时予以审批下达。
水务部门要将尚未实施改水工程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X”规划。
全面加强对已建改水工程的管理,使水质持续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保证正常供水。
农业、畜牧部门要认真做好畜间布病防控和鼠疫疫区农田及草原灭鼠工作,控制畜间布病流行,将鼠疫防治区域野鼠密度降至安全范围。
扶贫部门要把扶贫工作与地方病防治相结合,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中,按照当地的实际需要,将地方病防治作为当前工作重要内容予以实施。
林业部门要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对病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地方病病区生态环境。
残联和妇儿工委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预防残疾发生,参与做好氟骨症地方性克汀病等病人的畸残康复。
(三)切实保障经费投入。
县财政要根据规划要求和防治工作需要,落实防治专项资金,将地方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用于地方病防治的专项经费,按辖区人口年人均1.5元的投入标准,专项用于我县“X”地方病防治。
同时要严格落实省、市政府下达的各年度地方病病人治疗经费和城乡居民碘盐配给制补贴资金。
(四)依法开展地方病防治。
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X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等相关地方病防治法律法规,强化地方病防治法规教育,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地方病综合防治。
(五)全力提高防治能力。
加强地方病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改善工作条件,配备更新必要的设备和装备,在疾控中心、卫生院合理设置地方病科室和岗位,提升地方病实验检测能力,强化管理服务和治疗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防治队伍综合实力,保证防治工作需要。
争取各方面支持,妥善解决鼠布防治专业人员待遇,确保政策落实。
(六)健全督导考核机制。
依据《国家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79号),建立督查、评估、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
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防治经费使用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表彰和通报批评,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考核评估标准由相关部门单位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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