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之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探讨发展与协调公司诉 讼 理由是什么刑事诉讼之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探讨谌东华摘要:作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认知活动,就其性质而言,证明首先属于人们主观对客观发生的社会事件的一种认识,因此必须遵循认识论的普遍规律.证据其实,案件事实是证据信息的直接来源。因待证事实不可重现,人们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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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之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探讨发展与协调公司诉 讼 理由是什么刑事诉讼之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探讨谌东华摘要:作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认知活动,就其性质而言,证明首先属于人们主观对客观发生的社会事件的一种认识,因此必须遵循认识论的普遍规律.证据其实。
2、案件事实是证据信息的直接来源。
因待证事实不可重现,人们只能通过残留下的信息推断未知事物的总体特征。
案件事实信息的存在有其特定的时空。
任何一种行为的发生都和一定时间空间分不开,只要行为发生,就必然留下各种痕迹和信息,通过不同载。
3、刑事诉讼中物证真实性的分析刑事诉讼中物证真实性的分析 要确保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固定保存的物证经得起法院的审查和历史的检验,保障物证的真实性是关键所在.在收集固定移送和保管的任一环节,都可能使物证失去真实性.其既可能表现为物证来源失真,物证收集。
4、刑事诉讼之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探讨刑事诉讼之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探讨摘要:作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认知活动,就其性质而言,证明首先属于人们主观对客观发生的社会事件的一种认识,因此必须遵循认识论的普遍规律.证据其实是承载案件事实信息的载体,证据的本质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