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规范制度及相关资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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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规范制度及相关资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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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规范制度及相关资料汇编》
关于改组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
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的请示
岳阳市红十字会: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自2006年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在市红十字会的正确指导下,我们健全完善了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招募了116名会员,并组织开展了系列的献血宣传活动,为我市采供血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现在,国家卫生部倡议,要在全国推行以固定献血者为基础,以团体招募为保障的献血运作模式,而且,志愿者作为我市无偿献血的主干和中坚,无论是在宣传造势还是确保血液安全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借鉴国内其他先进城市的做法,我们拟对服务队进行改组,同期修改管理办法。
拟设立一个大队长,一个政委,其下设立秘书处,设一位秘书长,六位副秘书长,分管宣传部、拓展部、活动部、培训部、信息部和督导部,并设立22个中队,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拓展力度,争取将服务队打造成我市一支高效、优质且相对稳定的固定献血者队伍。
妥否?
请批示。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办公室
二O一一三月二十三日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
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献血献髓事业的发展,有效地发挥志愿工作者参与献血献髓宣传、招募和志愿服务的身份优势,进一步规范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以下简称:
本队)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法律和规章,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队由岳阳市红十字会批准成立并命名,是市红十字会直接领导和管理的非注册法人的公益性人道主义志愿工作组织。
第三条本队的主管单位是岳阳市红十字会。
全称为“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简称:
献血服务队)。
队名英译为:
VolunteersforBloodDonation,RedCrossSocietyofChinaYueyangBranch;队名英译的缩写为:
VBDY
第四条本队由多次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献髓)者和热心献血献髓事业的各界爱心人士组成。
第五条本队遵循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以推动献血献髓事业发展的志愿服务为宗旨,提倡和发扬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开展献血献髓宣传、招募和志愿服务,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传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六条本队的标志是志愿者通用标志上点缀一滴血滴,组成成一个心形的蜡烛,喻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心手相牵,重新点燃生命的希望。
红心的心尖两侧标有红色英文:
GIVEBLOOD,SAVELIFE,外围饰有本队白色中文名称:
“湖南省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环绕排列,意在标明组织所处地域和名称。
第二章志愿者
第七条承认本管理办法的献血献髓者及热心献血献髓事业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成为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以下统称:
献血志愿工作者,简称:
献血志愿者或志愿者)。
志愿者需注册。
志愿者注册是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注册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并按计划接受初级培训注册的队员。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多次献血或捐献过骨髓及热心献血献髓事业,并为其做出过一定贡献的各界人士;
(二)具有完全法人行为及相应民事能力者,不具完全法人行为者需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活动;
(三)遵守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热爱献血献髓事业;
(四)自愿无偿付出个人资源,参与献血献髓宣传、献血献髓者招募及志愿服务等人道主义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一)自愿加入及退出自由;
(二)有权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相关活动及培训交流;
(三)有权对本队或队员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四)有权参加本队内部的选举或被选举。
第十条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管理办法,执行本队的各种管理办法、规范、制度和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队组织或提倡的各项活动和志愿服务,完成已承诺的工作任务;
(三)宣传红十字会及本队的宗旨,维护志愿者及本队的形象及声誉,以实际行动为促进献血献髓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认真学习与献血献髓及红十字运动相关的法律规章和科普知识,服务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在率先进行定期献血和报名捐髓的基础上,积极传播献血救人,功德无量、奉献社会的切身感受和“我健康、我献血、我快乐”,将安全优质的血液奉献给亟待输血延续生命的伤病患者的理念,动员更多的健康适龄者献血献髓;
(六)志愿服务时不得推介与献血献髓及红十字运动无关的业务或不科学的理念,不得通过志愿服务谋取私利;
(七)不询问服务对象的隐私,如无意间涉及到服务对象的隐私时,要予以保密和保护;
(八)在参加志愿服务或集体活动时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或按要求着装,佩戴统一制作的志愿者胸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顾全大局、注意个人及群体形象、维护自身安全。
第十一条志愿者之间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志愿者如需离队,应写书面离队申请由其本人递交或请他人转交到本中队。
中队接到离队申请后,应组织有关队干部研究,并于收到书面申请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有关离队手续,报大队拓展部和信息部备案。
在受理申请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三章管理
第十三条本队内设服务队办公室,下设宣传部、拓展部、活动部、培训部、信息部和督导部,负责对队内各项日常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设立新闻中心、特殊血型志愿者中队和区域分队等二十二个中队。
各中队可参考六部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部门职责
办公室:
负责沟通、协调志愿者、各中队与市红十字会、市政府献血办公室、市中心血站以及各采血点、室之间的工作合作,组织发展,接待来访及档案管理、日常管理等工作。
宣传部:
负责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知识宣传;对各类重大活动和队内的好人好事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协助编辑《岳阳献血动态》、管理岳阳献血网。
拓展部:
负责志愿者日常服务的排班安排和服务工时归类统计;各项重大活动的人员安排和服务支持;积极联络各中队做好对志愿者的服务、招募和转换;在全市各领域拓展和建立新的志愿者中队。
活动部:
结合服务队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并配合市中心血站组织实施各项宣传招募活动;开展队内的各项联谊和拓展活动。
培训部:
负责队内所有志愿者的各级各类培训。
信息部:
负责管理和维护感恩信息库;做好志愿者服务队各项资料的归档整理;做好志愿者个人资料及服务、献血信息的录入、完善和保密管理;协助活动部做好对志愿者及各中队的信息发布和感恩信息反馈。
督导部:
负责对办公室和各部、各中队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志愿者的服务工时记录进行督导核实;主持评优选好;组织开展“星级”志愿者评选;负责各级各类表彰奖励活动。
第十五条队干部的聘任和考评:
(一)本队设大队长1人,政委1人;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6人,分管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人,专干3人;各中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若干名;联络员若干名。
(二)本队队干部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三)大队长和政委由主管部门直接选聘;
(四)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部长、部门专干等职务,采取自荐、推荐和竞选的方式产生候选人。
办公室主任报主管部门审批聘任,副主任和部长、部门专干、各中队队长由服务队聘任,报主管部门备案。
各中队如参照大队设立了部门的,部长人选需报服务队办公室备案。
(五)队干部考评:
本队每年对各级队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考评。
考评设: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层次。
1、考评标准:
(1)优秀:
当年被评为优秀志愿者标准,并且获得80%以上优秀票者;
(2)称职:
优秀票和称职票达80%以上者;
(3)基本称职:
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票达80%以上者;
(4)不称职:
不称职票在60%以上者。
2、考评方法:
由本队督导部组织志愿者代表,对队干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考评。
3、考评结果作为队干部换届选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授予荣誉:
对卸任或辞职的队干部,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酌情授予顾问、荣誉顾问和荣誉队干部等荣誉称号,并逐级备案。
第四章志愿服务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特长等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形式。
一般情况下,每位队干部每月应参加不少于一个工作日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活动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定点服务。
指利用业余时间到献血点或指定地点参加志愿服务等。
(二)社会服务。
指在社会活动中利用各种机会,传播适量献血无损身体的切身感受和健康理念,唤起更多健康适龄者献血献髓;策划并组织宣传活动;在单位或社区及组织集体献血等;
第十七条志愿者到献血点进行志愿服务时,原则上是自行选择时间和服务地点,报服务中队安排在当地或者大队拓展部进行排班备案。
或由各中队或拓展部、活动部按需求征询志愿者同意后统一安排。
第五章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志愿者的培训分初级培训、中级培训、高级培训和研究讨论、参观交流等形式进行。
通过培训,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理论水平、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
志愿者注册或到献血点参加志愿服务前,必需接受至少一次集中授课形式的初级培训和一个工作日以上的现场实习。
第十九条志愿服务工时记录包括志愿者的社会服务、到献血点服务和各类集体活动等。
(一)在社会服务的工时记录程序:
当服务结束时,由服务场所的活动负责人和血站的此项活动负责人分别在该志愿者的《志愿者服务日志》和《志愿者服务工时登记表》上记录并签字。
(二)志愿者在献血点服务时的工时记录程序:
根据排班计划,服务前先向服务场所负责人报到,服务结束时由服务场所的负责人分别在服务志愿者的《志愿者服务日志》和《志愿者服务工时登记表》上记录并签字。
(三)志愿者服务工时每季度统计一次,统计结果交拓展部存档,作为志愿服务考核的重要指标。
累计工时是晋升星级和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工时统计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各中队应于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向队办公室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队办公室负责编制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并将有价值的统计、考核和总结资料整理存档。
第六章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本队对在献血献髓和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的志愿者,以授星和评优等方式报市红十字会进行表彰。
对达到上级各种奖项标准者,逐级申报表彰奖励。
授星和评优方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对表现优异的离队注册志愿者,酌情授予荣誉队员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三条志愿者有违法倾向或损害志愿者及本队形象的行为,本队给予警告和帮助教育;情节严重的,本队将适时取消其服务资格,直至注销其注册志愿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本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市红十字会审核批准之日起施行。
原暂行管理办法即本管理办法批准之日起作废。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
会议制度
为规范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简
称:
服务队)的会议管理,加强集体管理,真正做到群众性组织群众管、大家的事情大家办,根据志愿工作者(简称:
志愿者)骨干们的建议和《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队务工作例会。
原则上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由大队长,政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部长、各中队队长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是:
通报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及上次例会确定的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并研究解决等。
二、队干部工作会议。
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队干部(含联络员)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是:
通报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服务队发展状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并研究解决等。
三、优秀及星级志愿工作者表彰暨授星大会。
配合市红十字会每年(一至二季度间)召开一次岳阳市红十字会优秀及星级志愿工作者表彰暨授星大会,表彰上一个年度的优秀志工,为新一批星级志工授牌。
四、除上述常规会议外,服务队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各种会议。
五、上述所涉会议,由服务队办公室负责会务通知及安排。
六、会务及纪要:
1、会前应对会议议题进行研究计划,报大队长和政委审定。
会议应安排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并整理备阅。
2、必要时需将会议决定事项形成纪要。
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办法。
3、必要时需将会议纪要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领导。
七、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与会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到会。
八、会议决定的事项,服务队成员按照分工抓落实,定期向服务队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
志愿服务行为规范
,
为更好地做好献血献髓志愿服务工作,有效地发挥献血献髓志愿工作者(简称:
志愿者)在献血献髓宣传和招募中的的身份优势,促进捐血献髓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志愿者必须奉公守法。
第二条志愿者在捐血点开展志愿服务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志愿者注册和到捐血点参与志愿服务前,必须先接受志愿者的初级培训;
二、志愿者在捐血点进行志愿服务时,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志愿者服装;
三、志愿者在从事献血献髓宣传、咨询、招募和服务的过程中,要尊重科学,遇到较专业或自己尚不十分清楚的问题时,要主动请资深志工或从业人员回答;
(一)、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时,要注意维护群体的形象,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接待和服务时态度亲切诚恳,讲普通话,语言文明,男士要避免蓄长发、留胡须,女士以淡妆为宜,杜绝酒后或持烟参加志愿服务;
(二)、志愿者自发举办联欢聚会或拓展活动时,若无公用经费支持或公用经费不足时,原则上实行AA制;
(三)、志愿者之间应该互相关心、互相爱护;
(四)、志愿者不得在捐血点从事与捐血献髓无关的活动;
(五)、志愿者如对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当事人沟通,亦可直接或通过服务队办公室、队干部向领导反映。
第三条志愿者在捐血点服务时的注意事项:
一、迎接引导来访者及捐血者,维护捐血点的现场环境和秩序;
二、指导捐血者填写《献血登记表》、《捐献机采成分血登记表》和《捐献骨髓登记表》,注意保护捐血者的个人隐私;
三、医生在对捐血者进行查体或问诊时,志工要主动回避,志工不得就体检结果等专业问题主动作答;
四、与捐血者交流,以消除或缓解紧张情绪;
五、志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采血区、隔离区,因需要志愿者进入采血区时,不得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
六、配合从业人员对捐血者的监护和服务,指导捐血者注意事项;
七、欢送捐血者、来访者离开捐血点时,要用感谢性语言对其予以礼节性送行,并提示、鼓励其符合条件时再次捐血。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
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志愿工作者的服务技能、技巧、道德素养和适应捐血献髓志愿服务的工作需要,使志愿者培训及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以下简称:
捐血服务队)的志愿工作者(以下简称:
志愿者)/队员的培训管理。
第三条志愿者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志愿者培训分为自学和集中授课两种形式。
集中授课的培训有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和研讨交流等层次和方式。
集中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并作为志愿者注册的必备条件和授予星级及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培训方式及对象
第五条自学是针对各个层次志愿者的共同要求,以实现志愿者开展捐血献髓的宣传、招募和志愿服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初级培训:
是志愿者注册前的培训。
未参加培训或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培训部制定。
第七条中级培训:
是针对已达到星级志愿者晋升标准者及志愿者骨干的培训。
未参加中级志愿者培训或考评不合格者,不得以星级志愿者的身份参加活动。
第八条高级培训:
是针对志愿者骨干及高年资志愿者的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和课时
第九条志愿者的培训内容,根据不同时期和工作及受训群的情况酌情确定。
第十条自学是一种持续性的学习形式,学习材料由红十字会、服务队和采供血机构统一提供和志愿者本人按需选取。
第十一条初级、以集中授课和现场带教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级和中级培训的集中授课时间一般为180分钟,高级培训视目的和受训人群和培训方式等情况而定。
第四章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志愿者培训由培训部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办公室及相关部门配合。
第十二条培训管理
(一)培训部负责于每年12月份,制定下一个年度的志愿者培训计划及培训大纲,并提交队干部会讨论和办公室备案;
(二)授课教员以自荐和推荐的方式产生侯选人后,由培训部和办公室遴选后邀请,并提前通知教员按培训大纲和教案备课,所有教案和培训用资料需于正式授课一周前通过试教评估;
(三)办公室负责培训场地的落实,并协助培训筹备及对受训人员实施考核评估;
(四)培训部负责收集与志愿者培训相关的教案、档案等资料,并整理存档和管理;
(五)拓展部负责志愿者的注册,并为注册志愿者制作和发放志愿服务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服务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于2011年月日经队干部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并于通过之日起开始试行。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
志愿服务工时管理办法
为加强志愿工作者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及服务质量的考核和统计,促进捐血献髓志愿服务优质高效,推动捐血献髓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根据《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优秀队员评选标准》和《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星级”晋升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每个志愿工作者(简称;志愿者)可以自主选择参加一个中队,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二条排班时,应尽可能的根据志愿者个人特长的优势安排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可安排采供血专业岗位(仅限于采供血机构的在岗人员)或捐血献髓志愿服务岗位,采供血专业岗位的志愿服务,由采供血机构相应部门负责排班;捐血献髓志愿服务岗位,由志愿服务中队或队拓展部负责排班。
第三条志愿服务工时的记录原则是,从报到地点签到开始,至离开解散地点为止,按实际服务时间记录。
第四条志愿服务工时的现场记录,采取一次两份的方式
即:
一份记录在服务场所的《志愿服务工时登记表》,另一份记录于志愿者本人随身携带的《志愿工作者服务日志》。
《志愿服务工时登记表》由服务场所负责登记管理,拓展部每月最后一天统计汇总,录入感恩信息库;“志愿工作者服务日志”由志愿者本人持存。
第五条对组织集体捐血和志愿者自行安排的捐血献髓宣传等活动的志愿服务的工时记录,按实际工作时间记录工时,但需有认定或证明人签字,并报队拓展部登记。
第六条采血机构工作人员的志愿服务工时,由其所在科室或专业岗位志愿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每月统计一次,并报送队拓展部。
第七条每位志愿工作者的志愿服务工时,除了进行卡、表登记外,还要将根据登记表的记录统计汇总的数据输入电脑中的《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队员/志愿者志愿服务工时及评优授星情况汇总表》,并以纸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同时保管存档。
第八条本办法经2011年月日服务队队干部会议讨论
通过,并自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
值日长制度
为加强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以下简称:
服务队)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志愿工作者(以下简称:
志愿者)骨干的表率和管理作用,使志愿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随时得到纠正,保障志愿服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更好的推动捐血献髓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日长由志愿者中的骨干分子担任,原则上由对干部或者星级志愿者担任。
二、值日长的人选,采取推荐、自荐后,由服务队办公室组织遴选,培训及试用。
三、值日长安排在志愿者比较集中的服务场所和时段,值日长工作时需佩戴值日长袖标,离开工作现场或不担任值日长时袖标交回服务场所负责人保管。
四、志愿者担任值日长时,需按约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号,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负责。
五、值日长到位后,应主动与服务场所从业负责人沟通,对当日工作达成共识后,密切协作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六、值日长应结合当天到位的志愿者情况,做好工作内容和资源调配,并酌情做好岗位轮换的调度工作。
七、当遇到在场志愿者较多,而捐血者和来访者较少时,值班长要做好在场志愿者的协调工作,适时组织志愿者交流。
八、值日长要配合服务场所负责人,做好志愿者服务工时和服务表现考评的记录工作。
九、值日长在值日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服务场所的整体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现场发生的矛盾和问题。
如遇到特殊情况,值日长应主动与服务场所负责人协商解决或解释,现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归口请示,以保障志愿服务顺利进行。
十、值日长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要善于总结经验,以促进志愿服务工作效率的提高和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一、志愿者担任值日长的经历和表现,将作为评优和授星及聘用队干部的参考依据之一。
十二、对于反映强烈,不能按本规定胜任值日长职责的志愿者,要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如情况不能改善的,应考虑不再安排做值日长。
十三、对于有表现突出的值日长,酌情予以表彰。
十四、本制度,于2011年月日经服务队队干部会讨论通过,并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十五、本制度由服务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
值日长工作职责
,
为加强服务现场的志愿服务管理,更有效的发挥志愿者值日长的管理和协调作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此工作职责。
1、值日长是服务现场志愿服务活动的现场协调员、辅导员和新志愿者实习教员。
2、服务现场的志愿服务管理实行值日长负责制。
值日长要与服务现场从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该服务现场捐血宣传、招募和服务工作。
3、依据服务队的各项管理办法、规范及制度,正确引导志工开展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巧、丰富相关科普及政策法规知识。
4、值日长值班时着装要整洁、大方(庄重),穿志愿者服、佩戴值日长标志,并提示志愿者服务时穿着志愿者服,离开服务现场或做与志愿服务无关事宜时不得着志愿者服。
5、值日长要密切关注服务现场的情况,做到灵活、合理、有序的安排志工工作及服务区位志工的轮换。
6、值日长要一视同仁,秉承无私、无畏、忘我的精神,不擅离职守、不以公谋私,及时劝阻在服务现场做与捐血献髓及志愿服务无关的宣传、公关及销售等行为。
7.配合服务现场负责人做好志工的签到、服务内容、服务工时记录等工作。
8.对表现不佳的志愿者要及时劝导,对屡劝无效者劝其离退,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服务队拓展部备案。
9.当遇服务对象少,志愿者人数较多时,在不影响服务现场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组织志愿者进行座谈交流。
遇媒体采访服务现场情况时,需与服务现场从业负责人沟通拟定通稿方案后,方可发言。
10.遇特殊情况及时,及时向服务队反映。
捐血点志愿者服务区位划分及工作职责
志愿服务是捐血献髓血宣传招募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工作质量和效果,特对捐血点志愿工作者(简称:
志愿者)的服务区位进行划分,并明确各区位工作责任。
1、志愿者参加服务需服从值日长的安排。
值日长应根据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及个人特长,安排志愿者在适合的区位,并有序地进行区位轮换。
2、招募区:
捐血点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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