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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编制整理学习版
贯彻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加强创精品工程资料整理
一、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收集依据
二、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一)、施工技术资料内容:
(二)、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1、施工管理资料
2、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3、施工检测资料
4、施工试验资料
5、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三)、竣工图
(四)、竣工验收应提交资料
(五)、备案应提交资料
三、施工技术资料整理组卷及要求
一、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收集依据
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
5、《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修订缩印本
6、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14-033-2005
7、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有关文件。
二、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一)、施工技术资料内容:
施工技术资料:
是指在工程建设阶段,施工单位与参建各方共同形成的反映施工过程及质量情况的信息资料。
包括施工管理、施工质量验收、施工检测、施工试验、竣工图等。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均应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的有关规定。
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完成。
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由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凡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包括
1、施工管理资料
是各方责任主体对施工过程采取组织、技术、质量措施进行管理,实施过程控制,记录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监督实体形成情况资料文件的统称。
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隐蔽验收、材质证明文件等内容。
2、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是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施工各阶段工序质量进行确认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形成资料文件的统称。
主要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观感验收等内容。
3、施工检测资料
是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施、设备质量、品质性能而经第三方检验并出具的有检测结论的资料的统称。
主要包括各种性能检验报告等。
4、施工试验资料
是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经有资质的实验室试验并出具的试验结论资料的统称。
主要包括土壤试验、钢筋连接、砌筑砂浆、混凝土、饰面砖粘结强度、后置埋件、支护工程、桩基(地基)工程、预应力工程、钢结构工程等。
5、竣工图
是建筑工程在施工中按照所完成的实物所绘制的一种归档保存的“定型”图样。
(二)、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1、施工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隐蔽验收、材质证明文件等资料。
1)、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概况表鲁JJ-001。
是对工程情况的简要描述,应包括单位工程的一般情况、构造特征、机电系统等。
(2)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鲁JJ-002。
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人员证书复印件盖公章附资料后备查。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鲁JJ-003。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制定的例会制度;周大检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制度;奖罚制度等。
质量责任制:
制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8大员岗位职责等。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起重、塔吊、机械、焊接、防水工等。
分包方资质证书与对分包方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及上岗证要齐全(土方、防水、试验、预拌砼、门窗等)。
对分包在质量、技术等方面制定管理制度。
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审批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
地质勘察报告:
勘察资质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
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审批手续应齐全。
施工技术标准:
操作依据的施工技术标准清单和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包括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和竣工后的抽查检测三个方面,可单独制定计划,也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
现场材料及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
制定保证材料、设备质量必须有的措施,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库房等。
(4)开工报告鲁JJ-006。
开工报告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5)图纸会审记录鲁JJ-013。
专业名称、序号、图号、图纸问题,会审意见答复应清楚明确,参加人员与单位(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签字盖章要齐全。
(6)设计变更通知单鲁JJ-014。
专业名称、序号、变更内容应清楚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修改图纸的图号,要有设计变更提出单位,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变更的原则
a、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审查合格后的勘察设计文件。
b、确需对审查合格后的勘察设计文件或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变更。
其中,住宅项目设计变更涉及到住房面积结构比例调整的,应报有关部门重新进行住房面积结构比例核算。
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委托不低于原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c、对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勘察设计文件等资料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对评审通过后的基坑支护设计文件进行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等资料送原评审组织单位审查。
d、因某专业重大变更,涉及其他专业修改的,设计单位应同时修改到位,建设单位一并送审。
e、涉及规划、消防、人防、市政公用、卫生防疫、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内容的变更,建设单位应重新报审。
重大设计变更包括的主要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
a、建筑专业
(a)改变建筑规模(如:
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等)、改变建筑功能配置标准(如:
增减中央空调系统等);
(b)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c)改变建筑造型;
(d)改变层高、建筑总高度;
(e)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
(f)改变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
(g)改变无障碍设计;
(h)改变建筑墙体材料、防水材料、防水型式及等级、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
(i)改变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形式;
(j)改变门窗形式、数量与尺寸;
(k)改变消防设施、消防分区、疏散通道
b、结构专业
(a)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设防等级;
(b)改变建筑结构人防等级;
(c)改变建筑结构体系及其主要构件尺寸和强度;
(d)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主要荷载、抗震墙位置;
(e)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措施;
(f)改变主要结构材料或等级(如材料强度、配筋等);
(g)改变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设置;
(h)改变结构功能用途和使用环境(如楼面改为公共浴室、桑拿或其它有水空间等);
(j)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装饰变更。
c、给排水
(a)改变给水、排水系统或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设施;
(b)改变消防系统或涉及人身、财产安全设施;
(c)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及供水用途的。
d、暖通
(a)改变集中冷热源方案;
(b)改变通风、防排烟系统及设施;
(c)改变暖通空调系统、设施及材料;
(d)改变防火分区、防烟楼梯间位置、层数、面积、层高、功能。
e、电气
(a)改变建筑物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变配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变配电设备容量;
(b)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类别、避雷防护做法、接地形式;
(c)改变火灾自动报警保护对象级别、系统形式、联动控制、探测器选择、系统供电;
(d)改变户内配变电所、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位置。
其他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结构的安全性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内容的变更。
(7)工程洽商记录鲁JJ-015。
专业名称、序号、内容应清楚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修改图纸的图号,要有设计专业负责人、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三方加盖公章。
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有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设计方公章。
(8)施工组织设计鲁JJ-004。
是针对主要管理层人员而写的,是宏观的、定性的,内容必须严肃而又符合工程实际,一定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应经会审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当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有异议时,经协商后可由项目经理主持修改。
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和调整。
项目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执行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并归档保存。
(9)施工方案鲁JJ-004。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和完善,是项目管理人对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施工部位及复杂工序质量控制的依据。
所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均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按季节编制冬、雨期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针对分部、分项工程而写,它的对象是工程管理人员,要求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要图文并茂,要有特殊部位的施工方法。
它是实现合同目标和质量预控的中间环节,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延续和完善,要求针对性要强。
对基坑支护与防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
(10)技术交底鲁JJ-005。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上述交底应分别整理成册,交底标题应准确。
主要内容应具体、详细,可操作性要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安全。
达到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措施。
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必要时附图示,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①目的:
技术交底是项目技术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它的目的是使参与工程施工的操作者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的有关要求,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②对象:
作业层的操作者和相关管理者。
③主要内容:
a.分项工程概况及主要特点;
b.施工准备(机具准备、材料、作业条件、人员资质、技术条件);
c.施工工艺(具体的操作程序及操作方法,必要时可绘图);
d.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e.保证质量措施;
f.安全操作要求;
g.施工记录要求。
④依据:
a.施工图纸;b.施工技术方案;c.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
d.相关施工技术操作规程;e.安全法规及相关标准。
⑤原则:
a.必须交到作业层,即与该工序有关的人员都应接受交底;所有应让作业人
掌握与了解的都应交代清楚。
b.必须符合上一层次技术交底的原则和意图,即必须与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
保持一致。
c.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d.技术交底是施工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应具备可操作性。
e.语言文字通俗易懂,必要时辅以示意图。
⑥做好技术交底应注意的问题
a.如标准规定,技术交底不能孤立的照抄标准要求,不能笼统的说钢筋的搭接长度为35d,而应具体说明某规格的钢筋搭接长度是多少。
b.要使用标准化的技术用语,如表达砼强度,砂浆强度不能说标号,应说强度等级;计算回填土压实系数时,不能说干容重,应说干密度。
c.应正确使用计量单位。
一是不能使用作废的计量单位,二是应规范使用计量单位,即在一个技术交底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统一(标高为米,长度为毫米),不能混用。
如规范规定砼塌落度的单位为毫米,不能一会儿是毫米,一会儿是厘米。
第三要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的符号,如常用单位之一“吨”的计量单位是t,而不能写成T。
d.小数点后数字位数不能随意定。
小数点后保留几位数字代表着不同的度量精读。
1m和1.00m的精读是不一样的。
(11)施工日志鲁JJ-039。
施工日志分建筑与结构(含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两种,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按专业由专业人员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完整,文字简练,时间连续。
2)、施工记录
(1)施工测量记录:
施工测量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工程定位尺寸、标高、垂直度、位置和沉降量等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资料统称。
a、工程定位放线记录鲁JJ-018
施工测量单位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填写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规划部门验线。
b、基槽验线记录鲁JJ-019
施工单位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并对照结构设计及地质报告的地基承载力及基底土质描述检验地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填写《基槽验线记录》报监理审核。
c、楼层平面放线记录鲁JJ-020
楼层平面放线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等,施工单位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报监理审核。
d、楼层垂直度、标高抄测记录鲁JJ-021
楼层全高、标高抄测包括楼层十0.5m(或十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以及本楼层和累计高度的垂直度测量。
施工单位在完成楼层全高、标高、垂直度抄测后,报监理审核。
e、沉降观测记录鲁JJ-074
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
测量单位应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编制观测方案,配合施工单位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注意问题:
一般缺少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的变形观测记录;或者经常因为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石材外贴、悬挂幕墙、人为等客观原因,将变形观测点破坏或损坏,导致记录数据不全。
(2)地基处理记录鲁JJ-045
一般包括地基处理方案,地基处理原材料试验报告,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测报告。
地基处理记录要注明各处理部位的处理方法、处理结果能否达到设计要求或相应施工规范的规定,记录要由参与各方签证。
施工方除按规范提供相应资料外,尚应提供经由法定检测机构(取得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地基承载力检测的测试报告。
强夯地基处理应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检测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的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的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3)地基钎探记录鲁JJ-043
应有钎孔平面布置图和钎探记录,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的孔号位置、异常物的尺寸,以便设计勘察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槽时分析处理。
钎探记录注明是人工或机械打钎,按钎孔顺序编号,钎杆每打入土层30㎝记录一次锤击数,钎探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锤击数记录要字迹清楚,准确经过签字认可后保存。
地基处理的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应标入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4)基抗支护变形监测记录
在深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应以设计指标及要求为依据进行过程监测,如设计无要求,应按规范规定对支护结构进行监测,并作变形监测记录。
(5)施工检查记录(通用)鲁JJ-056
按照现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形成施工检查记录。
(6)交接检查记录鲁JJ-042
不同施工单位、不同工种之间工程交接,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鲁JJ-042表《工序交接检查记录》。
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
主要包括:
①与塔吊的交接:
塔基试块合格,由机械公司搭设塔吊,塔吊验收合格后,具备使用功能,交给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②与土方的交接:
放完线,可以开挖。
③与防水交接:
垫层完可以做防水。
防水完可以打保护层。
④与护坡的交接:
支护完,可以做基础。
(7)构件吊装记录鲁JJ-051
预制混凝土构件,大型钢、木构件吊装应有鲁JJ-051表《构件吊装记录》,吊装记录包括构件名称、安装位置、搁置与塔接长度、接头处理、堵头情况、固定方法、标高、安装等内容。
(8)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鲁JJ-047
a、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b、混凝土浇灌申请书鲁JJ-010。
正式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如钢筋、模板工程检查;水电预埋检查;材料、设备及其他准备等),自检合格填写《混凝土浇灌申请书》鲁JJ-010表,报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c、预拌混凝土运输单鲁JJ-009。
包括工程名称、使用部位、供应方量、配合比、坍落度等内容。
d、混凝土搅拌、养护测温记录鲁JJ-048、鲁JJ-049。
冬季混凝土施工时,应有混凝土搅拌和养护测温记录
混凝土冬期施工搅拌测温记录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罐温度、入模温度等。
混凝土冬期施工养护测温应先绘制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
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度、各测温孔的实测温度、同一时间测得的各测温孔的平均温度和间隔时间等。
e、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试块按规定进行同条件养护测温记录。
f、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鲁JJ-050。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对入模时大气温度、各测温孔温度、内外温差进行记录和对裂缝进行检查的记录。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附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位置、深度等。
g、混凝土拆模申请书鲁JJ-011。
在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支撑和柱墙侧模前,应填写《混凝土拆模申请单》鲁JJ-011,并附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报项目专业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后方可拆模。
(9)焊接材料烘焙记录鲁JJ-052
按照规范和工艺文件等规定须烘焙的焊接材料进行烘焙,并填写《焊接材料烘焙记录》鲁JJ-052。
烘焙记录包括烘焙方法、烘干温度要求、烘干时间、实际烘焙时间和保温要求等。
(10)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鲁JJ-069
地下工程验收时,应对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进行检查,填写《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鲁JJ-069。
检查内容包括地下室外墙的穿墙管道的防水效果以及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处理意见等。
如有渗漏应绘图说明,并附防水面展开图。
(11)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鲁JJ-068、鲁JJ-070
防水工程蓄水及淋水均要留存相关部位相片备查。
①坡屋面在雨后目测观察检查,不应渗漏;坡屋面的檐沟及平屋面工程完工后,应对细部构造(屋面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等)、接缝处和保护层进行淋水、蓄水检查。
淋水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h;做蓄水检查的屋面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蓄水深度不低于20mm。
②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地面经蓄水试验后无渗漏,蓄深度不低于20mm,蓄水时间不少于24h。
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蓄水方式、蓄水时间、蓄水深度、管口及边缘的封堵情况和有无渗漏现象等。
③外墙(含与住户相关联的地下室、车库的外墙)应经不少于1h持续淋水试验或雨后观察无渗漏。
④外窗及周围应经不少于1h持续淋水试验或雨后观察无渗漏。
工程竣前检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48小时做屋面蓄水,竣前检查时查验是否渗漏(气温在零度以下除外)。
(12)通风(烟)道畅通检查记录鲁JJ-073
建筑通风道(烟道)应全数做通(抽)风和漏风、串风试验,并做检查记录。
(13)卫生间、阳台地面坡度检查记录鲁JJ-070。
(14)样板间工程检查记录。
(15)无质量通病工程检查记录。
(16)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3)、隐蔽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是指参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被验工程同意验收而办理的记录。
隐蔽工程: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将被下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所覆盖,完工后无法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
施工单位填报鲁JJ-037、038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按规范规定须进行隐蔽的项目,完工后报监理(建设)方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图示必须有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签字,并有结论性意见。
个别重要分项验收应有设计或勘查单位参加,并签字。
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内容:
(1)地基验槽鲁JJ-019:
建筑物施工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有桩支护或桩基的工程还应进行桩的检查。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
如地基需处理,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2)土方工程:
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基底处理情况等。
(3)支护工程:
对锚杆进行编号,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
地下连续墙检查成槽宽度、深度、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以及边坡放坡情况等。
其他支护按设计要求做好隐检。
(4)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工程:
检查钢筋笼规格、成孔深度、直径、垂直偏差、沉渣厚度、清孔情况,嵌入桩的岩性报告等。
(5)地下防水工程:
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预埋件等设置的位置、形式和构造。
人防出口止水做法。
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6)钢筋工程:
检查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及变更;拉结筋处理、洞口过梁、附加筋情况等。
应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必要时应附图说明。
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抗震结构的抗震钢筋安装情况。
(7)预应力工程:
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件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8)外墙(内)外保温,隔音处理构造节点做法。
(9)楼地面工程:
检查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表面情况、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
(10)抹灰工程:
应检查界面剂情况。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11)门窗工程:
检查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实材料的粘结等。
(12)吊顶工程:
检查吊顶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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