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教学大纲.docx
- 文档编号:2408588
- 上传时间:2023-05-03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8.39KB
商法教学大纲.docx
《商法教学大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法教学大纲.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商法教学大纲
商法教学大纲
《商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商法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之一。
它是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学人才而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
商法是一个历史悠久、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综合性高、实务性强的法律学科。
它与民法学、经济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与经济学的一些学科相关联。
它所涉及的,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的组织制度和交易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和保险法。
这些制度具有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学习商法,要在掌握各有关法律规则的制度理性(即有关“为什么”的问题)和操作技术(即有关“如何做”的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有关规则的涵义和它们的相互联系,以便融会贯通,付诸应用。
在学习过程中,还应当掌握效率、公平、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理念,并注意体会商事法律制度在科学配置资源、平衡利益关系、规范市场行为和维护经济秩序方面所采用的方法。
三、学时分配比例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建议电视授课7学时(25分钟标准带14盘),案例讨论7学时,作业28学时。
学时分配如下表:
序号教学内容课内学时电视学时
1商法总论40.5
2公司法121.5
3合伙企业法81
4破产法121
5票据法121
6证券法121
7保险法121
合计727四、考核
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和评价。
考核主要检测学生对本学科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规则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程度,并附带评估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市场经济基本理念方面达到的水平。
考试由中国政法大学统一出题,省电大按统一标准评分。
五、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一章商法总论(4学时)
教学内容:
笫一节商法的概念
一、商法的调整对象
二、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关系
第二节商法的历史沿革
一、大陆法系
二、英美法系
三、中国
第三节商法的一般原则
一、强化企业组织
二、提高经济效率
三、维护交易公平
四、保障交易安全
教学重点:
商法的调整对象和一般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人、商行为的概念。
2.掌握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尤其要注意商法与民法的区别以及经济法对商法的影响,明确商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掌握现代商法发展的一般趋势,注意把握商法发展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
4.掌握现代商法的一般原则,结合商法的性质和特点,理解现代市场经济对商法提出的要求。
第二章公司法(1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
一、公司的概述
二、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公司基本财产制度
一、公司资本制度
二、公司股份制度
三、公司财务制度
四、公司对外投资制度
五、公司债券制度
笫三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二、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关
四、公司的监督机关和监督机制五、公司的民主管理制度
第四节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制度一、公司设立制度
二、公司合并与分立制度
三、公司解散和清算制度
四、公司资产重组制度
第五节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变动四、国有独资公司
笫六节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股份转让四、上市公司
教学重点:
公司基本财产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组织制度。
教学要求:
1.掌握公司组织形式的基本内容,了解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区别,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2.掌握公司基本财产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制度、债券制度和对外投资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的基本构架。
3.掌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了解现代公司管理和经营决策权的构造方式,了解监督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对维护公司健康运行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义。
4.掌握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意义和方法,注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则。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8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合伙企业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
二、合伙企业的概念
第二节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三、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第三节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一、合伙企业的财产
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三、合伙企业的分配
笫四节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一、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
二、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笫五节合伙企业的变更
一、新合伙人入伙
二、合伙人退伙
三、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
笫六节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教学重点:
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
教学要求:
1.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以及合伙企业的法律人格,注意掌握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2.从合伙企业的财产关系性质、事务执行制度和分配制度,理解其“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特征。
3.掌握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特别是有关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规则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规则。
4.掌握合伙企业变更和解散的基本规则。
在学习有关入伙、退伙和出资份额转让的规则时,要注意理解其中贯彻的维护合伙关系和保护债权人的立法政策。
第四章破产法(1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破产法总论
一、破产的概念
二、破产制度的意义
三、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四、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五、破产原因
六、破产案件的管辖
七、破产案件中的裁定
八、破产法对企业职工的保护第二节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一、破产案件的申请
二、破产案件的受理
三、债权申报
四、破产无效行为
笫三节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职权三、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和议决程序第四节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一、破产宣告
二、破产清算组
三、破产财产
四、破产债权
五、破产抵销权
六、别除权
七、破产费用
八、破产变价和分配
九、破产案件的终结
第五节企业拯救程序
一、企业拯救程序概论
二、和解程序
三、重整程序
教学重点:
破产程序的基本框架和破产清算规则。
。
教学要求:
1.了解破产法的重要意义,把握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企业法的联系。
2.掌握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原则和公平清偿原则,注意了解这些原则在破产案件受理制度、破产无效行为制度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制度和破产宣告制度中是如何体现的。
3.掌握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等破产实体制度的主要规则及其实际应用。
4.了解破产清算组的职能,掌握执行清算事务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方法。
第五章票据法(1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票据法概述
一、票据
二、票据法
第二节汇票
一、发票
二、背书
三、承兑
四、保证
五、付款
六、追索
第三节本票
一、本票对汇票规则的适用
二、本票的特别规则
笫四节支票
一、支票对汇票规则的适用
二、支票的特别规则
教学重点:
票据的特征和票据法一般规则。
教学要求:
1.了解票据法的特征,把握票据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2.掌握票据法的一般原则,结合票据法的性质和特点,理解现代市
场经济对票据法提出的要求。
3.掌握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和严格技术性原则,注意了解这些原则在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
4.掌握发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票据实体法律制度
的主要内容及实际应用。
第六章证券法(12学时)教学内容:
笫一节证券法概述
—、证券
二、证券法
第二节证券发行制度
一、证券发行注册制
二、证券发行核准制
三、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节证券交易制度
一、证券交易的方式
二、证券上市
三、上市公司收购
四、禁止的交易行为
笫四节证券商制度
一、证券商的概念和种类
二、证券商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三、证券登记结算和交易服务机构四、证券业协会
第五节证券交易所
一、证券交易所的概念、特征和历史二、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组织形式
三、场外交易市场
笫六节证券交易管理体制
一、各国证券管理体制比较
二、我国现行证券管理体制
教学重点:
证券法的规范对象和一般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证券法规范的证券与一般证券的区别。
2.掌握证券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明确证券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了解证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其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掌握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概念和具体内容。
4.联系我国实际,把握现代市场经济对证券交易管理体制提出的要求。
笫七章保险法(1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保险法概述
一、风险与保险
二、保险法
笫二节保险的基本法律制度
一、保险分业经营制度
二、保险资金运用制度
三、再保险制度
笫三节保险机构法律制度一、保险机构的概念二、保险机构体系
三、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保险公司
五、保险代理
笫四节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种类二、保险合同的订立三、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四、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五、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第六节财产保险法律制度一、普通财产保险
二、运输工具保险
三、责任保险
四、保证保险
五、财产保险理赔制度笫七节人身保险法律制度一、人寿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健康保险
第八节保险法律责任
一、违法设立保险机构的法律责任
二、违法经营保险机构的法律责任
三、保险欺诈的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
保险制度的社会功能和基本原则,保险组织制度,财产保险合同和人寿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保险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
1.掌握保险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保险企业运作的财政情况和基本的保险制度。
2.掌握我国保险机构的组织体系以及保险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3.掌握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以及关键条款的商业意义和法律意义。
4.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财产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
5.掌握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人寿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法 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