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具体的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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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具体的安全措施
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具体的安全措施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点危险源
危害后果
预控措施
备注
1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
1.1
一般规定
1.1.1
开工前(必备条件)
资质不合格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并持有相应等级的安全资质证书。
安全管理、监察网络不健全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和完全监察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和完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应持证上岗。
各级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机构应形成网络并有效运行。
安全措施不全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应有经规定权限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应制定安全管理、监察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各类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全部准备就绪。
作业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
人身伤害
机构事故
1.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应取得专业上岗证并体检合格
2.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规”培训学习,且考试合格。
3.作业人员应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及与其专业相配套的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作业人员应正确着装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1.2
总体布置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1.开工前应对施工区域的平面布置进行科学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
2.各种易燃、易爆、有害材料的库房应远离作业区和住宅区,并经地方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3.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路管线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
4.施工现场的洞(孔)、井、坑、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区,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警示标志。
5.施工区域,作业区及建筑物,应执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必需的消防水管、消防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更换。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6.施工区域宜采用封闭措施,对施工中的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实行封闭。
1.1.3
高空作业
1.安全设施不全
2.措施不当
3.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1.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
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不得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
凡饮酒者、精神不振者,禁止攀高作业。
4.高处作业面的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处宜设夜间警示红灯。
5.高处作业面必须设有钢爬梯、爬梯或简易木梯。
6.高处作业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网。
高度超过3.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拉设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的外侧应比内侧高0.5m。
7.在悬崖、陡坡、杆塔、坝堤、脚手架以及其他高处危险边沿进行悬空作业时,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应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提供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体防护用品,挂设水平安全网或设置相应的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
8.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子。
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防止高处坠物。
9.特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的有专人负责。
特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并挂“禁止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域严禁逗留和通行。
10.高处作业严禁烤火取暖,使用喷灯气焊时注意气焰不能靠近脚手架或其他易燃物,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备消防器材和专人看管。
11.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篮、升降机等垂直设备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12.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上,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处的探头板上工作及凭栏杆起吊物件。
13.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跳高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跳高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14.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1.2
土方明挖
1.2.1
人工开挖
坍塌
人身伤害
1.挖土前应根据挖土深度、土质情况、环境情况、地下建筑物和地下水情况,做好边坡开挖施工方案。
2.挖土时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采用先掏底的开挖方法。
3.坡顶边1m内不得堆堆材料、停放车辆、设备和堆土。
坡顶或坑边1m外堆土高度不超过1.5m,坑边或坡顶有大型设备或有作业时要采取加固措施。
发现坑边或坡顶有裂缝、土质疏松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4.雨季施工时应做好排水,防止冲垮护坡。
坡顶应设置排水沟。
5.在有地下构筑物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在靠近建筑物处开挖基坑时,应采取相应的防坍塌措施。
6.边坡顶部、井、沟等周围应有安全围栏和警示牌。
7.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边坡角度进行施工,在需要的部位及时做好支护工作。
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1.2.2
机械开挖
1.坍塌
2.违章作业
3.机械故障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1.机械开挖应遵循1.2.1条的规定。
2.采用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的停放、行走、运土方法及挖土分层厚度制订具体措施。
3.挖土机械行走或工作时,严禁任何人在伸臂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
4.严禁人员进入挖斗内,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
5.严禁在挖土机的回转半径内进行其他各种作业。
6.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开挖机械。
7.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8.夜间作业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1.3
爆破开挖
1.3.1
一股爆破作业
1.违章作业
2.管理不善
3.粉尘
4.爆破飞石
5.振动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火工产品流失
建筑物损坏
1.炸药库内严禁吸烟或带火种,库房应符合防爆、防雷、防火、防潮、防鼠及防盗的要求,并有良好通风。
2.建立火工材料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3.应制定石方明挖措施并进行钻爆设计,审批后严格执行。
爆破参数未经原审批单位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4.放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应明确警戒范围及信号标志,规定警戒时间,并派出警戒人员。
有条件的地方应将爆破时间和警戒区域予以公示。
5.装药人员严禁穿钉子及铁掌的鞋,药卷必须用木棒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捣实或用金属物送药。
6.露天爆破的安全警戒半径:
深孔法不小于400m,浅孔法不小200m,警戒半径内的建筑物、设备应预以保护,人员应予以疏散。
7.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洞室大爆破同时进行。
8.火工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检验,凡不符合技术的火工材料一律禁止使用。
9.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10.利用电雷管起爆的作业区要切断一切电源。
当工作面杂散电流大于30mA时,不得采用电雷管起爆。
加工房通讯接近起爆电源线路的任何人,均不得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以防引起爆炸。
11.禁止干式钻孔,要及时对爆堆进行洒水降尘。
1.3.2
边坡开挖
1.边坡失稳
2.掉块
建筑物破坏
人身伤害
1.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地质、水文等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后认真执行。
2.高边坡开挖必须进行预裂或光面爆破并预留安全马道。
3.爆破后及时进行安全清橇,对有支护要求的部位及时进行锚喷支护。
4.高边坡应加强变形观测,提前进行边坡变形的预测预报。
5.坡顶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或防护网,在高边坡作业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同时应遵守1.3.1条
1.4
石方洞挖
1.4.1
洞脸开挖
坍塌、掉块
人身伤害设备事故
1.洞脸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及时清理洞脸并锁口。
在洞脸边坡侧应设置挡渣墙或积石槽,或在洞口设置钢或木构架防护棚,其顺洞轴方向伸出洞口外的长度不小于5m。
2.洞脸边坡和两侧岩壁不完整时,应采用锚喷支护或混凝土永久支护等措施。
1.4.2
一般洞室开挖
1.爆破冲击波
2.粉尘
3.围岩坍塌
4.爆破振动
人身伤害
职业病
建筑物损坏
机械损坏
1.禁止干法钻孔作业。
2.出渣前爆堆洒水降尘。
3.加强通风,使送入的新鲜空气满足人体安全要求,加强照明使工作面具有足够的亮度。
4.定期对地下洞室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5.加强对围岩的初期稳定监测,及时进行安全支护,一般支护不得滞后掌子面20m,不良地质条件时应紧跟掌子面支护。
6.爆破后及时派出经验丰富的人员对围岩进行检查清撬。
7.地下洞室爆破时,除起爆人员外,一律撤出洞室或避入专设的安全保护地带。
起爆人员宜在专用的操作间内进行起爆。
8.地下洞室禁止使用电雷管起爆网络。
1.4.3
特大断面洞室开挖
顶拱和边墙失稳
人身伤害设备事故
1.应制定专项的开挖措施,包括开挖顺序、分层厚度、出渣通道、风水电布设、作业人员安全防护,通讯爆破设计等。
2.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各项支护,并针对揭示的地质条件和观测结果及时进行支护方案的调整。
3.应系统的变形、应力应变监测设施,并加强监测,及时预警、预报,做好坏质预报工作。
1.4.4
竖井(余井)开挖
1.导井堵井
2.高空坠落
3.坍塌
人身伤害
机械损坏
1.竖(斜)井导井的开挖,有条件者可尽可能地选取用反井钻研机或爬罐作业。
2.扩挖时应进行专门设计,合理确定钻爆参数,减少大块石的数量,根据地质条件进行及时有效支护。
3.及时将导井底部溜渣清理干净。
4.进入竖(斜)井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必须有专用的扩挖台车供人员作业。
5.卷扬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上岗,送人小车应有双制动闸,应有两种以上联络信号。
送人上下的卷扬机和小车系统应进行专门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安规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6.扩挖台车移动时,人员必须撤离台车。
7.井口应设有不低于1.2m的防护围栏,围根据地底部距地0.5m处应全封闭。
8.应制订导井堵井的应急预案。
9.斜井运输轨道、斗车、爬井轨道、罐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
1.4.5
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开挖
1.地质不良带
2.地下暗河涌水或地下水丰富
3.有害气体
4.措施不全面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职业病
1.加强地质预报做好超前勘测(探洞或探孔)。
2.要制订切实可靠的施工方案,包括严密的应急、救援措施、准备好应急材料、设备和抢险人员。
3.超前固结、超前排水,超前支护。
4.应遵循短进尺、弱爆破、先导洞室、后扩挖、先支护后开挖的作业原则。
5.加强排水,一是在永久洞室周围提前开始排水设施施工,以降底室岩内的地下水,提高围岩的自稳能力;二是及时钻设围岩周边的排水孔,将围岩中的水引出来。
6.加强围岩稳定监测。
7.加强对洞室有害气体的监测,加强洞室通风。
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撤离人员。
在有瓦斯泄露的洞室内进行作业时,应制订严密详细的防爆措施,供电设备、动力设备应做好防爆防燃工作。
1.5
锚喷支护
1.5.1
锚杆施工
1.物体打击
2.高空坠落
人身伤害
1.在锚杆孔开始钻进时,要时刻观察钻孔部位的岩石情况,防止围岩掉块伤人。
2.宜采用专用锚杆台车进行锚杆施工,做到施工机械与人员作业紧密配合,进行锚杆作业的脚手架应符合规范要求。
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3.预应力锚杆施加预应力时要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施加预应力时要按设计要求和步骤进行。
1.5.2
喷混凝土施工
1.粉尘
2.操作不当
人身伤害
1.供喷混凝土的脚手架应符合规范要求,走道板应密铺,高于3m的脚步手架挂设安全网。
2.喷混凝土射手应经专业培训。
3.宜采用湿喷法。
4.喷混凝土射手应佩戴防护面具和防护眼罩。
5.宜采用喷混凝土机械手或锚喷台车进行喷混凝土工作。
6.对施工机械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
1.5.3
预应力锚索施工
1.锚头、锚具破坏
2.安全设施不全
人身伤害
机械损坏
1.预应力锚索应进行专门设计,锚固端长度和锚具的选择应通过试验确定。
2.严格按经批准的施工工艺和张拉程序进行施工。
3.锚索张拉时,锚头头的正前方不得站人和放置设备,必要时设置钢挡板。
4.高空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6
土石方填筑
1.道路布置不合理
2.设备距边坡太近
3.误指挥、误操作
4.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设备损坏
仪器损坏
1.土石方填筑应制订专门的施工措施,合理布置施工道路。
2.进行填筑作业的施工机械应有专人指挥。
指挥时集中精神,指挥信号果断、准确。
3.施工机械距边坡的距离不少于2m。
4.多台机械共同作业时,前后相距不少于8m,左右相距离不少于1.5m。
5.应制订预埋仪器的保护措施,在规定的区域内不得进行机械作业。
6.斜面碾压时,作业区下方不得站人和停放设备。
牵引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保养,不得使用断丝超过有关规定的钢丝绳。
1.7
灌浆施工
1.7.1
设备安装及拆除
钻研架倾覆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1.钻机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先立钻架后装机,先拆机后拆钻研架的顺序。
应遵循立架从下而上,拆架从上而下的原则。
2.钻研机平台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满足一定的安全系数,钻架脚步周边应有50-100cm的安全距离,临空面必须设置安全栏杆。
3.移动钻研架、钻研机要有安全措施,若人为移动时,架子腿不能离地面过高,并要清除移动范围内的妨碍物。
4.机电设备拆装时禁止用铁锤直接捶击,解体部件要支架稳固垫实,对回转机构要卡死。
拆装螺栓使用扳手时用力要均匀对称,同时必须一手用力,一手做好支撑防滑措施。
5.拆装找正孔径时,必须使用定位梢等到专用工具,禁止用手伸入孔内试探,拆装传动皮带时禁止手伸进皮带里面。
6.电机设备必须安装在干燥、清洁的地方,严防油水杂物侵入,电机外壳应有接地保护装置,有危险的传动部位必须设安全保护罩。
1.7.2
钻孔作业
1.传动皮带无防护罩
2.违章操作
人身伤害
1.开机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能开机。
2.运转中,给进把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操作人员身体要避开和防止钻研具突然落下伤人。
使用升降机刹车时,严禁使用手把结合脚刹。
3.扫孔或钻研进出口中遇阻力过大时,不得强行钻进。
4.按规程操作机具,不得猛刹猛放。
5.传动皮带应有防护罩。
1.7.3
水泥灌浆
1.粉尘
2.高压胶管脱落
3.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1.必须做好防尘设施和正确穿带防尘保护用品。
洞室内灌浆应加强通风。
2.调节高压阀门和检查各缸阀盖阀门时,必须减压进行,并须佩戴眼镜。
3.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不得一手伸进试探,一手搬工作轮同时进行,不准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4.在运转中,安全阀必须确保额定负荷动作,经校正后不得随意转动,安全压力应以指针最大摆动值为准,不得超压运行。
5.灌浆高压管,风、水管接头必须严密牢固,必要时将高压管以固定。
1.7.4
化学灌浆
1.工作面通风不良
2.用明火无防护措施
3.未佩戴防护用品
4.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技能知识
人身伤害
火灾
1.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灌浆材料的基本性能,熟悉灌浆工艺,灌浆过程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易腐蚀的化学材料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材料应存放在低温、干燥、避光、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库房内,各种灌浆材料应隔离存放。
3.使用各种化学药品时,应站在风向的上方,防止口鼻直接吸入,严禁乱弃器皿和残渣废液。
洞室内进行化学灌浆应加强通风。
4.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充足的水源,严禁用明火加温浆液。
5.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护用具、防毒面具、安全帽、眼镜、乳胶手套、鞋盖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时严禁饮食、吸烟。
工作前后应用肥皂、清水清洁手脸。
禁止疲劳作业。
6.酸、碱粘落在皮肤上时,应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洗净后在皮肤上抹上油脂膏。
1.8
脚手架
1.8.1
用脚手架材料
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1.搭脚手架的材料应符合规定,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
立杆、大枘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不得小于8cm,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
卡扣及螺丝应齐备无损,马道板应平顺,且满足强度要求。
木质脚手架材料应保证无腐蚀、无断裂。
2.禁止使用毛竹搭设脚手架。
1.8.2
脚手架搭设
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要求
2.未及时进行固定和支撑
3.违章作业
1.非架子工不得搭设脚手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架子立杆应垂直。
钢管立柱杆应设金属底座或垫木,木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cm杆坑底部应夯实并垫砖。
2.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支杆或前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
脚手架不倾斜、不摇晃、不变形。
3.高度3m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时应随架子的升高及时与边坡锚杆或建筑物其他固体牢固连接,防止脚手架整体倾覆。
4.脚手架应设有垂直上下的爬梯或斜坡走道,斜坡走道的坡度不得大于1:
3,宽度满足使用及安规要求。
斜坡道应钉防滑条,防滑条间距小于30cm。
5.脚手架作业面高度超过3.2m时,临边必须挂设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外侧比内侧高50cm以上,脚步手架外侧立面应封闭。
脚手架水平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m。
6.脚手架的外侧,斜坡道外侧,平台四周应设安全围栏,围栏底部应设挡脚板。
7.脚手架的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通过的地方应设置围栏,以免受到通行车辆或搬运器材的碰撞。
8.脚手架搭设时禁止抛掷材料。
1.8.3
特殊形式的脚手架
1.脚手架未进行专门设计
2.安全措施不完善
3.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1.脚手架应进行专门设计并经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2.悬挂式钢管吊架除立杆与横杆的扣件必须牢固外,立杆的上下两端还应加一道保险扣件,立杆两端伸出横杆的长度不得少于20cm。
3.移动式脚步手架工作台时应与建筑物绑牢。
移动前应将架子的材料、工具清理干净,应有防倾倒措施。
1.8.4
脚步手架铺设
1.材料不符合要求
2.脚手板未铺满
3.脚手板未绑扎
人身伤害
1.脚手板应铺满,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
脚手板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0cm,在架子拐弯和脚手板应交错搭接,脚步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
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3.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1.8.5
脚手架的使用
1.超负荷使用
2.违章操作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1.脚手架禁止超负荷使用。
2.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脚手架遭撞击后必须经安监人员检查消除隐患后才能重新使用。
4.特殊脚手架或大型脚手架应经验收并挂牌后才能投入使用。
1.8.6
脚手架拆除
1.大型或特殊脚手架拆除无措施或措施不当
2.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1.大型或特殊脚手架拆除时应制订专项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3.加固件或支撑应随拆随松,不得先将加固件或支撑事先拆除。
4.拆除作业区周围应设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由专入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5.不得随意抛掷物件。
1.9
模板施工
1.9.1
模板制作和存放
1.机械伤害
2.模板倾覆
3.制作场所消防设施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1.各种类型的大模板应按设计制作,每块大模板上应设操作平台。
上下梯道、防护栏杆及存放小型工具的工具箱,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放置大模板时,下面不得压有电线和气焊管线,长期存放应用绳索或拉杆连接牢固。
3.钢模台车应有专门设计。
钢模台车的各层工作平台,应设防护栏杆,平台四周应设挡脚板,上下爬梯应有扶手,垂直爬梯应加设护圈,行车轨道有坡度时,台车应配置灵敏,可靠的制动(刹车)装置。
4.滑动模板应有专门设计,滑模的操作平台不宜小于0.8m,临空边缘设置防护栏杆,下部悬挂水平保护宽度不小于2m的安全网,操作平台所设的洞孔,应有标志明显的孔洞盖板。
操作平台应设有联络信号装置和供人员上下的设施。
5.制作场地应符合有关规定,各种作业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6.制作场所应配置消防器材。
7.特殊模板制作完成后应由技术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验收交接,验收时安监人员必须参加。
1.9.2
模板安装
1.支立不牢固
2.特殊模安装无措施
3.违章操作
人身伤害
1.模板安装应制定专项措施并严格按工序进行,支柱和拉杆应随模板的铺设及时固定,拉杆不得钉在不稳固的物件上,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在高处立模必须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严禁在高空独木或悬吊式模板上行走。
设在施工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高于路面1.8m,模板的支撑不得撑在脚手架上。
3.桁排架支模应确定安全网搭设部位和层数,安全网的外挑高度不得小于2m。
4.支模过程中,如需途中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
5.吊运大模板的起重设备的机械状况、安全系数等必须符合起重规程规定,严禁盲目使用。
安装大模板时,吊车司机、指挥、挂钩和装拆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吊环。
吊运中严禁操作人员随大模板起落。
6.大模板安装就位后,应将拉杆焊牢,支撑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摘钩后不得再行撬动,如需调整撬动时,应重新挂钩。
7.模板安装就位后禁止撞击,禁止松动拉条及支撑。
1.9.3
模板拆除
1.高空坠落
2.物体打击
人身伤害
1.拆模工作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同意。
2.高处拆模应制定警戒范围,拆模场所附近及设在模板上的临时电线,管道等到拆除后,方可拆模,并应设专人指挥。
3.拆模时应选择稳妥可靠的立足点,高处拆模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拆除腹梁、吊车梁、桁架等易失稳预制构件的模板时应随时拆随时顶,防止构件倾倒。
5.拆除大模板时,必须先挂好吊钩,方可拆除支撑和拉杆,拆模时禁止在大模板或平台上存放任何物件。
6.模板台车行走前,应将轨道上及其附近的障碍物全部清除,行车时应有人监护,防止电源线等被压断。
7.拆除模板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8.拆除组合钢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随转运。
严禁从高处下扔。
拆卸中途停歇时,必须把活动件放置稳妥,防止坠落。
9.滑模拆除时,应及时将拆卸下来的部件放到指定位置。
使用起重机械时应遵循有关起重安全规程,保证指挥准确,信号畅通。
1.10
钢筋施工
1.10.1
钢筋加工和焊接
1.物体打击
2.机械伤害
3.灼伤
4.触电
人身伤害
1.钢筋加工场地应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须加网罩。
电力线路绝缘良好,禁止采用裸线。
2.用机械调节器直、切断、弯曲钢筋时,必须遵守所用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人工断料时工具必须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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