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设计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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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设计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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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设计新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安装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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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014年1月16日编制
第一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
3、工程规模:
两套(2×48.5t/h)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锅炉、二套(2×12MW)凝汽式机组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主辅生产系统。
4、质量标准:
本工程的建设按照中电建协工(2006)6号文颁布的《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规定的《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同时跟踪最新版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执行(以机组通过72+24小时整套试运结束时间为限),实现达标投产。
本工程的施工条件、施工、调整试运、竣工应遵守国家和原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施工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
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达标投产、国家优质工程条件。
第二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全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全面达标,争创上海市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
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吊车司机、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操作班组安全交底,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
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20-5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
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0-20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
水泵操作工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
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四)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
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班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五)安全检查
1、按《中山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复查整改情况。
二、项目工程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一)、执行中山市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根据我公司有关规定,按统一标准做好五牌一图,在工地出入口按标准规定制作,合理布置现场各种临设,材料的储存、堆放点,组成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作班子,实施现场标准化动态管理,确保整个现场在有序的条件下组织施工。
(二)、在施工红线内,作240围墙与周边隔离。
外墙抹灰刷白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邻街工程必须搭设封闭通道或封闭棚才能施工。
(三)、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四)、施工场地需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
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五)、施工现场以及生活区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六)、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
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
(七)、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一旦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我部将提前与居委会或街道加强沟通,并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且尽量控制在22点以前结束。
(八)、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
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0~500元。
(九)、工人进场,按身份证进行登记造册,并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防止作案人员混编入民工队伍中间。
(十)、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十一)、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模板、脚手架等按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场地清。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十二)、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确保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
(十三)、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十四)、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设置厕所并派专人打扫。
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建立食堂卫生责任制,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生活垃圾的存放设有专用容器并设专人管理,及时清运。
(十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
(十六)、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
(十七)、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设置茶水棚,按标准制度,有顶,茶棚、茶桶必须上锁,茶水和消毒水有专人定时更换,并保持供应。
三、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空)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二)、距地面2m以上,工作操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三)、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四)、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五)、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六)、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七)、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八)、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九)、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十一)、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十二)、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客货两用梯除外)严禁载人。
(十三)、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十四)、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十五)、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十六)、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
(十七)、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十八)、遇有六级风力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并停止一切垂直运输和起重设备。
(十九)、需使用等高爬梯时,必须检查爬梯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
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四、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一)、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民工安全负责,杜绝发生伤亡事故,将一切安全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否则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系。
(二)、所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凡违反规定或冒险作业,发生伤亡事故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负责,与他人无关。
(三)、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看,二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身安全,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四)、吊机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
凡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人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吊机工负责赔偿。
(五)、钢结构、吊机、砖工等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或材料损失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肇事者全部赔偿。
(六)、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
违反规定罚款10~20元,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自己完全负责,与他人无关。
(七)、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杂物、材料和工具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八)、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
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
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赔偿一切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九)、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
(十)、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
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和物品损失者,由肇事者承担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民工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自身带关,人人遵守。
(三)、无条件地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四)、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六)、严禁将带儿童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七)、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经常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
(二)、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改调换。
(三)、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五)、对具有不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六)、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500~1000元。
(七)、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七、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一)、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卫生,弃渣弃物应集中倾倒入垃圾桶和垃圾坑内,并及时清运。
(二)、施工污水必须两次澄清(1~1.5m3沉沙井两个)后排入市政排水井内。
(三)、出场运渣车辆必须冲洗后方可驶出,不准带泥行驶。
(四)、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按要求设置配置必要的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五)、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现场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第三篇安全施工措施
一、施工用机械设备与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应保持完好,进场后还应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机械操作工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按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按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状态。
不许超负荷工作,所有机械设备应做好接零、接地、防雨、防潮、防雷等措施,并做到专人、专机,操作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和取证工作。
(3)各种施工机械及其传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装置。
起重机械(如卷扬机等)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施工机械启动前应检查地面基础是否稳固,转动部分的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必须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启动。
(5)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用电线路,必须有持证电工专职维护管理。
a.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b.架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c.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并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
(6)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如有异常响声,发热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修。
(7)电气设备的所有接头,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
如发现松动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特种设备(塔吊、厂内机动车辆等)应征得地方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分的许可使用证件方可使用。
各种机械实行专人专机,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不准操作机械。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用电容量大于50KW时,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的配电,认真实施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制,区域设置警告标志。
配电箱统一采用铁制配电箱,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严禁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有进出线路,进出线分路成束加护套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门口直接接触,并注意其防雨。
配电箱要上锁,钥匙由现场电工保管,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2)施工用的临时电源应采用绝缘良好电缆线,并不得接触潮湿的地面。
电缆线用竹杆或木杆架高,如采用埋地时应做出明显的标记。
电缆线如过马路时应设钢管套保护。
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严禁架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必须保持6m的距离。
(3)施工现场及所有作业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主要的通道上应装设路灯,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固定牢靠,线路还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
(4)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特别是施工用电,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并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
(6)露天配电及配电开关应设防雨措施。
外露带电部分,必须具备绝缘防护措施,并应挂有“带电危险”的警告牌。
(7)不准在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还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除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走标示牌或送电。
(8)施工照明应统一考虑,专人负责管理,严禁现场私拉乱接。
(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且行灯带有金属保护罩。
在潮湿地点、坑、井、沟道或容器设备、贮罐内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0)禁止在会属脚手架上搭设临时电源线路,必要时应架设绝缘横担,并加设绝缘胶带,以防止磨破电源线,导致脚手架带电。
脚手架应有牢固的接地。
(11)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或干木板上。
如在潮湿的地点或金属结构上或金属容器、设备、贮罐内作业时,应穿绝缘鞋和带绝缘手套。
施工现场临时用的电焊机及其他电动工具的电源线路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2)施工现场的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关),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各种机械设备做好接地接零,保证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并在配电箱内标明用电设备名称。
(13)现场施工用设备及工具房群体摆放,设棚保护。
做到单机设盖,并做到防雨、防雷、防雪、防潮和防火。
用电设备必须全部接地、接零,线路绝缘好、无破损,线路按功能和电压等级分别敷设,过路套管,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三、设备运输吊装安全管理
(1)本工程中的许多设备重量较重、几何尺寸较大,故在运输、吊装时必须仔细分析核算,拿出确实可靠的方案报项目经理及业主和监理批准后执行。
(2)在起重吊装时,施工人员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由专人负责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并使用统一规定的信号。
(3)未经确认许可,不得利用厂内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4)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经特殊作业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b.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详细检查,吊装时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c.各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
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d.起重机械在吊装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5)起吊重物要拴溜放绳,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且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6)吊车作业时,吊车的回转半径范围内和吊臂下严禁站人。
(7)设备运输、吊装作业之前应派人查看现场,具体落实现场是否有障碍物等,如有应排除。
(8)作业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对于10吨以上重物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10吨,但结构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安全方案,同时项目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9)吊装和运输作业期间应有专职安全员,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10)从事起重吊装、校正构件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
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11)在锅炉上吊装,必须对电焊机断电,防止焊把线打坏钢丝绳。
(12)在锅炉上焊接时,应双线同时到位。
(13)构件吊装安全防护
构件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并按规定支垫,构件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吊运时撞击倾斜伤人。
(14)对起重机的站位进行检查,确保基础牢固,防止吊车倾斜。
四、切割与焊接作业安全管理
(1)项目工程范围内金属切割与焊接作业时防火、防爆工作要严格按业主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将动火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彻底清理干净。
如附近沟池等地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2)焊工应经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焊工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防护工作服、绝缘鞋和防护手套。
(4)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检查设备漏电保护器和线路绝缘情况,砂轮片是否有破损或裂纹,打磨时要戴护目风镜和口罩。
(5)高处施焊时应有高空劳动保护措施,如佩带安全带、安全帽。
小型工具应摆放在可靠部位,以防从高空落下。
(6)在金属容器内或金属结构上焊接,必须将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脚下挚橡胶板或其它绝缘衬挚,并有监护人员,以保证安全。
(7)电弧焊必须做到:
电焊机除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外,还应对电焊机外壳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8)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应做到:
a.焊接作业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活有效。
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b.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c.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距明火点应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d.氧气、乙炔气、氩气、氮气设专人负责,以空瓶换实瓶。
e.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底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f.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时,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g.焊工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h.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刺伤他人眼睛。
i.高处切割时要系好安全带,并将之栓在牢靠的地点,高挂低用。
应防止割下的材料从高空坠落伤人。
(9)氧-乙炔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且远离道路,防止汽车碰撞;放在阴凉处,防止暴晒。
五、仓库安全管理
(1)贮存物资(材料、设备、配件)的仓库,应根据不同的物资类别,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2)对项目工程施工用的材料、配件和露天堆放的设备及油库、油漆、气体等,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3)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防火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六、消防安全管理
(1)现场施工除执行业主的有关防火、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现场消防设施设置必须符合要求,所有消防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处于备用状态。
(2)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木工场及其他严禁明火的地点应挂上“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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