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变电运行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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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变电运行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变电运行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保证安全运行,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标准)。
本指导书(标准)适用于滨州电业局局属操作队的运行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部(80)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水利电力部(85)变电运行管理制度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88)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3.管理职能
3.1主管领导及部门
3.1.1变电运行管理工作由生产局长和生产总工直接领导。
3.1.2生产技术部是变电运行技术管理的主管部门。
3.1.3变电运行工区是所辖操作队变电运行管理的主管部门,在生产局长和生产总工的领导下开展变电运行管理工作。
3.2职责分工
3.2.1变电运行工区
3.2.1.1负责所辖操作队运行工作的技术、安全、行政管理工作。
3.2.1.2贯彻并监督变电运行人员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和规定。
3.2.1.3负责编写和修订变电站的现场运行规程。
3.2.1.4负责向有关部室汇报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荷及有关报表。
3.2.1.5负责对变电运行人员岗位变更、队长任免提出建议,报人事部门批准。
3.2.1.6负责季度的设备评级工作。
3.2.1.7按时组织开展工区的季度安全大检查工作。
3.2.2操作队
3.2.2.1严守值班纪律,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做好设备的巡视检查、定期维护、轮换试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3.2.2.2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及时整理、归档变电站图纸、资料,建立设备台帐,定期开展技术培训、运行分析和安全活动。
3.2.2.3正确无误地接受调度命令,严格执行调度规程,迅速正确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3.2.2.4按规定做好变电运行值班工作。
3.2.2.5受理和审查工作票,正确、完整的布置安全措施,参加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3.2.2.6做好变电站设备维护、文明卫生清扫工作。
3.2.2.7按时完成工区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3权限
3.3.1变电运行工区
3.3.1.1有权审核与变电运行有关的规定制度;
3.3.1.2有权对变电站的绿化、规划提出意见;
3.3.1.3有权制止变电运行人员的违章行为;
3.3.1.4有权对违犯值班纪律及误操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3.3.2操作队
3.3.2.1有权拒绝执行一切误调度、误指挥,并向工区领导汇报;
3.3.2.2有权拒绝受理错误的工作票;
3.3.2.3有权拒绝投入验收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并汇报有关部门;
3.3.2.4有权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事故进行处理,事后汇报调度、工区。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操作队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
4.1.1队长(包括副队长)的责任与权限
4.1.1.1责任
4.1.1.1.1对变电站安全、经济运行、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技术业务培训、日常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1.1.1.2负责搞好班组建设和创一流工作,做好本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职工生活,遵纪守法。
4.1.1.1.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经济运行,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做到“三不伤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1.1.1.4队长是操作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队事故、障碍及异常处理,参加事故调查,负责全队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和运行分析,有针对性的组织进行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想。
4.1.1.1.5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电力公司、省局和本局发布的有关法规、标准、条例、制度和措施等。
4.1.1.1.6负责组织本队人员全面完成工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1.1.1.7负责组织搞好本队所辖站的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
4.1.1.1.8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队月、季、年度各项工作,主持评比和提出奖惩意见。
4.1.1.1.9负责组织搞好所辖站的文明生产。
4.1.1.2权限
4.1.1.2.1有权直接领导和指挥本队人员进行各项工作。
4.1.1.2.2有权根据本站队任务需要,对班次、车辆和人员进行调配,并汇报工区。
4.1.1.2.3有权根据本队人员的表现和工作情况提出奖惩和晋级的建议。
4.1.1.2.4有权制止和处罚本队人员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和现象,严重者提交工区,并提出处理意见。
4.1.1.2.5有权直接指挥本队人员进行事故、异常的处理。
4.1.1.2.6有权督促有关部门消除设备缺陷。
4.1.1.2.7有权单独巡视本队所辖站的一、二次设备。
4.1.2操作队技术培训员的责任与权限
4.1.2.1责任
4.1.2.1.1操作队技术培训员是本队的技术负责人,负责本队的技术培训和技术管理工作。
4.1.2.1.2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加较大停送电工作和复杂操作的监护,组织处理现场发现的技术问题。
4.1.2.1.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技术资料、记录的填写、审查分析,保证其正确完整、符合实际。
4.1.2.1.4负责修编本队的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
4.1.2.1.5按培训计划完成本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1.2.1.6新设备投运前,负责组织本队人员的培训。
4.1.2.1.7服从队长的工作领导,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的各项工作,当好队长的参谋和助手。
4.1.2.2权限
4.1.2.2.1有权对本队人员在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2.2有权检查本队人员现场培训完成情况,并向队长提出考核意见。
4.1.2.2.3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的职责;值班时,如值班负责人不在,履行值班负责人的职责。
4.1.2.2.4有权单独巡视本队的一、二次设备。
4.1.3值班负责人的责任与权限
4.1.3.1责任
4.1.3.1.1负责本值人员严格执行“安规”等有关规程制度,带头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
4.1.3.1.2负责本值人员做好值班工作,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值各项工作负直接责任。
4.1.3.1.3抓好本值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不断提高本值人员的岗位技能和技术素质。
4.1.3.1.4带领本值人员严格执行调度纪律和调度命令,根据调度命令组织本值人员正确迅速的进行倒闸操作。
4.1.3.1.5正确无误的组织本值人员进行事故和异常处理。
4.1.3.1.6组织本值人员认真巡视检查设备,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4.1.3.1.7管理和审查本值的操作票、工作票,并参加设备验收,履行好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对倒闸操作票的正确性负主要责
任,对倒闸操作的正确性负重要责任。
4.1.3.1.8填写本值有关记录,做到正确、完整、清晰。
4.1.3.1.9带领本值人员完成培训计划。
4.1.3.1.10带领本值人员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和队长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4.1.3.1.11对本值运行管理、事故及异常处理等工作负主要责任。
4.1.3.1.12服从队长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的各项工作。
4.1.3.2权限
4.1.3.2.1在值班期间,有权向本值人员布置工作,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4.1.3.2.2有权对本值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向队长提出考核意见。
4.1.3.2.3有权指挥、监护本值人员倒闸操作和事故及异常处理。
4.1.3.2.4有权参加设备大小修、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当值期间,有权组织设备大小修的验收工作,并提出验收意见和做出评价。
4.1.3.2.5有权拒绝执行任何违犯规程制度的错误命令,并报告上级领导。
4.1.3.2.6有权制止一切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
4.1.4正值班员的责任与权限
4.1.4.1责任
4.1.4.1.1认真执行《安规》以及其它有关规程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纪律,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
4.1.4.1.2服从队长和值班负责人的领导,配合值班负责人做好本值的各项工作。
4.1.4.1.3带领副值及助手巡视设备,及时发现和汇报各类设备缺陷。
4.1.4.1.4在值班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带领副值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的处理。
4.1.4.1.5在值班负责人的安排下,负责填写本值有关记录,接受调度命令,对倒闸操作票的正确性负重要责任。
4.1.4.1.6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带领其他人员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的正确性负重要责任。
4.1.4.2权限
4.1.4.2.1有权监护本值人员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
4.1.4.2.2当值期间有权对本站的中央信号、交直流绝缘监察装置、继电保护装置等按规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
4.1.4.2.3当值期间在值班负责人的领导下,有权组织设备大小修、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并提出验收意见和做出评价。
4.1.4.2.4有权拒绝执行任何违犯规程制度的错误命令和指挥。
4.1.4.2.5有权制止在本值发生的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行为。
4.1.4.2.6特殊情况下,值班负责人不在时,或根据队长的安排,履行值班负责人的职责。
4.1.5副值班员的责任与权限
4.1.5.1责任
4.1.5.1.1认真执行《安规》及其它规程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纪律。
4.1.5.1.2在正值的带领下,巡视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1.5.1.3服从值班负责人的领导,配合值班负责人和正值做好本值的各项工作。
4.1.5.1.4在正值的监护下进行倒闸操作、设备维护以及事故异常的处理。
4.1.5.1.5负责检查、保管工器具、仪表、钥匙、备品备件,发现丢失损耗及时汇报并补充。
4.1.5.1.6对倒闸操作票票面及操作行为的正确性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4.1.5.2权限
4.1.5.2.1在正值的带领和监护下,有权检查巡视设备。
4.1.5.2.2有权根据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并在正值的监护下,操作任何设备以及参加事故异常的处理。
4.1.5.2.3有权根据规定并在正值的监护下,对中央信号、直流绝缘监察装置等进行试验检查。
4.1.5.2.4有权拒绝执行任何违犯安全规定的命令和指挥。
4.1.5.2.5有权制止任何人员的违章行为。
4.1.5.2.6有权接受行政上级的通知。
4.1.5.2.7在正值的指导下,有权整理和抄写本站队的有关记录。
4.1.6学员的责任与权限
4.1.6.1责任
4.1.6.1.1认真执行《安规》及其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4.1.6.1.2在正值的带领和监护下巡视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1.6.1.3服从值班负责人领导,完成培训工作和交给的工作任务。
4.1.6.1.4检查、保管工器具、仪表、钥匙和备品备件。
4.1.6.1.5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
4.1.6.2权限
4.1.6.2.1有权与正值一起检查巡视设备。
4.1.6.2.2有权在正值的监护下进行运行维护和卫生清扫工作。
4.1.6.2.3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
4.1.6.2.4在正值的指导下,有权整理本值的有关记录和技术档案。
4.1.7兼职司机的责任与权限
4.1.7.1责任
4.1.7.1.1各值兼职司机除履行好本值相应的职责外,还必须履行好以下职责:
A.认真负责执行交通规则以及与此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B.维护好车辆,保证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
C.对工作认真负责,随叫随到,不准私自出车。
D.交接班时交接好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4.1.7.2权限
4.1.7.2.1各值兼职司机具有相应岗位等同的权限。
4.1.7.2.2有权拒绝违反交通法规的行车命令和指挥,并报告上级。
4.1.7.2.3有权对车辆的状况进行检查。
4.2值班管理
4.2.1值班方式
4.2.1.1操作队的值班方式由工区确定,报局批准执行。
值班表有队长编排报工区审批,已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4.2.1.2变电运行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岗位组合,局人事部门批准下文后,方可上岗。
4.2.1.3220千伏变电站采取两人值班方式,220千伏操作队派人轮流值班,进行简单操作、设备巡视、维护,其他人员集中在中心站值班(三班轮换,三人24小时值班)。
4.2.1.4110千伏操作队按无人值班方式执行(集中在操作队值班)。
4.2.2值班守则
4.2.2.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在听到音响信号和电话铃声的范围内活动。
特殊情况下需离开时,必须经队长批准,找同职人员代值,并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4.2.2.2操作队应制定轮流值班表,并严格执行。
4.2.2.3值班期间着装符合规定,佩带标志,严肃值班纪律,不准看与业务值班无关的书籍、报刊。
4.2.2.4值班期间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禁酒后上岗和在班上饮酒,不准在主控室内吸烟。
4.2.2.5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技术管理、技术培训、清洁卫生等工作,做好保密、保卫和运行维护工作任务。
4.2.2.6值班期间不得在队内进行文体活动,不得会客,不得用电话聊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队内和站内逗留。
外界人员参观时,需征得工区或上级部门的同意。
4.2.2.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上级领导的要求按时汇报工作,接受领导的检查和考问。
4.3交接班管理
4.3.1一般规定
4.3.1.1交接班时间应按工区规定批准的时间整点交接班。
接班人员精神状态良好,符合值班方式的要求。
交接班时全体人员起立列队,按交接班内容逐项交接。
交接运行方式应在模拟板或监控机前进行,做到交接内容正确、全面、清楚。
4.3.1.2接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队,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在未全部办完交接手续前,一切运行工作由交班值负责。
4.3.1.3交接班时间应尽量避开倒闸操作。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和设备异常运行时,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维护人员配合,服从交班值的指挥和安排。
禁止在事故和异常情况下和操作中进行交接班,当事故或倒闸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接班。
4.3.1.4值与值之间的工作应相互配合协作,遇有检修工作时,应积极地为下一值做好需在接班后2小时内的运行操作准备工作。
4.3.1.5接班过程中发现问题时,交班人员应耐心解答,需做处理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应报告队长或工区处理,并暂停交接,双方在争议解决后再办理交接手续。
严禁不履行交接手续擅自离岗。
4.3.2交接内容
按交接班制度执行。
4.3.3交接程序
4.3.3.1交接负责人按交接内容全面交待本值和上值发生的一切情况。
4.3.3.2接班人员在听取交班负责人汇报无疑问后,由接班负责人安排分工检查,检查应到位。
4.3.3.3接班负责人审查各种记录、工作票、操作票、用户申请等,特别是等待执行的“两票”。
4.3.3.4其他人员负责检查工器具、备品备件、钥匙、安全用具和环境卫生,将检查情况汇报本值负责人。
4.3.3.5在未履行交接手续签字前,交班值全体人员应按值班对待,不得离岗。
4.3.4交接班应做到“四交接、五清、五不交接”
4.3.4.1四交接:
4.3.4.1.1列队交接
4.3.4.1.2模拟板前交接
4.3.4.1.3现场交接
4.3.4.1.4实物交接
4.3.4.2五清:
讲清、问清、看清、查清、点清。
4.3.4.3五不交接:
4.3.4.3.1事故和异常处理时不交接
4.3.4.3.2进行重大操作时不交接
4.3.4.3.3文明卫生达不到标准不交接
4.3.4.3.4接班人员精神不振不交接
4.3.4.3.5情况不明、记录不详不交接
4.4倒闸操作管理
4.4.1倒闸操作票的填写
4.4.1.1编号
微机自动生成操作票系统按使用顺序自动编号,使用印刷的操作票在印刷时统一印刷编号。
4.4.1.2操作开始时间和终了时间
从值班正值接到值班调度员下达操作命令、值班正值复诵无误后填写开始时间,全部操作完毕并汇报值班调度员后填写终了时间。
4.4.1.3操作任务的填写
4.4.1.3.1操作任务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4.4.1.3.2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个操作任务用多张操作票时,在首页及以后的备注栏内填写“接下页××号”,在第二张及以后的操作任务栏内填写“承上页××号”。
4.4.1.3.3操作任务的填写应根据实际操作任务填写,但应符合省局规定。
4.4.1.4操作项目的填写
4.4.1.4.1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4.4.1.4.2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①开关和刀闸操作后,应检查其确在操作后状态。
②进行倒负荷或并列操作时,要检查另一电源的供电情况;检修后的设备送电前,应检查与设备有关的开关和刀闸在断开位置。
4.4.1.4.3装、拆接地线均应注明接地线的确切地点和编号。
4.4.1.4.4在合闸送电前,应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线(接地刀闸)确已拆除(拉开)。
4.4.1.4.5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
①在拉开开关和刀闸(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后取下该开关的控制、合闸回路保险。
②在合上刀闸(拆除接地线或拉开接地刀闸)前,装上该开关的控制、合闸回路保险。
③线路停电开关无工作,可不必取下控制、合闸回路保险。
④线路开关及刀闸拉开后,装设接地线前取下该线路侧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保险。
⑤线路开关合闸前,装上该线路侧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保险。
⑥站用电、电压互感器一次侧接地前,应取下二次保险。
⑦母线停电后,停用该母线电压互感器。
⑧母线送电前,投入该母线电压互感器(有谐振除外)。
4.4.1.4.6切换保护回路和投入或解除自动装置:
①在开关合闸前,将送电设备的保护投入。
②投入或解除自动装置。
③切换保护回路或停用保护装置。
4.4.1.4.7检查负荷分配:
在停送电、解并列、解合环操作前后,均应检查负荷分配和负荷指示情况。
4.4.1.4.8装设接地线前,应在停电设备的确切位置上验电。
4.4.1.4.9操作票按倒闸操作顺序依次填写完毕后,在最后一项操作内容的下空格中间位置记上终止号“り”。
4.4.1.5备注栏
填写值班负责人认为有必要说明内容。
此项由值班负责人或值班正值填写。
4.4.1.6填写操作票用术语
4.4.1.6.1操作一、二次开关、刀闸用“拉开”、“合上”。
4.4.1.6.2检查开关、刀闸位置用“确已拉开(合好)”;小车开关柜用“拉开”、“推入”。
4.4.1.6.3验电用“确无电压”。
4.4.1.6.4装、拆接地线用“装设”、“拆除”。
4.4.1.6.5检查负荷分配用“指示正确”。
4.4.1.6.6取下、装上一、二次保险用“取下”、“装上”。
4.4.1.6.7启、停保护装置用“投入”、“停用”。
4.4.1.6.8二次切换开关用“切至”。
4.4.1.6.9设备术语:
断路器(或开关)、隔离开关(或刀闸)、电压互感器(或PT)、电流互感器(或CT)、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或CVT)、保险器(或保险)。
操作票填写术语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
4.4.1.7填写操作票的注意事项
4.4.1.7.1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仿宋体。
4.4.1.7.2严禁并项(如验电和装设接地线不得合在一起填写),不得添项、颠倒项、任意涂改。
4.4.1.7.3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做到被改的字和修改后的字清楚可辩。
每张操作票的改字不得超过三个,否则另填新票。
4.4.1.7.4操作票中下列三项不得涂改:
①设备名称、编号、压板和插件。
②有关参数和终止号。
③操作“动词”,如“拉开”、“合上”、“推入”、“拉出”等。
4.4.1.7.5填写错误作废的操作票,应在操作任务栏右下角盖“作废”章,未执行的操作票在操作任务栏右上角盖“未执行”章。
4.4.2倒闸操作票的执行
4.4.2.1一般规定
4.4.2.1.1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副值班员为操作人、正值班员为监护人。
对于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应由正值班员担任操作人、值班负责人或队长担任监护人。
4.4.2.1.2110千伏及以上母线、主变停送电,“五防”闭锁功能达不到要求及根据变电站操作环境有可能造成误操作的要实行双监护,第二监护人应在监护人后签名,并负有同等责任。
4.4.2.1.3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分别审核并签名。
若为下值准备的操作票,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必须签名。
接班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审查上一值准备的操作票,确认正确无误后,在原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对应的下面分别签名执行。
签字的每个人均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4.4.2.1.4一份操作票应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一份操作票。
4.4.2.1.5为了同一操作目的,根据调度命令进行中间有间断的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
特殊情况或分别填写重复检查项目较多时,可填写一份操作票,但每接受一次操作命令,应在操作票上用红线表示出应该操作的范围,不得将未下达操作命令的操作内容一次模拟完毕。
4.4.2.1.6倒闸操作中途不得换人,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监护人应至始至终地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或进行其他工作,操作过程中不得闲聊和嬉闹。
4.4.2.1.7操作过程中因调度命令变更,最后几项操作不执行,则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内说明“调度命令变更,自第××项起不执行”。
4.4.2.1.8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该操作票不得继续使用,则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第××项起不执行”。
对多张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张操作票上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4.4.2.1.9防误闭锁万用和备用解锁钥匙应放置在有加封的专用盒内。
当必须使用时应经工区主任批准,在队长或值班负责人的监护下开启使用,使用完毕应立即由局专责人(工区专责人)加封,并将使用情况记入“钥匙使用记录”。
解锁钥匙按规定程序正确使用。
4.4.2.1.10已执行的操作票(包括作废的)必须按编号顺序按月装订,在装订后的封面上统计使用率、合格率及存在的问题。
使用后的操作票至少保存三个月。
4.4.2.2正常操作应遵守的程序
4.4.2.2.1接受操作预告
值班负责人或值班正值负责接受值班调度员的操作预告,接受操作预告时应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及被操作后的设备状态,同时记入值班运行记录,并向发布人复诵核对一遍,得到其同意后生效。
现场无长期性工作一般在中心站接受停电操作预告。
4.4.2.2.2查对模拟图板,填写操作票
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向操作人、监护人交待清楚,由操作人根据操作记录、模拟图板,参照典型操作票,逐项清晰地填写操作票。
4.4.2.2.3核对操作票
操作人填写完操作票,自己审查无误并签名后交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分别审核无误后,分别在操作票上签名。
4.4.2.2.4接受和发布操作命令
操作队到达现场后,值班负责人与调度联系接受调度操作命令。
接受调度值班员正式操作命令时,应核对调度预告,命令与预告有不同时应提出意见。
值班负责人接受调度命令后,向正值班员(监护人)和操作人下达操作命令,监护人复诵无误后组织执行。
4.4.2.2.5模拟操作
在进行实际操作前必须进行模拟操作(二次操作除外),监护人根据操作票中所列的操作项目,逐项发布操作口令(检查项和二次装置除外),操作人听到口令并复诵无误后更改模拟图板。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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