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前言为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引导农贸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市场协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本标准主要,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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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前言为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引导农贸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市场协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本标准主要。
2、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农贸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功能提升等应达到的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二术语和定义。
3、农贸市场设计规范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农贸市场设计规范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市场协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干冰杜泽贵王晓文吴晓兰郑勤. 农贸市场设置。
4、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条文说明)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5、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
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三)面积农贸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每。
6、 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 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2 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
7、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通用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通用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通用 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通用 前言 为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引导农贸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