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第一教学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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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第一教学楼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第一教学楼
拆除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8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招标代理: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主)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第一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4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项目(简称:
第一教学楼)为第一教学楼新建工程,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584平方米,地上部分备课室为五层,教学楼为四层,建筑面积195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140平方米,总建筑高度15米,跨度9米。
建安费约10717万元。
5
2.2
承包方式
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
项目措施费包干。
施工过程中,如需中标单位对专业施工图深化设计或专项设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支付。
6
2.2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按招标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及财政补助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5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开标前缴纳,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5
踏勘现场
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正副本各自独立包封,包封数为4包。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2份副本。
正副本各自独立包封,包封数为2包。
(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暂不须提交纸质文件,只提供一份电子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封包)。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按招标公告第九条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20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
选取方法评标办法二(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允许以公司保函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2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7165025.23元。
23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152,156.08元,暂列金额为7,663,851.53元,暂估工程金额为/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3,327,070.38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9]中的)。
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9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家数大于9的)。
注:
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四。
26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96448522.71元(按招标控制价的90%设置)。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
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如招标人不设定的,以招标控制价的80%设置为工程成本警戒价。
27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8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为20%。
注:
本阶段技术分评审标准取自《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一》。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9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按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施工-房建工程排名为准。
30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选取方法三
方法三:
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1.综合得分的计算方式: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其余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参与综合得分计算),按照“综合得分=技术分(满分为20分)+经济分×经济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其中:
投标人的经济分为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并通过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的投标报价中选取[成本警戒价(含),招标控制价(含)]区间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在区间中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少于等于3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7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第二阶段综合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综合得分与技术分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综合得分与技术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13、本阶段技术分评审标准取自《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二》。
31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3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11.1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3.1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11.3.3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
11.2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除注明为复印件外,其余均为原件。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11.2.1技术投标书(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提交,须提交书面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4)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
(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须提供网页页面打印页。
(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信息)
注:
a、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资格审查文件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截止时间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诚信档案除外)。
b、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1.2.3企业信誉、纳税情况等评分证明资料复印件。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2.5施工组织设计。
11.2.6企业综合能力证明材料。
11.2.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格式十)。
11.2.8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2.9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注明为复印件外,其余均为原件。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11.3投标文件经济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为复印件外,其余均为原件。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11.3.1经济投标书。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
(3)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暂无需提供单价分析表,中标人中标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11.3.3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条款号:
1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
13.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现文:
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包括有关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资料)及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否决其投标。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措施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条款号:
13.513.5.113.5.213.5.313.5.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
13.5变更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条款号:
13.9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3.9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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