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通知 卫办发200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 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
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Tag内容描述:
1、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通知 卫办发200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 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常抓不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