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制度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类型化分析证据制度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类型化分析内容提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证据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这种裁量权可以分为开放型与封闭型两种基本类别.开放型裁量将价值判断引入司法证明的过程中,使诉讼证明区别于纯粹的科学,由立法目的决定的自由裁量权、以原则性规定授予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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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制度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类型化分析证据制度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类型化分析内容提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证据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这种裁量权可以分为开放型与封闭型两种基本类别.开放型裁量将价值判断引入司法证明的过程中,使诉讼证明区别于纯粹的科学。
2、由立法目的决定的自由裁量权、以原则性规定授予的自由裁量权、利益平衡型的自由裁量权、以“口袋条款”的形式存在的自由裁量权、提供多种选择方案的自由裁量权、允许一定范围内的错误的自由裁量权。
可以看出,现有的关于证据制度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类型。
3、法官惩戒制度分析论文0 法官惩戒制度分析论文 一弹劾和惩戒制度 保障法官队伍的廉洁公正,需要建立法官的惩戒制度.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法官从事违法甚至犯罪的现象难以完全避免建立了由于法官操有审判大权,其一旦从事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对的危害性更大。
4、1而在英国,自从1701年王位继承性颁布以来,仅有1名法官遭到弹劾。
在大陆法国家,弹劾也需要采取严格的程序。
如德国基本法第98条规定:“联邦法官于职务上或职务外违背基本法的基本原则或各邦的宪法秩序时,二的多数表决,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