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制度什么意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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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制度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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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制度什么意思
篇一:
两项制度实施方案
临猗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运城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会议精神,依据中发[20xx]1号文件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20年)》关于“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我县在16个乡(镇、区)全面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的新机制。
根据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确保《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20年)》规划的扶贫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是科学管理、分类扶持的需要,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一项基础性、制度性建设工作。
最终实现“生活靠低保、发展靠扶贫”的工作机制和分工布局,确保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二、总体目标和原则要求
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最低保障的基础上再给予扶贫开发支持,帮助他们通过劳动进一步增加收入,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遵循科学、规范、简便、可操作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户档案,瞄准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按照最低生活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水平,建立“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的新机制。
三、明确农户属性,确定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规模
(一)明确农户属性
农村低收入贫困农户分为扶贫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和五保户。
1、扶贫户:
指20xx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户。
2、低保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
各县按现行政策标准确定。
3、扶贫低保户:
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
4、五保户:
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二)扶贫标准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
依据《中共山西省委常委会议纪要》(20xx年12月9日第34期)和《关于我省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推算的复函》(晋调函字[20xx]5号)的精神,我省执行国家2300元的新标准,按照省扶贫开发中心“以20xx年底乡村人口为基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为依据,分档次进行分配”的分配办法,经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组办公室统计后,将我县低收入人口指标分配到十六个乡(镇、区)。
今年是我县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第一年,对全县农村低收
入人口,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入户调查、村级复评、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六个工作程序,进行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落实工作措施。
四、实施步骤及工作进度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从20xx年3月份起至8月底完成,时间紧,任务重。
各乡(镇、区)要统一规划部署,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第一步:
召开专门会议,做好准备工作(20xx年4月1日一4月15日)。
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2300元的
扶贫标准确定各乡(镇、区)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并对各乡(镇、区)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业务培训。
各乡(镇、区)要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村务公开栏和各种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步:
确定低收入人口规模,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4月16日一4月25日)。
各乡(镇、区)根据县扶贫开发部门确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确定所辖村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并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报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实施前各乡(镇、区)应召开动员大会,统一部署“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第三步:
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20xx年4月26日一6月10日)。
1、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
(1)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构成: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应当有本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大会。
村民代表大会推选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
村级民主评议小组应包括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妇女、大学生村官、群众、残疾人和低保户等各方面代表,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推选成
员时要充分尊重民意,注意广泛代表性。
(2)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职责:
①充分宣传政策,通知在外务工农户;
②组织农户自主申请;
③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核实其申请内容是否属实、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
④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⑤确定评审结果,并由申请农户本人签字或留手印。
2、低收入农户识别确认程序
低收入农户的确定,必须严格坚持“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六个工作程序。
(1)农户申请:
农户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生活状况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户主填写《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申请农户为农村常住农户。
农村常住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县城所在地的“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农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户。
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农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常住户范围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农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
篇二: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在全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县召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展开部署培训会议。
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和我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这一形式,帮助我县12个乡(镇)、各部门进一步熟悉有关业务和工作方法,端正态度、落实责任。
县委、政府对搞好两项制度衔接非常重视,在全面展开之前,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进行了先期试点,取得了一定的工作经验。
刚才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就搞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
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抓好工作落实。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展开工作重大意义
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党的十七大对扶贫部门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民生问题的两项重要制度和政策措施。
实施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新时期推进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的战略举措,对稳定解决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新形势下扶贫工作深入实践党的宗旨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对扶贫工作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着眼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得生活的新期待,和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对新阶段扶贫工作做出了新部署,提出新要求。
这充分表明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
所以我们只有对此足够认识,才能真正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我县是全国扶贫重点县,地质条件差、气候环境恶劣,要想摆脱贫困离不开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关怀。
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我县走出贫困就显得更为重要。
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到2020年全国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目标的实现。
这就是当前我们开展扶贫工作面临的实际。
我们肩负的责任不轻,担子很重。
同时,开展“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也是谋划新10年扶贫《纲要》和“十二五”扶贫规划的基础工作。
只有找出实际的贫困人口,我们才能规划具体的帮扶措施。
这次我们部署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就是希望通过找出贫困人口,进一步落实到户到人的扶贫政策,分类指导,对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做出兜底性制度安排,通过民政救助维持其基本生存;对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扶贫措施,帮助脱贫致富,以形成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全新工作格局。
(二)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完善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情况下,农村的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都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人群,开发式扶贫和农村低保保障式扶贫都是缓解贫困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两个支点,两者功能各异,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绝对贫困标准和相对贫困标准合二为一、实行新的贫困标准后,实现“两项制度衔接”,进一步明确开发式扶贫工作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对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开发式扶贫和救济式扶贫“两轮驱动”有重要意义。
做好这项工作,将使农村全部低收入人口得到有效扶持,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同时突出扶贫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
(三)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新时期解决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
必须按照“一评二审三公示”的程序要求,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
20xx年1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明确指示,“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把有效衔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既要明确分工,更要加强配合与
协调。
”要充分认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的紧迫性。
按照区上统一部署,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要在十二月十日前全面完成。
今天已经是11月3日,有效的工作时间只有一个月,时间非常紧迫。
而这项工作又是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一旦某一环出现断档或脱节,就会影响到下一环节、延误时间。
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牢牢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里,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工作的难度考虑得充分一些,措施想得全面一些,迅速启动工作,精心组织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好攻坚战,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今年任务很多、担子很重的情况下,安排部署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安排,扎实部署,按照我县统一进度安排,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认真学习,切实掌握试点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
扎实有效地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开展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农户多、工作环节多,因此工作中必须突出重点,统一标准,严格程序。
必须严格执行xxx下发的《关于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展开工作的安排》,必须按规定完成任务。
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对象识别,科学严谨的识别确认低收入农户,是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基础和核心。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准确识别出工作对象,必须抓住一个关键环节、防止两种倾向、严把三个程序。
(一)要掌握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入户调查是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的基本认定,准确掌握申报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是决定工作成败的关键。
入户调查必须切实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调查必须入户。
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中,每一个调查员必须深入到农户家中,采取询问当事人、察看家庭情况、向其他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调查,切忌闭门估计、电话询问和以第三人介绍作为代替。
二是标准必须统一。
在调查中,必须严格统一标准和程序,从技术上确保调查的客观公正。
三是杜绝错误倾向。
根据在我县前期试点和其他地方试点的经验,要注意临时分户
头,照顾子女上学,解决遗留问题三种现象的发生。
一些农户为了被识别确认为对象,将年老体弱的父母临时分立户头,制造符合识别对象的假象,以将其父母赡养的责任转嫁给政府;决不能在识别确认过程中,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政策用于解决一些多年来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希望各乡镇在工作中要特别加以重视。
此次识别确认对象只能是以户为单位,不能将一个家庭的一个人或几个人识别确认为低保和扶贫对象。
(二)要防止两种倾向,就是要防止怕麻烦、畏难倾向和少报、漏报、瞒报农户收入的倾向。
这次调查统计工作涉及农户多、任务重,要坚决杜绝部分工作人员怕麻烦的思想,在没有入户调查的情况下,抱着想当然的态度,应付差事,一填了之,导致公示后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引起上访。
同时农户收入又是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最重要的基础性数据。
部分群众为了能享受国家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在主观因素的作用下,可能会出现漏报、少报、瞒报收入的现象。
因此实际工作必须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县低收入农户的真实情况,坚决防止这两种错误倾向的发生。
(三)要严把三个程序,就是要严把村民签字、张榜公布、民主评议三个程序。
第一个程序是把好入户调查关,在调查前,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
然后按照入户调查的要求,做好调查识别工作。
第二个程序是入户调查识别对象后,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村组进行张榜公布。
要让群众既清楚自己的收入,又清楚其他户的收入。
第三个程序是利用开好村民会议和民主评议会来确认对象,要特别注意群众的思想动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公平、公正地开展评议。
如果在张榜公布期限内,有群众对其他农户的收入提出异议,村组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民主复议,经乡村两级确认后,方可填表上报。
三、认真部署,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好区扶贫办工作要求,尽快部署工作。
参加这次培训班的都是一些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请大家回去后结合当地实际,认真传达好、贯彻好、
消化好培训内容。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单位,需要我们各部门与有关方面共同努力。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难度不小。
我县各部门都要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抓好落实。
扶贫办主任,要担负起领导责任,组织领导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各乡镇、部门分管领导要担负起指导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有关培训。
为了掌握工作进度,要尽快建立试点工作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做好上下联络,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县扶贫办要积极协同县民政局、各乡(镇)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交叉对象的识别工作,研究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准确率,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
县民政局要积极配合扶贫办和各乡(镇)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
县财政局要按照自治区计划安排,及时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
县统计局、农调队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两项制度扶持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
县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乡(镇)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地工作机制。
(三)、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宣传发动工作要在两个层面上开展:
一是扶贫系统干部,包括县乡工作人员,讲清重要性、必要性和工作要求,使从上到下形成力量较强的工作队伍。
二是对村民群众,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扶贫办和民政部门联合认定工作对象,可能使部分农民产生误解,认为认定后会享受同样的政策。
在开展民主评议前,我们就要利用村务公开栏,宣传扶贫对象的扶持政策,要让大家知道扶贫对象与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上有什么区别。
在召开村民大会时,要详细解释政策,真正做到扶贫政策和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要层层开展培训。
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就必须一层一层掌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要想让群众明白,干部自己首先要明白。
这次我们对乡镇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回去以后各乡镇也要对乡、村干部进行全面培训。
通过扎实的培训,让他们了解政策、掌握实施步骤、熟悉操作程序、明确各项指标
篇三:
两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深入贯彻党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
实现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使低保对象享受低保政策、扶贫对象接受扶贫帮扶、交叉对象实现政策共同覆盖和同步管理,对加快建立区域开发与到户开发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的确认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
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将具有开发能力的低保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全面增强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原则。
对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全覆盖。
二是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工作中既要做到科学规范、减少遗漏,又要便于实际操作。
三是坚持部门联席、分级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部门主管与联席办公、县级组织、乡镇负责、村社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是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
把扶贫开发与低保、社会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
五是坚持客观公正、阳光作业的原则。
做到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标准对象
(一)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200元;农村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400元。
(测算标准参照开县最低生活保障测算标准)
(二)对象。
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于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扶
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各村具体规模,根据乡测算的数据确定。
四、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3月下旬)
1.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根据统计、民政等部门数据将贫困人口测算到各村。
3.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4.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二)全面启动阶段(4月上旬)
1.召开启动会议,传达贯彻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2.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计调查培训并测试。
3.召开村民大会,并以政策明白卡、专栏、标语、新闻媒体等有效载体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到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对象识别阶段(4月中旬—5月底)
1.自愿申请。
由户主填写《开县农村低收入户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上户主姓名后,交村委会,村委会组织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推荐对象,并将结果在社公开栏
上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村民委员会。
2.入户调查。
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入户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推荐对象,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后报乡两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4.乡政府审核。
乡组织党委、政府、人大、纪检、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民政等部门。
5.县级复审。
县扶贫和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对复审结果返回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和民政部门。
6.发文确认。
按照市扶贫办批复,由县扶贫和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联合发文确认对象。
7.软件录入。
对确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组织人员进行录入。
。
(四)制定和落实到户政策阶段(6月下旬-10月)各镇街根据识别确认的对象制定到户政策措施,对农村低保对象,按政策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农村扶贫对象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落实项目资金和帮扶责任人,享受扶贫贴息贷款、产业扶贫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扶
持。
(五)总结评比阶段(11月)
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年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调动村社干部的积极性,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有足够的力量投入。
驻村干部必须到村到组指导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广泛支持与配合,要认真做好宣传策划,充分运用召开社员社、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家喻户晓。
(三)及时反馈信息。
各村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和乡两项制度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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