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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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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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行版本:
B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
3
文件编号:
QG/YNXS321-2007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托管的控股公司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实施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奖励规定》
2.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保基金隐患整改专项经费管理规定》
2.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细则》
3术语及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2011-12-01修订2012-03-20实施
3.1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根据财政部批复同意,由各单位从成本中提取,上缴股份公司的、用于企业内部财产保险的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安
保基金”)。
3.2施救费用:
是指在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时,为了防治灾害事故造成投保财产的损失扩大,在灾害事故发生后5日内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抢救、保护、整理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费用。
施救费用可申请安保基金赔偿,需注意以下方面:
3.2.1必须是安保基金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2.2必须是抢救投保财产,避免其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需的费用。
3.2.3必须是灾害事故发生后5日以内发生的费用。
3.2.4投保财产和施救费用累计赔偿最高不能超过该项投保财产的账面原值。
3.2.5施救费用必须出具相关的发票、证明。
4重要风险
4.1不按规定足额投保和未按规定时间投保。
4.2发生事故时理赔资料收集整理不按要求做,或上报不及时,导致理赔失效。
4.3安保基金返回款使用未按规定报批或挪作它用。
5职责
5.1公司质安处是安保基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保基金相关工作的管理及安保基金款项使用的审核。
5.2公司财务处负责计提安保基金,做好安保基金的财务账务处理,监督安保基金的使用情况。
5.3公司审计监察处负责对安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安保基金的使用。
5.4所属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本单位安保基金日常管理及台帐的建立。
5.5所属各单位财务部门配合做好安保基金计提及安保基金的财务账务处理。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总则
6.1.1安保基金是从生产成本中提取,上缴股份公司的专项基金。
安保基金纳入预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6.1.2安保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公司财务处和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安保基金的收缴及核算;质安处和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开展相关的业务;审计部门负责安保基金的审计。
6.2安保基金的缴纳
6.2.1安保基金缴纳的范围:
6.2.1.1固定资产和存货。
6.2.1.2库站建设项目中引进的成套设备。
6.2.1.3库站建成投料试车,但尚未移交的固定资产。
6.2.2不属于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
6.2.2.1土地、公路(不包括厂内公路)、运输车辆(不包括施工机具)、船舶(不包括趸船)。
6.2.2.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6.2.2.3铁路、道路、涵洞、水闸、堤堰、桥梁及护坡。
6.2.2.4林木和花草。
6.21.2.5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和临时暂设工程。
6.2.3安保基金按照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账面平均余额的4‰提取。
6.2.3.1以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最近6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扣除4.1.2各款规定的扣除额)为基数,每年分两次提取:
第一次按上一年12月底固定资产原值账面数和上年7~12月每个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提取;第二次按本年6月底固定资产原值账面数和本年1~6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提取。
6.2.3.2库站建成投料试车,在尚未正式投产和进行国家验收(即固定资产未转账)之前,应以调整概算投资扣除已投保资产和待转出、待摊销费用之后的85%作为基数,按照基数的4‰提取。
具体作法参照本条6.1.3.1款规定操作。
6.2.3.3库站建设项目中引进的成套设备,按设备到岸价的2‰提取列入基建费用,并参照本条6.1.3.1款规定操作。
6.2.4安保基金的缴纳由公司财务处提供资产明细,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的资产明细和各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存货明细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缴纳情况表,并经安全环保部门、财务部门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报质安处。
质安处根据财务处提供的资产明细和存货明细编制机关安保基金缴纳情况表,汇总各单位缴纳情况,形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缴纳台帐,经质安处和财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由财务处上缴安保基金。
6.2.5安保基金每年分两次缴纳,各单位应确保在每年2月15日和8月1日前将本单位的安保基金缴纳情况表(附录3)报质安处(遇有节假日时间前提)。
6.3安保基金的索赔
6.3.1索赔范围
6.3.1.1由于下列原因同时造成一个或多个单位一次投保财产5万元(含5万元)以上直接损失时,负责赔偿:
6.3.1.1.1火灾、爆炸。
6.3.1.1.2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雹灾、雪灾、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6.3.1.1.3在投保财产发生事故灾害时,为抢救或防止损失扩大,在事故发生后五日内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抢救、保护、整理所需的材料费。
6.3.1.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投保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6.3.1.2.1投保财产遭受6.3.1.1中6.3.1.1.1、6.3.1.1.2款原因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6.3.1.2.2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3.1.2.3投保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投保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耗损、自燃、烘培所造成的损失。
6.3.1.2.4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投保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6.3.1.2.5运输过程中的物资、委托加工料及委托外单位保管的财产。
6.3.1.2.6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6.3.1.2.7投保单位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的损失。
6.3.1.2.8其他不属于投保财产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6.3.2索赔程序
6.3.2.1各单位财产遭受损失时,应迅速组织由安全、运行、财务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查勘小组进入现场查勘,并于灾害事故发生24小时以内将相关情况以快报形式上报质安处。
6.3.2.1.1查出险地点是否与投保台账上所列的财产坐落地址一致。
6.3.2.1.2查出险原因是否属投保财产范围。
6.3.2.1.3现场拍照,照片要显示出险地点、现场概貌、损失财产等情况。
6.3.2.1.4统计整理受损财产,查清受损财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损失程度等情况。
6.3.2.1.5查对会计账册,将现场统计整理的受损财产与投保台帐对照,确定财产损失金额。
如投保财产损失严重、损失情况复杂、一时难于结案者,公司可在估损金额50%的范围内向股份公司申请预赔。
6.3.2.1.6查勘人员在现场查勘结束后,应及时将查勘情况写成查勘报告,附财产损失汇总表和财产损失明细表,查勘报告要有两名以上现场查勘人员签字。
6.3.2.2各单位根据查勘情况,将当地气象部门的灾害证明材料、事故报告书、现场查勘报告、受损财产损失清单、照片等材料于灾害事故发生7日内报质安处。
6.3.2.3各单位申请预赔偿时,应提供预赔偿报告和预赔偿申请表,并将当地气象部门的灾害证明材料、事故报告书、现场查勘报告、受损财产损失清单、照片等材料于灾害事故发生7日内报质安处。
6.3.2.4结合各单位上报的查勘材料,由质安处或委托受灾单位赴现场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形成索赔材料,正式行文向上级公司安全部门申报。
6.3.3各单位资料准备
6.3.3.1通用资料(见附录2)
6.3.3.1.1现场勘查报告。
6.3.3.1.2自然灾害或事故赔偿申请表(自然灾害、事故预赔偿申请表)。
6.3.3.1.3施救费用明细表。
6.3.3.1.4损失汇总表。
6.3.3.1.5气象部门灾害证明(遭受自然灾害损失时提供)。
6.3.3.1.6事故报告书(遭受事故损失时提供)。
6.3.3.1.7受损情况的照片。
6.3.3.2固定资产损失资料
6.3.3.2.1固定资产损失明细表。
6.3.3.2.2固定资产投保明细账。
6.3.3.2.3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发票(价格信息),工程预、决算书。
6.3.3.2.4固定资产台帐、明细账。
6.3.3.2.5对于表面无法判定是否损坏的,需提供厂家或有资质部门的检测报告。
6.3.3.3存货损失资料
6.3.3.3.1存货损失明细表。
6.3.3.3.2存货投保明细账。
6.3.3.3.3证明存货损失数量及金额的进、销、存帐表等相关资料。
6.3.3.4施救费用资料
6.3.3.4.1灾害事故发生后5日内的物品采购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6.3.3.4.2灾害事故发生后3日内劳务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若无发票需提供劳务费领取收据,并提供当地当期人工费用定额标准。
6.4安保基金的使用
6.4.1公司对股份公司返还、下拨及奖励的安保基金逐年储备并统一管理和使用。
6.4.2安保基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
6.4.3安保基金返还部分按照以下范围和比例专款专用:
6.4.3.1正常返还的70%用于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用于技改和基建项目。
6.4.3.2正常返还的15%用于安全教育培训。
6.4.3.3正常返还的15%用于对防止重大事故、消除重大隐患和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6.4.3.4除正常返还以外的,如赔偿金、奖励金、重大隐患整改专项资金等,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统一管理使用。
6.4.4安保基金的具体使用由公司统筹安排,资金支付按照《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6.5安保基金的监督
6.5.1公司每年对各单位的安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检查两次,严禁违反规定挪用、扩大安保基金使用范围、用于技改和基建项目。
6.5.2为了管好用好安保基金,各单位应明确安保基金管理人员,负责安保基金日常管理,及时统计、上报有关安保基金资料和报表。
6.5.3安保基金的使用和结算由质安处进行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复核并按进度拨款。
6.5附则
6.5.1所属各单位无需依据本实施细则制订相关制度。
6.5.2本实施细则由质安处负责解释。
6.5.3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原《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云南销售〔2011〕80号)同时废止。
6.5.4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相关制度
8控制证据或记录(样表或模版)
8.1《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缴纳情况表》(质安处设置,质安处和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使用,保存期1年。
)
8.2《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资料》(质安处设置,质安处和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使用,保存期2年。
)
9执行要点(见附录4)
10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图(见附录5-7)
10.1SP08.03.03.01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缴纳(附录5)
10.2SP08.03.03.02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理赔(附录6)
10.3SP08.03.03.03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使用(附录7)
编写部门: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质安处
编写人:
李勇
核稿人:
朱明刚
审核人:
魏秋冬
审批人:
杨子清
附录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申请表
申请单位:
(公章)年月日
出险地点
出险时间
出险性质
申请赔偿金额(元)
总金额
预赔金额
实赔金额
财产损失金额
地区公司部门意见
生产运行部门意见:
签字:
安全环保部门意见:
签字:
财务部门意见:
签字:
投资建设部门意见:
签字:
地区公司安全总监核实意见:
安全总监签字:
年月日
地区公司意见
总经理签字:
年月日
附录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区公司财产损失现场查勘报告
(一)出险单位:
(二)出险地点:
(三)出险时间:
(四)出险性质:
(五)现场查勘及施救情况
1、现场查勘情况
2、施救费用情况
(六)查勘小组意见
现场查勘小组经过现场查勘和核对投保台帐确认:
1、本次财产损失出险点与投保台帐上所列的财产坐落地址一致;
2、出险原因为,属于股份公司安保基金投保财产范围;
3、属于赔偿责任范围的损失为:
附:
1、查勘小组人员名单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固定资产损失明细表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存货损失明细表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施救费用明细表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损失汇总表
查勘小组负责人:
年月日
1.查勘小组人员名单(本人签名)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签名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公司固定资产损失明细表
填报单位(公章):
中油××分公司金额单位:
元
序号
名称
编号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原值
损失率(%)
损失
金额
备注
1
A
××
××
×
××
××
××
××
2
B
××
××
×
××
××
××
××
3
C
××
××
×
××
××
××
××
4
D
××
××
×
××
××
××
××
合计
××
查勘小组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公司存货损失明细表
填报单位(公章):
中油××分公司金额单位:
元
序号
名称
编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原值
损失金额
备注
1
A
××
××××
×
××
××
××
2
B
××
××××
×
××
××
××
3
C
××
××××
×
××
××
××
4
D
××
××××
×
××
××
××
合计
××
查勘小组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公司施救费用明细表
填报单位(公章):
中油××分公司金额单位:
元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损失率(%)
损失
金额
备注
1
A
××
×
××
××
××
××
××
2
B
××
×
××
××
××
××
××
3
C
××
×
××
××
××
××
××
4
D
××
×
××
××
××
××
××
5
E
××
×
××
××
××
××
××
6
F
××
×
××
××
××
××
××
合计
××
查勘小组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公司损失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中油××分公司金额单位:
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固定资产
××××
××
××
××
××
2
存货
××××
××
××
××
××
3
施救费用
××××
××
××
××
××
合计
××
查勘小组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附录3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缴纳情况表
表单号:
NK1307-02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
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年月固定资产
年月存货平均金额
新投产项目
补交或其他投保项目(4)
应投保总金额合计(元)1+2+3+4=
实际银行汇款金额(元)
上报日期
备注
原值
扣除金额
投保金额
(1)
总额
扣除金额
投保金额
(2)
调整概算
扣除金额
投保金额(3)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公司领导:
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门负责人:
附录4
序号
控制环节
执行要点
对应流程
1
安保基金的缴纳
安保基金缴纳的范围:
固定资产和存货。
以下资产如土地、公路(不包括厂内公路)、运输车辆(不包括施工机具)、船舶(不包括趸船),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铁路、道路、涵洞、水闸、堤堰、桥梁及护坡,林木和花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和临时暂设工程不属于缴纳范围。
每年分两次提取:
第一次按上一年12月底固定资产原值账面数和上年7~12月每个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提取;第二次按本年6月底固定资产原值账面数和本年1~6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提取。
SP08.03.03.01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缴纳
2
安保基金的索赔
由于下列原因同时造成一个或多个单位一次投保财产5万元(含5万元)以上直接损失时,负责赔偿:
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雹灾、雪灾、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由于地震、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耗损、自燃、烘培所造成的损失,运输过程中的物资、委托加工料及委托外单位保管的财产,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投保单位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的损失不在索赔范围。
SP08.03.03.02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理赔
3
安保基金的使用
公司对股份公司返还、下拨及奖励的安保基金逐年储备并统一管理和使用。
资金支付按照《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SP08.03.03.03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使用
附录5SP08.03.03.01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缴纳
附录6SP08.03.03.02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理赔
附录7SP08.03.03.03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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