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买卖合同_3篇(共4页)2100字.docx
- 文档编号:10236969
- 上传时间:2023-05-24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0.32KB
山地买卖合同_3篇(共4页)2100字.docx
《山地买卖合同_3篇(共4页)2100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地买卖合同_3篇(共4页)2100字.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山地买卖合同
山地买卖合同范文1
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买方共三人,以下简称乙方)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巫不社区高尧村九内组阳新灿,身份证号为:
。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阳新能及儿子阳开江将自家位于九内组(小地名:
摆磅高坡又名杨梅树)的一片约有XXXX年棵幼杉木林地卖给乙方,双方经实地勘查,自愿买卖此处山林。
为保证买卖双方土地,收益、处置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定立本合同。
一、双方协议此处山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圆整。
(XXXX年0.00元)。
双方签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山林四抵界线:
(坐山向)左抵沟(与阳志品的山相临),右抵两组坟山梁(以大岩石为界)直下转阳新恩独田上坎,(独田右上角湾距离田16米,中间距离田14米,左田角平过湾7米处向上斜向田中距离14米处靠拢。
注:
左田角平过湾新恩只有三棵杉木。
)之后直下湾至三岔湾处向左出坳再下湾直至抵排内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内组山界。
三、购买期限从XXXX年元月1日至XXXX年元月1日止,共25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长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条件成熟为止,甲方不能拒绝;延长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须付给甲方贰仟圆(XXXX年.00元)人民币作为借土养木费进行补偿。
四、在乙方拥有林权期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如征用此处山林,清苗补偿归乙方所有。
地皮补偿总额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五、乙方在购买此处林地之后,乙方独有对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权、受益权(注:
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资购买,受益平均分配)。
与甲方无任何瓜葛。
六、此处林地如有土地纠纷,贷款抵押等事务全由甲方负责处理。
如果纠纷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七、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已经主伐此山林木材完毕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
八、为维护法律尊严,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壹佰伍拾万圆人民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山地买卖合同范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甲方):
_
住址:
电话:
;
受让人(乙方):
_
住址:
电话:
。
第二条甲方确保:
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
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出让土地面积为_,出让土地编号为__,出让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
第四条土地费按每亩元计算,总额为,大写,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
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
第七条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市国土资源局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山地买卖合同范文3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米*宽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宗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祁阳县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祁山路。
2、宗地是国有出让使用权、综合用地类型,面积平方米,进深米,面宽米,两壕门面形式,出卖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国土证号祁国用()第号,原国土使用权人为,祁国用()第号。
第二条交易形式、价款及付款方法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
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宗地上建设房屋。
2、宗地价款万元,签约付万元,余款万元交付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其它事项
1、按第二条交易原则,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在宗地上依法按规建房及合法的产权经营行为。
2、买受人建房工程款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3、出卖方必须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产权证及产权转移手续,并无偿提供办证时需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地 买卖合同 _3 2100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