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换油中心形象店合同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甲方:壳牌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6号, 外高桥大厦1611室; 与乙方,法定地址为.鉴于,甲乙双方有意合作推广 壳牌喜力特约换油中心形象店以下称 形象店,在平等自愿,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形象店”的整体方案
特约中心形象店合同Tag内容描述:
1、特约换油中心形象店合同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甲方:壳牌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6号, 外高桥大厦1611室; 与乙方,法定地址为.鉴于,甲乙双方有意合作推广 壳牌喜力特约换油中心形象店以下称 形象店,在平等自愿。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形象店”的整体方案,含以下各项装潢、推广活动,宣传品及资料等(以下统称“形象店整体方案”):1.1 按照经由甲方设计,并得到乙方认可的“形象店整体方案”设计图进行的对乙方营业场所店面的外部装潢及对。