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岗位责任制1.docx
- 文档编号:10518218
- 上传时间:2023-05-26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28.27KB
锅炉岗位责任制1.docx
《锅炉岗位责任制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锅炉岗位责任制1.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锅炉岗位责任制1
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4、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5、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8、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10、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安排和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及时到位。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2、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和节能工作。
13、保证从事锅炉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
14、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和节能工作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15、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车间主任职责
1、热电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锅炉的安全运行负主要管理责任。
2、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具体负责锅炉安全和节能的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对锅炉操作人员执行安全和节能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对司炉人员、水处理人员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5、每台锅炉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逐台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6、每周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7、提出锅炉的定期检验计划,到期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并积极配合锅炉事故调查。
9、定期组织专项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0、学习和贯彻锅炉安全监察方面的法规和文件。
1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12、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14、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5、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审批二级动火,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1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7、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二)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对检查督促执行。
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车间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三)车间设备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设备安全管理。
2、负责编制车间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
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7、负责装置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司炉人员岗位职责
1、司炉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得操作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和超期未检的锅炉。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如实完整地做好运行记录。
3、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锅炉房系统的结构及性能,了解锅炉水质控制指标和水处理的基本知识,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
5、司炉人员应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6、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确保锅炉安全、节能运行。
四、水处理人员岗位职责
1、水处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
2、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按章操作水处理设备,严格执行GB1576标准的要求,并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服从车间主任的工作安排,按要求准确对原水、软水、炉水和蒸汽等进行化验分析,如实填写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水质化验记录,密切配合司炉工作,指导和监督司炉合理排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间主任及其他管理人员。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坚守岗位,不违章操作。
锅炉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根据《档案法》第5条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新实施的文档一体化改革要求,结合青海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及企业发展形势编制。
第三条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并接受上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车间设兼职档案管理员,每月将重要档案资料上交到公司档案室。
部门、车间设立档案室,设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二章规章制度(锅炉)
第一条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一、档案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保管。
二、逐台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三、购买锅炉时应核对锅炉出厂资料,在安装、维修、改造、化学清洗竣工后及时向施工单位索取借出的资料和相应竣工资料存档。
四、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出厂文件以及安装、改造、修理技术文件;
2、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资料;
3、锅炉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锅炉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7、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五、档案资料借出和归还要签字认可。
六、档案保管人变动要做好交接及记录。
七、档案中运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其余资料应一直保存直至锅炉报废。
第二条档案查(借)阅利用制度
一、公司员工有权查(借)阅与工作相关的档案资料,查(借)阅前需说明查(借)阅的内容、范围和目的。
二、查阅、复印档案,应在档案办公室内进行并办理登记手续。
借阅档案资料或查阅与工作无关的档案,需档案负责人签字。
借用档案期限为一星期,续借者必须再次办理登记手续。
三、利用者要爱护档案,不得撕毁、折叠、涂改、污损档案和在档案上作任何标记,确保档案完整与整洁。
四、查阅档案时,造成档案缺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处罚款。
五、非公司人员查(借)阅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外借。
第三条档案整理保管制度
一、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档案的原则,主要负责管理公司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齐全和有效地利用。
二、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和分类方案,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和立卷。
三、为了保持档案的历史真迹,任何人不得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经鉴定小组鉴定后,按《保密守则》进行处理。
四、按照档案分类大纲分类,努力实现案卷整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五、档案保管应在符合保管要求的库房内,并严格按库房管理制度办。
第四条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入库及时登记,分类排架,科学管理,提供利用迅速方便。
二、做好档案室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八防”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库房安全和质量。
三、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禁止在库房内会客,吸烟。
四、经常保持档案库房的整洁,及时打扫库房内外卫生。
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登记。
第五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建立公司档案鉴定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档案的鉴定工作。
二、鉴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编制本公司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档案,判定其保存价值;剔出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并及时销毁。
三、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科学地判定档案的价值,并确定保管期限。
四、按规定对馆藏档案进行定期的鉴定,采取直接鉴定法。
五、对需要组织销毁的档案,应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指派专人销毁和监销。
第六条档案保密制度
一、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摘记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也不在和人交谈和通信中涉及机密。
二、凡接收、移出的档案资料和收、发的文件,要严格办理交接和登记手续。
三、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向外借阅档案,经批准借阅的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四、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档案。
五、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不准随意乱丢,应集中存放,统一销毁。
第七条底图保管更改制度
一、公司底图应统一保管在档案室内,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底图应平摊存放在底图柜内,并按分类方案编目归档。
三、底图存放库内,要加强温湿度控制,确保良好的保管状态。
四、更改底图要有设计单位意见,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擅自涂改。
五、底图一般不得外借,若需外借,必须经领导同意。
第八条档案人员“四参加”制度
一、由档案人员参加产品定型会,科研科题鉴定会,设备开箱验收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简称“四参加”。
二、档案人员负责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征集工作,并对所属部门(或单位)提出要求和意见。
三、公司领导要为档案人员“四参加”创造良好的机会,并对档案工作给予支持。
四、档案人员不仅要参加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而且对工程档案要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档案人员要做好“四参加”的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使“四参加”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状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3、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4、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对锅炉运行及安全附件、辅机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后做好交接班记录。
5、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必须交给合格人员。
6、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应向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1、按照制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包括锅炉主机、安全附件、附属设备、燃气燃油管路)认真进行检查,至少每三小时巡检一次,巡检后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2、检查一次仪表、二次仪表、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和安全附件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对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油位计要随时进行目测检查。
3、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4、检查燃烧设备(燃烧机)和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5、检查水箱水位,风机、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炉排变速箱和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9、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入运行记录。
四、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人员应明确设备保养维护工作的内容,合格标准。
2、每天对转动、滑动,凸轮部位加润滑油并进行擦拭。
3、每月进行一次低水位联锁、超温联锁、循环泵联锁等安全保护模拟试验,检查各联锁装置功能。
4、每月进行一次燃烧器控制系统和电源检查,用手抽出电眼的光电管应在一秒内停炉,并对电眼进行擦拭。
5、定期对阀门盘根充填更换,消除跑、冒、滴、漏。
6、定期对锅炉给水系统,热水循环系统的除污装置进行清理。
7、每月要清理或清洗滤油器、油路上的除污器、燃气管路上的过滤器。
8、安全阀每月手动,自动排放一次,手动安全阀手柄轻抬轻放,手动排放成功后进行自动排放,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9、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水位电极每半年保养一次。
10、锅炉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停炉后必须按要求对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防腐保养。
11、锅炉的重大维修、改造工作必须由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化学清洗工作应交有能力的单位承担,重大维修、改造、化学清洗施工过程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
12、所有维修、改造、校验、保养工作均应如实完整地做好记录。
五、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水处理系统的安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安装竣工资料应存档。
2、配备持证的专(兼)职水处理人员,负责管理、化验锅炉水质,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标准的要求。
3、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
4、每次化验分析的时间、项目、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应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按期向检验机构提出锅炉水处理检验申请。
6、锅炉应在无垢或薄垢下运行,不应用酸洗除垢方法代替水处理工作。
六、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2、检查由单位锅炉主管领导带队,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
3、检查内容:
锅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1)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持证情况。
(2)锅炉主机、辅机和安全附件完好状况。
(3)锅炉及辅机维修保养情况。
(4)定期检验是否按期申报和实施。
(5)设备节能情况。
(6)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了解操作人员工作需求和听取工作建议。
4、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严重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立即停用,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5、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主管领导签字归档。
七、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内应整洁,便于操作、观察、通行和维修,做到文明生产。
2、定期清扫,做到照明充足、通风良好,设备和辅机、附件、管道等表面无积灰,地面平整无积水、无障碍物。
3、燃料、炉渣及工具、备件等堆码整齐,不存放与锅炉无关的物品。
4、交班卫生不合格者,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
八、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安全重地,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破坏。
3、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燃气锅炉房、调压站内严禁烟火,室外燃气管道和调压箱不得让外人靠近。
4、锅炉运行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闩住。
5、锅炉房消防器材应放置整齐,专人管理,保证性能良好。
九、节能管理制度
1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节能管理范围:
凡属公司生产、非生产设施均实行节能管理,包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基建修缮施工工地等等。
3组织机构:
3.1公司成立节能领导小组,公司主要领导或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任节能领导小组组长,公司生产、技术、财务、设备、质检等部门负责人为节能领导小组成员。
3.2节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节能管理工作。
3.3在公司节能领导小组领导下,形成三级(公司、部门、车间)节能管理网络体系。
3.4公司生产技术部为公司节能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全公司的日常节能管理工作。
3.5节能管理部门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为能源管理员,负责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每半年向节能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4节能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4.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和省、市有关节能规定,制定公司节能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划。
4.2负责编制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有关节能计划和技术改进措施;部署、协调节能工作任务。
4.3负责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方案,做好完善节能科学管理、降低能源消耗的各项监督、检查、考评和管理工作。
4.4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工作。
系统地搜集整理能源系统的资料,如实地反映能源供需的过程及基本规律。
4.5负责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工作。
按月对主要用能设备、工艺系统以及全公司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采用必要的测试和能源消费统计分析相结合确定用能水平,查找节能潜力,明确节能方向,为改进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提供科学依据。
4.6负责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省、市有关节能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能源管理员的职责:
5.1协助和督促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律、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5.2负责本单位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5.3负责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参与本单位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5.4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确定节能奖金的使用方案;
5.5组织用能分析、节能测试,协助节能管理工作部门完成节能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6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进行节能信息交流,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5.7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照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6节能管理规定:
6.1能源计量管理
能源计量是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能源计量管理是指配备和用好计量器具的仪器、仪表,保证安全运行,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各种有关能源数据。
公司实行全面的能源计量管理,首先要设置能源计量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并根据《计量法》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5)的要求,公司一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企业对能源器具要达到规定的配备率、检测率和鉴定率。
6.2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企业能源消耗定额是判断能耗状况是否正常的重要依据,是考核企业能源指标的完成情况。
在制订管理办法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6.2.1按照《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定额编制通则》(GB12723)、《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2589)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分别制订主要耗能设备和工序的能源消耗定额;
6.2.2能源消耗定额应按规定的程序逐级下达,并围绕公司内部承包责任制明确规定完成各项定额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6.2.3按规定的方法对主要耗能设备和工序的实际用能量进行计量、统计和核算,定期作出报告;
6.2.4为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通过对历年产品单耗的定额考核,核算分析产品用能成本超降情况;
6.2.5根据当年能源消费的实际情况和挖掘节能的潜力,合理制订下年度的能源消费计划。
6.3能源供应管理
企业应对能源的购入进行严格管理,准确掌握购入能源的数量和质量,保证满足生产需要,为合理使用能源和计算能耗总量提供依据。
6.3.1选择符合要求和稳定的能源供方,包括能源价格、运输以及提供方能源的质量,供应能力进行评价;
6.3.2采购合同要明确购入能源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6.3.3签订采购合同要明确购入能源的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
合理确定能源质量、检测的项目和频次,并采用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输入能源质量;
6.3.4按照质检中心工作制度和检验制度进行取样检验,发现不合格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和裁定;
6.4能源消费统计管理。
系统地搜集整理能源供应、消费、库存的资料,如实反映能源供需的过程及基本规律,制订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主要包括:
6.4.1定岗、定人、定时抄表制;
6.4.2准确填写耗能原始记录,建立主要耗能设备的台帐;
6.4.3按月编制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报公司有关领导;按季填写《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报表,并报本地区统计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
6.4.4按月开展能源平衡统计和能源经济效益统计工作,报公司主要领导。
6.4.5对主要用能设备、工艺系统以及全公司的能源利用状况按月进行分析,对浪费能源比较严重的用能设备和工艺进行必要的测试工作。
通过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测试可确定用能水平,查找节能潜力,明确节能方向,为改进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提供科学依据。
6.5用电管理制度
6.5.1未经节能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的,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使用电加热器具,一经发现,按违章用电处罚。
6.5.2各办公室使用电热水器具,都应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6.5.3严禁在装有空调或电加热器具的房间内进行与本工作无关的活动,开启空调或电加热器具的同时不得长时间开窗门,以免造成能源浪费现象。
6.5.4办公室除在阴雨天光线较暗的情况下可以少开灯外,严禁无人亮灯或白天开灯。
6.6锅炉管理
6.1.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锅炉 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