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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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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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012年山源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
矿灯充电操作规程
第一条、经常注意观察矿灯充电情况,随时调整充电电压、电流,搞好矿灯及设备的清洁卫生。
第二条、做好矿灯的维护检修,矿灯充电房的矿灯完好率应达到98%。
做到配件齐全,灯线无破损,灯锁良好,发出的矿灯必须100%达到防爆要求,确保连续使用11小时。
第三条、矿灯房内不合格矿灯必须放到维修矿灯架上。
第四条、双光源矿灯的辅助灯泡应经常检查,发现灯泡坏时,应及时更换;灯头开关坏时,应及时更换灯头;所有矿灯的保险必须完好;严禁甩掉保险片,短接使用。
第五条、充电房内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足量灭火器材。
第六条、中途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充电回路,防止反向充电。
锅炉操作规程
第一条新安装的锅炉,必须煮炉除锈、油污和污垢。
将锅炉升压到2~3公斤/厘米2压力时,检查入孔有无渗漏,各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炉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正常运行。
冷炉点火到汽压升至工作压力时间以3~4小时为宜,热炉不少于1小时。
第二条汽压表、安全阀必须定期送计量器具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许可使用。
水位表应有明显的水位标记。
第三条水质要求:
给水PH值>7总硬度≤0.03毫摩尔/升
氯离子≤15毫克/升
炉水PH值10-12
总碱度≤6-24毫摩尔/升
氯离子≤15毫克/升
第四条两台锅炉同时使用时严禁同时排污,排污时应有人监护水位。
第五条排污时全开后,微开前(离锅炉近),缓关前,再关后。
第六条一般停炉应先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炉排停转,清渣,排除故障。
第七条临时停炉,提前20~30分钟停止供煤,水位宜高于正常停止供气,降压到零,关闭总汽阀和烟汽门。
第八条完全停炉一般1~3个月进行一次,除按一般和临时停炉操作外,应将炉水缓慢冷到70度时放至正常水位,开启入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第九条遇汽压速升超过工作压力,安全阀不排汽,水位降低或上升至极限以外,进水无效,水位表、安全阀失效,设备有故障,元件损坏,炉墙垮塌,炉架烧红等严重威胁安全时,必须紧急停炉。
紧急停炉时,先停鼓风,后停引风,关闭煤闸门,打开点火门。
第十条锅炉运行到2~3个星期时,应停炉打开着火孔、清灰孔、检查孔,清除积灰,检查炉墙、拱有无吊砖、脱落现象,并清除烟箱积灰。
第十一条锅炉运行到3~6个月后应停炉全面检查、维修。
锅炉停炉一月以上应消除污垢,微火烘干,进行干法保养。
锅炉停炉一月以内放出炉水,除垢冲洗,截堵外界管,注入碱性溶液,加温到105度,关闭全部阀门进行湿法保养。
气焊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气焊用的工具和设备必须符合规定,乙炔压力表、氧气压力表必须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检。
第二条在氧气瓶嘴上安装氧气表以前,须进行短时间的吹除,以防瓶嘴堵塞。
无减压器的气瓶严禁使用。
第三条乙炔瓶和氧气瓶均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和氧气瓶之间存放距离应在7米以上。
并应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不得在烈日下爆晒,不得靠近有火源与电源的地点。
第四条乙炔瓶、氧气瓶嘴部和开气瓶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第五条使用氧割前,必须检查喷射情况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处理后才能使用。
在通风不良的地点或在容器内作业时,应先在外面点好火。
第六条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地方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需进塔入罐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电焊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在潮湿的地方或雨天作业,要作好防护措施。
第二条电焊所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电焊机的接线和开关的安装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
第三条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生产区域内工作,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做好安全措施。
否则,焊工可以拒绝工作。
焊工擅自动火,发生事故由自己负责。
第四条在容器内部工作时,必须使用低压灯,还必须派人监护。
砂轮机操作规程
第一条使用砂轮符合规定要求,不准使用没有出厂合格证、受潮、有裂纹和伤痕、中心孔松动与轴孔配合过松过紧的砂轮。
第二条砂轮机夹盘,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端面应平整。
砂轮的安装以及夹盘的夹紧力应符合规定,夹盘与砂轮之间必须加1~2毫米的软垫。
第三条砂轮机的防护罩与排尘装置应完整并且符合规定。
第四条新砂轮投入使用前应先进行试运转30分钟,待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第五条砂轮旋转方向与轴头螺纹旋方向相反,正对砂轮旋转方向不许站人。
第六条一般不宜用砂轮的侧面磨削。
对厚度小于20毫米的砂轮,禁止使用侧面磨削。
磨削时,人员应站在砂轮的侧面,用力不可过猛,不准两人同时在一个砂轮上磨削。
主通风机操作规程
第一条准备
1.检查机械及电气各部分是否完好。
2.操纵风闸摇臂,关闭另一台风机风闸。
第二条启动和运转
1.合上电源开关,操纵补偿器启动按钮(轴流式风机先启动前一级,运转正常后,再启动后一级)。
2.启动运转正常后,迅速打开工作风机控制风闸。
3.运行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应迅速断开电源开关,及时报告井调度室,同时立即准备启动备用主通风机。
备用主通风机转换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
4.备用通风机启动前,关闭风闸,操纵启动按钮,待运转正常后开启工作风机风闸。
第三条停止
1.正常情况下,可操纵补偿器停止按钮停机。
2.当接到井调度室的停机通知后,应问明停机原因及停机时间,以及通知人姓名,并填入记录。
3.因正常停机或意外停机,必须以最快捷方式向井调度室汇报,不得延误,主通风机停止运转且不能及时恢复通风(10分钟内未完成转换)时,必须切断井下电源,并迅速将防爆门开启,以形成自然通风。
4.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止运转风机。
第四条启用(发电机组)备用电源
1.主电源计划或故障情况下停电时,应立即将主通风机双电源柜双投闭锁转换开关从电网电源侧倒向备用电源侧。
2.双电源柜双投闭锁转换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
3.启动发电机组(计划内停电时,可提前5~10分钟启动发电机组),待机组运行3—5分钟后,观察机组运行情况,指示仪表正常后,按此操作规程前三项的操作步骤起动主通风机。
4.转换备用电源到电网电源时,应先停主通风机,再将双电源柜双投闭锁转换开关倒向电网电源侧,然后启动主通风机。
发电机组卸载3—5分钟后方可停机。
5.其它事项按发电机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执行。
瓦斯检查员作业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在下井前,对瓦斯检定器要做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2、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3、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4、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5.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进回风流;局扇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局部高冒区域、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采区回风流中,硐室中,机电硐室中,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
6.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每班检查3次,从进风到回风。
7.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8.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9.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10.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
11.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12.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13.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1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放炮员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井下放炮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炸药、雷管的领取和运送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第三条装配引药和装药必须由放炮员一人完成。
第四条放炮前
1.除放炮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远离碛头,躲入安全地点。
2.放炮母线必须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放炮母线要在帮上或沿风筒挂好,不得与其他电缆同挂,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直线距离大于120m,曲线距离大于100m),严禁采用轨道、电溜子、水管或其它导体作母线。
3.掘进小组长应亲自指定可靠的专人在所有通道处安好警戒。
第五条放炮中
1.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井下放炮必须使用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器,不得使用其他电源起爆。
放炮器钥匙由瓦检员随身携带,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应先高喊“放炮了”的口令,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起爆。
3.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许由放炮员一人操作,必须先连接母线后充电,起爆后必须将两根母线摘下,扭结成短路,取下钥匙交瓦检员随身携带好,方可再次进入碛头重新装药放炮。
4.放炮时,放炮员必须躲在安全地点进行放炮,放炮地点到放炮工作面的距离,直线不得小于120米,曲线不得小于100米。
5.每次放炮前后,必须严格按照“一炮三检制”的要求,检查瓦斯和顶、帮情况,如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后方可进行下一次放炮。
6.放炮时,放炮员必须坚持执行全断面一次起爆,严禁一次装药分组起爆。
如全断面一次起爆有困难时,可以分次起爆,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第六条放炮后
1.炮放完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且等够15分钟后,放炮员才准进入工作面,经检查认为确实安全后才能通知撤除警戒人员。
2.遇瞎炮时,必须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离瞎炮至少0.3米以外另打与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椓子椓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员(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瞎炮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遇瞎炮时,要在当班组长的指导下,在距离瞎炮至少0.3米以外另打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椓子挖药和雷管;严禁用雷管脚线拉雷管;严禁用电钻、电动凿岩机钻瞎管。
3.当班瞎炮应当班处理完毕,如确实不能处理完毕,经接班组长同意可以移交下班处理,但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待清楚后才准出班。
4.该班炸药、雷管的实际消耗量与剩余数由瓦检员填写在“炸药雷管领料单”上,并经瓦斯检查员清点后签字,剩余的炸药、雷管由放炮员亲自交回退库。
局扇安装操作规程
1.局部通风机安装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搬运、安装和拆除工作。
各项工作要按规定和质量标准进行。
2.对入井前的局部通风机应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
3.用车运送时,要有专人负责并和信号工、把钩工取得联系。
装卸车时要互相配合、稳起稳落,防止损坏设备和碰伤装卸人员。
4.用平板车装运时,要固定牢固,两侧不得超过车身0.1米。
5.人工搬运时,必须系牢抬稳,并注意来往车辆。
6.在下山搬运时,人员行动要一致,在上方侧要用保险绳系牢,下方侧的人员要处于安全位置。
严禁用滚动方法搬运。
7.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确定原则是:
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米以外的进风侧。
8.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规定的地点,安装地点的顶板支护应完好,无滴水。
9.局部通风机应安装消音装置(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
10.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并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
11.只有在接到通风科的通知后,才准拆移局部通风机,不准带电移动局部通风机。
12.机体安装要稳固,并装有安全网罩;局部通风机与风筒连接处要有过渡节,连接要牢固。
13.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防出现循环风。
消防、灭火操作规程
1.矿井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下),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
并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材料。
2.必须保持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3.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点、种类。
4.操作过程中,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33~238条规定以及灭火措施执行。
5.在防灭火时要随时注意风流的情况,有危险要撤出人员。
6.带齐、检查所用各类器具,保持完好。
7.学习、掌握灭火任务,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
8.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器具,按措施灭火检查灭火效果记录。
9.直接灭火法
①用灭火器材由外向里,逐步缩小火区范围。
②在挖除火源以前,先用大量的压力水向火源喷射,喷射时由外向内、控制水量、水压等,防止发生水煤气爆炸。
再用手镐或耙子将燃烧物体扒出。
③待火势熄灭后、火源范围小且能直接到达,可燃物温度已降至70℃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他物质的危险时,挖除火源。
④挖除火源这一工作要由矿山救护队来担任,部分消防灭火工可配合作业。
⑤扒出余火,用水彻底浇灭,并运出井外。
⑥挖除火源后形成的空洞,要用不燃性材料(砂、黄土、矸石等)填实。
填实时要注意顶板情况,严禁冒险作业。
⑦挖除的范围要超过发热的煤炭以外1~2米深、进入煤体温度不超过40℃的地方。
⑧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
10.隔绝灭火法
(1)采用直接灭火法无效或火区面积较大时,可以采用隔绝灭火法。
在进行构筑防火墙时有3种方法:
①先进后回法,即先封闭进风侧,然后封闭回风侧。
利于接近火源,实施直接灭火。
②先回后进法,即先封闭回风侧,然后封闭进风侧。
利于防止事故蔓延。
③进回风两侧同时封闭法。
利于防止瓦斯爆炸。
临时密闭和永久防火墙的施工操作,可以参考“通风设施工”的规定。
(2)构筑防火墙时,要注意:
①合理选择封闭的位置,要尽可能靠近火源位置,封闭区不得存在漏风
②加强火区气体成分的检测,正确判断瓦斯爆炸的危险程度。
③使用防爆防火墙,施工时边通风、边检测、边砌筑,迅速封口,迅速撤离人员。
压缩氧自救器作业操作规程
1.压缩氧自救器在有毒害气体场所作业和遇险时使用。
2.对佩戴者应进行实践训练,使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佩戴动作。
3.压缩氧自救器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使用压缩氧自救器时,将其斜挎于肩上。
应避免强烈冲击,严禁任意打开上壳或把自救器当坐垫。
5.将背带挂在脖子上,系好腰带,仪器放至身体正前面。
6.扳开扣鼻,打开自救器上壳,拉出氧气袋、口具、呼吸软管与鼻夹。
7.打开氧气瓶开关,开启到最大位置。
8.拔出口具塞,迅速置口具片于唇齿之间,咬住牙垫,紧闭嘴唇保持气密。
9.做一次深呼吸,使自动补给气自如。
10.戴好鼻夹、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11.戴好眼镜,均匀呼吸,退出灾区,严禁跑步。
未脱离灾区严禁摘掉口具和鼻夹。
12.使用时应随时观察压力指示计,以便掌握氧气消耗情况,调节劳动量。
13.使用该自救器时,应保持沉着,均匀呼吸。
当吸入气体的温度略有升高时,是正常情况,不必惊慌,在未到达安全地点前不得摘下自救器。
14.该自救器每次使用后,应对气囊、口具进行清洗消毒;对氧气瓶充气;更换吸收药剂。
15.组装后,必须全面进行性能检查,使其符合标准要求,保持良好状态。
16.不准无故开启自救器。
测风操作规程
1.下井前要准备好所使用的风表、秒表、温度计、皮尺和记录表格。
并详细检查风表叶轮及开关是否转动灵活正确,秒表启停是否正常。
2.测风应在固定的测风站进行,在无固定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断面规整,无空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m无拐弯的巷道内进行测定。
3.回采工作面的风量,应在进风巷和回风巷中,测定进、回风量。
4.局部通风机风量应由迎头退回20m。
用风表测定巷道的风量。
计算迎头风量,局扇的吸入风量,可测局扇前后10m的风量的差值(Q供--Q回),得出局扇的吸入风量,也可用皮托管配合微压计,在距局扇不小于30m的风筒内测速压,同时测不定期空气湿度和大气压力,计算得出空气重率,最后计算求得风速和风量。
5.测风开始前应先关闭风速计数器,将指针回到零位或记下初始数,待风表运转30s后,再开动风速记数器开始测量风速。
6.测风时风表一定要与风流垂直,特别是在倾斜巷道中,更要求风表和风流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0°。
7.测风地点的选择和建立,主要测风地点都要建立固定测风站,测风站的长度不得小于4m,前后10m内没有拐弯、障碍物及风流汇合和分支,临时测风站,也要选择一段较为规格,断面无变化支架完整的巷道,主要测风站应保持四壁光滑(砌碹用水泥砂浆抹面),木支架或金属支架的巷道中,要用砖石垒砌或用木板钉出4m以上光滑面,测风站两端需设引风斜面。
8.当巷道风速小于0.3m/s时,可用烟雾法测风。
在一段(10m或5m)断面规正、无弯曲的巷道内进行,相距5-10m,取0.8的系数计算平均风速。
9.每次测完风后,对测定的数据都要进行分析核对,如出入过大要查明原因,并记录手册,同时要向主管人报告情况。
10.测风时应注意下列安全。
12.严格执行下列测风规定:
(1)全矿井采、掘工作面和主要用风地点进行旬、月测风,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月末对全矿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并要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
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填写在测风地点的测风记录牌上和测风记录手册上,记录的内容包括:
断面、风速、风量、温度、有害气体含量、测风员姓名及日期。
(2)旬、月测风的数据,除将测得的结果填写记录簿上外,应及时填写报表,同时报送矿有关部门,上报测风报表,需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3)每次测风的数据,都要做到记录牌板、记录手册、测风台账、报表四对口。
(4)使用中的风表,必须每6个月校正一次,经过修理的风表,也必须校正,并制出校正曲线,随表使用。
13.测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14.测风数据真实准确,不按规定程序要求测风,使风速、风量超标或低于标准,测风数据不准确,报表数据不真实,使领导决策失误,带来严重的事故隐患,发生“一通三防
挂风筒操作规程
1.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避免车剐、炮崩,必须逢环必挂。
铁风筒每节吊挂2点,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勾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2.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
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
3.一列风筒的直径要一致;如果直径不一,要有过渡节。
4.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按公司的规定执行,但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5.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6.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7.斜巷和小眼掘进时,风筒接头、风筒的绑扎要特别牢固。
8.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与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司机联系,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后方可更换。
当巷道内瓦斯涌出量大时,必须把工作面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再更换风筒。
9.在风筒末端(入风口)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的风筒吊挂于钢绞线上,再对正接头接好,避免风筒弯曲、折叠堵塞风道。
10.风筒急拐弯处必须用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管路安装操作规程
1.管路工负责防尘管路、防灭火灌浆的运输、安装、拆卸、检查和维修等项工作。
2.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送;凡矿车装不下的管材均装花车运送。
管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出矿车或花车两帮高度,并要捆绑牢固。
3.在电机车运输巷道运送时,应事先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并严格执行电机车运输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并有防止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通风设施的措施。
5.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妨碍行人、运输和通风。
6.安装管路时,应根据管路的安装用途和施工场所的条件要求,带齐所需用具。
7.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质量,应无堵塞物,管盘应完好。
8.在通风不良处或瓦斯尾巷中安装时,除有措施外,还应配有瓦检员,在检查瓦斯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工作。
在电机车巷施工时,应与运输区取得联系,并有专门措施。
9.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下拐急弯。
管子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子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气、不漏水。
10.在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装直径为102毫米(4时)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必须先安管子托,管托间距不大于10米。
11.在斜巷内接直径为102毫米(4时)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要接好一节运一节,并把接好的管子用卡子或8~10号铁丝卡在或绑在预先打好的管子托架上。
12.拆卸管子时,要两人托住管子,一人拧下螺丝。
13.在倾角较大的联络巷中拆接管子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有专用工具袋,用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随时装入袋内。
拆接管子前,应先用绳子将准备拆接的管子栓好,绳子另一头牢固地拴在支架或其他支撑物上,以防止管子掉下。
14.接防尘管子时,应根据质量标准要求安设三通和阀门,以便冲刷巷道。
所有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刮板机道都必须安装防尘管,所有装载点、转载点、溜煤眼均应安装喷嘴,且位置适当。
机械触动式、电磁阀式、光电式、声控式等自动洒水喷雾装置的安装要按专门设计施工。
15.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风科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
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
16.在有电缆的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量敷设在另一侧;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管路应离开电缆300毫米。
17.用法兰盘联接管子时,严禁手指插入两个法兰盘间隙及螺丝眼,以防错动挤手。
18.接胶管或塑料管时,接头应用铁丝捆紧、连好、砸平。
每隔3~4米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
井下不准使用摩擦能产生静电的塑料管。
19.新安装或更换的管路要进行漏气和漏水实验,不合标准的不能使用。
20.拆卸的管子要及时运走,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把接头、三通、阀门、螺丝等全部回收妥善保管。
21.正在使用的管路需要部分拆除或更换时,必须首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好。
拆除或更换瓦斯管路前,必须把计划拆除的管路与在使用的管路用挡板或闸门隔开。
拆除或更换防尘、灌浆管路时,一定等管路内的流体全部流净后,才准动工拆除或更换。
22.发现管路损坏或漏水、漏气,要立即汇报并及时处理。
洒水灭尘作业操作规程
1.洒水灭尘工应能安装维护防尘管路、防尘设施进行防尘、灭尘。
2.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3.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灭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
具体要求是:
(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设内外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
(2)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洒水灭尘;
(3)在放炮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4)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
4.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如下
(1)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戴口罩、防护眼镜和橡皮手套等进行工作;
(2)巷道刷白前,应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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