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 样本doc.docx
- 文档编号:10762111
- 上传时间:2023-05-27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9.70KB
技术服务合同 样本doc.docx
《技术服务合同 样本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服务合同 样本doc.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技术服务合同样本doc
附件3合同范本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评估
委托方(甲方):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佛山市佛山新城
合同编号:
佛新城建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地:
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东龙舟广场二期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东龙舟广场二期
电话:
/传真:
/
电子信箱:
/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评估,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安全评估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结合现状华阳路、佛陈公路车流量等各方面因素,编制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道路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
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交通疏解方案进行评估,提出可行性、经济性的评价,协助设计、施工单位完善交通疏解方案、施工方案,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
最终顺利通过交通主管部门书面批复同意。
1.2.安全评估的目的
根据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涉路工程许可安全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佛山市道路管理部门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
1.3.安全评估方案及内容
乙方需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道路安全评价报告,包括设计阶段道路安全评价报告及施工阶段道路安全评价报告,经确认后报甲方备案。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结合现状华阳路、佛陈公路车流量等各方面因素,编制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道路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
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交通疏解方案进行评估,提出可行性、经济性的评价,协助设计、施工单位完善交通疏解方案、施工方案,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
第二条甲方的协作事项
2.1为了使乙方顺利开展本项目安全评估工作,甲方视实际情况,尽最大程度满足乙方提出的需甲方提供的资料,但不承诺按乙方要求提供所有数据和资料。
2.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准确,如真实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条合同金额
3.1合同总额:
¥元(大写:
人民币元,含税。
固定总价包干。
3.2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项目调研和管理、配合报批、食宿交通差旅费用、文档编写及输出、修改完善及成果制作费、雇员、外聘专家(如有)及办公费用等各项费用,成果验收、评审专家费、外租场地费(如有)、报审费用、后续技术服务、管理费、规费、税费、全额含税发票、保险、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其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和利润,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乙方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合同总额之内。
3.3本合同的价格除下述第3.3.3条、第3.3.4条原因,实施固定价总价包干。
对在合同书中未明确列述、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含在合同总额中。
除合同总额外,甲方不再承担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3.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本合同价均不做调整。
3.3.2由于甲方的原因使安全评估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完成项目安全评估工作的时间相应顺延,但甲方不为此对乙方支付任何附加(或额外)工作的报酬及其它费用。
3.3.3由于甲方原因或特殊原因但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已开始安全评估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按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按合同价按比例支付项目费用,除此以外不做其它任何赔偿或补偿。
费用最终以甲方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定为准。
3.3.4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甲方将不支付乙方任何本合同的金额,乙方已收取本合同甲方的款项应全额退还甲方,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3.4付款方式
3.4.1乙方对设计阶段的交通疏解方案进行评估并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
3.4.2乙方提交保障原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性评价报告(施工阶段),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4.3成果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相关手续完善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乙方在每次申请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须向甲方提供相应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乙方的名称一致。
否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四条成果提交时间、用途及归属
4.1设计阶段的交通疏解方案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时间期限为自本项目设计单位提交交通疏解方案10天内;施工阶段的交通疏解方案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时间期限为自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交交通疏解方案的15天内。
乙方完成安全评估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安全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的安全评估初步报告,纸质版一式柒套;经专家评审(若需要)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经评审修改完善后的正式最终版安全评估报告,纸质版一式拾套,电子资料光盘一式叁套。
4.2乙方所提交的安全评估成果,可用来解决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道路交通安全,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全过程处理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涉及道路范围的华阳路、佛陈路的安全评估事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适当的时候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出场。
4.3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一切成果的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权除外)和所有权益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本项目无关的第三者提供与本合同成果有关的资料和意见,无论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甲方有权利用乙方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甲方引用乙方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工作成果,属于甲方所有。
第五条保密事项
5.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完成后,乙方须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第六条合同维护
6.1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限期内,甲方指定黄振华为甲方的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的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或履行职责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交付的服务,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1‰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2若乙方不遵守合同第五条保密义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7.3乙方所提交的项目成果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否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第八条服务要求、咨询意见的实施后果及责任承担
8.1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项目组成员(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且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如甲方认为乙方人员不称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3天内无条件予以更换。
8.2乙方在交付安全评估服务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成果审查或评审,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并不另外收费;乙方负责对其服务工作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对其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等以及是否审查审批通过负责;若由于乙方服务工作成果出现遗漏、错误等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3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4成果完成后,乙方须提供一年的后续技术咨询服务(本处后续技术咨询服务指的是对本项目涉及的内容所进行的必要解释,咨询方式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额中,后续技术咨询服务时间从本合同项目获得通过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批复之日起算。
8.5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②种方式处理: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使用了自有或他人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涉及第三人权利而引发争议,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13.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评估现场作业)安全,并自费为自身人员和财产办理保险,保险时间应满足安全评估服务时间要求。
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或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13.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3.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
13.5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本合同共计11页A4纸张,缺页、涂改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13.7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佛山新城。
13.8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
司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东龙舟广场二期
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校对人: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技术服务合同 样本doc 技术服务 合同 样本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