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迎接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实施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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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迎接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实施方案1
内江师范学院迎接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贯彻落实,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的通知》(川教〔2012〕102号)要求,为做好迎接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对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检查工作,摸清家底、找准差距,促进规范管理,提升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开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评价。
这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范围广、内容多、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
测评体系包括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88个测评项目,内容涵盖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个方面,相对准备的时间十分紧张。
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我校的声誉和发展。
全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方针,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与推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要加强对迎评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教育,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的时间紧迫性,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党员、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振奋精神,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做好自评工作和迎接上级评估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校迎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
以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为依据,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工作理念,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目标,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认真整改,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并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
三、加强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认识统一,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工作的领导,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次迎评工作。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牵头,校办协调。
2.统筹兼顾,科学安排。
各单位、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常规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迎评工作任务。
各单位、部门要承担起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的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具体任务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四、评估检查的内容
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的内容包括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88个测评项目。
具体内容见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的通知》,详见附件。
五、评估工作的时间和方式
9月30日前要将近3年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的过程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报告,报教育厅宣传思想工作处。
省教育厅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后组成督查组,随机抽查部分高校,对照测评体系重点检查学校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条件保障、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思政教育第二课堂拓展、育人环境打造等方面软硬件设施落实情况。
从2013年开始,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将分期分批对全省高校开展督查,做到全覆盖。
评估采取材料审核(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考察(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六、评估工作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
自查建设阶段(6月18日-8月30日)
(一)动员部署,分解任务(6月18日-6月25日)
1.召开动员会,组织教职工学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有关文件,利用学校有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
2.根据评估工作任务情况,按照学校各单位、部门的职责,将指标体系所需要完成的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归口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作并印发任务分解书(详见附件)。
(二)积极建设,补缺补差(6月26日-7月5日)
3.各单位、部门对照测评体系,认真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差距,明确建设工作的重点,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责任人,并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4.加强建设,着重做好补缺补差。
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迎评准备工作;学生处要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三)全面检查,形成报告(7月6日-8月30日)
5.自评自查,形成自评报告。
各单位、部门认真按照测评体系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测评、自我总结。
要对照各个评分项目撰写出自查自评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以及整改方案。
6.完成支撑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书》要求,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个的是完成任务牵头单位,其次的是协助单位)要负责搜集整理所承担任务的支撑材料,除了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外,其他的支撑材料均为近3年的。
支撑资料整理完成后,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学生处。
7.全面复查,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
学生处对照测评体系,对各个测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抓好督办工作。
在相关单位、部门进一步建设和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自评并组织人员撰写学校的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
整改提高阶段(8月31日-9月15日)
8.组织校内模拟评估。
届时组织评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模拟评估,针对发现的不足之处,认真制定整改提高的措施和办法,落实整改责任人,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力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专家组的评估检查。
第三阶段:
检查评估阶段(时间待通知)
9.做好评估专家组进校的接待工作。
认真做好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专家组的接待工作,如实提供学校近3年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专家组做好材料审核(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考察(走访、问卷调查)等评估工作。
第四阶段:
总结评比阶段(评估结束后)
10.做好评估总结工作。
在通过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后,学校将对迎评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为开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材料整理时限、排版格式和目录编排要求
1.整理相关材料时限为2009-2010、2010-2011,2011-2012学年度;材料整理以学年计,有关经费、生均数以自然年计。
2.各类材料的排版格式和目录编排要求(原始材料除外)。
(1)纸张:
A4
装订线:
左侧
页码位置:
下居中
页边距:
上2.5厘米,下2厘米,左2.5厘米,右2厘米
(2)文字综述报告的格式
正文及小标题:
4号宋体
一级标题:
一、二、三……,加粗;
二级标题:
(一)、
(二)、(三)……;
三级标题:
1、2、3……;
四级标题:
(1)、
(2)、(3)……。
(3)归档材料目录编排要求(每个评测点形成一组材料并编排组目录)
一级目录(一级指标):
1、2、3……,3号黑体加粗;
二级目录(二级指标):
1.1、1.2、1.3…2.1、2.2、2.3……等,小3号黑体加粗;
三级目录(三级主要观测点):
1.1.1、1.1.2、1.1.3…2.1.1、2.1.2、2.1.3……等,4号黑体加粗;
四级目录(单位自编):
1.1.1.1-1、1.1.1.1-2、1.1.1.1-3…2.1.1.1-1、2.1.1.1-2、2.1.1.1.1-3……等,四号宋体加粗;
(4)字距:
默认;行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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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责任单位
测评方式
1.组织领导
1.1工作定位与思路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校办
材料审核
2.“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具体体现
教务处
3.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明确思路
校办
符合上述三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两项为B;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1.2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1.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门工作会
校办
材料审核
2.学校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
校办、教务处
科研处、团委
3.有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办法
校办
4.学校有关部门有明确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并完成相应任务
5.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分别到堂听思想政治理论课≥4学时
教务处
符合上述五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四项为B;符合其中三项为C;其余情形为D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责任单位
测评方式
2.队伍建设
2.1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队伍
1.对学校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组织、协调、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明确要求
校办
材料审核
2.每年对学校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有考核
人事处、组织部
3.对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党课团课等教学有具体管理措施
人事处、思政部、
组织部、团委
符合上述三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两项为B;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2.2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队伍
1.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专任教师按不低于师生1:
400的比例配备
人事处
1、2、3、5、6材料审核,4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鼓励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
3.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的比例不低于学校重点学科高级岗位设置的平均水平,且不得挪作他用
4.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注重考核教学能力和教学实绩
5.按照要求选送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参加全国和省(区、市)培训、研修,每学年至少安排1/4专任教师开展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活动
人事处、思政部
6.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表彰纳入学校各类教师表彰体系中,并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确定一定比例,进行统一表彰
人事处、教务处
符合上述六项标准为A;符合1和其余三至四项为B;符合其中三项为C;其余情形为D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责任单位
测评方式
2.3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1.按师生比不低于1:
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配备有专职辅导员
人事处
材料审核
2.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
各二级学院
3.对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人事处
4.落实辅导员相应职级、职数和待遇
5.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开展队伍轮训,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6.有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结果,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并纳入教师表彰体系
人事处、学生处
符合上述六项标准为A;符合1和其余标准中三至四项为B;符合其中三项为C;其余情形为D
3.思想政治理论课
3.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
1.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并配齐机构主要负责人
校办
1、2、4、6材料审核,3、5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同时作为重点学科建设
校办、思政部
3.落实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规定课程和学分及对应的课堂教学学时
教务处、思政部
4.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编教材
5.实践教学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建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覆盖大多数学生
6.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
科研处、思政部
符合上述六项标准为A;符合1和其余标准中三至四项为B;符合其中三项为C;其余情形为D
3.2形势与政策教育
1.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
教务处、思政部
材料审核
2.落实规定的课时和学分
3.制定并落实形势与政策课集体备课制度
思政部
4.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校外专家学者、校级领导为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的制度并有效实施
思政部、科研处
符合上述四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三项为B;符合其中两项为C;其余情形为D
4.课堂外思想政治教育
4.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
1.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宣传教育
宣传部、思政部
材料审核
2.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以及党史宣传教育
组织部
各二级学院
3.利用重要节庆日、重大事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时代精神教育
宣传部、学工部
团委、各二级学院
4.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符合上述四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三项为B;符合其中二项为C;其余情形为D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责任单位
测评方式
4.2实践育人
1.将实践育人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落实规定的学时学分
教务处、思政部
1、3、4、5、6材料审核,2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育人基地
3.有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团委、各二级学院
4.支持、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
5.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将军事训练纳入必修课
学生处
6.及时表彰宣传实践育人先进典型,定期召开实践育人经验交流会、座谈研讨会
教务处、学生处
团委
符合上述六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四项为B;符合其中三项为C;其余情形为D
4.3校园文化建设
1.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有明确牵头部门负责,并加强校园统一标识建设
校办
3、4、5、6材料审核,1、2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有校训、校徽、校史陈列馆(室)
校办
3.有加强科学道德和校风学风建设的措施,并开展督查工作
纪委、教务处
4.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学生处、团委
各二级学院
5.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及生活园区文化活动
6.努力开展校园文化创新,打造活动品牌
宣传部、团委
符合上述六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四项为B;符合其中三项为C;其余情形为D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责任单位
测评方式
4.4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1.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规划
思政部
1材料审核,2、3、4材料审核与网络考察
2.建有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积极推进大学生网络社区建设,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有专门的网络用户归口管理部门,有完善的校园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机制,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现代技术
教育中心
4.有校园网站登记、备案制度,实行用户上网实名注册
符合上述四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三项为B;符合其中二项为C;其余情形为D
4.5心理健康教育
1.有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机构,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场所
学生处
2、3、4、6、7材料审核,1、5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按师生比不低于1:
5000的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且不少于2名
人事处
3.有用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专项经费
计财处
4.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形成系列课程体系
教务处
5.建立有校、院(系)、学生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有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
学生处
各二级学院
6.每年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在校学生建有心理健康档案
7.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学生处
符合上述七项标准为A;符合1和其余标准中四至五项为B;符合其中四项为C;其余情形为D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责任单位
测评方式
4.6资助育人
1.有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学生处
2、3材料审核,1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达到学校事业收入的4%,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计财处、学生处
3.建立资助育人机制,宣传表彰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处
各二级学院
符合上述三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二项为B;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4.7就业创业教育
1.有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招就处
2、3材料审核,1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纳入学校必修课或选修课
教务处、招就处
3.加强大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宣传表彰基层建功立业先进典型
招就处
符合上述三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二项为B;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4.8党团组织建设
1.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本科学生高年级和研究生有党支部
组织部
各二级学院
材料审核
2.建立党校、团校,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学生党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组织部、团委
各二级学院
3.校级团组织独立设置,院(系)、班级团学组织健全
团委
4.按规定发展学生党员,开展党团组织生活
组织部、团委
各二级学院
5.按规定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6.有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配备社团指导老师
团委
符合上述六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四项为B;符合其中三项为C;其余情形为D
5.条件保障
5.1学生教育活动设施建设
1.建有专门的学生活动用房,有完善的活动设施并得到充分利用
后勤处、设备处
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学生宿舍楼或生活园区设有学生党团活动室
学生处
符合上述二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5.2经费投入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设立专门预算科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计财
材料审核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占学校上一年度政府拨给的事业费和收缴的学生培养费或学杂费总收入比例应逐年增长
计财
符合上述二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5.3科学研究
1.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和课改课题
科研处、思政部
材料审核
符合上述标准的为A;不符合为D
6.育人环境
6.1校园安全稳定
1.有维护安全稳定的综合防控机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保卫处
1、2、4、5、6、7材料审核,3实地考察,8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有校园舆论阵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等审批制度
宣传部
3.按需要设置校园安全标识,校园安全通道畅通
保卫处
4.有抵御和防范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的措施和办法
宣传部、保卫处
5.有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校进行渗透和破坏的措施和办法
6.有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
校办
7.经常性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8.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
第八项为一票否决,有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为D;符合8且其余标准中符合五至六项为A;符合8且其余标准中符合三至四项为B;符合8且其余标准中符合两项为C;其余情形为D
6.2家庭与社会参与
1.学校建立并落实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制度
学生处、团委
各二级学院
1、2材料审核,3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
学生处
3.学校与社区有合作育人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开展合作育人活动
学生处
符合上述三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两项为B;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测评结果
根据以上20项二级指标获得A的总数(用X表示),得出测评结果:
X≥15,二级指标无C或D,结论为A;X≥12,且二级指标无D,结论为B;X≥10,结论为C;其余情形为D
备注:
1、责任单位负责完成各二级指标材料的准备、搜集、整理、归档等工作;2、责任单位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3、学生处负责对全部评估材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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