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科林环保.docx
- 文档编号:10665873
- 上传时间:2023-05-27
- 格式:DOCX
- 页数:46
- 大小:39.57KB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科林环保.docx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科林环保.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科林环保.docx(4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科林环保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机电专业)
编制:
审核:
批准: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工程项目部
2016年6月
前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它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是龙头,对建设工程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施工是保证、监理是关键、业主是核心。
对施工企业来说,是必须绝对遵守的技术法规;对监理人员来说,是实施工程监理时首先要进行监理的内容;对政府监督人员来说,是重要的、可操作的处罚依据。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确保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机电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严格按设计、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对涉及质量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施工管理及施工过程中得到实施,特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以便工程施工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并在建设活动中自觉地严格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
1、编制依据
1.1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2006版《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
1.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
火力发电厂》DL5009.1-2014
1.5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62011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成立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2.1执行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
组长:
郑跃华
副组长:
陈卫荣石兰雨
成员:
宋诚沈能吴霞虹王刘霞
2.2执行强制性条文工作小组
组长:
石兰雨
副组长:
宋诚
成员:
沈能吴霞虹王刘霞
2.3各组织机构管理职责
2.3.1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2.3.1.1组长是项目部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3.1.2组织编制强制性条文在重大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中是否得到落实。
2.3.1.3组织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网络,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施工中得到有效监督。
2.3.1.4组织召开各管理部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执行问题。
2.3.2工作小组职责:
2.3.2.1组织本专业学习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3.2.2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施工过程中的执行状况,对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项进行预防及纠偏工作。
2.3.2.3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材料的管理,参与设备、材料的检验,并做到设备有效证书、材料材质分析报告齐全。
2.3.2.4严格执行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条款做好具体的实施、检查、处置工作。
2.3.2.5积极配合业主、监理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工作。
3、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
3.1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管理,督促、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执行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质量检验人员在工序验收时应检查相关强制性条文是否得到实施,不允许出现与强制性标准相违背现象。
3.2编写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及其它相关的技术措施应重点强调和体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在施工前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点进行交底。
3.3重大作业项目施工前,如锅炉本体受热面焊接、汽轮机扣大盖等,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交底内容。
3.4根据施工进度,在适当时机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强条现象,单位工程负责人按单位工程的划分,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专工填写“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问题通知单”。
整改后及时闭环并填写“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问题整改单”。
3.5根据工程质量监督阶段性检查,对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具体时机根据工程质监站监督检查计划),可分5个阶段并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a工程开工前并结合首次质量监督检查的要求:
(规范标准学习、制度制订)
b烟气净化系统本体钢架安装阶段:
(钢架焊接、找正等)
c烟气净化系统本体受热面安装阶段:
(受热面焊接等)
d辅助设备安装阶段:
(布袋除尘器基础灌浆、反应塔及公用系统仓体安装等)
e其他设备安装阶段:
(辅助机械、电机等)
3.6如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其严重程序给予相应处罚,并令其整改。
3.7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相关规定建立相对应的培训计划。
培训范围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班组施工人员。
3.8做好宣传工作,以安全、质量简报及工程简报为主导方式,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为主导思想,深入宣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使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思想深入人心,并在施工中严格运用,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观念带入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中。
专业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问题通知单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限期完成日期
分部工程名称
主送
经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不符强条情况,请按期解决。
执行标准
条款
不符情况描述
检查组签名
通知日期
专业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问题整改单
通知单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整改情况
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名
验收日期
4、强制性条文培训计划
见下表:
具体安排以工程实际进度为准
序号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人员
备注
1、
2016年6月
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班组长
2、
2016年6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配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班组长
3、
2016年6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班组
4、
2016年6月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
火力发电DL5009.1-2014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班组
5、
2016年6月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
锅炉机组篇DL5190.2-2012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锅炉施工班组
6、
2016年6月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2部分:
锅炉机组DLT5210.2-2009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锅炉施工班组
7、
2016年6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电力工程部分)》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班组
8、
2016年6月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设备施工班组
9、
2016年7月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DL5190.4-2012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电气仪表施工班组
10、
2016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电气仪表施工班组
11、
2016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电气仪表施工班组
12、
2016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电气仪表施工班组
13、
2016年6月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
管道及系统DL5190.5-2012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管道施工班组
14、
2016年6月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管道施工班组
15、
2016年6月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设备施工班组
5、机电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清单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DL5190.2-201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
锅炉机组篇
国务院279号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令第81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GB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DLT5210.2-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2部分:
锅炉机组
DL5190.4-201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DL5190.5-201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
管道及系统
GB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78-2010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其他适用于本工程的相关标准规范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见附录)
附录A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工程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评定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方法
评价
备注
符合
不符合
1
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应无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要求,如有,必须经过规定程序进行改正,完成闭环。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经过审批,没有违反强制性条文要求;技术交底应准确齐全,符合强制性条文中各项要求。
3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齐全、有效;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明确不能使用的材料。
4
施工记录
内容完整,记录真实有效,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各项要求。
5
质量验收记录
内容齐全,结论准确,手续完整;验收项目各项指标均应符合强制性标准。
6
质量问题的处理
检查工程发生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记录。
自检单位:
检查人员:
附B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工程
专业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编号:
(检验批)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
执行情况
检查人/日期
相关资料
核查意见:
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核查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附录C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工程
专业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表
工程编号:
(分项)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规范名称
条文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检查内容及执行情况
是否符合强条
复查结论:
施工单位:
年月日
监理单位:
年月日
锅炉安装单位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执行标准名称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支持性材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0.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0.3.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0.3.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0.3.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3.0.3.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3.0.3.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0.3.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3.0.3.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3.0.3.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3.0.3.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火力发电DL5009.1-2014
本部分除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1基础管理和附录等条文为推荐性外,其余均为强制性。
锅炉机组安装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
锅炉机组篇
DL5190.2-2012
3.1.5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涉及的设备,出厂时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1.7锅炉机组在安装前应按本部分对设备进行复查,如发现制造缺陷应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制造单位研究处理并签证。
3.1.11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上一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
5.1.4合金钢材质的部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组合安装前必须进行材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作出标识;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识,标识不清时应重新复查。
5.1.6.1受热面管在组合和安装前必须分别进行通球试验,试验应采用钢球,且必须编号并严格管理,不得将球遗留在管内;通球后应及时做好可靠的封闭措施,并做好记录。
锅炉机组安装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
锅炉机组篇
DL5190.2-2012
5.2.7不得在汽包、汽水分离器及联箱上引弧和施焊,如需施焊,必须经制造厂同意,焊接前应进行严格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6.1.2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7.3.4.2防爆门安装应注意防爆门引出管的位置和方向,要防止运行中防爆门动作时伤及人体或引起火灾,并符合设计规定。
9.8.3防雷和防静电设施按设计安装、检测试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9.8.5消防设施完善,消防道路畅通,消防系统经试验合格并处于备用状态。
13.6.7调整完毕的安全阀应作出标识,在各阶段试运过程中,禁止将安全阀隔绝或楔死。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2部分:
锅炉机组DLT5210.2-2009
用光谱逐件分析复查合金钢(不包括16Mn等低合金钢)零部件。
构架、汽包、联箱、压力容器、主要管道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查阅制造质量检验记录(包括无损探伤等记录)。
质量证明资料不全或质量有疑问时,应会同建设单位向制造单位提出质疑,要求补检或复查。
未经检查、检验,不得安装。
汽包、联箱吊装必须在锅炉构架找正和固定完毕后方可进行;汽包、联箱安装找正时,应根据架构中心线和汽包、联箱上已复核过的铳眼中心线进行测量,安装标高应以构架1m标高点为准。
不得在有禁止焊接要求的汽包壁上引弧和施焊,必须经制造厂同意,焊接前应进行严格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运行操作、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锅炉受热面管在组合和安装前必须分别进行通球试验。
试验用球直径应符合规定。
通球后应做好封闭措施。
锅炉机组在组合、安装前应经建设单位(业主)组织“监造”和“安检”合格,并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对设备进行复查。
如发现制造缺陷应提交业主与制造厂研究处理及签证。
由于制造缺陷致使安装质量达不到本规范的规定时,应由业主和制造单位代表签证。
合金钢部件的材质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安装前必须进行材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做出标记;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记,标记不清者再进行一次材质复查。
管子安装前必须进行管内清扫,清除锈皮和杂物,安装时如需在管子上开孔,应注意勿使熔渣或铁屑落入管内。
锅炉受热面管子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或联箱外壁或支架边缘至少70mm,同根管子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m。
严禁在被焊工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高合金钢材料表面不得焊接对口用卡具。
中、低压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合金钢管子局部进行弯度校正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管子的下临界温度Ac1以下。
锅炉机组安装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2部分:
锅炉机组DLT5210.2-2009
水压试验时,锅炉上应安装不少于两块经过校验合格、精度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试验压力以主汽包或过热器出口联箱处的压力表读书为准。
禁止锅炉上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水。
不具备可靠化学处理条件时,禁止锅炉启动。
锅炉超压试验的压力,按制造厂规定执行。
制造厂没有规定时:
锅炉本体(过热器)按1.25倍锅炉设计压力进行试验,直流锅炉按过热器出口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得小于省煤器设计压力的1.1倍进行试验。
再热器按1.50倍再热器设计压力进行。
锅炉进行超压试验时,水压应缓慢地升降。
当水压上升到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无泄漏或异常现象后,再升压到超压试验压力,在超压试验压力下保持20min,降到工作压力,再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维持不变。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低于5℃。
环境温度低于5℃时,必须有防冻措施。
水压试验水温按制造厂规定的数值控制,一般以30℃~70℃为宜。
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上一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
试运中及试运后的设备检修均应办理工作票。
油管道阀门在安装之前必须进行解体检修,其严密性、各部间隙、行程和调整尺寸符合图纸的要求;安装后要保证阀腔的清洁和安装方向正确。
油管清扫封闭后,不得在上面钻孔、气割、焊接。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合金钢部件和管材在安装及修理改造使用时,组装前后都应进行光谱或其他方法的检验,核对钢种,防止错用。
吊钩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等技术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吊钩应设有防止脱钩的封口保险装置。
滑车应按铭牌规定的允许负荷使用。
如无铭牌,应经计算及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发电厂设计中,对生产场所的机械设备应采取防机械伤害措施,所有外漏部分的机械转动部件应设防护罩,机械设备应必要的闭锁装置。
施工使用的重要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材质证件,在查核中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必要的检验鉴定。
优质钢、合金钢、有色合金、高温高压焊接材料、润滑油(脂)抗燃液和保温材料等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标准,方可使用。
蠕变测量截面处,应设计活动的保温并在保温处外加注标记,其保温性能不低于该部件保温材料的保温性能。
露天或半露天的蠕变测量截面处,应有防水渗入管道表面的设施。
垂直管段的蠕变测量截面处,有防止保温材料下滑的可靠措施。
锅炉机组安装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2部分:
锅炉机组DLT5210.2-2009
埋地钢管的防腐层应在安装前做好,焊缝部位未经检验合格不得防腐,在运输和安装时应防止损坏防腐层,被损坏的防腐层应予以修复。
碱管道上的配件、阀门,不得使用黄铜或铝制材料。
碱液容器及管道内部禁止涂刷油漆。
其他适用于本工程的相关标准规范中的相关强制性条文。
以下空白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
(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章)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本表属于单位工程涉及到管理方面的强条,涉及质量检验的强条在专项表中反映。
由监理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电气热控安装单位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执行标准名称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支持性材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0.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0.3.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0.3.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0.3.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3.0.3.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3.0.3.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0.3.7检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强制性条文 执行 计划 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