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历史变迁与现代运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历史变迁与现代运用一基于规范说对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批判证明责任分配在法律适用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故而有举证责任之所在,败诉之所在的法谚.1982年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这项规定被认为既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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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历史变迁与现代运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历史变迁与现代运用一基于规范说对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批判证明责任分配在法律适用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故而有举证责任之所在,败诉之所在的法谚.1982年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
2、这项规定被认为既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也非“证据规定”第2条的简单重复,而是完全遵循了规范说的基本理论。
因此,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法治建设历程中,通过对规范说的理论继受和实践继受,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完成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