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历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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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的历史悠久,古时帝王政权更替是极为频繁,被权臣,大将或者外戚所夺权的有:
西汉,东汉,东晋等;被其它民族所攻灭的有:
西晋,北宋,南宋等;被农民起义推翻的有:
秦朝,隋朝,元朝,明朝等。
因此,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势,防止权力的分化,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在不断演变完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了。
帝王通过专制来加强自己的权力,达到控制臣民以及国家的目的,并且保证中央政府以及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历朝历代都不断从财政,政治,司法,军事等制度上不断完善。
最早的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秦朝了。
当时秦始皇完成了中国的统一,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的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可以稳定国家的政权,促进社会的安定。
政治方面:
秦王自称“始皇帝”拥有一切大权并且建立中央集权的三公制度和地方机构的郡县制度。
经济方面:
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便于经济发展和国家统一。
思想文化方面:
统一了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施行愚民政策。
这些制度对整个社会影响深远!
皇帝制度,郡县制度等都成为了以后封建王朝政治体制的基本模式。
西汉时期,汉高祖首先铲除异性王(韩信,彭越等),封同姓王形成诸侯。
到了汉武帝时期,诸侯势力日益强大并威胁到中央政府,于是,刘彻颁布了“推恩令”来消弱诸侯的力量并且推崇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来巩固中央集权。
儒家思想代替道家成为了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
到了唐宋元时期,唐太宗继续完善中央集权制度,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
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下设工,兵,刑,吏,户,礼,六部。
这样,分工合作,又互相牵连监督,消弱了相权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后来六部制度为各朝所沿袭。
唐代的政治制度比较完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而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由于是黄袍加身夺取兵权,所以怕历史重演,于是将军权过于集中,军队力量加强,边防力量减弱,虽然有利于消除分裂割据,维护统一,但是造成长期“冗兵冗官冗费”的后果,最终导致北宋王朝积贫积弱,从而到了北宋中期出现了统治危机。
元朝主要加强了对台湾,西藏等边疆的联系与控制,巩固了发展夺民族的统一国家。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空前加强的时期可是说是明清时期了。
明清时期业是中国封建制度的衰弱时期。
此时,封建制度仅仅依靠正常的统治已经无法维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剥削了,从而只能依靠加强皇权的绝对化,控制人民的思想。
朱元璋时,立时千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了,六部的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由皇帝直接领导的秘密特务机构-东厂,西厂的设立更凸显了专制制度的腐朽性。
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中央政府采取八股取士,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
皇权具有绝对的权威了。
清朝设置的军机处是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的进一步体现,里番院的设置业空前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民族的控制管辖。
清末的科举制度,也是为了选举官吏服务中央政府,加强皇权。
文字狱兴起也对知识分子起了极大的摧残。
此时,高强度的君主专制已经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为消极的影响。
当然,对于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我们也不能全盘否定要在特定的环境中分析情况。
总的来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主要作用是积极的。
能够有力于维护国家统一,有里于社会经济发展,民族融合。
但是,中国步入封建社会的后期,由于君权专制的过于集中,导致了腐败的出现,文化的衰败,并且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以及科技的发展。
历史证明,地方割据会大大消弱中央集权,而高度的中央集权又会造成政府财政危机,这是封建统治者无法解决的问题。
皇帝虽然想拥有绝对的至高无上权力,可是又不能事事亲历亲为,还是需要放任权力给机构官员,而过于放任的权力又使得君王感到了威胁,这也是一个令封建统治者头疼的问题。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存在的基本矛盾与发展总趋势?
两个基本矛盾:
一个是地方分裂势力和中央之间的矛盾
一个是中央内部皇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
趋势:
一个是不断削弱地方权力,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一个是君权日益加强,相权日益削弱直至被废除
我国早期的国家政治制度是随着夏朝——古代中国的第一个国家政权的建立而开始出现;商周时期,经过了从方国联盟到天下共主的转变;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同时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斗争也长期延续,但整个趋势是专制皇权日益加强。
一是商代的内服外服制度和西周的分封制、宗法制;
二是秦的统一和“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
三是汉朝七国之乱和汉武帝的集权措施、唐朝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四是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宋元时期的演变,明清君主专制制度日益强化,清朝达到了顶峰。
标志是雍正时期军机处的设置.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对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国体与政体,官僚政治与行政管理,以至文化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科举制度的演变
隋:
发明隋文帝时开始试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
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
完善唐太宗完善唐太宗时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武则天时首创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以后成为定制
宋:
鼎盛北宋时科举考试分为乡试、省试和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
明清:
落寞1905年,晚清政府废除科举制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
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
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
“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
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
唐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
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
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
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
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
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
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
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
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
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
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
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
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
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
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
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
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
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
”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
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
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
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
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
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
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
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
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
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
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
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
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
“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
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
宋吕祖谦说:
“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
”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
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
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
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
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
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
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
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
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
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
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
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
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
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
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
殿试后分三甲放榜。
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
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
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
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
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
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
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
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
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
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
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
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
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
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
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
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
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
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
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
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
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
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
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
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
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
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
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
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
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
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
监生大体有四类:
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
监生可以直接做官。
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
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
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
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
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
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
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
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
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
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
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
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
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
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
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
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
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
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
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
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
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
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
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
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
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
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
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
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
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
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
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
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
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
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
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
应试者为贡士。
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
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
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
录取分三甲: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
一、二、三甲通称进士。
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
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
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
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
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
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
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
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
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
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
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
格式也很死。
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
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
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
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
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
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
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
“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
”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
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
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
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
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
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选官制度:
先秦时期:
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
荐举制
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
举荐的标准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
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出现,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施行,表明其走向衰败。
察举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官制度。
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
察举分诏举与岁举。
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特殊人才。
岁举是地方长官定期定员向朝廷推荐人才。
察举的科目主要有贤良方正、孝廉、太学博士弟子及特举特科等。
有时皇帝对于贤良方正等用“对策”、“射策”的方式进行考核。
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
皇帝特征、聘召人才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辟”。
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
曹魏时,魏王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
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并博采舆论,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发展,它将选官权由地方收归中央,人分九等在人才学分类上是一种创新,选才标准趋于周密。
魏、晋时期门阀统治的加强,至东晋后此制弊端丛生,中正权重,品评随意,世族门阀把持中正,控制选举,至后期造成“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族无过进之路”。
九品中正制已成为门阀统治的工具。
隋唐至明清时期:
科举制
隋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废九品中正制,设秀才科。
隋炀帝时又建进士科,以“试第”取士,并创立了以公开考试,择优选才为特征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创于隋代,形成于唐代,发展完备于宋代,强化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先后绵延1300多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主要铨选制度。
其主要特点是:
①公开考试,一定程度上的平等竞争。
除工商隶皂倡优等人士外,不论门第等级和贫富,只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均可怀牒于州县公开报考。
它冲破了魏晋以来的门阀统治,为中小地主阶级的士人入仕开辟了途径。
②考试制度日趋完备。
科举即分科举士,按科目性质又可分文举、武举。
文举又有制科和常科之分。
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置考取名士的科目。
常科是定期分科取士的制度。
常科科目繁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童子等科。
各科考试方法和内容各异。
考生来源也趋正规,属京师或州县学馆的士子叫“生徒”;经地方考试及格的称“乡贡”。
考试程序,唐代有州试和省试,宋代增加殿试,明代以后又有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殿试三年一考,由皇帝亲自裁定名次,定一甲一、二、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
③以文化知识为主要录取标准。
科举考试科目不同,内容各异,但考诗赋、经义、策问、算学、法律等,都以文化知识为主。
科举制在前期有一定积极意义。
明清加强了君主专制集权以后,科举制从考试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主要表现在:
①考试内容重经义,不切实用。
考试命题必须依朱熹所注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为主,并“代圣贤立言”,儒家思想成了入仕的必修课目。
②以八股取士,形式死板,内容空洞,束缚人们的思想。
③考题割裂,偏、难、奇、奥,加之科场舞弊,请托监临,官场腐败现象日益滋生。
科举制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至清末终于被废止(见科举考试制度)。
中央政治制度、地方政治制度、监察制度、选官制度、法制建设、古代治乱兴衰与分裂统一
(一)中央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主要含义:
封建专制主义是一种决策方式,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制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而中央集权是相对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
2、三个发展阶段:
(1)西周时期萌芽;
(2)秦汉至隋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建立、完善时期;(3)宋元至明清丞相权力逐步削减直至取消,皇帝集政、军、财政于一身时期。
3、具体内容(演变过程):
(1)萌芽——战国时期:
韩非子从理论上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张;商鞅变法初步确立。
(2)创立——秦朝:
皇帝制;三公九卿制等。
其特点是皇帝掌握各种大权。
意义:
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3)巩固——西汉:
西汉推行郡县封国并行制,导致王国势力膨胀。
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除王国的威胁;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4)完善——隋唐:
隋首创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唐朝继承并完备。
其特点是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
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
科举制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做官,其机构运转更加灵活。
(5)加强——北宋:
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组建禁军并由皇帝直接控制。
其特点是削弱地方权力和剥夺大将的兵权,财权、行政权和兵权收归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发展——元朝:
实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省);还设宣政院(直接管辖西藏地区)和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
行省制度是古代郡县制的新发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对巩固和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起了积极作用。
(7)强化(或顶峰)——明清:
明初把丞相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和三司,采取八股取士。
前清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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