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理实施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0298311
- 上传时间:2023-05-24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0.89KB
城市综合管理实施办法.docx
《城市综合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综合管理实施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城市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城市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需要,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营造优美、和谐、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施甸县县城管理实际,制定施甸县县城建成区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区域性中心城市竞争力;坚持依法行政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建设(规划)与管理相结合,执法主体与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相结合等原则,通过科学、规范、系统、实效的管理,加快建设步伐,促进社会进步,树立施甸发展新形象。
二、管理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有序”的管理思路,在巩固前十年管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治理区域,拓展整治内容,提高管理标准,城区环境持续优化,逐步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1、市容环境整洁。
环卫工作规范高效,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及时到位;社区建设规范,物业管理普及;县城无卫生死角,“三污”排放达标;扩展“门前五包”责任制范围,延伸到所有临街单位及住户,基本杜绝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
2、公用设施完好。
城市道路平坦,照明、排水设施完好,夜景灯饰美观;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和路树等全天候保洁;依附于道路、广场、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置规范;公交服务规范、文明、高效。
3、建设规划合理。
根据发展定位,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城市建设的中长期远景规划;有计划逐步拆除或改造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杜绝各种临建违建和私搭乱建现象,以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为主要控制节点,形成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保证城市管理高效长效,不断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
4、环境保护有力。
实现垃圾、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废物的再生利用,保证水质和空气指数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上;严格投资项目的环保测评,整顿改造各类污染企业,坚决关停长期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大力普及环境绿化美化,新建住宅小区符合生态标准;加快旧区的绿化改造,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5%以上。
5、交通秩序井然。
车辆管理严格规范,交通秩序井然畅通;改造完善交通设施,疏通“瓶颈”地段,严格治理“三乱”,防止交通拥堵;根据可能出现的灾害性情况,提前制定各种完善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城市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各类指标低于规定标准。
6、市场经营有序。
严格管理与教育疏导相结合,取缔马路市场,有计划增建和改造封闭式农贸市场,力求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生活,工商无照商贩全部退路进场;根治县城露天经营、占道经营和无照经营等违规行为。
7、制度完善配套。
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制定衔接配套、实在管用、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规范。
既要重视摸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填补制度盲点,又要在实际运行中逐步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县情民意。
8、公众意识增强。
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和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城市管理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爱我城市,洁我家园”城市管理主旋律,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增强城市管理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创文明好市民。
三、责任分工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1、查处纠正违建临建。
督促自拆或强制拆除影响市容、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2、整治规范广告、牌匾。
达到统一设计、统一规格、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美化亮化的标准要求。
3、规范车辆有序停放。
治理人行步道、重点部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达到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整齐美观的标准要求。
4、整顿经营秩序。
取缔城市中心区域内的马路市场,禁止店外经营,根治无照商贩流动经营,严格限定各类商饮服修、季节性果菜售卖以及早晚小吃等摊点的经营时间及地点。
5、规范礼仪庆典和商业促销活动。
禁止在主要街路、广场、商场(店)门前搭台演出、拉挂条幅和展销产品。
禁止横跨街路架设彩虹门。
6、实施城市规划的监察管理。
全程跟踪监察工程建设单位“两证一书”、规划图、验收单的执行情况,参与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及时查处纠正违规行为。
7、查处危害环境的施工、经营活动。
严禁规定时间内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扰民。
规范露天烧烤。
严肃查处油烟、垃圾排放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8、严禁在户外搭设灵棚和吹丧送葬。
9、禁止在街路两侧及公共场所屠宰家禽家畜。
10、监察新建及改、扩建工程中绿化项目完成情况。
查处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以及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等行为。
11、督促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定期与沿街单位签定责任状,做好经常性检查指导工作。
12、指导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村镇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3、查处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和在城市道路上私搭乱建行为。
14、查处超限车辆。
禁止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15、监察建筑施工场地。
严格施工围档设置标准,严禁建筑渣土违规排放。
禁止在施工围档外乱堆乱放。
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要符合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二)宣传部门
1、广泛宣传市民公德、市民守则,引导市民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营造发展、创新、团结、向上的舆论氛围。
2、制定和实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计划、方案。
3、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城市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进程和先进典型。
4、对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实施舆论监督和媒体曝光。
(三)教育部门
1、组织编写相关教材,指导中小学进行现代化城市管理知识教育。
2、在中小学开设社会公德课程,教育学生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四)公安部门
1、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设立公安执勤机构,配齐配强人员,随时配合执法,打击和处理暴力抗法行为,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2、整治交通秩序,纠正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违章停放,加强交通性障碍管理。
3、强化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信号设备、物体隔离设施、岗楼、岗台等交通控制安全及服务设施的管理。
4、做好主要街道停车泊位的施划以及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和有关交通安全与畅通方面的管理工作。
5、及时对城市建成区大型开发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6、严格控制管理交通噪声,禁止在禁鸣区鸣喇叭。
7、整顿限制人力三轮车、畜力车上路行驶,严禁在规定区域内通行和载客。
8、清理县城街道上设摊占卜人员和其它封建迷信活动。
(五)民政部门
1、组织城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城市地名地址数据和地名地址图的编制和出版。
2、规范管理城市道路路标和楼门牌的设置。
3、救助管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六)财政部门
1、编制管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财政预算。
2、检查监督城市管理方面重大资金使用情况。
3、按预算计划及时拨付城市管理方面的经费。
(七)国土资源部门
组织城市管理中涉及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征用储备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
(八)建设(规划)部门
1、编制城市整体规划、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审批管理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
3、实施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验线及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与竣工验收。
4、制定新建住宅区和居民集中区市场场地的规划,组织多元化投资兴建农贸市场。
5、组织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卫工程、公用工程的工程报建、建设招投标、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审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安全管理等工作。
6、管理市政、园林、供水以及城市公共客运等方面的工作。
7、管理维护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污、排涝和燃气热力、城市公共客运等市政设施。
8、负责城区道路清扫,及时清运、排放、管理生活垃圾,对城市公厕及单位厕所进行管理,并负责城市公厕的清扫保洁,粪便清掏清运,逐步实现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
9、及时完成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和住宅区开发竣工后的绿化任务。
组织对广场、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绿化进行精心护养。
(九)交通部门
1、市政界以外,公路沟以内道路养护管理。
2、公路控制线以内路政管理。
3、出租车管理。
4、规范机动车占道修理美容行业。
5、运政管理所要加强机动车修理行业厂地审批制度。
(十)环境保护部门
1、城市企业排放废水监察管理。
2、改造、完善环保设备,保证空气质量。
3、保证工业噪声达标排放。
4、开展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物和废物的充分合理利用工作。
5、监督管理危险废物处置、放射性废物和废源。
6、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进行环评,并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十一)工商部门
1、按照城市管理标准和要求,严格营业执照的审批管理。
查处纠正违规的经营行为。
2、加强早夜市管理。
严格规范经营的时间、范围。
3、监管指导封闭市场和早夜市环境卫生。
(十二)文化部门
1、管理互联网营业场所,改变小、散、滥的状况。
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秩序。
2、监管音像制品出租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盗版经销行为。
3、加强演出市场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演艺水平,促进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
(十三)卫生部门
1、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和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2、强化食品、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3、加强鼠药市场监管,控制鼠、蚊、蝇等病媒生物。
4、开展创建卫生城区、卫生社区、卫生模范单位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副县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县综合执法局、公安、工商、环保、建设、财政、宣传、民政、教育、交通、文化、卫生、国土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抽调。
办公室要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常分析形势,查找问题,通报情况,总结讲评,制定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明确管理主体。
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体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施甸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依法认真行使各项行政执法权限,认清责任,履行职能,努力完成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要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市容综合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总结讲评、检查监督等职责,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扎实高效。
(三)搞好宣传教育。
要把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建设体系,通过各种载体、媒介,形式多样地开展“爱我家乡,清洁家园”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社会公德,革除生活陋习,提高市民素质。
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大造声势,正面引导,积极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联动互动。
各级、各部门要自主负责、联动互动。
要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实行“五定、四全”(定管区、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管理全方位、工作全天候、责任全明确、任务全落实)。
要建立开通城市管理网站,实现网上接访、网上传递和交流相关信息。
要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消除城市管理的盲区和死角。
街道社区要设立“城市管理信息员”,及时搜集反馈城市管理信息。
街道、社区,要积极完成管区内城市管理任务。
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门前五包”的规定,自觉履行职责义务,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合力。
(五)强化检查监督。
县政府每年年初向各责任部门(单位)下达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的任务指标,量化工作,明确标准,落实责任。
同时,责成督察部门定期考核抽查。
政府信访部门要组织城市管理工作信访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复满意度和案件办结率。
城市管理主体部门要主动接受市民监督,倾听群众呼声,对信访举报要认真核实查处,避免多头举报和重复上访。
(六)健全奖惩机制。
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城市管理各责任部门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和总结讲评。
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城市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表彰城市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
对于态度消极、敷衍应付、失职失误、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取消该部门(单位)年度位次考评资格,必要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施甸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 综合 管理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