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个人解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20100210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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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个人解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20100210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0728号 20070313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
3、看到没有,目的表述不一致,旧规则强调避免税务机关执法风险,首先想到的是保护自已,而新规则强调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这也是与总局最近下发的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相吻合,更是和胡哥的以人为本相契合。
另外看到没有,新规则将保障与监督调了个,新规。
4、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复议申请而经法院审理责令受理的,要定期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要妥善处理,不能简单一推了之,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告知解决问题的渠道。
对确有问题的案件要通过建立个案督促纠正制度予以纠正。
5、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起施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二一年二月十日税。
6、总局21号令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21号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肖 捷二一年二月十日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一章 总 则。
7、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二一年二月十日税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